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共商协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高质量 产业链

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第六年,区域融合与协同发展正在不断走深走实。

6月5日至6日,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浙江省温州市举行。会议以“谱写长三角一体化新篇章,勇当中国式现代化先行者”为主题,全面总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特别是近一年的工作成效与经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

6日上午,第六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下称“论坛”)举行,长三角首次联合发布一体化发展实事项目清单,此外三省一市签约十项长三角合作项目、首批12个长三角创新联合体成立;在5日举办的长三角企业家联盟会议上,第四批共5家长三角产业链联盟授牌,长三角产业链联盟数量扩充至19个,超过半数聚焦新质生产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拢要素是关键

“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原动力,也是产生内生动力的核心。”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室主任、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秘书长宗传宏对第一财经表示。

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3.2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0.7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研发人员76.2人年,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

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拢要素是关键所在。宗传宏表示:“区域内生动力的获得除了科技创新外,还需要通过诸多要素的集聚和联动,对科技创新产生巨大的支撑作用,继而不断提升新质生产力。”

宗传宏称,长三角区域内的创新活动除了科技创新外,更重要的是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将资金、人才、信息、文化、基础设施、市场、社会等各层面、各领域的要素更加紧密、有序地集聚起来,并不断深化相互间的“化学反应”,进而形成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新质生产力。

上述座谈会指出,要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上率先探路、勇挑大梁。

6月6日,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联合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共同发布《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2024》(下称“报告”)。报告以提升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策源力、支撑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评价对象,构建了5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的指标体系。

报告显示,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从2011年的100分增长至2023年的267.57分;2018年以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年均增幅达9.26%,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迈向新阶段。具体来看,5项一级指标中,成果共用指标增幅最大,资源共享指标次之,增速第三的是产业联动指标。

报告课题组成员、上海市科学研究所统计评价研究室主任张宓之告诉第一财经,目前,长三角创新人才量质双升,R&D人员全时当量13年间从73.84万人年增长至198.35万人年,年均增速达8.58%,高于同期全国7.89%的年均增速,占全国R&D人员全时当量的近1/3。

同时,长三角科研合作不断紧密。长三角科研合作网络密度升至0.74,在近年趋于稳定的趋势下,提升了0.04,形成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等大城市为核心圈层,镇江、徐州、无锡、宁波、温州等城市不断趋近核心圈层的长三角科研合作的共同体。聚焦材料化学等基础学科和生命科学领域,长三角加速协同开展科学前沿突破,科技创新联合攻关项目加快实施,推动产业经济效益增长。

上述12个长三角创新联合体覆盖了航空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长三角地区

但也要看到,新质生产力的跨域发展,中小微企业的转化需求迫切。“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会涉及关键技术甚至‘卡脖子’技术,而且成本可能更低,效果更好。因此,在重视大型攻关项目的同时,也要重视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宗传宏说,但需注意,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成果往往转化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成长风险大,这需要更加专业的服务机构“与之同行”。

此外,宁波市社科院(社科联)党组书记、院长(主席)傅晓告诉记者,要推动长三角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还需要解决资金、人才这两大问题。“这意味着,我们的政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向资金匹配、人才培养的角度发力,长三角聚集了全国五分之一的‘双一流’高校,一体化机制可以畅通科技、人才、教育良性循环。”

对于新质生产力的跨区域配套,傅晓表示,这需要长三角区域内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各类科创产业园区发挥领头和示范作用,甚至是将科技创新作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

“无论是联合攻关项目、创新共同体还是重大科研工程的实施,其本质是在区域协同创新的模式下,进一步打破三省一市在行政编制、行政边界上的限制,以更好地促进资源的优化组合。同时,协同创新的模式也为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提供了强劲动力,比如跨域市场监管体制、协同工作机制等,均有利于促进长三角制度与规则的一体化。”傅晓说。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试验田”和“推广站”

上述座谈会指出,要聚焦打造双循环战略枢纽,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携手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共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增创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长三角一体化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试验田”和“推广站”。宗传宏说:“近年来,上海自贸区、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G60科创走廊等先行先试点相继按下向全国推广、复制的快捷键,也积累丰富的对外辐射的经验。”

宗传宏对第一财经表示,上述论坛发布和签约的项目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是以构建面向市场的创新模式为导向,比如12个长三角创新联合体、19个长三角产业链联盟,他们均是由龙头企业作为发起单位,这与以往政府、高校、协会等牵头的模式有所不同,充分考虑到企业在市场中“春江水暖鸭先知”的作用,将成果转化直接与市场化对接,并通过全国产业链的配置。

第二,是以完善关键领域工作机制为导向。10个重点领域合作事项覆盖交通、物流、金融、电力和航运贸易等领域,这些都是跨区域市场层面一体化发展所急需提升的部分,也往往涉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标准建设。

第三,是以百姓体验感为导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事项目清单的10方面内容覆盖跨省医保、养老服务、轨道交通、食品安全、换电桩等,都是百姓最为关心的跨域社会问题,这对完善安全、稳定且高质量的统一大市场建设有重要意义。

