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爆受害者团体获诺贝尔和平奖 外交部 建立无核武世界符合全人类利益

日本

10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朝日新闻记者提问,日本核爆受害者团体获得了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中方对此有何评论?还有一个问题是,中国主流媒体几乎没有报道诺贝尔和平奖的新闻,诺贝尔物理学奖、文学奖等都有报道,这是为什么?

毛宁表示,我注意到有关报道。中方一贯认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关于第二个问题,毛宁说,“我倒没有关注到你提到的情况,不过我想中国媒体可以自主选择想要报道的内容。”

诺贝尔和平奖

联合国到底对世界和平起了什么作用?

联合国走过了风风雨雨60年,客观地说,联合国既取得过辉煌的业绩和成就,也有挫折和不足,但是其作用是难以替代的。 首先,减少了局部战争和避免了世界大战。 正如联合国改革名人小组在其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倘若没有联合国,1945年之后的世界可能更为血腥。 20世纪下半叶,国家间战争少于上半叶。 对此,联合国功不可没”。 《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新型国际关系准则、维和行动、调停斡旋和强制措施对遏制冲突的爆发以及结束和缓解已经爆发的冲突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根除了殖民主义制度。 联合国成立时只有51个成员国,如今增加到191个,新增成员国大多为原来被奴役和压迫的殖民地,使联合国真正成为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延续了数百年的黑暗殖民统治,在20世纪下半叶被彻底打破。 这无疑是曾把非殖民化作为重要工作的联合国的伟大成就,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三,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联合国虽然存在着重安全、轻发展的现象,但它还是制订了大量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人权保护等国际文件;提出和推广了对世界经济发展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新概念;召开了一系列有关发展的首脑会议;筹集了数量可观的资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这些都对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四,促进了国际立法。 在联合国主持下颁布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和国际协议数量超过了人类有史以来所立国际法之总和,其内容从维护世界和平到促进发展,从保护儿童权利到防治艾滋病,从保护海底资源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无所不包。 作为当代国际法基础的《联合国宪章》影响深远,它所确立的诸如主权平等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关系准则,是联合国60年来维系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基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联合国的工作影响着地球上每个公民的工作和生活,没有联合国的世界是难以想象的。 正是由于联合国在各领域的巨大贡献,诺贝尔和平奖曾5次授予联合国机构,6次授予为联合国工作的杰出人士。 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共同目的。 为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遵循下列原则:(1)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2)各会员国应该忠实履行他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他们的国际争端;(4)各会员国在他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任何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5)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照宪章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应给予一切协助;(6)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确保使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7)联合国组织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管辖的事项,但此项规定不应妨碍联合国对威胁和平、破坏和平的行为及侵略行径采取强制行动。 自海湾战争以来联合国在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几年前,当美国撇开联合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时,美国的决策者也许没有想到美会在伊拉克陷入困境、最终不得不求助于联合国救急。 一年来的事态发展表明,作为多边主义中心的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仍不可替代;一年来国际形势的变化,也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重新审视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探讨一个什么样的联合国才能更为有效地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 作用无可替代伊拉克战争动摇了二战后形成的集体安全体制,将联合国推向了一个十字路口。 半年前举行的第58届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近90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齐聚纽约联合国总部,商讨这个多边组织的前途和命运。 联合国受到来自两方面的批评。 美英以及支持美英的国家批评联合国未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新的威胁采取有力行动,其他一些国家则批评联合国未能制止美国对一个主权国家采取单边军事行动。 