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杰
内容提要
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认识和结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确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一重大原则,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确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成果
制度是由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以及其他方式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的规范体系,是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要求人们遵循的行为准则、运作程序、办事规程等。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认识和结论。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方面的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完善,治国理政的制度化水平明显提高。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制度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系统总结我国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把改革开放以来制度探索创新的成果纳入系统化、整体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我们党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和发展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鲜明地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从制度着眼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其中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决定》提出“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制度建设的重点。对这三类制度,必须精准认识和把握。
筑牢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起着奠基础、定方向、管全局的作用。比如,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是其他方面优势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巩固全体人民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团结奋斗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根本制度是不可动摇、不可改变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筑牢其根基,使之更为稳固。《决定》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专门部署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等,都体现了筑牢根本制度的重要要求。
完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体现了根本制度的内在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础,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创立的治国理政的主要制度。在经济方面,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决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并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在政治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决定》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等,体现了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我国基本制度集中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制度优势更鲜明更显著展现出来。
创新重要制度。在制度体系中,重要制度上连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下接着各种具体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科学的改革方法,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老百姓的关心点、期盼点入手抓住制度建设的着力点、突破口,使制度建设的成果真正顺应民心、惠及民生。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汲取人民智慧,及时总结各方面的实践探索,把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化成果。还要注意处理好人民群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既要及时推出能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制度机制,也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保障好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
注重系统集成。改革越向纵深推进,就会面对更多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明显增强,制度建设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系统集成,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配套和协同。比如,《决定》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提出:“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这些都体现了制度建设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要求。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强化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使各项制度彼此呼应、相互促进,不断释放改革效能。
注重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破,就是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立,就是建立新的体制机制,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如果旧的制度破除了,新的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就容易形成制度真空,影响改革的最终成效。新的制度逐渐成熟并推开后,旧的制度随之退出,能够使改革的力度、速度与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更好统一起来,避免改革中出现风险矛盾叠加的状况。要把破与立更好地统筹起来,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把握政策调整和推进改革的时度效,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稳扎稳打地把改革继续推向深入。
(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08日 09 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制?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制如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 一致认为,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力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强战略谋划,增强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极大振奋和凝聚了党心军心民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明显。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胜利完成,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工作有力有效,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深入推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全会认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
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
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
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
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
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
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
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
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
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 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
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为()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答案】:A、C、D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成立于1950年10月。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 报告 ,一起看一下吧!
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1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 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 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依法忠实履职, 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件,办结件,比2014年 上升26.47%和18.40%;其中,省法院受理件,办结7724件,上升46.30%和34.26%。
一、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
全 省法院办结刑事案件件、判处罪犯人,民商事案件件、标的总额1613.22亿元,行政案件6787件、非诉行政案件 件、国家赔偿案件123件,执行案件件、标的总额124.21亿元,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196件,减刑、假释案件件。
着 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 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案件件,增强人民 群众安全感。 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118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2.60亿元。 充分发挥法治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加 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85件。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判处各类犯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928人,判处 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人,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 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参与禁毒斗争和扫黄打非、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 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5件,加大力度惩治校园犯罪。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配合开展社区矫正等,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依 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 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利益诉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审结合同纠纷案件 件、标的总额1531.79亿元,上升20.78%和63.79%。 着力保障我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司法指导意见,依法审理涉及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 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3769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鉴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大幅增多,省法院 加强指导,各级法院通过设立金融审判庭或合议庭、完善工作机制等,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件、标的总额1070.5 亿元,上升42.44%和82.88%,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和人民利益。