科创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凡银告诉记者,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和重要路径。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其率先作为能够以点带面地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再进一步推进包括规则、政策、标准、监管等领域在内的制度建设。

曾凡银称,比如,12个创新联合体的发布集中了大科学装置、大科技攻关、大数据共享、大人才集聚等优势,形成“大科创”和“大产业”协同并进,这也使得跨区域科创合作不断深化,科创要素不断集聚,进一步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效能释放,激发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生动力。

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共商协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再比如,10个重点领域合作项目签约既有三省一市政府层面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也有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主体发挥交叉融合作用,这对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分工、专业化、协调机制有一定帮助。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表示,长三角各地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地区分割、行政壁垒等妨碍区域市场一体化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审查可能涉及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修订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显性或隐性制度。通过公开涉企优惠政策目录等形式,增加政府政策的透明度,破除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强化第三方跟踪评估,及时督促检查,努力在区域市场一体化上取得新突破,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长三角地区经济总体状况?要数据!

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增长状况 统计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江苏、浙江、上海三地共实现的生产总值约占中国全国四分之一,增速分别达到了百分之十五点四、百分之十四点一和百分之十二点六,均高于全国百分之十点九的平均水平。 但同期上海、浙江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分别为百分之九点五和百分之十七点六,都大大低于全国百分之二十九点八的增幅,江苏省的投资增长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二点七个百分点。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中国国内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过分倚重投资增长,而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长时间高位运行,必将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将表现出以下趋势性特征: 一、经济发展进入内需与外需的均衡增长阶段。 今年以来,虽然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要素资源价格过高等不利因素的冲击,长三角区域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这主要得益于内需的拉动作用增强。 以上海为例,1999~2005年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净流出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分别为48.4%、44.2%和7.5%。 长三角区域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并在寻求内需与外需的均衡增长。 第一,投资稳步增长,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 以浙江为例,1990~2005年,其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拉动经济增长提高0.25个百分点。 从边际资本——产出效率来看,2000~2003年,投资效率呈现升高趋势;2001~2005年,投资效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消费需求趋旺,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1991年以来,上海市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达到90%左右,最终消费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 浙江省消费需求每增加1%,经济增长0.47个百分点,年均13%的增长中大约有6个百分点归功于消费。 第三,出口结构趋于优化,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随着我国对内对外开放度的加大,长三角地区的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外需逐渐壮大,与内需均衡增长,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二、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经济增长方式持续优化。 近年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市场需求的牵引下,长三角地区逐渐推进产业的梯度转移,努力实现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 2001~2005年间,浙江省全员劳动生产效率从.44元/人提高到.28元/人,年均提高11,9%。 今后一段时间,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进一步优化,长三角地区正着手进一步推进产业的梯度转移,投资科技含量高、污染低、耗能低、效率高的行业,为此,双管齐下:第一,继续“开放门户”,向外延伸发展的触角。 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竞争机制,加快优胜劣汰和资产重组的步伐。 第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能耗、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的先进制造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 三、区域发展趋于均衡,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成为全国经济增长的领先者,原因在于重视地区间资源要素的互动和产业的梯度转移。 为了促进苏北地区的经济加快发展,江苏省一贯推行产业、财政、科技和劳动力的“四项转移”。 同时,在国家宏观调控大背景下,苏南地区鼓励企业尽快把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转移到要素相对充足的苏北。 五年多来,省内外共向苏北产业转移500万元以上的项目7947个,项目总投资额2431.4亿元,实际引资额982.8亿元。 进入“十一五”时期,江苏省仍继续推动境内外产业和科技成果向苏北转移,加快苏北地区工业化进程。 如今,苏北已进入了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进入经济起飞的关键时期。 同时,这种产业和资源要素的转移也为苏南企业拓展了发展的新空间。 未来时期,苏北在苏南地区的产业扶植下,将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将更加协调,长三角的发展后劲也将进一步增强。 未来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在投资、消费以及出口三大需求的共同驱动下,经济仍将平稳快速增长。 预计2007年,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13%左右,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万亿元以上,占全国的1/4左右。 只有逐步把投资比重与速度降下来,才能给结构调整预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从而更好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好转。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浙、沪三地正是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重点加大对集约化、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因此大大降低了投资增幅。 而与此同时,消费和出口的增幅也在加大,数据显示,江苏、浙江、上海在今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均超过了当地GDP的增速。 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 长江三角洲地区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其中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运用经济计量模型,利用长江三角洲各个城市的有关经济数据对长江三角洲FDI与GDP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增长与当地的外商直接投资有一定的关联度.对长三角地区更好地吸收FDI,保持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改革开发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再传佳音,经过一年“盘整”之后,长三角又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经济增长速度在2005年回落的基础上实现了新提升,发展呈现出经济增长加速,经济结构趋优、经济活力增强、经济质量提高的特征。 主要经济指标在高基础高增长的基础上再次突破“新关口”: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8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6000亿元,进出口总额超过2800亿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900亿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超过9000元。 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除投资外)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经济运行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经济增长速度加快 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经济呈现回暖发展态势。 初步统计,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实现生产总值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700多亿元,16城市GDP平均增速达到15.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比2005年全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比今年一季度栅陕了0.1个百分点,表明长三角地区经过2005年盘整后走出新的增长阳线。 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工业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22.8%,工业产销衔接良好,上半年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为97.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4个百分点,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继续保持强劲增势,长三角作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服务业增长加快,比重提升。 上半年长三角地区最大的亮点无疑是第三产业的迅猛增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569亿元,平均增速达到14.6%,增速比今年一季度提升了1.1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1.4%,2005年提升了0.8个百分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成为长三角各地区发展的重点。 经济增长动力强劲 投资保持适度增长。 近两年国家宏观调控投资的效应充分显现,长三角地区投资增长呈现持续平稳增长,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318亿元,同比增长15.9%,比去年同期回落了2.4个百分点。 与全国相比,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投资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9个百分点。 从房地产投资来看,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86亿元,同比增长9.1%,增幅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 反映出长三角地区房地产投资从过热走向平稳,长三角地区投资依靠房地产拉动增长的局面也得到改善。 市场消费稳中趋旺。 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能力的进一步增强,消费品市场持续旺盛。 上牛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6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比2005年提升了0.4个百分点,比今年一季度加快了0.3个百分点,汽车、住房、装修装潢等消费热点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 对外贸易规模扩大。 从上半年统计数据看,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继续呈现出口增长快于进口的特点,累计实现进出口总值2846亿美元,同比增长22.9%,其中出口累计达到1605亿美元,增长27.0%,进口1241亿美元,同比增长17.9%。 实现贸易顺差364亿美元。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长三角地区进出门总额、进口总额增速首次出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象,其中进出口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进口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但出口增速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利用外资平稳发展。 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利用外资稳步发展,商务部确认的到位注册外资158亿美元,上半年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284亿美元,长三角地区到位注册外资占全国的55%以上,反映出经过调整后的长三角仍是外资投向的重点。 经济增长质量提高 财政收入增长稳定。 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19亿元,同比增长12.2%。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0.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4个百分点。 工业效益总体较好。 上半年长三角地区15城市(缺舟山)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2687亿元,增长18.8%,其中利润1611亿元,增长18.3%,增速比2005年提高了11.3个百分点,企业效益总体趋好。 居民收入增加较多。 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加态势,16个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值达到920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千余元,增速均值达到13.5%,16个城市中除嘉兴、湖州外,增速都达到两位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收入增加的同时,支出也快速增加,,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均值达到5773元。 经济增长环境有利 市场物价走势温和。 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16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均值为101.4,物价上涨1.4%,比去年同期回落了0.5个百分点,比2005年回落了0.3个百分点,物价形势趋于稳定,与全国平均水平(1.3%)基本持平。 金融信贷较快增长。 6月末,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亿元,比年初增加6865亿元。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5821亿元。 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达到亿元,比年初增加2539亿元。 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缓、房地产业调整的前提下,长三角经济反而保持了更高速的增长。 长三角地区上半年这份漂亮的成绩单背后,反映的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长动力逐步由投资拉动转向投资消费双轮驱动。 由此也可以看出长三角经济继续在新一轮增长周期高增长的平台上快速前行。

