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村民疑 被精神病 近八旬母亲深夜也被送精神病房 湃调查

“一定要相信法律……我们不可以违法,这是我一再强调的。”隔着精神病科送餐窗口的铁门,李和永嘱咐姐姐李和云,要向有资质机构为其申请司法鉴定,以证明他没有精神病。

李和永称,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前,从来不知道自己在一年前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

一个月前的4月19日,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杨家山村村民李和永被村委会、乡派出所、医院相关负责人等一起,以治疗屁股上的坐板疮为由,送进了当地民营医院恩施华龙总医院的精神病房。

他人提供给李和永的诉讼材料

事发前,他正与另6名恩施州村民计划次日准备去信访。他们7人均涉田地等民事诉讼。去年4月,李和永开始指导另6人、帮写材料等。45岁的李和永小学未读完,二十多岁在外打工时,因遭遇一起劳动纠纷,开始自学法律。

5月20日,澎湃新闻随家属探望李和永时,恩施华龙总医院精神科负责人马和平称,收治李和永,依据是当地提供的去年5月恩施市中心医院对李和永作出的双相情感障碍诊断证明书,以及当地反映李和永威胁要打村干部。

在诊断证明书上签字的恩施市中心医院医师李健称,筛查名单是村里报的,(医生)直接去家里诊断的,筛查时可以下诊断,但还要进一步复核;复核要在医院,需做相关量表。不过,其未回应为何没有进一步复核。

李和永坚称自己无精神病,未接受过筛查,对诊断证明书更是毫不知情。

马和平表示,他不认为李和永有伤害他人的危险。其强调,如果家属对把李和永送进精神病房不满,应该去找村委会。

澎湃新闻注意到,按照我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22日晚,杨家山村委会一村干部对此回应称,4月18日到李和永家,想对李和永母亲进行精神障碍筛查,双方发生了争执,但并没有动手。村主任表示,根据当地筛查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如果有过激行为或者扬言威胁,就要出面介入,要送他去精神病院治疗。

计划信访前一日,被送进精神病院

5月17日深夜,李和云睡在武汉市内一河边廊道的长椅上。她没钱住酒店,为了省钱,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甚至翻废品。

一个月前,李和永电话李和云,说要去信访,让她从巴东县回恩施照顾母亲几天。

李和永家

视频显示,4月19日下午1点半,多名民警、村干部,恩施华龙总医院精神科负责人马和平等,开着一辆警车、一辆商务车,来到李和永家,提出要带其去城里治疗屁股上的坐板疮,李和云不让李和永去,“我给你买的有药,你去弄啥”。然而,李和永同意去治疗。他平静地说,三个小时内要把自己送回来,因为次日他去山东(编者注:实际是去上访)。

同在这段视频里,民警说,之前入户时,李和永屁股上的疮就在擦药,昨天还在擦药,(疮)没好,政府就联系了城里的医院,刚才检查李和永血压还有些高。

然而,直到深夜,李和永没被送回家,拨打李和永电话时提示“空号”。

李和云报了警。李和云介绍说,当晚12点,她在屋里,听到母亲付必香在院子里和到来的民警、村干部争吵。之后,付必香被带走。

李和云情急之下从后门跑出,在附近山上过了一夜。

在4月21日与李和云的通话录音中,杨家山村村委会主任肖玉军称,不清楚李和永被送到哪个医院了,“检查了没事就放回来,有事就诊病”。

据李和云称,李和永与恩施州另外6名村民,原计划4月20日去信访。他们7人,均涉田地等民事纠纷,都是败诉后一直在申诉。

司法文书显示,黄某蓝所属施工队2020年8月因抢修公路桥就近砍伐、购买8棵树木,并向谭某云支付850元,后又砍伐1棵并支付费用。李和永主张被砍伐树木为其所有,栽种树木的土地系其承包经营,起诉了同村的黄某蓝、谭某云,要求赔偿4556元,停止侵权并归还土地。李和永一审、二审均败诉。2022年10月,其再审申请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事发当日,7人正商量买火车票。李和永认为,他们的逐级信访合法合规。

通话录音显示,4月20日晚,李和永与朋友通电话,说村里原本说带自己到医院检查坐板疮,却把自己关到精神病院了,让她帮忙通知自己家属。

李和云说,4月22日,她到恩施市公安局询问,才得知母亲付必香也被送到了华龙总医院精神科。随后,她多次到医院要求探望李和永,被告知入院15天后才可以探望。

就在李和永被送入精神病院当晚,他77岁母亲付必香也被村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送到精神科,诊断为“精神分裂”后收治进女病区。

按照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危险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只有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才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当事人否认曾接受过精神障碍筛查

5月6日,李和云终于获准探视李和永。

长达15分钟的视频显示,李和永平静。其称,自己是拼命才换来跟外界通电话的权利,让亲属、朋友知道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实际上没得(精神病),他们就是以一张照片(编辑注:恩施市中心医院去年5月诊断李和永为双相情感障碍的诊断证明书照片)证明我有精神病。”李和永要求李和云向有资质机构为其申请司法鉴定。

李和永鼓励李和云:“一定要相信法律,我们会胜利……他们可以违法,我们不可以违法,这是我一再强调的。”

恩施市中心医院医务科提供的湖北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显示,就诊人李和永44岁,就诊时间为2023年5月8日,就诊医院为恩施市中心医院,就诊科室为“春际行动”。病历显示,主诉:情绪不稳十余年;现病史:患者于十年前出现情绪不稳,显兴奋,话多,自觉能成功创业;既往无特殊病史;体检:问话能答,思维奔逸,说话滔滔不绝,语速快,思维转换快,不易打断,否认幻觉、妄想,既往二年前有攻击他人行为;辅助检查结果“无”。