强化涉台、生态和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审判职能。 围绕我省 发展优势,拓展司法服务保障功能。 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办结涉台案件2262件、两岸司法互助案件3788件,与高校共建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平台,第二次 入台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生态司法“九项机制”,审结生态环境案件3014件。 去年11月第一次 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在我院设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龙岩中院、漳州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司 法实践基地,南平法院注重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顺应自贸区建设需求,专门设立自贸区法庭、审判庭,跟进司法服务保障。 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 区建设,加强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审判工作,审结案件8915件,开展《“一带一路”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审判理论重大课题调研。 福 州、平潭法院加强对平潭开放开发和福州新区建设的服务保障,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支持促进国际商事调解与仲裁,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
切 实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 加强对就业、教育、社保、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加大对涉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全省法院审结婚 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件,判决赔偿总额25.98亿元。 注重依法化解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纠纷,审结案件 件,上升11.25%。 着力保障城市建设与农村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司法支持和 法律服务。 探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全省有36个法院设立家事法庭或家事审判庭,三明法院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 制定实施反 家暴行动计划,推广莆田法院反家暴联动机制。 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2134人,做好轻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就业等工作。 加强司法拥军和“结对共 建”,审结涉军案件167件。
加大力度化解行政争议。 去年,行政案件受案增幅较大,共受理8352件,上升56.29%。 各级法院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审结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4158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1.26%。 推进行政机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工作。 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完善交流沟通、化解争议等机制,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 司法建议等制度。 泉州中院通过听取专家意见促进行政争议解决。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对赔偿请求人决定赔偿1018.38万元。
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启 动实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制定福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实行清单式项目化推进。 去年9月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福州、厦门、 南平市中级法院和所辖6个基层法院先行试点。 按照法官员额比例,开展首次法官入额考试考核。 推进法官职务等级套改,做好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省 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的准备工作。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出台司法责任制、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意见,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 则,明晰审判权限与责任,加强法官履职保障。 全省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各试点法院探索建立审判团队,省法院机关从去年9月起全面推行合议庭办 案责任制改革试点。 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件。 改革法律文书签署签发机制,促进审判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立案登 记制改革。 从去年5月1日起,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件,当场立案 率为98.53%。 从去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对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近选择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起诉。
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 从去年9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保障依法公正审判。
深 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加大调解力度,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办结案件件。 出台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推 进大调解体系建设。 厦门中院、莆田中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省法院与13个部门和行业深化诉调对接机制,龙岩、宁德法院深入开展 “无访”“无讼”建设,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作为全国10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确定在5个法院开展试点,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和选任、退出、履职保障等进行改革。 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25%。
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 实行诉访分离,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等。 制定《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实施细则》,促进规范涉诉信访秩序。 推进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 去年,全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件。
完 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 出台刑事一审、二审和简易程序庭审指引等,有 效发挥庭审功能。 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9.95%,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民事小额诉讼案件件,福州、厦门18个 试点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459件。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 去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 98.89%,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0.01%,二审后达到98.49%。
三、规范司法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抓 好司法规范化建设。 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诉讼流程,严格公正司法。 去年7月,省人大会听取和 审议省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项报告。 抓好省人大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确保司法权规范行使。 规范法官与律师关 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着力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加快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基层基础等方面的融合应用。 我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 院充分肯定。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 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例指导制度。 全省法院有3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的典型案例。 完善二审、再审工作机制,加强审级监督,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 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件,二审案件件;审结再审案 件1187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113件。 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 依法稳妥审结一批特赦案件。 加强重大复杂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再审黄兴、林立峰、 陈夏影绑架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全省基层法院办结案件件,占全省法院办结数的85.78%,其中208 个人民法庭办结案件件。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 运 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诉讼指南、案件流程等34类司法信息。 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成高清科技法庭450个、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 47个,做到每庭必录、网上可看庭。 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查询等系统,公布裁判文书份。 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完善短信自动告知、公开查询等功 能,为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节点信息219万余条,实现全程留痕。
创新完善诉讼服务。 依托信息化手段优化便民服务,建成诉讼服务大 厅、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我省法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加强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 站建设,完善网上立案调解、信访管理信息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智能辅助等。 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和闽侯法院ITC司法自助服务 终端、建瓯法院“P2P”点对点多元协作立案机制等,受到群众欢迎。 出台《福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3585.44万元,对145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2946.7万元。