长三角一体化是什么意思?

推进区域内部统一的社会文化市场建设,必须强化区域共同的社会文化理念、社会文化认同,以区域社会文化协定、社会文化规划、社会文化建设行动计划和社会文化框架等系统化政策模式推动区域社会文化认同与合作交流。推进长三角社会文化市场区域合作与一体化,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发力。

1.深化社会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社会文化市场体系

继续深化社会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社会文化市场体系。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国有资本占比过高所造成的长三角内资本准入门槛过高、社会文化企业竞争活力不足等问题,加快社会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社会文化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准入监管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社会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对社会文化产业进行投资经营,实现所有制结构和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对社会文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解放与释放社会文化发展活力。

另一方面,要加强长三角各地社会文化管理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社会文化领域大部制改革,促进政府转变管理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创建新型政府社会文化治理模式。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有关政策意见,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消除地区间贸易壁垒,降低社会文化市场交易成本,为社会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推动社会文化资源协同开发,打造特色社会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长三角特色社会文化资源,以特色社会文化项目打造为抓手,深入实施重点文学、舞台艺术、影视剧、重大主题美术、优秀少儿作品等精品创作生产工程,创作生产出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社会文化、具有江南文脉特质、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社会文化产品,实现社会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竞争优势转变。积极鼓励社会文化IP创新、技术创新,在各类省市社会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中,优先扶持具有高技术含量与高社会文化创意的社会文化项目,实施长三角特色社会文化科技保护示范工程,完成对江南社会文化、运河社会文化、海派社会文化等社会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创新建设,建设一批具有长三角特色社会文化资源IP数据库。

