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梯间及机房等不再纳入公摊面积 多城新政明确提高住宅 得房率

多年来受到市场热议的“公摊面积”,近期在多地出现了新变化。

5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将于近日正式发布,修订内容包括备受市民关注的减少住宅公摊面积、有效提高得房率、住宅和宿舍实行150米限高等。过去计入“公摊”面积的避难层、机房等两大部分公共空间,修订后将列为“不计容面积”。

5月13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也发文称,建筑物屋顶的公共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总数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上述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

换言之,深圳和惠州的新政都将减少住宅公摊面积的计算。同时,房屋内部得房率还将提升,放宽阳台进深限制,凸(飘)窗窗台在满足条件下可不计入建筑面积。

多位业内人士当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措施本质上是通过增加套内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从而降低单位购房价格和成本,变相降低了房价,有利于提升购房者购房的积极性。对开发商来说,也是产品设计的松绑,产品得房率会得到明显提升。

不过,律师提醒,上述房屋面积计算方式变更并不必然导致房产证面积增加。近期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减少公摊面积,并不等同于市场上部分开发企业推出的“偷面积”“赠送面积”等营销行为。

多地出新政减少“公摊面积”

事实上,“公摊面积”模式已推行多年,最早源于1950年代的香港,由于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均为整栋出售,价格高昂,房产商想出“分层出售”“分户出售”的办法,公共部分的电梯、楼梯、大堂、走廊由各户分摊,“公摊面积”便由此而来。

根据目前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不过,香港早在2013年就已正式告别公摊面积。近年来,关于内地是否要取消公摊面积这一问题也争论已久。

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用地,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层高应不大于4.5米。

近期,广东肇庆市也明确发文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自5月1日起,新供地的住宅小区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如中小学校、幼托、社区服务站、文化室、卫生站、养老设施、居委、警务室、生活废品收集处理设施、变电站、公共厕所等,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建成后应无偿移交属地。沿城市主干路、临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重要景观带,因规划要求封闭的阳台一半计容。建筑物屋顶的梯屋、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不计容。

值得注意的是,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开新建商品房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信息的通知》,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据了解,肇庆市是目前全国率先实施住房公摊面积信息及计算方式现场公示的城市,也是广东省内唯一实施该做法的城市。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每经记者表示,本质上,计容面积和公摊新政并不是产品的创新,而是调整规划指标以满足提高购房者的福利水平。此次惠州新政提出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事实上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来承担,惠州调整的内容属于市政配套的,应该由政府来承担,这也提高了业主的得房率。

户型设计将有较大操作空间

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中,修订增加了“计一半面积的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应全部计入规定建筑面积”内容。此前,阳台的进深不能超过2.4米,修订后阳台可以把进深做大,对超过2.4米部分计入规定建面。而在满足条件下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凸窗,修订后进深也由0.6米增加至0.8米。

深圳一本地房企人士告诉每经记者,深圳此前出台的70/90政策、容积率要求、凸窗和阳台等都规范非常严格,根本没有放松空间。“如果上述新政落地,对住宅产品来说,在设计上会有较大的操作空间,虽然没办法像2014年以前那样做出得房率100%以上的房子,但是起码在一些卧室、客厅的尺度上可以更加放得开一些了。”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也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显示,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多样化、高品质住宅产品。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出具规划条件时,为后续的建筑方案编制预留一定的弹性。

肇庆新规也对结构净高不超过2.10米且进深不超过0.80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筑飘窗不计容。

“按照佛山的新政,套内面积可以做到建筑面积的90%以上,这样建筑面积90平米的房子可以做到三房,而原来只能做到两房,实际上起到了控制总价的情况下,助力改善型需求的效果。”李宇嘉表示,对房企来说,得房率提升的项目,比其他项目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单价较低、去化也快,自然会提振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

“参考广州的经验来看,政策利好开发商新拿地块和购买该项目的消费者,但对之前已经入市但未开发或销售的项目(没有容积率或公摊优势),形成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导致后者在去化时面临巨大的压力,特别是距离相近的项目。”李宇嘉补充道。

佛山计容新政与广州2023年11月出台的《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有类似,广州还鼓励设置多个阳台、入户花园等。另外,对于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复式住宅,广州还将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基准值由原6米放宽为7.2米。

