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误伤群众未开枪 家中女儿即将高考…… 民警身中15刀牺牲

“有危险,我来!”与持刀歹徒狭路相逢的他,说完就挺身而出,身中15刀,英勇牺牲。

他是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派出所刑侦副所长邱建军,是那个总是冲在抓捕歹徒第一线的人。

他也是家里的顶梁柱,是妻子的丈夫,是一双老人的儿子,是今年即将高考的女儿的父亲。

6月1日0时12分,有群众报警称,湖北省武汉市某宾馆门口有一名男子拿刀欲伤人。汉兴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邱建军火速带队赶至现场,但发现嫌疑人已离开。

警方查明,持刀男子名叫冯某,已返回租住地。凌晨1时许,邱建军带领民警梅斐、刘晓钟和辅警刘承欢、沈云志携带警用盾牌、钢叉、警棍等装备赶到该处。

冯某的母亲开门后告知,冯某在卧室内并将门反锁了。为消除这起持刀隐患,邱建军随即指挥民警辅警持盾牌、钢叉等呈战斗队形戒备,并朝屋内喊话,让冯某开门。

这时,冯某突然打开房门从屋内冲出,手持一把56厘米长的利剑朝现场民警辅警疯狂劈砍。由于从客厅到卧室是条不足一米宽的过道,不利于施展,短兵相接中,辅警刘承欢的头部、手臂受伤。

邱建军示意大家暂退至相对安全处后,他一边嘱咐盾牌手沈云志注意安全,一边果断掏出手枪,子弹上膛。就在此时,从卧室换了两把匕首再次冲出来的冯某,情绪异常狂躁地挥舞凶器。其母亲见状试图上前劝阻,但冯某仍然举刀挥舞着要往外冲。

情况十分危险,现场又异常逼仄,为保护现场群众和战友,邱建军毫不畏惧冲上前,与冯某展开殊死搏斗。搏斗中,邱建军颈部、腹部等15处被刺伤,鲜血喷涌而出。

被鲜血染红的警服

冯某见状仓皇逃跑,邱建军强忍伤痛紧追不舍,连下25级台阶并追出20多米远,鲜血从房间到楼梯、到小区路边,洒满一路。最后,邱建军终因体力不支,倒在了血泊中……随后,闻讯赶来增援的战友合力将冯某制伏抓获。

邱建军牺牲的事迹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针对网友“该拔枪射击就射击啊”的相关评论,6月3日上午,湖北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湖北”在评论区回复称,“据介绍,现场异常逼仄,嫌疑人冯某狂躁地挥舞凶器,其母亲试图上前劝阻,为避免误伤群众和战友,邱建军毫不畏惧冲上前与冯某展开搏斗。”

“平安湖北”回复网友

从警三十年,邱建军共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0余起,其中命案、抢劫等大要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00余名。就在不久前,他参与打掉的一伙黑恶势力团伙被判刑。这伙黑恶势力成员众多,获刑均在10年以上。

什么是真正的英勇?文字是苍白的。我们只知道,这已经不是邱建军第一次冒着生命危险与歹徒殊死搏斗。三十年间,邱建军曾3次因处置险情负伤,是警营里有名的“拼命三郎”。2012年那次,邱建军与战友们一起抓毒贩,遇刺重伤,就曾与死亡擦肩而过。

图源:湖北日报

他不仅仅在直面危险的抓捕行动上冲锋陷阵,在日常平凡小事上也忠诚履职,散发着不平凡的光辉。

三十年间,他无一起执法过错、无一次违法违纪、无一件信访投诉。在其妻子的回忆中,“群众扯皮报警,百把元的小事,他自掏腰包化解。因为他工作认真,工作总是名列前茅。今年5月19日是他50岁生日,女儿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了一个大蛋糕,我给他买了一双他喜欢的运动鞋。他太忙,这鞋还没有来得及穿。”

青山巍巍埋忠骨

长江滚滚颂英雄

向人民警察致敬

英雄,一路走好


2008感动青岛十大人物的事迹

●徐雪林、何开功、莫立斌,拾金不昧好的哥,他们用诚信倡导了“红飘带精神”。 ●张涛,27岁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职工,与抢劫女子的歹徒展开搏斗,被连捅三刀。 ●军中夫妻张荣涛和孙明燕,去年2月回乡探亲途中,在冰河中救起三名落水群众。 ●郭胜兰,56岁的胶南市居民,她把母爱全部倾注在儿子生前所在的上海市消防总队某部战士们的身上,十年来共邮寄1000斤花生、缝制400余双鞋垫。 ●刘艺,青岛公交巴士公司304路乘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走遍沿途51个站点,摸清了200多个站名,将127条线路的站点逐条记下来,形成特色公交线。 ●梁志云,一名81岁的胶州市居民,从1982年起收养了200多个弃婴。 ●王涛,35岁的胶南市公安局泊里派出所民警,去年在一次堵截抢劫车辆时殉职。 43岁的市南分局民警李强,因长期超负荷、超强度工作,突发心肌梗塞牺牲。 ●邢泉生,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成功做了两千例心脏手术。 ●开发区居民李萍、范庆芳被杨晓辉经营的气垫床砸伤,在得知杨家为担责任停止了白血病患儿的治疗时,她们放弃了所有诉求,转而向小杨帆伸出援手。 ●网上爱心助残群体“笑姐爱心团队”,先后组织了近30次爱心助残活动。