统一设计长三角社会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和主题宣传口号,利用“大运河”“江南古镇”“江南水乡”等特色社会文化元素,打造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领域顶级节庆、论坛、赛事等高端品牌,如“长三角社会文化艺术节”“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高峰论坛”“江南民俗节”“江南演艺节”“长三角动漫节”。引导社会文化企业利用上述品牌对长三角各地的相同资源和互补性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大运河休闲娱乐街区”“江南古镇游”“世界社会文化遗产游”“长三角社会文化节庆联盟”等品牌。

3.加快价值链整合,以产业联合升级实现发展一体化

一是对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布局。通过政府协商、规划引导,形成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垂直水平的合理分工布局,如上海发展高端工业研发设计和国际社会文化贸易,江苏重点发展社会文化制造业的工艺设计,浙江强调各种社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体系的建设;安徽则更多注重社会文化产品的生产制造,逐步形成以上海居首、江苏和浙江居中、安徽居尾的雁阵分工格局。

新质

二是重视培育产业组织者。推动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各行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知名品牌企业,培育一批辐射能力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骨干企业。以一批“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高带动性”的社会文化项目为引领,积极扶持部分龙头社会文化企业成为社会文化创意产业链的系统整合者和产业组织者,使龙头社会文化企业向更加关注创意设计、版权交易、发行等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高端垄断模式”转型。

三是强化企业间创新融合。鼓励社会文化产业园区以大型社会文化企业为核心形成区域创意系统,引导大型社会文化企业以项目外包的方式与中小、小微社会文化企业分工协作。加快相关性产业的关联互动,引导长三角社会文化企业间、社会文化企业与非社会文化企业的跨界、跨区域合作。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文化产业分工。引导更多社会文化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组建长三角社会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联合舰队”,利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国家自贸区的战略机遇,推动并培育长三角内更多社会文化企业、社会文化项目进入《国家社会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重点项目目录》,鼓励其在发达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信息展示中心和工作室,使长三角成为国际社会文化产业链的重要节点。

4.鼓励第三方平台企业发展,推动政府、协会和企业联动发展

以“创造性的长三角”为价值导向,构建“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联盟”平台,由政府主导,重点建设长三角六大共享平台。

二是市场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协同建立演出、院线等社会文化市场的准入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抄告制度,协同建立市场监管预警机制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协同处置能力。

三是社会文化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平台。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域社会文化市场社会文化企业诚信名单,作为获得区域社会文化产业类发展专项政策扶持前提条件。

四是社会文化消费信息服务平台。以政府采购方式,打造集信息集成、业务开放、支付便捷、服务多元的长三角社会文化消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与APP应用,提供全方位的社会文化信息服务与票务销售服务,打造区域社会文化消费“一卡通”项目。

五是社会文化产业国家贸易服务平台。以上海自贸区为依托,搭建“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在政策支持、出口退税、风险保障等方面做好社会文化企业“出海”的“保姆”。

六是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人才服务平台。由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领衔,与阿里巴巴集团、阅文集团、苏宁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等知名企业联手,共建建设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人才联盟,共建“创意创新人才培育基地”“大学生创意创新产业园”等平台。

5.实施制度与政策驱动,加快推进社会文化市场环境一体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文化法规政策,尤其是社会文化投融资政策、市场准入与监管政策等,实现长三角城市之间市场监管信息的共认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异地受理处置、行政执法协作与支援等目标,构建统一的社会文化市场准入环境、社会文化市场法制环境和社会文化市场服务环境。商定签署基于形成三省一市区域社会文化认同、保护和促进四地社会文化多样性发展、推进四地社会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文化协议。

二是规划引领。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联合制定《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确定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高质量目标、定位、要求、发展战略等,商定建立健全现代社会文化市场体系,实现长三角社会文化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时间表、实现步骤、政策保障等,有计划地推进长三角社会文化市场合作与一体化建设。

三是以“创造性的长三角”为母题,设计长三角城市社会文化发展的框架模式,为长三角41个城市提供社会文化发展的政策模式和母本,形成长三角41个城市社会文化发展的共同主题,同时促进和保护各城市历史社会文化、特色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发展。通过社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社会文化活动的丰富化,推动长三角内园区、企业与校园、社区的互动融合,以“时尚性、体验性、活力性、多样性”引领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6.加强社会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组织

开展实施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人才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具有长三角特色的社会文化产业人才发展机制,创造自由宽松人才发展环境,让优秀的社会文化产业人才“留得住、进得来,用得好”。

一是加快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共同制定《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办法》,建立引进人才的专门组织,以项目补贴、技术入股、柔性流动等方式,吸引全球各类社会文化产业类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功能区开设工作室、创意坊、设计所,使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顶级社会文化产业人才集聚区。

二是重视社会文化创意人才培养。三省一市达成社会文化产业人才培育计划,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优化社会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针对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及关键技术开展专项教育。