当日,李和永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建议加强监护和住院治疗。

澎湃新闻记者在恩施市中心医院医务科看到,日常被密封着的病历资料有近十公分厚,打开首页就是当地卫生部门组织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的文件。第一份编号为“2023001”的病历,正是李和永的。

5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以家属名义探视了李和永,得知诊断证明书是下乡筛查作出的,李和永表示,自己根本没印象接受过精神障碍筛查。

“没有让我签字,也没有跟我说过诊断结果,什么都没有。病历中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人和我交流过。”李和永强调。

5月21日,在诊断证明书上签字的恩施市中心医院医师李健对澎湃新闻称,当时划片筛查,恩施市中心医院负责屯堡乡,是直接去村民家诊断的,筛查名单是村里报的。因为是下乡筛查,没有其它资料,只有一张病历和一张诊断证明书。

李健原是内科专业医师,2021年经过转岗、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后获得神经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李健称,筛查时没有做心理测量、辅助检查等,这些需要复核时在医院做,(到时)就需要做这些量表。“筛查时是可以下诊断的,但还要进一步复核”。对于“为何没有进一步复核”的疑问,其未予回应。

澎湃新闻记者问及病历中“二年前有攻击他人行为”具体指什么时,李健表示,“好像当时是说(他)要准备弄人啊什么什么的,具体记不清楚了。”其称,病历不需要详细记述。

“认为创业能成功”也是精神异常表现?李健对此称,当时,李和永买了很多缝纫机,“他说自己学过,能把鞋子做了后销往全世界,这是一种夸大、一种妄想”。

多名村民认为李和永看起来“精神挺正常”

国家卫健委制定的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显示,双相情感障碍典型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旺盛和活动增加与心境低落、兴趣减少、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反复或交替发作,可伴有幻觉、 妄想或紧张症等精神病性症状及强迫、焦虑症状,也可与代谢综合征、 甲状腺功能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以及物质使用障碍、焦虑障碍、强迫障碍和人格障碍等共病。双相障碍具有高患病率、高复发率、高致残率、高自杀率、高共病率、低龄化和慢性化等特点。

相关的诊疗规范明确,判断患者是否罹患双相情感障碍需综合评估,其中涉及实验室检查,评估躁狂、轻躁狂、抑郁等量表。

李和永购买的部分缝纫机设备

李和云介绍,李和永只读到小学四五年级,长大后就到广东打工。因发生过劳动纠纷,二十多岁开始接触、自学法律。2020年疫情时返乡,买了些缝纫机等设备,想办鞋厂,但因资金等原因,一直未开张。

李和永家的房间,有些地方结了蛛网。

李和永家的主屋,是三间简易瓦房。因为近一个月没人回来,敞开的屋内都已经结上蛛网。堂屋里,摆着六七台二手缝纫机,杂物凌乱地堆着。

刚返乡时,李和永的二娘劝他,“我说你莫忙开厂,先把房子修了,媳妇说了,两个人来打拼。他不听,说我把厂开起来,媳妇愁什么”。

“他想把这个厂做成,但没听他说要把鞋销往全世界。”李和永的二娘说,厂没办起来,李和永有压力,但并无精神问题。

对李和永被送精神病院的情况,近邻A不愿评价,称“谁都不想得罪”。

近邻B说,李和永同多数村民玩不到一起,主要是性格问题,“说简单点,就是认为自己了不起,啥都懂”;不过,李和永精神挺正常。

邻居C说,李和永爱讲道理,找他聊天容易生气。不过,精神没啥问题。李和永想把厂办成功,不让别人小看他。李和永非常节俭,曾把别人扔的病猪仔捡回来,养了三四年。这段时间,村委会买了玉米面送到李和永堂姐家,堂姐每天帮李和永喂猪。

邻居D说,李和永说话“蛮懂道理”,没感觉李和永脾气狂躁。 “他说帮别人打官司,我们信都不信。都觉得他没什么学历,不太可能。”

医院方:不认为李和永有伤害他人的危险

和近邻不同,受李和永指导打官司的村民,对李和永则很信服。

相比他们,李和永确实更熟悉法律。2023年4月,李和永开始指导他人打官司、写材料,甚至和他人一起与诉讼方、相关部门交涉。那个月,李和永曾和某单位接访领导发生不愉快,而他保持了冷静,这一幕让很多人佩服。

截至事发,李和永帮助的村民有十人左右。多人称,其从未开口要过钱。

“这一年多,我们经常见面,但我只请他吃过一顿饭。在一个小饭馆,他只让点两个素菜,我坚持加了一个荤菜,总共花了三四十元。”村民王某某表示,自己有个心愿,就是将来官司打赢,会向李和永表达一点心意。

62岁的村民刘明翠说,让她印象最深的,是自己多次申请调取民事诉讼案卷却未果。后来,她拿着李和永找来的相关法条,终于调取出来。

刘明翠说,因上门帮自己取证,李和永问自己要过200元误工费。李和永并非什么案件都帮,都是先要材料,研究后,看是否占理或有转机。不占法理的案件,他会推掉。他还推掉过一起家庭内部的琐碎民事诉讼,觉得“一家人打官司,没必要”。

接受过李和永帮助的几位村民强调,李和永无精神病,思维很清晰。“他相信法律,总和我们说,不要做违法的事。”

