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判】
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杜兆才(未开庭)、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黄松、中国足协原秘书长刘奕、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中超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中国足协技术部部长谭海、中国足协战略规划部部长戚军
已判: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 陈戌源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 李毓毅 被控非法收受1200万余元,一审被判11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中国足协副主席 于洪臣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 陈永亮 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原中超公司总经理 董铮 被控受贿2200多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年;
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 刘磊 受贿罪、行贿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付翔 获刑11年,并处罚金一百四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