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争取中央科技专项资金,以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
今年财政部下达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25亿元,同比增长75.6%,用于支持和引导自治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四个方面。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聚焦区内外科技创新合作,落实京蒙协作“科技创新倍增计划”,推动成果转化落地;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支持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三类创新平台开展创新研究;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聚焦盟市、旗县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乡村振兴帮扶旗县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开展成果转化,支持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聚焦培养“西部之光”后备人选,重点支持与中科院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研究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并持续加大本级科技资金投入,优化科技资金支出结构,与中央科技资金形成合力,协同推进自治区科技创新,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为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陈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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