华龙总医院精神科负责人马和平明确表示,自己不认为李和永有伤害他人的危险。其一直强调,如果家属对把李和永送进精神科不满,应该去找村委会。

涉事的华龙总医院

村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将李和永母亲送进精神科

村委会5月20日盖章的证明显示:兹有村民付必香,77岁,因家中无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村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自愿将付必香送往恩施华龙总医院治疗。

马和平照着念道:入院记录显示,村里面的一些人和村干部反映,付必香在村里表现精神异常,主要是与周围邻居关系不和,再就是找邻居没有原因的吵架,在村里大喊大叫,对所有人都破口大骂,经常晚上跑出去到处逛,清醒后自己回家。说村委会针对他们家,对他们家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常跑到村委会办公室里闹,说要去告状。期间,患者未行正规治疗。两天前,村干部带医生到患者家中进行精神鉴定,患者儿子情绪不稳定,出现冲动报复行为。村干部将患者儿子送入华龙总医院精神科进行专科治疗,患者觉得村干部要害她儿子,半夜12点左右拿着砍刀到村委会办公室门口,要求村干部将其儿子接回来,并疯狂用刀砍砸门、指示牌,说办公室有人不给她开门,后村委会联系警方将其控制,后于今日凌晨1点将患者送入我科,经我科以精神分裂收治。

李和云表示,事发当天下午自己和母亲一直在一起,直到母亲被带走,母亲根本没拿刀砍砸村委会办公室门。此外,母亲走路要柱拐棍,到村委会有一两公里,还是山路,走过去要很久。

多名村民向澎湃新闻表示,没有听闻付必香砍砸村委会办公室的门这件事。

杨家山村委会

5月22日,澎湃新闻询问恩施市警方,是否接到事发当晚打砸村委会办公室门的警情,是否有相关监控视频?

22日晚,杨家山村委会一村干部对此回应称,4月18日到李和永家,想对李和永母亲进行精神障碍筛查,后来双方发生了争执,李和永“说要扇我”,但实际并没有动手。村主任肖玉军表示,根据当地筛查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如果有过激行为或者扬言什么,就要出面要介入,要他去精神病院治疗。

针对“事发当晚付必香用刀砍砸村委会”,肖玉军表示村委会外面有监控。不过,前述村干部提醒说“(当时)天黑了”,另有一女村干部说,监控“维修了”。

李和云表示,即便母亲真有砍砸,按照精神卫生法规,对其母亲进行收治,也要经过她这个监护人同意。而村委会在证明中称母亲无有监护能力的亲属,这明显不属实。对此,马和平称,因为送人过来的是村委会,监护人已经换成村委会,所以无法满足李和云复印病历和了解治疗方案的要求。

当事人称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对治疗费用问题,马和平表示,自然是谁送过来谁解决。

恩施华龙总医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截至5月22日,付必香和李和永的费用各自都是七八千元,预结算显示,医保报销后还需要个人支付三四千元。

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介绍,村委会送精神障碍患者到医院,必须通过乡综治办才能送走,否则后勤保障费用问题无法解决。

“我了解的政策是,恩施市去年发生了两起突发的造成家属死亡的情况,所以这块管得比较紧,这种有危险行为、过激行为的(人员),送到两个定点机构,一个是恩施华龙总医院,一个是恩施福达精神病医院。”该工作人员说,资金来自民政、医保、保险公司三个方面。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这两家医院均为民办医院。

5月20日,澎湃新闻以家属名义探视时,李和永称,他被送进华龙总医院后,没经过任何检查,进来就打针、吃药。不听话就被摁、打。“打的什么针不清楚,是马和平亲自摁的。吃药一天两次,每次吃六颗药,一种小药四颗,大药品两颗,吃了浑身发抖,头晕脑胀的。”

“李和永说我们打他,我可以让你们看是打,还是约束、保护。”马和平否认曾殴打李和永,他称付必香从进来开始不吃不喝,医院找护工护理,找心理医生慢慢劝说,现在自己能在走廊散散步,在活动时看看电视,和其它病友聊聊天。

然而,李和云提出能否将付必香接出院,马和平表示,付必香的情绪没有稳定,所以不适合出院。

在澎湃新闻探视时,李和永称自己身体越来越差,主动提出让家属送一些鸡蛋、面包补一下。李和云称,相比14天前第一次家属探视,李和永的声音明显发颤,还能看到手抖现象。


精神病患者被锁8年小黑屋 被解救时号啕大哭

一周前,济南长清张夏村42岁的精神病人吴强刚从小黑屋里被人解救出来。21岁那年,他得了精神分裂症,三进精神病院,症状未曾缓解反而愈演愈烈。犯病时,吴强胡乱打人,甚至杀人,闹得家里鸡犬不宁。无奈之下,他被父用镣铐锁住,还关在铁笼和小黑屋中,这一锁就是11年。

三进医院治疗,花完了钱只好放弃

1995年,济南长清张夏镇张夏村,村民吴强刚好21岁。他中专毕业,学的是汽修,正打算找一份修车的工作。吴强是家里的大儿子,他下面还有弟弟和妹妹。在父母的眼中,他内向,不爱说话,不到处乱跑,也从没打过架,一直是个让父母省心的孩子。“小时候给他10块钱,他一分没花,原样还了回来。”这个故事被他的父母反复提及。

但是没有人能想到,最省心的大儿子却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1995年,一次邻里纠纷改变了吴强的人生。邻居家五六人一起上来,把吴强给打了。事后,吴强受了很大的刺激,他倒头就睡,一睡就是八天。“气出不来,串了筋。”母亲齐良英说。

