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32岁男子意图性侵42岁女邻居遭反杀 家属认为其咎由自取不追究女邻居责任

原标题:泰国32岁男子意图性侵42岁女邻居遭反杀,家属认为其咎由自取不追究女邻居责任

据泰国媒体5月4日报道,汶干府梭披柿县的32岁男子Bunjong闯入自己邻居家里并试图性侵42岁女子Urai,但是最终被Urai反杀勒死。Bunjong的亲属表示,将不会对这名女子采取法律行动。

这件事情发生在不久前的一个晚上,Bunjong闯入Urai的住宅后,意图对她实施性侵,两人展开了激烈的争斗。根据Urai的描述,Bunjong闯入自己家后,用一块布堵住了她的嘴。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Urai咬中了对方的手指,迫使他放开了对她的控制。据Urai描述,两人的打斗差不多持续了半个小时,随后女子发现了Bunjong缠在脖子上用于蒙面的布条,拼尽全力将布条扯了下来并勒死了对方。

梭披柿县警察局接到紧急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他们发现了该男子的尸体。男子赤裸着上身,躺在铺着毯子的垫子上,脖子上紧紧围着一块布。据警方描述,这块布似乎是一件衬衫。

据悉,两人住在同一个村子,Bunjong的家距离Urai的家只有150米。

Bunjong是警察局的常客,他有吸毒史,之前曾因为非法侵入和持有枪支的前科。据该村村长向媒体介绍,该男子反复无常的行为已经成为其家庭和社区的负担。村长称该男子的人性已经被毒瘾所掩盖,就连他的母亲也被迫从家中逃离,以躲避他的暴力行为。

梭披柿县医院法医随后对这名男子的尸体进行了检查,发现除了脖子上的勒痕外,男子身上没有其他挣扎或受伤的迹象。这一发现与Urai的描述相吻合,表明她的行为是自卫的结果。

据警方报告,Urai仍然可能面临人身伤害致死的指控。Bunjong虽然已经死亡,但是他在死后仍被指控非法侵入和强奸未遂,关于女子的行为性质仍在收集证据。

不过Bunjong的亲属表示,他们并不打算追究Urai的法律责任,并承认了男子的暴力倾向,一切算是咎由自取。亲属已经将该男子的尸体火化并举行了葬礼。


情夫想在车上发生关系,女子杀死情夫并报警,女子属于正当防卫吗?

一个女子打电话报警,表示自己为了阻止被强奸,杀了人。这个女子被警察带走进行询问,之后知道了事情真相,她和情夫发生了矛盾,才动手杀人的,这个举动,并不是所谓的正当防卫。

一、女子动手杀情夫,是因为记恨,不是正当防卫

女子已经结婚了,只是因为丈夫在外面打工,她就到超市里打工维持家用。也是机缘巧合,遇到了到超市进货的一个男子。两个人聊起来,还是蛮有共同语言的,女子和那个男子走得越来越近了,最终突破了底线。

两个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后,被女子的丈夫知道了。女子也很坦诚,承认了此事,与丈夫很快就离婚了。离婚以后,女子就希望男子尽快离婚,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过二人世界了,没有想到的是,男子并不愿意离婚。

她就跟男子哭诉这种情况,男子过来安慰她,表示可以住在酒店里。女子并不愿意,男子就开车带着女子走,在路上,男子提出想在车上发生关系。此时的女子,越想越气,就拒绝了他,并生气打了男子。

男子也很生气,两个人在车里打了起来,女子从包里拿出刀子,捅了男子。男子虽然阻挡了一下,但女子在气头上,将男子桶了很多刀,看到男子没有力气还手了,才意识到自己杀人了,就打电话报警。报警的时候,隐瞒了两个人的关系。

二、女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是故意杀人罪

女子在报警的时候,只是说自己为了阻止强奸行为,才杀人的。警察叔叔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经过审讯以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女子的行为,并不是正当防卫。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受害者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行为。

女子的行为,明显不是这样的。两个人一起出去,无论是酒店还是路上,男子都没有不法侵害,在车上只是提出要求,并未实施行为,更别说侵害行为了。反而是女子,在上车之前,就有了刀子。