三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产业人才发展环境。健全社会文化产业人才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体系,建立长三角社会文化产业人才供需网和高级社会文化产业人才数据库。鼓励社会文化企业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价值分配的办法,对具有重大贡献的社会文化创意人才给予重奖,对带技术、带项目、带创意来长三角创办企业的文创人才给予重点扶持。(郭新茹,陈天宇,2020)

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模式和机制

一、长三角的概念对于长三角,可从地理概念、工业经济概念及泛长三角的概念等不同角度来理解,但目前通常从工业经济角度来分析,即长三角是指由苏、浙、沪两省一市15个地级以上城市组成的复合性区域,具体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15个城市。 本文即以此为基础进行分析。 截至目前,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以民间自发推动为重要特征的阶段、以企业联合推动为主的阶段、以市场和政府推动型为主的阶段、以市场推动型为主的阶段。 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其合作的内容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目前表现为“五化”,即交通一体化、人才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政策一体化。 交通一体化是指长三角政府共同规划,在未来5年内,把长三角15座中心城市、55座中等城市、1446个小城镇全部纳入“3小时都市圈”。 尽快建立以公汽、地铁、轻轨为主的大城市公共交通骨架体系,减少对汽车的需求以形成高效率、高强度、高密度、清洁的城市空间。 尽快建设沪通(上海—南通)大通道、杭州湾大通道,打通上海—宁波的快捷通道。 人才一体化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整合实现突破。 长三角15个城市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紧缺人才培训合作协议书》。 15个城市的人事部门还在专业技术职务、异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合作、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务员互派等6个制度层面开展合作。 市场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标志。 它包括商品市场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产权市场一体化、信用市场一体化等。 目前,长三角已建立起了一批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金融、技术、商品等要素市场,形成了一批年成交额超过百亿元的商品市场。 据统计,在全国十大生产资料市场中,长三角就有6个,其中包括华东不锈钢中心批发市场、上海宝山钢材交易市场、宁波开发区生产资料综合市场、绍兴中国轻纺城原料市场等。 政策一体化包括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一体化。 产业一体化则主要体现在长三角的产业分工按照“一个发展极(上海),两个支撑点(南京、杭州),五条发展轴(沪宁、沪杭、杭甬、宁通、宁杭)”的基本格局展开。 各市在区域性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因地制宜发挥自己的优势。 长三角各个城市已建立了一批自己的优势行业和特色,如上海以金融、证券、信息为代表的高层次服务业、以信息、汽车、电子、生物工程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南京的石化、电子业,杭州的轻纺、旅游业,宁波的石化,舟山的海水捕捞和养殖都具有相当规模。 二、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模式1、苏南模式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乡镇企业就有了所谓的苏南模式。 苏南模式是中国城郊经济在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下,通过城乡结合,“以工补农、以工促农”,使农工商协调和平稳发展,并进而带动工业化和人口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典型路子。 它反映了中国70年代开始形成的乡镇集体经济和乡镇工业在改革开放以后,在逐步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一个地区的工业化主体和地方经济主体的发展轨迹。 新世纪初叶,苏南模式进入创新与提高阶段。 如要与原来的苏南模式有所区别,则可称新苏南模式。 新苏南发展模式是在经济国际化背景下,在原有的苏南模式基础上,经过创新演进所形成的新型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其基本内涵是“三以三坚持”,即以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园区经济为载体,以打造现代国际制造业基地为引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互动并进。 具体看,新苏南模式呈现出诸多新特征。 外向型经济。 以外促内、内外互动是苏南在对外开放过程中逐步实现经济国际化的一大特色。 苏南是一个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地区,但是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的矛盾十分突出。 因此,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里,苏南一直在“外”字上做文章,坚持“两头在外”和“三外(外经、外贸、外资)一起上”,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外部市场,实施外部带动战略。 统计数据显示,苏南外贸依存度高于全国平均数10个百分点。 外资依存度高出全国平均数2倍多。 园区经济。 苏南把开发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苏南已建成国家级开发区10家,省级开发区38家,如苏州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9个省级开发区,基本上是在1990年代初开始建设的,在基础设施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 经过7-9年的大规模建设,现在这些园区已进入产出阶段。 园区不仅是苏南发展的外资高地;园区还是苏南发展的产业高地;园区更是现代国际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区域。 混合型经济。 苏南乡镇企业的改制实质意味着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趋于消亡,代替它的是个私经济和混合经济。 苏南民营经济发展一般有两个来源,一是乡镇企业改制以后,企业出资主体变成了民间资本为主;另一来源是十五大以后在各级政府鼓励下,民间新的投资热情高涨。 另外,由于苏南地区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的心脏地带,与上海浦东近在咫尺,劳动力素质较高,很多跨国公司都选中苏南作为它们的加工基地。 因此,随着中外合资合作的发展、企业横向联合的展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推行,中资和外资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相互交叉渗透,苏南地区已形成多种形式的混合经济。 城市化。 苏南地区经济的发展既是一种经济乡镇企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农村城市化的过程。 目前,苏南以大中城市为主导、以小城镇为纽带走上城市化之路。 苏南的城市化是以工业化为根基的,苏南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互动并进的。 本世纪初以来,随着中心城市现代化改造步伐的加快,苏南地区通过开发区建设、行政区划调整、都市圈规划等战略措施,逐步迈进了以大中城市为主导、以小城镇为纽带的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崭新时代。 这不仅有助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同步提升,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发展。 如今,苏南城乡企业的界限已明显淡化,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企业总部及其营销中心逐步进入城市,利用城市市场中心,利用城市第三产业,利用城市厂商集聚效应,降低交易成本。 