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到,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我国财税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现行地方税体系,在保障地方政府财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现行地方税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结构不尽合理、税权配置不够健全等问题逐步凸显。”近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部署任务,深化论证具体改革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下一步,针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有哪些具体安排?发布会上,王东伟介绍了三点做法:
第一,拓展地方税源。在现行规模较大的几个税种中,消费税全部归属中央,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下一步,考虑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改革环境保护税,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
第二,适当扩大地方税权。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地方税立法中,已赋予省级地方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等管理权限。今后,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在地方税税制要素确定,以及具体实施上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
第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主要归属地方,是地方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于收费公路问题,将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推动优化相关政策。
“三中全会中关于财税改革思路举措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奔着问题去、奔着问题改的。”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有必要增强地方可支配财力,拓展地方税源。
罗志恒表示,相关举措将着重减轻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稳定宏观税负和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解决当前短期财政紧平衡和债务风险问题,同时,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持作用。
财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
推进税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税制改革的每一个大动作,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着深刻影响近年来,以结构性减税为主基调的税制改革频频推出“大动作”: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达1250亿元。 同时,财政对种粮农民给予补贴,广大农民“减负增收”,生产生活水平双提高。 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33%降至25%,负担明显减轻,也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009年,增值税转型在全国全面推开。 从2009年到2011年,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明显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三年累计约5000多亿元。 2011年9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个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最低档税率由5%降至3%,并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调整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大幅减少,由约8400多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原来的约28%下降到约7.7%,由此全国个税收入每年减少约1600亿元。 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据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如果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带动居民消费增长1%,同时直接带来大约7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税制改革的每一个大动作,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着深刻影响。 取消农业税、增加农民补贴,为我国粮食生产连年增长提供了保障;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推动了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企业所得税合并,使内外资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市场环境更加公平;调整个税,居民税收负担减轻,有助于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解决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将积极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财政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改善民生的着力点放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确实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财政收入不断跃上新台阶。 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财税改革的最大亮点。 北京银建出租汽车公司司机艾国东师傅说:“这几年社会保障福利的提高,几乎每个人都能感受到。 拿我个人来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几年是从无到有,变化巨大。 特别是医疗保险连没有工作的‘一老一小’全都覆盖到了,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来说,家庭负担和压力真是大大减轻。 ”贾康认为,社会保障体系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百姓最大的后顾之忧。 党和政府把改善民生的着力点放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确实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农民在低保、养老、看病、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正在向城里人靠拢,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2010年,全国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近6万亿元,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2/3。 2011年,全国财政支出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的支持力度得以加强,增长超过20%,体现了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不懈努力。 此外,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增长23.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38.3%。 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意味着中央对欠发达地区支持的过程中,欠发达地区可以自主安排的财力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这就有利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制度建设,让每一分钱花出效益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为国理财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自2001年以来,一场被称为“财政革命”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给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带来了根本性变革,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基础性地位,财政资金运行由“中转”变为“直达”,财政资金运行监控能力和使用效益大幅提高。 截至2011年底,中央各部门及所属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和地方各级近40万个预算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 通过利用“刷卡支付、消费留痕”的特点,将公务消费充分置于阳光之下。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今年1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支出,都要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政府自身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1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0%,为国家节约资金1500多亿元,政府采购在促进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金额达到2726亿元。 2011年,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又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资金的分配秩序,推动了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从“大账”到“细账”,公开的内容更加具体。 2011年,在预算公开的基础上,中央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首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 深化财税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与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目标相比,财税改革目前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难点,突出表现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省以下财政体制尚需完善;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财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迫切需要通过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以解决。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今年将从完善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税收制度三方面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努力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进一步推进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 将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一级,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改革税收制度。 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 完善消费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引导合理消费。 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的范围,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按照正税清费原则,研究起草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及配套改革方案,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 “十二五”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一是明确方向,服务大局。 把科学发展观切实贯穿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是整体设计,协调联动。 妥善处理政府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财政与金融、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统一规划,全面设计,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加强各项财税改革之间以及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三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既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又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精心谋划,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主要目标——完善财政体制。 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 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健全税收制度。 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主要任务——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把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提高公共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 在完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 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
低碳经济发展中保险如何创新
从目前的国际态势来看,发展低碳经济固然是大势所趋,甚至内外部的环境也都初步具备,但其中所将面临的障碍也不少,尤其是低碳理念与低碳实际之间存在矛盾。 克服理念与实际的差距,真正实现低碳崛起,短期之内难以找到一条捷径,而只能是一点一点地前进。 完善低碳政策,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要成为政府关注的事情,更要成为政府的责任。 在竞争日益激烈、新的国际规制的倒逼和新的贸易壁垒呼之欲出的今天,谁率先实行低碳转型,谁就能赢得发展的先机。 因此,应当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探索,从思路、规划、考核、机制、财税和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 ——明确低碳发展思路。 我国现在还没有发展低碳经济的成熟经验,但完全可以“边研究、边推进”、“成熟一项、启动一项”。 发展低碳经济和发展传统经济存在着矛盾,是一种博弈的关系,既不能过分发展一方,又不能轻视另一方。 如何把握好发展过程中的“度”,不脱离国情地发展新能源和新兴产业,应在经济活动中逐步推进去碳化的过程,在保证经济继续快速增长和经济产业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前提下,本着《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走“中碳经济”再到“低碳经济”的改革发展路线。 也就是说,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在保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前提下,以地区发展战略规划为基础,分步骤、分阶段、有节制地实施“减排”,建设中碳经济。 “短期内,做好节能减排,尽可能减少碳排放;中期,力争实现保持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速度小于经济增长速度;长期则是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绝对排放量的减少。 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势产业结构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低碳转型。 ”——制定低碳发展规划。 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就必须在全社会大力推行低碳理念,发展低碳经济,将低碳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之中,对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要严管到位,严格执法,建立起完善的舆论监督与导向机制,引导全社会都形成按照低碳经济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低碳建设格局。 国家2007年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8年次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正酝酿出台低碳经济振兴规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的目标,但仍缺乏整体性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环节科学有序地推动低碳经济,政府应当尽快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指导其下级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制定,实现规划之间相互衔接,共同引领低碳经济的科学快速发展,通过总体规划,明确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战略目标、战略布局、战略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改革低碳考核体系。 要改变政绩考核方式。 各级政府要改变不顾任何代价追求GDP增速的状况,把发展低碳经济工作的成效列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低碳经济的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科学考评体系。 要加快低碳经济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低碳经济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以及发电、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 ——创新低碳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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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
5月27日下午,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措施涉及信贷、银行改革、融资担保、创业板及新三板改革、票据融资机制、债券、信用评级等方面。 一、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三、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四、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四、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五、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六、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建立非标转标的认定机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稳步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八、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熊猫债信息披露要求,细化熊猫债发行规则,鼓励有真实人民币资金需求的发行人发债,稳步推动熊猫债市场发展。 九、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 十、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督导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方案,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格局。 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取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审批。 十一、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明确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按次处罚和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从严追究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责任,对违法责任人员依法严格追究个人责任,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