直到吴强时不时地咯咯笑,父母才发觉出了问题。他们带着吴强去了四十公里外的一家专业精神病院。1996年2月去的,六七月才回来。犯病后,吴强一共三次来到这家精神病院,但是治疗效果并不明显。“他在医院不吃药,偷偷吐了。”齐良英说。偶尔有点效果,出院后吴强也不按时吃药,遇到点刺激,就又犯病,一次比一次严重。

那时,吴强的父亲吴文河出去打工,一天赚十几块钱,每次去医院都得花几千块钱。“没钱了就回来,筹到钱了再去治。”吴文河说。就这样,吴强第三次去医院后,钱都花完了,就再也没去过。

在医院里,吴强也遭到了虐待。因为他不听管,一个男护理员便用被子蒙着他的头,把他一顿狠揍。齐良英去看时,发现儿子脸都不是个样儿,鼻青脸肿,眼睛只剩一条缝。

由于治疗不力,吴强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犯起病来六亲不认。吴强一犯病,就有一股子邪劲,得三四个成年男人才能制住他。

烧了三次家,还杀了一个老人

家里的东西被他放火烧了三次,家具也都被他砸烂了。最严重的一次,他杀了人。

那是一个60岁的村民,在吴强犯病时,那人曾经来帮忙灌药,吴强便对这个老头记恨在心。有一天傍晚六点多,他在村子南边的河道旁发现了这个老头,老头刚从田地里回来,扛着一把铁锨。吴强便上前,抢过铁锨把人给打死了。事后,吴家赔了死者家属两万块钱。

2005年的一天,吴强又犯病,他拿着很长的铁钉子去扎吴文河的一条伤腿。吴文河把他拨拉开,吴强以为要揍他,就摸了个叉子,向吴文河打过来。吴文河用胳膊挡了一下,叉子的齿都被打断了。吴强还不罢休,又摸了个别的家什,追着吴文河跑。吴文河和齐良英跑到厕所里躲了起来,吓得不行。“我们说,这怎么办啊,别藏了,要不就锁起来吧。”吴文河回忆说,“没办法啊。”说这句话时,他抹了把眼泪。

当天,吴文河就叫了人来,把吴强锁在了一个空置的屋子里,锁了一个月。这期间,吴文河找了会电焊的女婿,专门定做了一个大铁笼。两年后,吴强竟然把铁笼的栅栏给弄断了。四五个人来到院里,把刚出来的吴强架起来,拧着胳膊推到了旁边的一间小黑屋里。

这间不到10平方的小黑屋早已准备好,就是防备吴强从铁笼逃跑的。吴文河特意给屋子安了一个铁门,窗户也换上粗粗的铁栅栏。铁门落锁,神志不清的吴强被关在了小黑屋里。8年来,铁锁从来没打开过。吴强一步也没出来,家人几乎一步也没进去过。

戴了多年镣铐,被解救时号啕大哭

直到2016年6月22日,济南精神病医护人员通过“解锁行动”,才把吴强解救出来。他出来的时候,长发及腰、赤身裸体,肌肉萎缩后几乎站不起来。被解救出来的那一刻,吴强号啕大哭。

6月28日,记者来到吴文河家中,小黑屋还保留着吴强走之前的样貌,里面堆满了矿泉水瓶和塑料袋,还有破碎的棉被和军大衣。里面没有床,吴强从矿泉水瓶子堆中挖出一个坑来大小便。

吴强的父母不敢进屋,就通过窗户往里送饭。“天长三顿,天短两顿。”吴文河说。由于吴强把碗都摔坏了,而且拿不出来,齐良英就用矿泉水瓶给儿子送饭。矿泉水瓶里装上水或者面条,有时候装菜。馒头等就用塑料袋装着,一块扔到屋子里,吴强就会自己摸索着捡来吃。“一送饭去心里就不得劲。”齐良英说。

大多时候,吴文河夫妻俩对儿子的恐惧胜过感情。当被问到有没有想过把他放出来时,吴文河说,“可不能放,俺们都害怕。”虽然如此,每年大年初一的时候,夫妻俩都会抱着哭一场。

因为害怕吴强跑出来伤人,他的手脚都被用镣铐锁上。后来手上的铁链把皮肉磨破,流血化脓,露出白骨,他们才把他手上的铁链摘掉。但是脚上的铁链一直在,直到医生来了,才给撬开。

6月28日,记者在病房里看到了吴强。他的头发被剪短,已经能弯腰行走。与刚出来时的狂躁相比,他已经恢复了很多,可以自己吃饭吃药,以及上厕所和洗漱。

院长刘庆贵说,吴强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现在在吃药打针,进行保守治疗,后续可能会进行微创手术,有望恢复自理能力。吴强每月的医药费在两千左右,由医院负担。

跟吴强聊天时,他会给出回应。给他水杯,他会说谢谢,腼腆地笑。当被问到年龄时,吴强说,二十七。他的记忆依然停留在年轻的时候。

精神病患,归处难寻

“一旦确诊了精神病,无论是乱打乱闹的阳性症状,还是自我封闭的阴性症状,都应该限制其行为能力。”南昌二七医院精神科高喜翠医生说,像吴强这类的精神分裂症,往往伴随暴力倾向,且不定时发作,对其进行行为限制是必须的。“但精神病人也是人,应该提供治疗。”

病患多,床位少

吴强的病情发展到后期,已经无法被正常监护,南昌二七医院精神科高喜翠医生认为,这种情况下应该依靠药物来对其暴力倾向进行抑制。“现在的精神类药物大部分都能控制住阳性症状。在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稳定好转了,再适度让他接触社会。”

如果症状确实是家庭无法控制,张洪涛建议还是送精神病院。“有暴力倾向的病人可以安置到特殊的病房中,有专业的治疗和约束。”