尽管如此,将近两星期的讨论还是得出了一个共识:当今世界面临的诸多共同挑战需要有一个更能有效发挥作用的联合国,联合国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战前曾一再扬言要联合国“靠边站”的美国,也因需要这个多边组织帮它从伊拉克解困而似乎改变了对联合国的态度,主张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发挥较大作用。 国际社会对伊拉克战争反思得出的结果是应当使联合国的作用和权威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 联合国在伊拉克重建中的作用是任何国家或机构都无法替代的。 当今世界所面临的诸如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问题都是全球性问题,要合法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需要全球合作,任何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所组成的集团单独处理这些问题都会带来很多麻烦。 在谈到伊拉克邀请联合国工作人员重返伊拉克时,王光亚表示,随着美英联军占领当局向伊拉克人移交主权日期的临近,安理会会在随后的几个月内继续关注伊拉克问题,并可能通过一些相关决议。 王光亚表示,虽然战争已经结束,但伊拉克问题并没有解决。 国际社会在伊拉克重建问题上要采取向前看的态度,摈弃分歧,帮助伊拉克实现和平稳定,繁荣和发展,而达成共识则需要依靠联合国发挥作用。 联合国安理会的原则和作用是什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中最有权力的机构,负责维持国际间的和平与安全。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与其他联合国机构不同,它做出的决定必须被相关成员国遵守与执行。 联合国安理会的首次会议在1946年1月17日召开,安理会所做出的决定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成员安理会拥有5名常任理事国,这5个国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5个战胜国:法国、中华民国、英国、美国以及苏联。 1971年中华民国的席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1991年苏联解体后,苏联在安理会的席位则由俄罗斯联邦接替。 其他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出,任期2年,每年换选5个,新的非常任理事国在每年的1月1日就任。 成员国由各地区首先选出,然后由联合国大会确认。 非洲、拉丁美洲与西欧各有2个名额,阿拉伯、亚洲与东欧则各有1个名额,最后一个名额从亚洲或非洲国家中选出。 安理会成员国必须有一名代表常驻联合国,以确保安理会可以在任何时候召开会议。 这个规定是从国际联盟的失败教训中总结到的,因为国际联盟正是由于无法快速对危机作出反应而导致其失败。 常任理事国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法兰西共和国(法国)俄罗斯联邦(俄国)——1991年前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1971年前是中华民国非常任理事国2004年: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贝宁巴西智利德国巴基斯坦菲律宾罗马尼亚西班牙2005年:丹麦希腊日本阿根廷坦桑尼亚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贝宁巴西智利安理会的任何决议需要至少9张赞成票。 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即否决票)都会使一个议案无法通过,即使该议案获得了足够的票数。 但弃权不被视作是否决。 在安理会认为必要时,联合国的其他成员国可以参加安理会讨论。 近年安理会在该政策上十分宽松,使得很多国家都可以参与讨论。 联合国改革涉及的面很广,有联合国行政领域的改革,如秘书处的改革,有政治领域和结构性的改革,如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 )的改革、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 )的改革、《 宪章》的修改、财政制度的改革等。 自安南秘书长1997 年提出了名为《 革新联合国》 的一揽子改革计划以来,迄今行政领域的改革进展顺利,已经得到落实的有设立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成立高级领导小组、削减预算、裁减人员、合并职能重叠的机构、减少行政支出、减少和缩短秘书处文件等。 但政治领域和结构性的改革,尤其是其核心部门― 安理会的改革依然步履艰难。 安理会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① 规模最小,但权力最大。 按照《 宪章》 第24 条规定,全体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理会”, 并且只有它作出的决议具有强制性,联合国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其他五个机构的决议均是建议性的,无约束力。 在安理会内占有常任理事国席位,表明这个国家有能力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担负主要责任,发挥重大作用,对国际事务较之其他会员国具有更大的发言权。 因此,安理会的改革,特别是增加常任理事国,不是简单的数量变化,而是权力结构的变化。 实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整个改革的过程是一场争夺大国地位的斗争。 安南秘书长清楚地知道这是联合国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 因此,他在1997 年的一揽子改革方案中干脆避而不提安理会改革问题。 1945 年联合国成立时,安理会由11 个成员组成,( 5 个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和6 个无否决权的非常任理事国),占当时会员国总数(51 个)的20 % ,为适应大批新独立的亚非拉国家加入联合国的新形势,经过多年酝酿,于1 965 年将非常任理事国从6 个增加到10 个,常任理事国保持原来的5 个不变,这样安理会成员总数为15 个,一直保持到现在。 但是,现在联合国的会员国已增加到了188 个,15 个安理会成员就变成只占会员国总数的7 . 9 % ,显然已不能反映发展壮大后的联合国的现实,说明安理会的代表性已大大下降,必须予以扩大,这是没有争议的。 从1992 年开始,联合国正式酝酿安理会改革,1 993 年根据联大有关决议成立改革小组,广泛听取各国意见和建议。 