这个可能是为了防止不法侵害时的防卫工具,也有可能是她实施不法侵害的工具,在女子的讲述中,可以看到,是她实施了不法侵害,将男子捅伤,不仅如此,还任由事情发展,男子最终死亡。

女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所谓故意杀人罪,就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女子在上车之前,就准备好了刀子,说明她是有预谋的。只是男子不知道,男子更不知道,女子拒绝去酒店,就是因为她想杀他。

男子提出的要求,女子拒绝,故意打了男子一下,还很用力。激起男子的怒火,两个人在拉扯期间,女子用刀子将男子捅死,很明显,女子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要件。她是故意杀人,按照故意杀人的处罚,女子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也可能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三、女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告诫我们,做事的时候,别违背道德和法律

女子的辩护律师认为,女子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行为上的失当,但女子打电话报警,这是有自首情节,应该从轻处罚,但是,女子的行为,在道德上而言,是违背了我们社会的功德良俗,在法律上属于严重违法。

不仅在事前有预谋,在行为上还是比较残忍的,事后还打电话报假警,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行为的恶劣,不能因为她报警就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女子无期徒刑。对于女子而言,她在监狱中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

她的行为伤害了两个家庭,一个是她的家,因为女子的行为,她的家没了。跟前夫离婚以后,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一个是她情夫的家庭,因为她的行为,她情夫的家里,失去了顶梁柱。

对于女子而言,可能是解恨了。但是,这种行为,在社会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应该予以严惩。让其他人知道,这种行为,是不能出现的。女子的行为很恶劣,严惩是为了警示,也是为了告诫,告诫他人,别做这样的事情。

这种事情出现,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一个女子家庭不幸福,是因为她的内心不满足。要是能够跟她丈夫那样,勤勤恳恳,生活会越来越好的。但是,她只是想到了自己,这种自私的人,应该严惩。

在社会生活中,做人做事,应该考虑到家人的感受,女子的做法,是一个反面案例,值得我们警醒。法院做出的判决,也是这个意思。让大家在做事的时候,多考虑考虑!您觉得呢?

湖南女子出轨邻居并生子,抱女儿上门要抚养费遭驱逐,他不出抚养费违法吗?

他不出抚养费违法,虽然孩子的父母并不是夫妻关系,但是非婚生子女应该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因此这名男子不出抚养费是违法行为。

女子与男邻居保持5年地下情生下一女,写协议每月给1500元抚养费。男邻居赖账,女子抱女儿上门追索,遭其夫妻联手驱逐出门。大人争执拾掇,孩子无助惊恐,竟然伸手向生父索抱!不负责任的成人间的感情游戏,最终却要由2岁女童买单,于心何忍?

事件回顾

李清今年38岁,她穿着得体,养护有道,看起来要比实际年纪更小一些。她抱着两岁大的女儿,敲开了邻居的房门。她要求男邻居吴全把孩子的赡养费交给自己,他已拖欠几个月没交了。

吴全的老婆刘丽见李清如此张扬找上门来,气得一把将李清推出家门,指着李清痛骂:你这个贪财好色的女人,自己有了家,却偏偏要来纠缠我家老公。

在刘丽的印象中,老公是个很诚实的人,要不是李清主动,他也不会做对不起家人的事情。她甚至怀疑,李清的女儿跟自家老公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刘丽要求李清带小孩去做个 DNA检测,等有了结论之后,再做决定。

吴全是不是跟刘丽所说的一样诚实呢?

李清跟前夫是通过相亲后结婚的,前夫开汽车修理厂,生意算不错,家庭条件优越,早早就买了房子和车子。李清安心在家里带小孩,她的儿子现在都上初中了。后来吴全一家搬到隔壁,成了邻居,两家关系不错,平时都有来往。

有一次李清家里爆水管,她去找吴全帮忙,结果两人就在修水管时发生了一些不清不楚的事情,并由此开始了5年的情感纠葛。

期间李清曾一度想要分手,但吴全威胁她,如果分手,就将两人的关系抖出来,毁了她的名声。李清后来怀孕了,她说是吴全的,要对方出一万块钱把孩子打掉。可是吴全不愿意,请求李清把小孩生下来。

