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高校学生在中信建投证券暑期研学期间,擅自拍摄了含有公司名称标识的小视频,引发关注。中信建投对此有何回应?实习生泄密要承担什么后果?哪些行为可能侵犯商业秘密?一文速览。
涉事视频因何受关注?中信建投有何回应?
据媒体报道,视频显示,该学生用手机记录其开着一台京牌保时捷跑车上下班,更是将中信建投正在做的IPO项目,包括客户信息以及监管的询证函,都一一放在短视频中。不少网友质疑,中信建投的合规与风控疏忽问题。 根据该学生发布的视频,共有中信建投三家客户信息出现。 其中,有两家均为中信建投作为保荐人的IPO公司,正处在上市关键阶段。
网传内容。视频截图/极目新闻
对于此事,中信建投、华中科技大学进行回应。
中信建投两次回应“实习生视频风波”
7月26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回应称,视频内容涉及公司客户敏感信息,违反了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目前,公司已责令该学生终止研学,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详情>>>
7月27日晚,中信建投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声。经核实,该学生系华中科技大学大一学生,其父亲为非公职人员,从未在金融监管部门任职。经查,该学生进入公司研学系公司投行某团队负责人违规引入,公司已对该负责人作出撤职处分,并将对投行部门负责人严肃问责。详情>>>
华中科大:对涉事学生身份做进一步核实
该事件引发舆情后,有网友称视频中的学生,系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王某楚。7月26日,有媒体致电华中科技大学体育学院,一名接线人员回应称,学院确有叫该名的学生,该生系学校高水平武术队队员,学籍隶属学校公共管理学院,目前为2023级学生。
至于这名学生是否系视频中在中信建投研学的男学生,上述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学生可能去暑期实践了,但实践并非学校统一安排,因此不掌握具体信息。”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会对该学生是否为网传涉事学生的身份做进一步核实。
实习生泄密要承担什么后果?律师解读
学生实习期间泄露公司机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公司、学校是否也需要担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中信建投作为上市公司,他们有着严格的保密要求,如果因为内部管理问题导致客户信息泄露,声誉受损,会给上市公司带来一定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泄露的信息导致客户遭受了经济损失,客户有权要求中信建投进行赔偿;如果泄露信息涉及了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中信建投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付建表示,该起事件反映出实习生个人在保密意识上的严重不足,也暴露出中信建投证券在实习生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明显不足。 从法律角度来看,实习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是否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 如果实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密义务,并且实习生明知泄露该信息的有害性,那么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和可能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付建指出,该事件还涉及了实习生的管理人(包括公司管理人和学校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果管理人在实习生的监管方面存在疏忽,导致实习生泄露了信息,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哪些行为可能侵犯商业秘密?
每个企业都有其独有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这些信息就被称为商业秘密。 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三个基本特征。
商业秘密泄露是侵犯商业秘密常见的类型。 商业秘密泄露主要途径有: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兼职中泄露商业秘密;离退休员工被其他人员或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员工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为了私利或私愤而泄露商业秘密;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善意第三人泄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对于泄露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了合同的保密义务,也构成了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整个市场竞争环境、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行政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侵犯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
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