从那以后,每年的联大都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激烈辩论。 几年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安理会扩大的原则和担任常任理事国的条件两大问题上。 广大发展中国家主张安理会的扩大必须遵循两项原则:一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只接纳一、二个经济发达的大国作为常任理事国,而把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指出决不能把安理会变成“富国俱乐部, ;二是接纳新成员要按地域均衡分配。 不结盟运动外长于1994 年10 月在纽约开会,在声明中强调了这两项原则。 目前安理会内席位分配对欧洲、西方国家有利,它们占有4 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和至少3 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显然是不合理的。 但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一直反对这两项原则。 直到1997 年夏天,美国才突然一反常态,改变了以往只同意吸收德、日两国担任新常任理事国的立场,宣布它还将同意支持三个发展中国家占有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亚非拉三个地区各占一席),至于哪些发展中国家可作为候选国,美国说让它们自己去争。 观察家们对美国这一转变有多种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是美国为了换取发展中国家对美国削减会费要求的支持;另一种解释是美国明知要从发展中家国家中产生三个常任理事国的候选国决非易事,但这一态度既可赢得发展中国家的好感,又可以使安理会扩大问题继续拖延下去,因为它内心深处也并不真正愿意德、日两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①另一个问题是挑选常任理事国的条件和标准。 虽然大家都认为《 宪章》 第23 条第1 款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与哥际上分歧很大。 发达国家强调能否对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以及贡献,地理分配并非是要考虑的惟一标准;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不应过分强调经济和军事实力。 那些想争当常任理事国的国家都尽量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标准,例如,日本强调“担任常任理事国应首先考虑该国在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是否具有全球性的分量”,一再声称它“不能只是给联合国支付大笔会费,而在安理会内没有发言权。 ”近年来,日本还威胁说,如果再不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它将削减所缴的会费。 印度和尼日利亚则强调人口资源和未来经济潜力的重要性。 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同意接纳三个发展中国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后,分歧又转到安理会扩大的规模和时间等问题上。 关于安理会扩大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1 一24 国方案”。 这个方案是由前任联合国大会主席、马来西亚资深外交官拉扎利提出的,故称“拉扎利方案”。 其主要内容是:将安理会成员国由目前的15 个增加到24 个,其中常任理事国增加5 个,非常任理事国增加4 个。 新常任理事国从经济发达国家挑选2 个,即德国和日本,其余3 个分别由亚非拉三个地区推选产生,但三个由发展中国家产生的新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 新增加的4 个非常任理事国由亚非拉和中东欧地区各推选一个。 许多国家认为这个方案不可行,特别是对新增加的常任理事国分等级的做法有不同意见。 2 一25 国方案”。 这一方案主要由中东欧国家提出,即将安理会成员国增加到25 个,其中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各增加5 个,在5 个新常任理事国中2 个由发达国家担任,另外3 个分别由亚非拉三大洲各出一个。 他们强调,在5 个非常任理事国中必须有一个席位给中东欧地区。 3 一26 国方案”。 这个方案是由埃及代表不结盟运动提出的,主张非洲至少要占有两个常任理事国席位,由非洲国家轮流担任,同时要求新增加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必须与现有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享有同等权利,即拥有否决权。 这一方案得到广大非洲国家以及非洲统一组织和伊斯兰会议组织的赞同和支持。 4 . , 20 一21 国方案”。 这个方案是由美国等国家提出并得到英国等欧盟许多国家和北欧国家的同意。 其主要内容是将安理会成员国增加到20 个或21 个。 所增国家均为常任理事国,但不一定享有否决权,否决权问题留待以后再讨论解决。 在新增加的5 个常任理事国中有两个必须来自经济发达国家,即日本和德国,其余3 个可由亚非拉三个地区自行推选。 若非洲地区还要求增加一个,也可同意,但总数不得超过21 个。 按这个方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中小国家担任非常任理事国的机会并未增加,因此也颇有异议。 上述诸方案反映了各会员国或地区集团各自不同的利益考虑,因而,在讨论和磋商中各自坚持己见,针锋相对,迄今未能就其中任何一个方案达成妥协或一致。 因此,不结盟运动又提出了一个方案,即如会员国不能就扩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达成一致,可暂时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先完成增加非常任理事国。 这一方案得到意大利、巴基斯坦、墨西哥等国的支持,但遭到急于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德国和日本以及支持它们的美国等国的反对。 五大国对安理会扩大问题的态度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要保持自己在安理会的地位不变并主张新增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 美国一方面希望德国和日本尽早成为常任理事国,既可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在安理会内的实力,又可减轻它在联合国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担心发展中国家增加在安理会中的影响力,也担心德、日将来利用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不买它的账,这就是美国方案中提出新增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的根本原因。 