新一轮的城市化进一步丰富了苏南模式的内涵。 2、温州模式温州模式是指温州人民率先运用市场机制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富民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总结温州模式三条重要的经验是:一是发展市场经济,二是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三是发展非公有制企业。 主要体现在以下特征:时代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个初级阶段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阶段。 而温州模式正是在这一阶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自然打上这一时代的烙印。 同时,由于温州模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它有一个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民本性。 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是在缺乏国家投入的前提下靠老百姓自己发展起来的,所以,温州经济是“老百姓经济”,是一种“民办、民营、民有、民享”的民本经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出发点是“以民为本”,从这个角度看,市场经济就是民本经济。 就其本质而言,民本经济是按人民自己的意志、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创造财富和配置资源的。 温州模式是民本经济的集中体现,是百姓经济的典型代表。 百姓是经济的主体,是产权的主体,是创造财富和配置资源的主体。 这正是温州模式存在和发展极其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基础。 区际性。 作为区域经济发展范式的温州模式,区际化或区际性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它不仅重视发挥温州急剧增长的私人储蓄及私人投资在区域资本形成中的重要作用,而且重视跨地区的贸易在总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温州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l4个沿海城市之一,全国首批农村改革实验区之一,并且是全国第一个金融改革试点和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温州已获得“中国鞋都”、“中国电器之都”、“中国汽摩配之都”等24个“国字号”金名片,显示了国际性轻工城的强大实力。 “炒房”、“炒煤”、“炒车”,庞大的民间资本在四处寻找创业增值机会。 现如今温州的市场与贸易结构正在发生变化,正由贸易区际化向国际化拓展。 创新性。 温州模式的灵魂是创新。 凡是到过温州的人,就不难发现温州人在思想观念、运行机制、企业制度、政府职能等方面都在大胆创新。 温州人把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同本地实际相结合,敢于冲破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观念、旧思想、旧框框,率先进行市场改革,率先发展家庭工业、个体私营经济、专业市场,率先推行金融浮动利率,率先经营包机航线,率先建设中外合资的地方铁路,率先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率先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途径,率先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率先建立私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现在又正在努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成为东南沿海城市群的“领跑城市”,到2010年,把温州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现代化的工业、商贸、港口、旅游城市。 如此等等,无一不体现出温州人的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精神。 发展性。 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看,温州模式不是永远停止在一个水平上,而是随着温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温州模式不是一成不变、永远如此的,而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范式。 温州模式的发展要保持其持久的内在生命力,不仅取决于温州模式自身的不断创新和有序演进,取决于温州经济与文化、经济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取决于温州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和发展,还要取决于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3、浦东模式20世纪90年代浦东通过开发区龙头的带动形成了由都市经济支持的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由城镇经济支撑的中小城镇共同构成的城市体系即“中心城—开发区—中小城镇”体系,因此我们把这种以开发区带动整个地区城市化的方式称为浦东模式。 浦东开发开放是在我国一个特大型国际大城市里进行的,具有全方位、多领域、高起点的特点。 它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推动上海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带动长江流域经济腾飞的重要使命。 这就决定了浦东新区在开发战略上要注重塑造以金融、商贸等第三产业群为支柱的现代化国际中心城市功能;要多元化地筹措资金,保证社会和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要制订和推行一系列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使国内外投资者较快地适应办事程序,便于对投资的回报作出基本预测;要处理好新区建设和上海旧城改造的关系,以东西联动等方式把城市建设推上新台阶;要搞好土地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开发的效益。 这五个方面是浦东开发开放带有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鉴于此,当时上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浦东开发开放要实施五个战略,这些也是浦东模式的特征:金融贸易、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三个先行”。 浦东新区的起步,是金融贸易先行,先行发展金融、商贸等服务性的第三产业。 这样,一方面可以为浦东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新区建设提供资金来源,为今后上海真正成为金融中心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通过建设自己的商业街、商业中心、中央商务区,开展出口贸易等,使上海成为全国各省市产品的大贸易市场和亚太地区货物集散中心之一。 其次,城市化也是一个基础设施的发展过程。 当时对上海来讲,浦东新区之所以是一个有待发展的区域,根本原因是越江交通不方便。 因此,开发开放浦东,头等重要的是基础设施,以越江交通、通讯、能源等项目为重点,把浦东浦西连为一体,这样浦西的经济能量自然会顺势蔓延,形成千军万马开发浦东的燎原之势,使浦东成为城市布局合理、交通网络完善、通讯系统便捷和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多功能新城区。 最后,城市化更是一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过程。 通过吸引技术含量高的内外资项目,移植世界先进技术,使浦东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重要基地,实现越过一般工业化直接进入后工业化的发展跨越。 多元化筹集资金。 要把浦东新区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国际新城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当时估计,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前五年,基础设施、基建项目和工业、商业、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投资需要近百亿美元。 通过多元化、多渠道地筹集资金,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中央的政策资金、新区财政收入和土地批租收入、内联投资、发行证券、外商投资、国外贷款、国内金融机构融资等等。 