不过,数据显示,全国重性精神病已达1600万人。与数量众多的患者相比,能够接受治疗的并不多。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一位专家曾介绍,江西省重性精神病患者达100万人,但全省床位才32万张。

南昌二七医院精神科高喜翠医生表示,不少家属没钱将患者送到医院,只能“锁”在家里。此外,精神疾病常年服药,虽然新农合可以报销一部分,但是对于不少农村家庭来说还是很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张洪涛说,首先可以寻求公益医院的帮助。“有的精神病院每年都提供免费收容名额。”同时,她还建议家属求助当地民政部门。

2014年,南昌市曾制定救助办法,向全市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的精神药物治疗补贴,每年按一定任务目标向确需住院的贫困精神残疾人一次性提供4000元住院治疗补贴。但这样的补助水平对于长期住院吃药的患者家属来说,难以解决当下的困难。

社区康复也是难题

让患者回归社会,送患者到社区进行康复也成了题中之义。“可现在的问题是,社区康复的效果不是很好。”南昌二七医院精神科高喜翠医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有的患者回家吃了一段药后,患者家属也就不监督患者吃药了。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为人员少等各种原因,服务又跟不上。有的家属担心影响患者的名声,不愿意社区卫生站知道这种事。”

南昌二七医院精神科高喜翠医生则认为,社会义工参与可以帮助精神病患者康复。她还建议,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服务,如发现症状较严重者,要及时告知公安局、街道办等。

被精神病吴春霞详细档案?

吴春霞(河南省被精神病的上访农妇)1998年,吴春霞与一个卖水泥的小伙认识。 这个小伙叫李振红,与吴春霞同年不同月。 1遭家暴上访惹出祸2“被精神病者”大受鼓舞3“最终还是胜诉了”1遭家暴上访惹出祸编辑1999年4月,二人结了婚,一年后有了儿子。 结婚后,吴春霞去城里送纯净水,丈夫李振红不卖水泥了,也进城做了保安。 因为是自由恋爱,在儿子3岁之前,这个小家的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2003年,家庭的幸福生活因为李振红的出轨而终结。 这年的一天,吴春霞送水回来,因为言语不和,遭到李振红的殴打。 后来,李振红从对吴春霞打骂、砸东西,直到夺走孩子,将她赶出家门。 李振红甚至当着政府官员的面放出话来说,“她进家我就打”。 直到丈夫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吴春霞才知道,丈夫有了外遇。 乡妇联调解未果,只能让吴春霞出去躲避。 此后,吴春霞从村委会一路告到省妇联,但都没有结果。 吴春霞决定到北京向全国妇联求助。 这是她第一次进京上访。 她住到了永定门长途汽车站附近。 听说她去北京了,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蔬菜乡派出所的人到北京拦访。 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吴春霞发现了拦访的人,赶紧躲进一辆出租车。 刚上出租车,一位民警拦住出租车,把她从车里拽了出来,随后,吴春霞被架到北京陶然亭桥附近的一家宾馆。 这个拦车的民警叫张晓东,时任蔬菜乡派出所指导员,与吴春霞夫家熟识。 2004年,家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高庄社区的吴春霞因“家务和村务纠纷”上访,后被当地作为“维稳对象”,先后被拘留、劳教,劳教开始时又被送精神病院“治疗”了132天。 2007年春天,在她起诉丈夫虐待罪的官司中,张晓东的大伯张恒斌涉嫌给法庭作伪证,吴春霞去讨说法,却被他打伤。 2008年7月16日,是吴春霞与丈夫李振红因离婚又一次对簿公堂的日子。 她直接从法庭上被抓走了,从此陷入更阴暗的生活中。 据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沙北法庭的法官蔡羽中回忆,当时吴春霞正因儿子的抚养权与李振红争执不下,法庭的大门被撞开了,冲进来了几名男子,领头的问,谁是吴春霞?吴春霞应了一声,就被架出了法庭。 “我从没有见过有人敢在法庭上绑架,太无法无天了!”蔡羽中说。 他记下车牌号,忙打110报警。 很快,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一名副局长回电,告诉蔡羽中,抓吴春霞的是公安局的人。 这让蔡羽中颇为疑惑与生气。 等吴春霞反应过来时,她已经被带到了熟悉的周口市蔬菜乡派出所,这里有她的“老熟人”——派出所指导员张晓东。 2008年12月,吴春霞被早已有严重家庭矛盾,利益冲突的婆嫂一行,送入精神病院,病情主诉“乱跑,告状三年”。 2009年迄今,吴春霞不断申诉,此前拘留、劳教的决定终被撤销。 2012年6月,吴春霞打赢了民事诉讼官司,获得河南省精神病院、周口市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共同赔偿的.7元。 2012年6月,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在判决书里明确认为,河南省精神病院未按相关规章制度对送吴春霞到医院治病的监护人或司法机关人员的身份进行查验,也没有对吴春霞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确诊,就直接将吴春霞按精神病人收住入院治疗, 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赔偿还包括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据败诉的精神病院医务科向媒体透露,这是该院建院61年来,第一起因“被精神病”治疗纠纷而败诉的案件。 此后,吴春霞又继续进行了行政诉讼,将周口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2013年5月6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院违法。 判决送达后,周口市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7月18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未当庭宣判。 [1]2“被精神病者”大受鼓舞编辑吴春霞的胜诉,迅速让诸多“被精神病者”感到振奋。 北京女工程师陈丹(化名)在今年6 月也有一次“被精神病”的经历。 “那是6月5日,常年生活在老家的父母,因反对我的恋爱关系,在事先未与我进行过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来到北京我的住所,雇佣在医院结识的四名男医托,撬门压锁强行闯入,通过暴力手段将我劫持到北京回龙观医院”。 陈丹在医院待了近72 个小时,后经三级专家会诊后批准出院。 9月5日, 陈丹状告精神病院的案子已获法院立案。 10月9日,陈丹与其他三名有类似经历的“被精神病者”,给全国数百家精神病院和法院寄了一封信,并将吴春霞案的判决书作为附件一起寄出。 他们在致法院领导的信中提到,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使很多跟我有一样遭遇的人备受鼓舞。 这说明,越来越多的法官意识到,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精神科治疗也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予以规范。 ”在给精神病院领导的信中,亲历者这样说道: “假如精神病医院继续实践这种潜规则,可以想象,随着《精神卫生法》的出台,越来越多的精神病院将会被告上法院。 由于医院没有对精神病收治环节对监护人资格进行审查,遭遇败诉的精神病院也会越来越多。 ”学者认为有助遏制混乱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卫生部印发《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 明确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设立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并公布了首批108 名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国家级师资人员名单, 这份名单中的人员也将会收到亲历者寄出的信。 陈丹认为,“如果这108位专家能在培训中重点提出‘审查送治人监护人资格’这一点,规范精神病院的医疗行为,将能大大改善乱收治的现状”。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刘瑞爽教授在评价吴春霞案时指出:“长期以来,精神医学界对于监护人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处于极其混乱的状态, 吴春霞案是这一现象的典型表现:即由医院将强行送医的‘亲属’ 自动推定为监护人。 本案的判决有助于对该现象的遏制。 ”[1]3“最终还是胜诉了”编辑2014年05月20日终于等来了二审判决:周口公安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吴春霞胜诉了!一个农妇,靠着一股拗劲,告赢了公安。 “最终还是胜诉了。 ”昨日,拿到省高院二审判决书后,周口农妇吴春霞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六年前,吴春霞曾因上访被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简称“第六分局”)的民警带走,将其拘留十日后送进了精神病院,时间竟长达132天。 [2]【控告】 告赢精神病医院 又告公安出院后,吴春霞决心为“被精神病”讨个说法。 2009年,她将精神病院和周口市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简称“小桥办事处”)告上法庭。 2012年6月,周口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小桥办事处及精神病院侵犯吴春霞人格权和身体健康权,赔偿15万元。 2012年10月9日,吴春霞又将第六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公安局将她强送精神病院的行为违法。 2013年5月6日,一审法院——周口市中院判决第六分局参与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院的行为存在过错,认定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同年5月17日,第六分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 2013年7月18日下午,省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2]【进展】 周口公安上诉至省高院第六分局的上诉理由有三:一是他们没有实施送医行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二是送医行为发生在2008年7月,吴春霞2012年10月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期限;三是生效的民事判决认定送医行为是小桥办事处实施的民事行为,并根据过错程度确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否定送医行为的性质并再次进行评价不妥当。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吴春霞称,2008年7月26日她被送到精神病院时仍处于劳动教养约束中,只有公安才有条件将其送往精神病院。 关于诉讼时效,2008年12月5日吴春霞从精神病院出来,之后于2009年10月向川汇区法院提起诉讼,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才诉至周口市中院,并没有超过诉讼期限。 对于上诉的第三条理由,吴春霞称,民事判决确定小桥办事处承担非法侵权责任,精神病院承担非法治疗责任,并没有判决上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果】 吴春霞“最终还是胜诉了”省高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省高院认为,综合目前证据,第六分局主张未实施送医的行为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院,没有相应的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充分,因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据此,5月20日,省高院二审驳回第六分局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最终还是胜诉了。 ”经过10个月的等待后,昨日上午,吴春霞终于拿到了这份二审判决书,而在去年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吴春霞就告诉东方今报记者,她“对胜诉很有把握”。 [2]