英、法两国虽然公开支持德国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内心也并不很愿意,因为德国一旦成为常任理事国,必然削弱它们两国在安理会和整个联合国内的影响力。 俄罗斯尽管口头分别答应支持德、日成为常任理事国,但是它的总理、外长和驻联合国大使在联合国内却多次表示俄罗斯原则上反对扩大安理会。 中国认为,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联合国本身的发展,支持联合国改革和安理会扩大,但强调必须在充分协商和得到广泛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并应遵循地域均衡分配原则,反对仓促行事。 对于那些《宪章》 中被确定为”敌国”的国家,除应遵循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外,还应看它们对发动二次大战的侵略行为认罪的态度。 若这类国家迄今拒绝承认它们的罪行,一旦成为常任理事国,将对未来国际秩序以及和平与安全带来严重后患。 日、德两国早在1994 年就申请争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按它们的经济实力,担任常任理事国是没有疑问的。 但安理会不是一个经济发展机构,它肩负着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任,因此,对常任理事国应主要看其能否担任维护和平与安全的责任。 20 世纪,日、德两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灾难。 虽然它们早已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但它们在21 世纪的政治发展方向尚难确定。 日本迄今依然拒绝承认侵略罪行,而且近年来民族主义和右翼势力不断上升,并大肆扩张军事实力,不能不使东亚国家特别是那些饱受日本侵略的国家深为担忧,因而对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持反对或保留态度是理所当然的。 德国虽然对二战认罪较彻底,但它毕竟是两次世界大战的主要策动者,特别是这次施罗德领导的德国又积极参与北约对南斯拉夫的侵略性轰炸,这是二战结束以来德国第一次出兵到国外参战,已引起西欧其他一些国家的担忧,连德国前总理施密特对德国参与北约空袭南斯拉夫也提出了批评。 因此,曾在二战中是德国的盟国― 意大利带头反对和设法阻止德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它先是提出反对增加常任理事国,接着又提出以欧盟名义担任常任理事国,1998 年联大期间它又策动28 个中小国家提出了一个共同提案,规定任何有关安理会扩大的措施必须获得联合国2 / 3 会员国的通过方可实施,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 该提案已于1999 年1 月23 日在第53 届联大获得通过,成为一项正式决议。 迄今还没有一种方案能被2 / 3 的会员国所接受。 在安理会改革的时间问题上也存在尖锐分歧。 美国认为应该尽快作出决定,不能无休止地争论和拖延下去。 德国也要求尽快通过决议,主张通过大会投票,以出席国和投票国的简单多数通过决议,尽快确定安理会改革的“框架方案”。 德国的这一主张得到美国和巴西的支持,但遭到中国、俄罗斯、印尼、马来西亚、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国的反对。 他们认为,安理会改革涉及各国重大利益,不能急于求成,必须由全体会员国进行充分和广泛的讨论,并尽可能争取协商一致。 基于上述情况,安理会改革在20 世纪乃至21 世纪初不太可能有重大突破,但终究不能拖得太久,在21 世纪第一个10 年内可望获得解决,因为到那时各国特别是大国在新世纪上半叶内的地位和发展趋势可望大致明朗,大国之间力量对比及其相互关系的发展趋势也更加清楚了。 联合国在改革进程中进入21 世纪。 在新世纪内,联合国将变成什么样子,向什么方向发展,这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普遍关心的大问题。 联合国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国对联合国的态度,特别是美国作为惟一超级大国对联合国的态度。 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对联合国的态度一度十分积极。 克林顿上台后,还曾经提出要把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美国部队交给联合国统一指挥。 那是因为当时美国认为,美国作为冷战后惟一超级大国,在联合国内已没有一个像过去苏联那样能够与它抗衡的力量,可以较为自由地利用联合国为它的战略利益服务。 但是,自从美国策动的联合国在索马里的维和行动遭到失败后,美国就开始改变对联合国的态度。 它不仅不再积极策动或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而且从1 995 年起在未经联合国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美国应承担的联合国维和费用份额从31 . 7 %削减到25 % ,还要求把它承担的联合国经常费用份额减到20 %以下,并且故意扣缴会费,致使联合国连年处于极端困难状况,维和行动和促进发展的项目不得不一减再减。 自1998 年初美国企图再次利用联合国对伊拉克动武遭到失败后,美国对联合国的态度更加消极。 美国《 基督教科学篇言报》 1998 年7 月间的一篇文章明确说:“美国的基本观点是联合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它现在宁可把资源用于北约和世界贸易组织上。 ”果然,1998 年10 月间,美国利用北约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擅自作出对南斯拉夫进行空中打击的决定,并于1 999 年3 月24 日开始将这一决定付诸实施,对一个主权国家进行狂轰滥炸。 美国还提出了21 世纪北约使命“全球化”的战略新概念,将该地区组织的战略从“集体自卫”转变成“保卫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其军事行动可超出北约成员国的防区,对付来自任何地区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恐怖活动、民族和地区冲突等一切被认为可能危及北约安全的威胁,而且北约的军事行动无须取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 科索沃是被当做这个新战略的试验场。 