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原标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新京报讯6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资料图

合作区执委会各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反映。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

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

二、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在合作区范围内购房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三、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号)执行。

编辑 邓淑红


成都限购新政具体情况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防范炒作防范投机,我市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 《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 以家庭为限购对象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在《通知》中,成都的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 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10月1日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时之所以将对象锁定为个人,主要考虑到当时我市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部分区县还存在去库存压力,房价整体水平还相对较低。 但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逆转,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空子而炒房的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全国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均以家庭为限购对象。 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支持职住平衡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再买房《通知》对限购方式进行了调整,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3.5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仍在积极入市购房,导致投机炒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已拥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动机,《通知》将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根据《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 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住房。 《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已经在广州连续交够五年社保的外地户口人员如何在广州购房?

3月17日,广州紧随北京出台楼市调控新政之后,也将房产限购政策升级。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广州购房需要连续纳税5年或者社保5年,外地转入的社保是不算在本地缴纳的社保年限累计的。 所以,你不符合在广州买房的条件。

佛山购房政策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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