以政策为第一推动力。 在中央的支持下,当时浦东新区不仅有全国各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的全部优惠政策,而且在第三产业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浦东特有的新的开放政策。 例如,允许外国企业在浦东新区开办百货商店、超级商场等第三产业;允许外资在整个上海范围内开办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上海设立证券交易所,为浦东开发开放自行审批发行人民币股票和B种股票;允许在外高桥设立中国开放度最大的保税区,也就是自由贸易区。 正是在中央这些政策的支持下,在浦东新区率先进行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建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贸公司和零售商业企业等试点,把对外开放扩展到金融、贸易、电讯、会展、旅游以及律师、会计、咨询、教育、医疗等服务贸易领域。 东西联动、城乡一体化。 浦东开发要以浦西为依托,让浦西雄厚的经济基础和丰富的人才资源,为浦东开发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 同时,浦东开发又推动了浦西的改造和发展,为上海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历史的发展机遇。 通过浦东浦西联动发展、功能互补,实现管理体制一体化、城市规划一体化、市政建设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促使上海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当时,市政府特别确定浦东未来的城市化地区,融入上海的城市规划布局。 浦东陆家嘴中心地区2平方公里同浦西的外滩、南京路4平方公里,共同构成上海的中央商务区;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28平方公里,与浦西30平方公里共同组成上海市的中心商业区;内环线内浦西80平方公里与浦东40平方公里共同构成上海市的中心区域;沿着浦江两岸,外环线内浦西的400平方公里和浦东的200平方公里共同形成上海的主城区。 综合管理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浦东开发开放的基础资源。 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浦东从开发开放之初就十分重视对土地资本的管理。 从土地预征到一级市场批租出让,从二级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房地产交易,都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 主要包括:一是实行土地预征,控制土地潜在效益(这种做法相当于现在的土地储备)。 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性质的情况下,把这部分土地由农村集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转为国家所有、国家管理,这样有效地控制征地费用的上涨,降低开发成本,使开发建设带来的部分土地级差增值效益留在国家手中。 二是国家投资成片开发,控制土地一级市场。 市政府和浦东新区管委会投资成片土地的开发建设,把财政资金投入到国资开发公司,并把成片土地批租出让给这些开发公司,由这些开发公司组建合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进行“七通一平”建设,然后再转让。 三是按规划带项目批土地,规范土地二级市场。 明确规定所有内外商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浦东新区的总体规划。 凡是没有项目或者项目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批土地。 对于拿了土地、项目迟迟不开工、资金长期不到位的,就收回土地。 四是实行补地价政策,防止国家土地资源流失。 五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节等。 三、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目标和协调机制1、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结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国内经济发展格局及长江三角洲在我国及东亚地区的发展现状与条件,长江三角洲的战略定位应是:中国及国际(东亚经济区)的重要经济、金融、贸易区,中国的知识产业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其产业结构总体呈现“二、三、一”格局,第二产业以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以贸易、金融、咨询、信息服务、旅游及宾馆业为主导,第一产业以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为特征。 从这一战略定位的要求出发,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应该体现“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特点。 高起点——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方向,不仅是为了以整体优势面向国内市场,在国内经济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而且更是为了参与国际经济循环,面向国际市场竞争。 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的趋势,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在中国地域分工体系发展过程中,使长江三角洲成为国内外经济循环的接轨区和融合区,充分发挥极化和扩散效应。 高层次——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着眼点,应该是增强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其关键在于增强知识生产、分配与使用的能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在国内率先成为创新和创新应用的中心,率先建立科技先导型经济。 因此,区域合作的重点应放在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未来技术利用的高层次上,通过合作加快教育和科技的发展,提高研究与开发能力,从而带动区域的整体技术水平。 多方位——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范围,应该是在扩大地区间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基础上的多方位全面合作。 即使各成员经济体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发展区域内经济合作的好处,又有与区域外发展经济联系的充分空间。 因此,除了已经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外,还要进一步开展以区域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全面合作,以及电信、咨询方面和服务业领域的尝试性合作。 新模式——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形式,应该是在形成利益互动的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开创更为规范、更为紧密的长期合作局面。 