不过,近期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减少公摊面积,并不等同于市场上部分开发企业推出的“偷面积”“赠送面积”等营销行为。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登基律师则提醒,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详细约定购买商品房的面积(套内与公摊面积)、计容积面积等,包括如实际交付商品房时出现面积差要多退回少补(具体以总面积差、套内面积差、公摊面积差何种标准补偿等),在合同中应详细约定或标注新政的计算标准,不应轻信开发商所宣传的“偷面积”或“赠送面积”行为。

“其次,因新政对于计容面积和公摊提出新计算方式,可能导致开发商为增加面积而产生变更房屋设计、规划等违建行为。某些开发商为提升销售户型产品市场竞争力,可能采取未通过规划验收时是开放阳台,完全按照规划报批的图纸来做。等规划验收通过后,交楼前会根据业主需求统一封闭阳台外墙与安装玻璃等,将原来阳台已变成卧室等,这表面是增加房屋实用面积,但极有可能被定性为违建,进而导致被处罚或强制拆除的风险。”杨登基表示。


公摊面积为何不能取消

公摊面积不能取消的原因包括公摊面积的标准不固定、取消政策工程量大等等。

1、公摊面积的标准不固定

关于公摊面积国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也没有明确的比例,只由开发商根据自己需求来设定比例,比如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废品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电室、值班警卫室、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等都可被作为公摊面积,因此国家很难取消。

2、取消政策工程量大

取消公摊面积就跟近期我国实行的延迟退休政策一样,在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实行的,因为在取消之前,需要很多辅助政策,只有这些辅助政策一步到位后才会逐步实施,而这个工程量大,预计需要5年左右才能落实完成。同时取消公摊面积政策对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会有很大影响,毕竟我国现在房地产开发商量很多,牵扯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了,实行起来阻力大。

公摊面积大的影响

1、购房成本大

公摊面积是记入购房面积的,这部分的面积也是要花真金白银去购买的。公摊面积过高的话其购房成本也会比较多,因为公摊面积包括了电梯井、楼梯间、废品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共用墙体等方面。

不少楼盘的开发商会着重打造小区内的配套设施,这必然会导致公摊面积的增加。公摊面积越是计入购房者的购房款之内的,但并不会成为购房者的实际使用空间,会无形中就相当于增加了购房成本。

2、居住舒适度高

公摊面积大,无论是楼道还是电梯间都会比较宽敞的,不会出现拥挤的情况。公摊面积高的房屋居住起来会比较舒适,因为公摊面积大的小区大多都是高品质的楼盘,还配有挑高的大堂,宽敞电梯、小区内整体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活动区域广,整个小区会显得十分有档次,带给人的是一种宽敞明亮的视觉生活体验,适合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追求住宅品质的人群。

取消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执行取消公摊面积对房价有影响吗取消公摊面积的后果

近日,由一篇《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引发了大家对于公摊面积的谈论,此次事件后,也有人说即将要取消公摊面积。 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取消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执行,顺便来说说取消公摊面积对房价有影响吗以及取消公摊面积的后果。 一、取消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执行取消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执行?关于取消公摊面积,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时间。 目前是取消公摊面积的提案阶段,具体方案正在拟定中。 在今年2月18日,住建部曾说“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因此,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许多人开始猜测此话的含义,有人说明年取消二手房公摊,逐渐推展到一手房。 但是,这也只是传言,没有明确的消息。 公摊面积是已经在实行的政策,若是想要取消,则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考虑,否则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套内面积,也被称为“实用面积”,建筑面积就是“套内面积”加上“公摊面积”。 取消公摊面积是指在买房的时候不要把公摊面积算进去。 对于是否取消公摊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 二、取消公摊面积对房价有影响吗取消公摊面积对房价有影响吗?对于前段时间住建部门发布“住房建筑按照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有人认为买房不算公摊面积,花的钱会减少;而有人认为公摊面积少了,开发商会借机提高房价。 对于取消公摊来说,房产的计价会发生了一些改变,单价虽然表现上升,但是房屋的总价相同,价值也不会发生变化。 且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税费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影响的应该是开发商,对开发商而言,一方面要提高居住舒适度,另一方面还要减少公摊。 未来得房率高,使用率高的房子将成为主流。 对于整体的房价来说,取消公摊面积并不会影响房屋的总价,由于房屋的实际价值还是根据地段的好坏、户型的优劣来决定的。 单单一个计算的改变并不能影响开发商们售房的价格,实际购买房屋的价格并不会发生变化。 三、取消公摊面积的后果1、公共区域变小,生活体验感变差公摊是指把小区内的公共部分平摊给了购房者们。 其中包括公共楼梯间、门厅过道等等,由于开发商需要承担公摊面积的成本,因此,当公摊面积取消后,开发商会尽可能的缩小公摊的面积,因此,业主们的公共活动面积变小,体验感变差。 2、买房单价变高开发商是不会减少房价的,若是取消公摊面积,开发商会换一种把钱赚回来。 例如原先一百平米房子的单价可能要一万五千元,现在减去了三十平米的公摊面积后,开发商就会以提高单价的,去收取这部分的亏损,因此,只是更改,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3、增加购房成本取消公摊面积的后果可能是增加购房成本,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水平并未达到标准化,因此,开发商有很多办法可以让购房者多掏一些钱。 此外,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其实开发商才是占主要位置的,而购房者一般处于被动地位。 以上就是关于取消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执行,取消公摊面积对房价有影响吗,取消公摊面积的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别了公摊!住建部新规:买房按套内面积算!如何影响购房?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项新规征求意见稿显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除了按套内计算面积之外,《住宅规范》还对未来的住宅电梯安装提出明确规定,《住宅规范》提出,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