谁是精神病人(谁都有可能被精神病人)——戴廉郑道罗洁琪|文

福建人陈德明以一副诡异的形象来到精神病院:头上套着编织袋,四肢捆着不干胶,身上还裹着一床被单。 他是被妻子和娘家人送来的。 陈德明没病。 医生诊断:“患者目前无精神病性症状”,可以出院。 但一条在精神病院实行多年的不成文规定——“谁送来谁领走”阻挠了他的离开——妻子拒绝领人。 住院56天后,在姐姐的努力下,陈德明离开医院。 等待他的,是一纸离婚诉讼的法院传票。 他和妻子一起经营的黄金珠宝店已经关门,价值400多万元的珠宝不知所踪,股票账户上的80万元被套现,家中的保险柜空空如也。 2011年6月20日,在一个由律师和法律学者组成的小型论坛上,陈德明平静地讲述着这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在此十天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下称草案),并首次公开征集意见。 参会律师们的声音集中在一点:当前草案能够防止“被精神病”事件的发生吗? 这同样是公众的疑虑所在。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案例屡被曝出。 在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报道中,“被精神病”也是最为火热的话题。 但是,几乎同时,在另一个由精神科医生组织的研讨会上,这一话题遭到了无奈而激烈的反驳:民意倒向了“防止公民被精神病”,但请不要忘记,这部法的主要任务,“本应该包括关怀和保护一个最痛苦也最弱势的群体——精神障碍患者”! 中国精神卫生立法迄今已有26年,医学界和法学界的争吵在最近数年里越发不可开交。 争论包含了方方面面:到底应该何时、由谁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应该被强制住进精神病院?医生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监护人的概念如何厘清?“有扰乱公共秩序危险”能否作为非自愿住院的实体标准? “你可以进去了” 杨志超作为“精神病人”,从确诊到被安排入院,历时未满两个钟头。 “你可以进去了。 ”护士一边对杨志超说,一边推开了通往精神病房的防盗铁门。 那是11年前的一个中午,1999年12月30日,知名行为艺术家杨志超,被医生以抑郁症患者的诊断收进了医院。 杨志超主动来到这家精神病医院,是为了完成体验、观察精神病医院的行为艺术。 医生在听完杨长期不上班和曾经自杀等经历后,“她毫不怀疑地将我列入精神病人的行列。 ”杨回忆说,病症是“抑郁症”。 时隔11年,如今的精神科就诊,草率问诊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观。 2008年10月,广西媒体曾披露,一位名叫黄雪清的高三学生,因头疼而被奶奶送到医院。 南宁市宾阳县新宾卫生院精神科的医生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要求其住院并服用了“利培酮”和“氯氮平”等药物。 三天过后,黄雪清病危。 经转院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黄的病因最后被确诊为“继发病毒性脑膜炎”和癫痫状态。 曾在日本进修精神疾病博士课程的吴娟告诉财新《新世纪》,她日前观摩国内某知名三甲医院的精神科初诊步骤,最让她震惊的是,“初诊时间总共就花20多分钟,就是走个形式。 ” 该院该初诊步骤大致规定如下: 1.先向知情人(家属或单位)询问病人的各种情况。 除其他科都要询问的家族史、个人史、既往史、药敏史外,还包括生长经历、个性特点、恋爱婚姻情况、是否受过刺激等,约需5—10分钟; 2.对精神病人进行精神检查,精神检查是访谈式的,以交谈为主,要花很多时间,约需15分钟左右; 3.最后则要将诊断、处理以及预后等情况向病人家属交代,以取得家属配合,此时,患者家属或单位领导亦会向医生提出各种咨询问题,要求解答,要花费5—10分钟的时间。 吴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在日本,初诊时医生一般至少都要跟就诊人谈上一个小时。 如果要求患者入院,要有两名有鉴定资格的‘精神保健指定医’同时认定。 ” 在中国的医院,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除了执行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五章“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所确定的诊断标准,亦参照由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 但这比已被许多国家采用、由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美国精神障碍统计与诊断手册第四版(DSM-Ⅳ)所规定的标准较低。 以“精神分裂症”为例,中国的“症状标准”规定,至少有如幻听等二项症状,“至少已持续一个月”;而美国的标准中,如妄想、幻听等相关病症应在“二项以上,均应在一月内的(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以较短)显著较长时间里呈现”,“病情的持续性表现至少持续六个月”。 和其他科室相似,中国精神科医疗资源严重匮乏,三甲医院精神科常常人满为患。 一位精神科专家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在他每次出诊的四个小时中,常常需要连续接待数十位病人。 而中国基层精神科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不免令人为精神疾病的诊断多了一份担忧。 一项四川省精神卫生机构现况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底,四川省精神卫生机构在岗人员无医学学历971人,中专2477人,大专2459人,本科1174人,研究生及以上7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8.159%。 职称以初级为多,占55.181%;精神科医师为1162人/10万,护士为2142人/10万,康复治疗师为85人/10万。 与此同时,人员流失严重,五年间流出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流出人员约20%。 因为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精神病学和精神病医生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边缘化。 “以前很少有大学毕业生愿意到精神病院来,我们的医生主要以退伍军人、中专生为主,大家后来通过自学才拿到了更高的学位。 ”辽宁某县精神病院院长说。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执笔人之一的黄雪涛指出,在中国,初诊和确诊过程草率,对精神病人的收治,亦没有严格的程序加以规范。 收治存在制度缺陷正是造成“精神病乱象”的根源之一。 她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分析称,由于缺乏相应约束监督的制度设置,精神病领域造成了“该收不收,不该收乱收”的乱局——如此,精神疾病已是涉及全民的问题,谁都可能存在“被精神病”的危险。 确立“危险性标准” 中国非自愿住院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曾高达70%以上。 即便按照50%来算,仅2008年就有30万以上的患者被非自愿收治。 几乎每一位“被精神病”者,都对自己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的情形记忆深刻。 53岁的上海某机械厂老工人周鸣德,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自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的过程:2008年4月23日清晨,刚走到上海火车站大门口,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来不及反应,就被硬物袭击后脑勺,当场昏倒在地。 苏醒过来时,双手已被反剪,身上也被约四寸宽的白色布带捆绑。 两个便衣男子将其塞进路边停靠的120救护车,强行送进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下车后,没有办理任何入院手续,他被两名男子直接带上十楼的病房。 七八个穿着蓝色制服的护工围着他,给他换上病服,然后把他的衣物、手机、钱包等全部拿走。 从病房到楼梯间,渐次有玻璃门、铁门和木门——三重封闭的大门,均需要医院的工作卡才能打开。 从此他与精神病患者共居一室,却无从知道自己入院的原因。 此后的病历显示,2008年3月18日,周鸣德的妻子、儿子及普陀区桃浦镇妇委相关人员曾到医院叙述称,周鸣德“到处上访,行为异常,怀疑妻子有外遇,殴打妻子等”。 医生诊断:根据病史,考虑偏执状态,登记住院。 