毫无疑问,美国策划的北约“全球化”新战略和北约对南斯拉夫的狂轰滥炸严重削弱了联合国的权威和作用。 因此,近来国内外都有一些人提出联合国会不会重蹈国联的覆辙?我认为,虽然在新世纪内联合国面临着一个向何处去的问题,但在可预见的将来它是不会消亡的。 这是因为世界需要联合国:第一,美国还需要联合国。 今天美国对联合国的政策是实用主义的,能利用时还是要尽量利用,因为那样可为它的霸权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而且正如克林顿所说,联合国“能使我们(美国)以较少的钱做较多的事。 ”一旦美国的计划和主张在联合国内受阻,它就撇开联合国,利用北约或纠集部分盟国来实现它称霸世界的全球战略。 对于那些与美国全球战略利益不太密切的地区和冲突的维和行动,美国并不愿直接插手,仍将让联合国去办。 克林顿在1999 年联大的讲话中说:“我们不能做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件事情。 ”第二,广大发展中国家需要联合国。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上惟一代表性最广泛、最有权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宪章》 已被公认为现代国际法的基础和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因此,联合国是发展中国家维护独立、主权和国家权益的惟一可依靠的国际组织。 第三,欧洲国家从这次科索沃战争中得到了教训。 为了防止美国主宰一切国际事务,法、德等国代表在1999 年联大发言中强调,今后处理类似科索沃的问题仍应在联合国范围内解决,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第四,联合国与国联不同。 当年国联的宗旨和任务只是维护和平,而联合国有三项任务,除维护和平与安全外,还有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其基本自由之尊重”的任务。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南北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联合国对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人类正面临着大量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非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共同努力,至少从目前来看,这个使命只能由联合国来承担。 因此,真正威胁联合国命运的不是存亡问题,而是在21 世纪内联合国将长期面临着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际新秩序的问题。 1999 年4 月25 日北约华盛顿首脑会议通过的战略新概念以及北约在没有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对非北约成员的主权国家南斯拉夫进行军事干预表明,二次大战结束后建立的由以美、中、苏(俄)、英、法5 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核心的联合国主导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的国际格局和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现在实际上存在两种对立的新秩序观,一种是以美国为主导的或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新秩序观,在这种所谓的新秩序下强化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行西方价值观,使之一统天下。 另一种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 的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公正、合理的新秩序观。 当前在联合国范围内,以下几个问题是斗争的焦点:1 .维护和平与安全是否仍然是像《 联合国宪章》 所规定的那样由联合国特别是安理会担负首要责任,还是像克林顿在1999 年联大发言中所说:“联合国不是维持和平的惟一途径”?2 .北约之类的地区组织与联合国之间是继续遵守《 联合国宪章》 中规定的那种从属关系,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行动”,还是像北约在科索沃所做的那样可以擅自行动或者将八国集团之类的组织置于安理会之上?3 .国家在联合国中的地位遇到挑战。 由于非国家行为体(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迅速上升,国家不再是国际事务中惟一的行为主体。 4 .人权是继续像《 联合国宪章》 所规定的三项任务之一,还是像安南秘书长所说的是联合国的首要任务:人权高于主权以及关于人道主义干预之争将长期在联合国内外展开激烈的争论。 5 .由于科索沃战争以及印巴相继进行核试验和美国决定研制和部署国家和战区导弹防御系统,一场新的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军备竞赛,实际上已经开始,使国际裁军和联合国裁军机制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 6 .经济全球化导致南北差距扩大,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 联合国如何引导全球化向正确方向发展?联合国在促进发展、帮助解决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上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各国主要是西方国家的政治家和学者们正在为联合国的未来设计一幅新的蓝图。 由于涉及各国的权益,他们的一系列设想很难一下子就变成现实,特别是很难导致彻底改变现行《 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的结构。 但是,他们将利用自己政治、经济、军事和舆论的优势,逐步把他们的主张引入联合国,使其一步一步地朝着符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利益的方向演进,正像冷战结束以来他们已逐步把监督一国选举、监测国家内部人权状况、干预内部冲突和设立处理内战责任的战争罪犯法庭、建立国际刑事犯罪法院等引入联合国所做的那样。 从目前的趋势看,联合国未来的发展将有以下几个特点:(一)联合国将继续由大国占主导地位,并在相当程度上继续是实现大国利益的工具,同时也将继续是协调国际关系的中心。 但是,冷战结束后,联合国内的大国关系的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随着苏联解体和两极格局的终结,联合国内各种力量之间失去平