下面小编梳理了该文件的几大要点。

要点一: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这一点无疑是《规范》中吸睛度最高的,足以激起千层浪。住宅交易面积从建筑面积转向套内面积?不知市场的接受度会有多高?对此附件中也做了相关说明:

本条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废品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房屋交易总面积按照“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计算。通常来说,大堂、公共门厅、走廊、电梯等公共设施,都会作为公摊面积来计价。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规范,不同房地产项目的公摊面积会出现很大差别。比如,有些项目的公摊面积占到建筑面积的40%,导致得房率低,住宅项目得房率要高于非住宅项目。

中原地产指出,公摊面积计价大行其道背后,隐藏着不少问题,比如:给购房者带来低价格的“幻觉”,重复收费,偷面积,等等。

根据瞭望智库的资料,“公摊面积”也可能是从香港引进的,因为香港在2013年之前销售房屋时采用的就是建筑面积计算方式。2013年,香港出台新政,结束了房屋销售的“建筑面积”时代。但是,这种已经被香港明令调整的“公摊面积”,却在内地延续使用至今。

要点二:四层楼以上应安装电梯

除了按套内计算面积之外,《住宅规范》还对未来的住宅电梯安装提出明确规定,《住宅规范》提出,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

具体而言,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50米×1.60米,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米。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应少于1台。

对于既有住宅建筑,要求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00千克,轿厢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80米。

要点三:新建住宅要全装修交付

《住宅规范》提出,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同时,住宅交付时应当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同时,《住宅规范》对房屋验收交付给出了详细的标准。如对放水工程要求,防水墙、地面无渗漏、无积水;抹灰顶面的要求则是,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平整、洁净,无裂缝,无爆灰等等。

专家:对购房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

房地产交易将正式告别“公摊面积”。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进行了解读:

是否套内计价政策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会导致社区品质下调,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1、这只是一个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即使成为正式文件,也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

2、从政策内容看,包括了住宅、商业、工程建设等方方面面,包括全装修交付等等政策,这些政策起码5年内落地可能性非常小。

3、套内面积计价影响最大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从套内计算价格看,全国已经有重庆等个别城市落地,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

4、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出台套内计价模式,需要考虑之前已经入市的项目如何衔接的政策。

5、从未来趋势看,国内有很多独有、少有的房地产交易现象,比如公摊计价、期房销售、二手房双边代理,这些都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有改变的可能性。

新华社、人民日报曾质疑“公摊面积”

去年一篇《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火爆,揭露出这个矛盾已久的问题。此后,新华社、人民日报等都发文质疑该制度的不合理。

新华社指出,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乱象,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取消公摊:重庆已经执行17年

除了官方,一些业内人士也开始呼吁按套内面积计算。

2月22日,据中山日报报道,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钟国平建议,对商品住房销售进行立法,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明确商品住房按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并将此规定纳入住房销售合同。

实际上,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2002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该条例于当年8月1日施行,宣告重庆在全国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的罚款。

谈及重庆为何要做强制改革商品房计价方式的“先驱”,时任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曾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最大的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房,最大限度地减少房地产交易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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