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损害事业单位形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被撤销登记

登记

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消息,经查,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举办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存在 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 滥设下属机构,肆意扩大业务范围,以牟利为目的对社会大肆销售职业技能培训证书,以及大肆招揽各类“特聘专家”、“院士专家”、“客座教授”,违规向企业颁发“中国”字头荣誉证书、建立“中国”字头基地、主办“中国”字头论坛会议,违规使用带“中国”字头机构对外宣传报道和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 中国 形象 严重损害事业单位形象,严重偏离公益属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权益,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决定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为什么?

职业病属于工伤。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四)款规定,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

登记管理局 严重 管理科学

在重庆,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给员工办理保险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以及需要的证件和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 “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 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 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今年天津市缴费下限为980元/月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6%计缴。 (其中单位部分按8%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8%计缴。 )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保险比例:养老 单位20%,个人8% 失业 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纳) 工伤 单位0.5%、1%、1.5%(按照企业经营性质) 生育 单位0.08% 医疗 单位10%,个人2%,另单位缴大额医疗5元/月 社保办理时间为每月25号以后至月初8号前,开发区为每月1-10日

用”为什么会侵犯商标权

哪些行为将会构成侵犯商标权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这是指违反《商标法》第52条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规定的行为。 根据法律,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要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所以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不论是否出于故意,都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 这种行为往往造成商品出处的混淆,不仅损害商标权人的权益,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这种侵犯商标权行为既可以是故意的,又可以是因过失而造成的。 如果不仅主观上是故意的,而且在客观方面又表现为在与注册商标所核准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则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犯商标权行为,其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 在这种侵权行为中,如果侵权人仅仅是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虽属同一种商品但使用的只是与注册商标近似的而非相同的商标,虽然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但并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 这里,划清二者的区别,在于确定追究何种侵权责任。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1982年商标法立法时并未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规定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1993年2月修改商标法时在原来第38条的三种侵权行为基础上增加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规定。 这是流通领域中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法律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必要修改。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泛滥与销售商的配合是分不开的。 销售者明知是假冒而销售的行为,助长了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因此法律不仅要在生产环节上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而且应在流通环节上堵塞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制止假冒行为。 但是,1993年修改商标法后,规定把明知作为认定这种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又给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以并不明知为借口,以逃避法律责任留下可乘之机。 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改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不仅将此类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范围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扩大到所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改变在于将“明知”二字去掉了,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不再以“明知”作为条件了。 但实践中也确实存在销售者并不知道或无法知道所销售的是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情况,因此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这也是一种故意的商标侵权行为。 这一款所规定的行为在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也作了改动、增加了“伪造”,并将原来的“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条款“改为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 2001年修改商标法,该条款未作更改。 商标标识是指附有文字、图形或者组合等商标图样的物质实体,如商标纸、商标牌、商标织带、印有商标的包装等。 最常见的有化妆品、药品、酒的瓶贴,服装上的商标织带,食品、卷烟的包装等。 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国家工商局发布了《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印制商标的单位必须是持有工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核定允许承揽印刷制造商标业务的企业,严禁无照或超经营范围承揽商标印、制业务。 而企、事业单位或个体户印制商标标识,应当凭《商标注册证》到县市工商局开具《注册商标印制证明》,然后凭证明到商标印制单位印制。 商标印制单位要严格核查证明才能承揽印制业务。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120.77.238.70/chuangtou/37335.html
6月报价55元! 鸡苗价格大涨!5月30元成交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