1988年,75位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在美国集会,会议结束后发表联合宣言,呼吁全世界“人类如果要在21

外交部

很多地方会说是真的,但其实是一则新闻报道的扭曲夸大。 我这里有一篇文章讲这个:1988年诺贝尔奖得主巴黎宣言过“汲取孔子的智慧”吗?1988年初,75为诺贝尔奖得主在巴黎聚会,发表了宣言,宣言中说道:“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要从2500年前孔子那里去汲取智慧。 ”这句话被广泛转载和引用。 但我很疑惑,有没有这句话?背景是什么?网络的便捷,很快得到了答案。 这句话有,是一位记者在新闻稿中说的,他说:瑞典物理学家汉内斯.阿尔文博士(一九七0年物理学奖获得者),在其等离子物理学研究领域中的辉煌生涯将近结束时,得出了如下的结论: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二十五个世纪以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 但这不是75为诺贝尔奖得主在巴黎聚会的宣言,因为“会议纪要是保密的”。 我们至今查不到这个会议的宣言。 而这句话又来源于《坎培拉时报》记者帕特里克·曼汉姆所写的新闻报道。 因此,当《走向世界》1989年第5期刊登新加坡东亚哲学研究所所长吴德耀所写的《古今人对孔子的评价》把这句话在国内最早披露时,就引起了质疑。 曾任周恩来外交秘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美国研究所所长李慎之先生在《读书》1997年第1期发表《诺贝尔与孔子》一文中说:“会上根本没有提到孔子。 ”马为民先生以与会记者身份,在《读书》1997年第7期上发表《我可以作证》一文中说:“这一点,我可以作证。 至于说二十世纪的‘诺贝尔们’把两千五百年前的孔子哄抬到人类下个世纪精神导师的地位,那就纯属凭空演义了。 ”马为民在《警戒自欺》又说:“作为跟踪报道过那个会议的记者,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是讹传,随后还就此在《读书》上发了篇短文。 实际情况是,诺贝尔们压根儿就没有提过孔子。 会议主持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伊利·韦塞尔倒是提到了老子。 还有一位中国老学者打听了我国几位国际交往多的国学学者,得到的答复往往是“有这么回事”,或者“这不会错罢”。 他又问了以宏扬儒学为己任的哈佛大学教授杜维明先生,答复倒很明确:“没有听说过。 ”后来,他利用出国访问的机会,靠友人帮助,在图书馆彻底查了一下,结果是:当时的法国总统密特朗召集了一个议题为“21世纪的挑战和希望”的会议,参加者共有诺贝尔奖得主75人,但是会议并无什么最后宣言。 从报道看,会上根本没有提过孔子。 大陆图书馆学者顾先生趁著到澳洲时,查阅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的《坎培拉时报》(Canberra Times) ,找到了“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二十五个世纪以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 ”这段文字的原始出处:“诺贝尔奖得主巴黎宣言: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去汲取孔子的智慧。 ”结论:1、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无疑是优秀的科学家,但“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二十五个世纪以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这句话,是汉内斯.阿尔文博士一家之言,不是所有科学家之言,也不是宣言。 2、这句话出自一片新闻报道,就现在所能检索的资料来看是孤证。 真实性尚存疑。 3、马为民的“作为跟踪报道过那个会议的记者,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是讹传。 ”的话,可信度高。 附1:李慎之的《诺贝尔与孔夫子》近几年来,在中国大陆、台港澳以及海外华文报刊上和中国学者的口头上常常可以看到或者听到一种说法,说的是前几年有一批诺贝尔奖得主在巴黎开会,结束时宣言,如果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过头去汲取二千五百年前孔子的智慧。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有些怀疑,因此打听了我国几位国际交往多的国学学者,得到的答复往往是“有这么回事”,或者“这不会错罢”。 但是再一追问谁看到过原始文件,却又一个都没有。 今年春夏间,趁在波士顿访问的机会,我又问了一下以宏扬儒学为己任的哈佛大学教授杜维明先生,他的答复倒很明确:“没有听说过。 ”我还是不放心,又请哈佛燕京学社的林同奇教授帮我到图书馆查了一下,几天以后答复来了,是1988年1月19-24日纽约时报几次连续报道的复印件:是有这么一个会议,由当时的法国总统密特朗召集的,参加者共有诺贝尔奖得主75人,会期4天,从1月18日到21日。 议题也确实是“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和希望”,但是会议并无什么最后宣言,只是有些人表示本来以为是被密特朗拉来为他竞选总统造声势的,但是几天讨论下来觉得还是有些意思云云。 从报道看,会上根本没有提到孔子,甚至连中国也没有人提起。 我本来以为事情已经完了,但是同奇兄是十分严谨的人,他说,提供这份资料的图书馆馆员,认为会议是在巴黎开的,纽约时报的报道未必详尽权威,一定要找法文的《世界报》查对。 但是我因为要回国已经等不及了。 回国不久,《世界报》报道的复印件寄到,确实要详细得多,但是请懂法文的陈乐民同志一看,回音是仍然没有人提到过孔子。 “现在的世界需要有一个孔子”,这话倒是有人说过的,但是他并不是洋人,而是我们中国的费(孝通)老。