基层公安民警在处置案件存在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当前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警不接,有案不处的现象突出。 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单位受利益的驱动,对一些卖淫嫖娼、赌博案件抓获后,怕“麻烦”,主要一是怕上级法制部门抽卷检查和监督,对这两类案件不裁决,收取较大罚款和一定数额“保证金“;二是对这两类案件做出较大罚款并处拘留,受“人情网”制约,对两类案件往往是收取较大罚款和一定数额的所谓“保证金”后对已裁决的拘留不执行,导致部分受处罚人和群众投诉告状。 (二)乱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 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寻衅滋事、雇凶商人、雇人讨债等案件,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往往抵不住“说情网”的干扰或受单位办案经费不足的困惑,对上述案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采取这些强制措施后又不及时按照法核意见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呈报劳动教养,群众对此类案件反映强烈,受害者也是意见纷纷。 (三)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现象仍十分普遍。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人、财两保现象。 一些基层单位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办理之后,就认为此案办理完毕,高枕无忧了,办案人员将案卷放在抽屉里睡大觉,收取一定数额保证金后就万事大吉,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去继续侦查,致使一些案件流失,影响了整体打击效能,也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随意剥夺嫌疑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一些办案民警没有树立程序意识,对应当告知嫌疑人或当事人的一些权利义务未及时进行告知。 表现尤为突出的是鉴定结论的告知和对案件处理有知情权等诸多问题,结果导致案件当事人或嫌疑人家属到处上访告状,或由于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被撤销或变更,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大被动。 (五)调查取证不仔细,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 一些基层单位民警在案件调查时不及时、不仔细,案件证据未及时收取、固定,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引起受害者到处上访告状,牵涉公安机关大量人力、物力。 (六)违反办案程序现象突出。 一些办案民警由于工作不认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注重“程序”中细节问题,如询问为1人询问、裁决在前,告知拟处罚事实、证据在后,裁决书未在法律期限内送达被处罚人或受害人,还有一些基层单位有让非执法主体参与办案之嫌,从抽查考评案卷上明显看出记录人的字迹和办案民警签名字迹明显不是同一人,这些程序上的小细节、小问题有可能导致案件被上级部门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引起受害人不满,到处上访告状。 (七)处罚执行不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由于受“利益”或“人情”的困扰,怕“得罪人”,致使一些行政罚款未执行到位,更有一些单位将已裁决拘留违法行为人不执行拘留,收取罚款和一定数额担保金,主要表现在卖淫嫖娼、赌博两类案件上,群众对此意见纷纷,纷纷向法制、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八)法制部门监督指导不力。 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法律监督制度不健全,使一些基层法制部门法律监督职能大打折扣,没有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力,尤其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执行情况,有案不决等案件没有监督到位,致使部分基层单位一些案件流失。 抽卷考评整改落实不到位,常见执法问题屡查屡犯,影响了执法质量,也大大降低了公安机关打击效能。 解决对策和建议(一)必须加大法律指导监督力度。 法制、纪检、督察部门要互相配合,定期与不定期对接处警、立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督导,对那些有案不决、有案不立、有案不裁、裁决不执行、群众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敢于碰硬、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同时,法制部门要定期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定期清理审核,对符合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呈报劳动教养案件,要及时下发《执法建议书》进行跟踪个案督导,对《执法建议书》和抽卷考评中下发《限期整改执法问题通知》执行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执法监督委员会进行汇报,对执行落实不到位单位和办案民警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执法监督委员会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各级基层公安机关要利用以会代训、参加庭审、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到法制部门跟踪学习实践的方式加大对办案民警执法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法律业务水平,从而达到提升办案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的目的,培训要有实战性、要结合本地执法实际,与公安部《执法细则》结合起来,要让民警懂得如何做好接处警、立案、调查取证、处理、送达、出庭应诉等工作,做到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要经得起各级部门检查。 (三)加大卷宗考评力度,确保卷宗质量。 法制部门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每月对各执法单位执法卷宗进行抽查考评,要按照统一下发的考评记分办法,客观公正对每一执法卷宗进行评判,从中发现个案存在的问题和共性问题,每月执法卷宗考评进行通报突出共性问题和个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个案存在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执法存在问题通知书》,责令执法单位限期整改,对连续成绩不理想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其落实执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量。 四、加大执法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力度。 法制、监管、指挥中心、宣传、信访、网监、治安、督察每月要集中分析当月单位存在和群众反映投诉执法问题,由法制部门形成执法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对存在执法问题要及时下发《纠正执法问题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执法问题通知书》,督促执法单位进行整改。 同时,每月对综合研判分析出来的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执法警示,提醒各执法单位严加注意规范。

四川男子为何砍杀民警

犯罪嫌疑人张军(男,37岁,仁寿县人)系网上逃犯,长期流窜外地。张军对导致其家庭矛盾的谢某心存怨恨,于2018年8月5日返回仁寿寻仇。6日上午7时许,张军找到谢某之父谢某某并发生口角,持刀将其捅伤致死。仁寿县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开展案侦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军,并紧急组织力量开展缉捕。

张军杀人后在与谢某通电话中,了解到其已向富加派出所报案,误以为谢某在富加派出所,遂驾车前往报复。当日10时许,张军驾乘汽车冲进富加派出所院内,撞伤多名办事群众后,跳车冲进户籍室,持所携一支仿制手枪对上前阻拦的辅警廖弦开枪射击,手枪子弹卡壳未打响,其又挥舞手持的尖刀(刀长40cm,宽3cm)将廖弦刺成重伤。所长王涛率民警、辅警上前围捕,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并控制(张军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围捕过程中王涛被张军捅成重伤。王涛、廖弦送医院紧急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30分不幸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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