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 加快执 行信息化升级应用,全省法院网上查询、冻结银行存款110.7亿元,查询房产、土地、矿产、车辆等40.51万件次,扩大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标的1799 件、金额39.49亿元。 深化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6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执行联动威慑 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督促人自动履行义务。 漳州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三明法院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 宁德法院将按揭贷款引入房产网络司法拍卖,促进执行工作创新和规范。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典型案例与法院新闻发 布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月、送法进校园等活动。 省法院编发典型案例选、司法品牌集等,全省法院组织主题开放日活动450多场、新闻发布会123 场。 加强对案件态势、纠纷成因等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纠纷预警信息和司法意见建议。 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生态环境审判绿皮书》, 厦门海事法院首次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
四、着力从严治院,严明作风纪律,提升队伍素质形象
深入开展“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 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推动在队伍素质、作风纪律和工作发展上见实效。 坚持 立根固本,深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周学习教育例会、月思想作风分析会和“集中学习月”等,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47项整改措施, 开展“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改,深化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难三案”、“差错漏失拖”等,落细落小,正风肃纪。 推进“比办案、比服 务、比队伍、看实效”活动。 省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和司法能力。 深入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四个人才工程”建设,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省法院举办新民事诉讼法、信息 化工作能力、新闻舆论应对等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多人次。 推进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法院智库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司法人才库。 推行逐级遴选、双 向挂职锻炼和岗位练兵、“传帮带”等,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继续办好海西法官讲坛、青年法官论坛等,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深 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报。 制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实施细则”,完善法院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大督 察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全年共开展大督察1200余场次,强化执纪问责。 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 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进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 加大纪律审查和反腐惩治力度,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5件25人。
继续创 新推进法院党的建设。 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机关党建”。 召开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责评议会,落实党建工 作责任制。 坚持党建带“三建”,推进党员先锋岗和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职工之家、综治平安创建。 省法院被评为全省第三轮首批“平安单位”。 做好省法官 协会、省女法官协会工作,开展福建法院建院65周年纪念活动。 坚持典型引领,学习弘扬谷文昌、邹碧华精神和詹红荔、黄志丽先进事迹。 全省法院208个集 体、346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法官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 省法院等50个法 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五、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坚 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专项督查,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会审议意 见,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制定和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省“两会”联络工作规范》等,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97件,其中省 法院办复17件,并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吸纳转化落实。 完善定向结对联络、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等, 并通过电子信箱、短信平台、手机报等,及时通报法院工作,真诚服务代表履职。 去年11月,省法院首次召开代表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履职成果座谈会。 自觉接受政 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完善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其中省 法院办复8件。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正为民司法。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忠诚履职、勤勉敬业,顺利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福建建设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奉献。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 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服务保障的司法能力水平仍需提高。 二是有 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说理不透彻等问题仍然存在,司法便民利民、审判监督管理等需要加强,化解涉诉信访、执行难等需下力推进。 三是有的干警缺乏职业道德和 法纪观念,作风不正、裁判不公、办案不廉,甚至违纪违法、贪赃枉法,损害司法公信力。 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项试点工作需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 五是矛盾纠纷多发复杂,案件总量加速攀升,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更加凸显,法院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 层基础等亟需改善。 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措施不断解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一年。 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 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 法,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从严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服务保障发 展大局。 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好涉及产业转型升级、金融借贷、新型城镇化等纠纷案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和防范风 险,加强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为推进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围绕我省发展优势,创新推进涉台、生态、知识产权和涉外、 涉港澳、海事海商等审判工作,为我省自贸区建设、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犯罪,推进社会治理,建设平安 福建、法治福建。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织密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网。 加强对精准扶 贫、脱贫攻坚的司法服务保障,推进司法救助、挂钩帮扶等工作,着力满足贫困群众司法需求。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广“跨域”立案服务等便民措施,充分发 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优势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集中开展涉诉信访和执行案件清积活动。 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推进实施“七五”普法。
(三)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级 监督、案例指导和审判管理,统一司法尺度。 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做好向省人大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工作。 加快三大 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大数据中心建设等,构建案件信息标准体系,打造“阳光法院”“智慧法院”。 推动构建法官和律师新型关系,共同维护 司法公正。
(四)扎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深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健全立案登记制, 完善涉台、涉外、涉港澳、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行政案件管辖机制。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庭审实质化改革。 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刑 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 完善执行信息公开、财产查询、司法拍卖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等制度。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继 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家事审判、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改革工作。 总结提升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品牌建设。
(五) 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法官教育培 训,开展创新引领行动、典型领跑行动、公信提升行动,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 持之以恒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严格执行《准则》《条例》, 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 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 职,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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