周鸣德遭遇的关键点在于:医生在未见到他的时候,仅凭其妻和儿子的一面之词就给出诊断,并强制其入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中国非自愿住院的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曾高达70%以上。 当前即便按照50%来算,仅2008年就有30万以上的患者被非自愿地收治。 当然,唐宏宇还说,“和其他病人不一样,正常人得了病会想尽办法去治疗,而且尽量会找好的医生治疗,但精神病人的特点是,他们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寻求治疗。 这在医学上被称做‘自知力’的丧失。 ” 正因精神疾病的这一特点,在医学专家眼中,一定程度的强制是必要的。 支持强制的另一个医学理由是:临床经验已经证明,对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预能够阻止患者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面对强制入院遭遇的质疑,一位医生曾经愤愤不平:“是不是我们就一直等着,等到患者杀人、或者自杀才送到医院?” 但这个观点无法说服律师和法学专家。 黄雪涛2008年主笔撰写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其中列举了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的八宗罪,前四条均与强制收治有关,包括“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包括轻微精神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可以被收治”“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医院可以在从未见过当事人、从未作出诊断的情况下,派人将当事人用‘绑架’的方式收治”“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 针对上述情况,黄雪涛等律师推崇的入院标准,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危险性标准”,即“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或危险”。 联合国大会1991年12月17日第46/119号决议,通过《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惟有在下述情况下,一个人才可作为患者非自愿地住入精神病院;或作为患者自愿住入精神病院后,作为非自愿患者在医院中留医——确定该人患有精神病,并且(a)因患有精神病,很有可能即时或即将对他本人或他人造成伤害;或(b)一个人精神病严重,判断力受到损害,不接受入院或留医可能导致其病情的严重恶化,或无法给予根据限制性最少的治疗方法原则,只有住入精神病院才可给予的治疗。 在(b)项所述情况下,如有可能应找独立的另一位此类精神保健工作者诊治;如果接受这种诊治,除非第二位诊治医生同意,否则不得安排非自愿住院或留医。 此次中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中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其监护人、近亲属、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其监护人、近亲属并应当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其中,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并通知其监护人、近亲属。 ” 对于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应送诊一项,黄雪涛认为《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内容的规定相当宽泛,如若据此作为非自愿住院治疗措施的条件,无疑存在被滥用的危险。 避免权力滥用精神病院常常难以摆脱政治力量的左右,精神科医生也和法学学者一样,希望“建立一个严谨、细致、操作性好的非自愿住院制度”。 因为“被精神病”事件日益增多,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维权意识增强,一些医院和医生,也总结出“个性化”的诊断程序。 广东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钟古华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为了防止“被精神病”的发生,他的方法是:“如果是妻子送来丈夫,我就要求他的兄弟或父亲一定要到场;如果是丈夫送来妻子,我就要求她的娘家人过来。 必须大家意见一致,才能收治住院。 ” 不同于临床医学的高度发展,现代精神病学只有短短100多年的历史。 又由于临床常见的多数精神疾病,到目前为止都无法找到病因学上的确切证据,实验室检查、影像学、病理学等诊断方法无用武之地,而主要依靠医生对患者进行的精神检查,结合家属提供病史来进行诊断,故其医学属性始终遭受质疑。 甚至有人戏言,“想说你是精神病你就是精神病。 ” 对于“被精神病”现象,有专家分析,中国精神病院和精神科医生的逐利冲动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唐宏宇在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对此予以否认:“目前,大量真正的精神病人没有办法住进医院,医生如果要逐利,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将他们收治进医院,而不是将正常人收治入院?何况,‘被精神病’案例充其量只是万分之一不到的个案,难道医生要靠这万分之一挣钱吗?” 实际上,精神病学专家很少提及的另一个事实是,精神病院常常难以摆脱政治力量的左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病专家“误诊”病人背后,除了利益瓜葛,往往是某种政治压力。 一些地方当局出于维稳需要,将精神病院作为维稳工具,精神科医生也被迫成为制造精神病人的工具。 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多起“被精神病”案件中,多数属于此类情形。 基于种种现实,尽管对于“被精神病”的观点分歧巨大,精神科医生也和法学者一样,希望“建立一个严谨、细致、操作性好的非自愿住院制度”。 本次草案设置了初诊、复诊、精神司法鉴定的诊断程序,但这在法学界人士看来还远远不够。 他们主张程序司法化。 “精神障碍的认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所以用司法的正当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是非常必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轩说,“我主张精神障碍的认定,以及精神障碍者的强制住院或者非住院治疗,都应当实行严格的司法化和去行政化。 ” “任何权力都会被滥用。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戴庆康说,“我们需要通过正当的程序来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他是否有精神病;第二,他的精神病是否严重到必须强制住院。 对此,司法部门应该提供一个辩论的平台。 ” 许多精神医学专家持有同样观点。 他们认为,应划清诊断和收治的权限,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应该由医生从专业的医学角度进行诊断;而对非自愿治疗,则由司法裁定。 而早在2007年,北京安定医院罗小年教授即向卫生部法规司提出:赋予精神科医生司法权,是精神科医生难以承受的,国外立法中,提请对患者实行非自愿住院治疗的都不是精神科医生。 不过,唐宏宇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我也希望这么做,可在中国现阶段基本不可能实现。 仅仅是我们医院,每天入院病人就近十个,如果全中国的精神病院每收治一个病人,都要像美国那样司法前置,中国的法官忙得过来吗?” 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精神卫生法》2009年征求意见稿曾设想:由患者、家属、律师和法官共同组成一个独立审核委员会,以解决司法前置可能导致病人无法及时治疗问题。 但这个建议并未出现在此次草案中。 究其原因,一位精神病专家坦言:“委员会的费用谁来承担?” 在理想与现实的夹缝之间,《精神卫生法(草案)》还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 但“有法总比没法好”,酝酿、争议了26年之后,《精神卫生法》出台或已近在咫尺,填平“被精神病”的鸿沟已非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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