女儿出生后,吴全签了一个保证书,承诺每月支付一千五百元赡养费给李清,但他没有履行承诺。两人闹起别扭后,丽丽也知道了两人的关系,跟丈夫闹得不可开交。吴全再也不敢去找李清了,李清只好自己找上门索要抚养费。

根据李清的讲述,吴全根本就不是一个好男人,他没有尽到丈夫的义务,随便找女邻居搞暧昧,还一再要求把孩子生下来,但自己又不抚养,如此不负责任的男人,说一句人渣不过分。刘丽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味推卸责任,坚持认为李清才是罪魁祸首。

吴全跟他老婆站在一起,阻挡李清进屋商量,还抢过她手中的承诺书撕成了碎片。两人合力将李清推出门外,李清的女儿被吓坏了,哭的撕心裂肺的,根本没办法安抚她。

李清现在的处境也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怜悯。值得可怜的只有这位两岁的小女孩,被两边的大人推来推去,吓得不轻。

李清生下女儿后,就与丈夫离婚了,她本以为吴全会娶自己的。可现在吴全急于撇清与孩子的关系,她决定去做亲子鉴定,为孩子讨回公道。做DNA鉴定之前,吴全表示:“如果这孩子确定是我的,我就出钱,不是我的,你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这是什么荒唐逻辑?一个大男人伤害了母女俩,哪来的精神损失?刘丽这时也站出来维护老公:“老吴肯定不是这孩子的生身父亲,她就是为了钱,才说是我家的。”

我对此事的看法

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两岁的小女孩竟然不停地跑到吴全身边亲热,要抱抱。吴全顺手就将孩子抱在怀里,动作非常自然、熟练,仿佛相处了很长时间的父女。也许,这就是血缘吧。

刘丽不在身旁,李清、吴全两人都冷静地回想自己的感情过往。李清觉得自己是被吴全被欺骗了,她本以为吴全会给她一个家庭,但现在看来,他是个完全不负责任的人。期望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再给自己一个稳定的家,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一个真正负责任的男人,决不会背叛自己的家人,他能轻易地被你迷住,已经能够说明他的人品有多渣,同样不负责任的李清,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17岁女高中生被初中同学约出,发现时已遇害,家属该如何维权?

极目新闻记者刘毅2月16日,大年初五,湖南岳阳市平江县岑川镇水口村一名17岁女高中生,被初中同学约出门后就此失踪。家属苦寻七天七夜,等来的却是噩耗。

22日,女孩遗体在村子附近的一个水库边上被找到。被发现时,女孩身上仅包裹着床单,被杂草掩盖。

当地多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失踪女孩姓吴,17岁,还在读书,失踪已经多天,3天前才被发现,而作案的嫌疑人,则是女孩的一名初中同学。

26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遇害女孩的父亲吴先生。吴先生说,2月16日凌晨,女儿离开家,因为家人当时都已休息,所以并不知道女儿出了门。白天发现她不在家,才开始寻找,但一无所获,随后家人报警。

此后,家里人四处询问,并查看了路面监控,发现当时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将女儿带走。摩托车经过派出所门口、车站等地,此后不知去向。

家属开始查找摩托车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因为当地一些村民家门口也安装了监控,于是家属就四处走访,并依据监控画面开始寻找骑车的人。家属表示,最终他们发现骑车人可能是李某,并将这一信息告诉了警方。李某跟女儿是初中同学,已经进入社会。

吴先生介绍,警方通过电话询问过李某,起初,李某称他虽然将女儿带出门,但女儿被另外的人开车接走。22日,警方又联系李某,其改口称,女儿跟他在浙江,人很平安,很快回家。当他从派出所民警处得知这一消息时,想到女儿很快会回家,非常高兴。

事情并没按照吴先生的预期发展。23日凌晨,噩耗传来。警方告知吴先生,其女儿已经遇害了,遗体就在村附近的水库边上,身上只裹着床单,脸上有擦伤。

当地村民怀疑,女孩生前遭遇过性侵。对此说法,吴先生表示,尸检结果还没有出来,女儿遇害的过程,警方目前也暂未向家属通报。

另外,据家属了解,女儿曾到过镇上一家小旅店。这个旅店曾被取缔过,此前家属也曾去该旅店找过,但没有任何结果。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李某已归案,当地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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