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高密度城市群的特点,构建有某种特定内化结构系统、开放系统及系统结构巨大的城市群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2、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要求,其要实现的战略目标是:进一步确立长江三角洲在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的经济主导地位,未来10年内力争使该地区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亚太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之一;进一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外向型经济示范区,通过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成为国内外市场的接轨点和国内与国际经济循环的战略支点,带动全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成为新技术改造传统支柱产业的基地,并且成为我国重要的产业改造和创新基地,在长江经济带及全国起产业示范作用;培育和完善上海的城市综合功能,增强其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巩固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及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作用,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为此,要充分发挥长江三角洲的比较优势,加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到2010年,成为经济实力最雄厚的,以市场导向为主的半紧密型区域经济联合体;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个经济实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区域内产业结构高度化、区域经济外向化、经济运行机制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共同体。 3、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基本原则为了在一个高起点、高层次、多方位、新模式的框架内展开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实现其总体目标,除了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外,首先要确立若干基本原则: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长江三角洲的区域合作与发展,不能期望用行政推动型方式来实现合理的区域分工,而要以利益关系为纽带,以经济促动型为主的方式来推进,具体模式有二:一是市场群落——商业城镇——城镇网络——区域经济网络——区域经济联动发展;二是企业群落——企业城——城镇网络——区域经济网络——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在此过程中,不能靠损害一个地区的利益去增加另一个地区的利益,而要在充分尊重各地不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利益协调和利益分享的机制使各地都能从区域合作中获得好处,取得“双赢”局面。 扬长避短,优势互补。 区域合作的目的在于获取分工协作的好处,使总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各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应通过市场选择,扬其所长,避其所短,按比较利益原则进行合作。 通过区域内的要素流动实行互补,充分利用各地有利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消除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尽可能节约人、财、物的消耗,使不具有产业绝对优势或绝对优势很少的地区也能获得较充分的发展机会,使具有许多产业绝对优势的地区能够集中配置于一个或少数几个具有更高绝对利益的产业上,最大限度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性的协调力量,通过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来扩展地区合作秩序,深化区域分工体系。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及各地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引导与推动,消除区域合作中的各种行政性保障和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以保证区域合作的有序化。 多边协调,互相联动。 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是两省一市的整体性合作,不能搞双边关系协调,而要从区域合作的角度形成多边协调关系,形成区域内整体性行动,实现各地区相互之间的联动效应。 4、长三角城市群合作与发展的协调机制在上述原则指导下,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协调机制的设计大致有两种类型可供选择:一是制度化的协调机制;二是非制度化的协调机制。 这两种协调机制的运作方式及内容是不同的,其成效也有所不同。 四、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比较制度化 非制度化 缔结条约或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性 由领导人作出承诺,缺乏法律效力 进行集体谈判 采取集体磋商形式 组成严密的组织 松散的组织形式一般来讲,制度化的协调机制更有利于推进区域紧密型合作与发展,但这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如中央和地方关系,行政体制框架、外部竞争环境、内部经济关联等。 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实行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尚不具备,宜通过“倡导式”的机制不断扩大地区合作的范围。 从原则上来说,采取“自主参与,集体协商,共同承诺”的方针,其行事方式应是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资源和渐进的方式来处理各种事务,采取协商一致和非约束性的运作方式。 具体构想为:把设定区域发展目标作为推动力。 也就是,确立明确的目标和实现这个目标的内容;为实现这个目标制定行动议程;通过单边行动和集体行为来落实议程。 这样,目标本身就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不断发展的一个动力机制。 有一套制度化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定期召开市场高层会议,为各地政府就地区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协商并形成共识提供必要的经常性机制。 它既有灵活性(包括在议程安排和进行承诺,就有了“隐形压力”,必须完成。 长江三角洲16个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以来,在商贸、旅游等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 今后,“协调会”作为一个制度化的议事机构要继续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推动长江三角洲各城市之间、乡村之间及城乡之间的合作向高层次、宽领域、紧密型方向发展。 建立起一套功能性的机构。 除负责日常联络和组织工作的秘书处外,还应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它们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并越来越具有一定的常设性质。 如可设立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等专业或综合职能管理机制。 建立合理的投资管理机制和区域共同发展基金制度。 要按照区域开发银行的模式。 组建长江三角洲开发银行,参与国家投资项目的“拼盘开发”融资,也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法则,经过严格审贷,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开发项目实行一般商业贷款或短期融资。 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区域共同发展基金,使协调机构具有相当的经济调控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以促进区域合作与发展。 鼓励建立各类半官方及民间的跨地区合作组织。 例如,建立在政府指导下的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合商会和行业协会,大企业联合会和企业联谊会,产权交易联合中心和证券交易中心,以及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和长江三角洲发展研究中心等。 作为区域合作的制度创新,“倡导式”协调机制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行为方式。 为了形成这种协调机制,最重要的是要有具体的实际的东西来逐步启动,先易后难,从时间中走出一条路来,逐步予以完善。 以后随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步淡化政府产值业绩考核,以及经济区划功能逐步替代行政区划功能,这种协调机制可以进一步转向制度化的正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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