中国

近代以色列历史

建立无核武世界符合全人类利益 团体

以色列历史悠久,是世界主要宗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发源地。 犹太人远祖是古代闪族的支脉希伯莱人。 公元前13世纪末开始从埃及迁居到巴勒斯坦,曾先后建立希伯莱王国及以色列王国。 以色列最初是指一个民族而非地名,可查最早的记载出现在公元前1211年。 在过去三千年的历史中,犹太人视以色列地为自己的民族和精神生活的核心,称之为“圣地”或“应许之地”。 以色列在犹太教中具有特别的含义,包括圣殿遗迹和相关的宗教礼仪,都是现代犹太教传统的重要基础。 从公元前1200年开始,一系列的犹太人王朝在这一地区存在了超过一千余年。 经历过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罗马、拜占庭等古国的统治,犹太人在这一地区逐渐衰落并遭驱逐。 尤其是在公元132年的一次大规模起义遭到镇压后,罗马帝国将犹太人驱逐出这一地区,将地名改为“叙利亚-巴勒斯坦”,企图抹灭犹太人千年来与这片土地相连的痕迹。 虽然如此,仍有小部分犹太人一直留在巴勒斯坦,但主要的犹太人口从以色列南部移至了北部。 犹太教最重要的两本经籍《密西拿》和《塔木德》经也是在这段时期写成。 公元638年,穆斯林从拜占庭帝国夺取了该地区的控制权,之后数个穆斯林国家统治过这个地区;包括了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以及花剌子模和蒙古,在1260年至1516年间由马木鲁克统治,接著在1517年成为奥斯曼帝国一个省份。 锡安主义和犹太人回归数个世纪以来,许许多多流亡海外的犹太人一直试图返回以色列。 18世纪便有数波小型的回归潮,从数百到上千人不等。 在1878年,佩塔提克瓦出现了第一个大型的犹太人农场殖民区。 第一次大规模的回归浪潮则始于1881年,散居在世界其他地区的犹太人为了逃避迫害,开始回流到巴勒斯坦,即古犹太国之地。 犹太人从奥斯曼帝国和阿拉伯人手中购买土地并且定居。 随着犹太居民的增多,他们与阿拉伯人之间的关系也日趋紧张。 1896年,维也纳记者和剧作家西奥多·赫茨尔发起锡安主义运动(又称“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号召全世界犹太人回归故土,恢复本民族的生活方式。 1897年8月29日在瑞士巴塞尔,他召集了第一届“世界锡安主义大会”,大会决议建立“一个得到公众承认的、有法律保障的家园(或国家)”。 “犹太国民基金”和“巴勒斯坦土地开发公司”等相应机构成立,帮助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向巴勒斯坦移民。 锡安主义运动的发展推动了第二次回归浪潮(1904-1914年),约有四万名犹太人返回定居。 1917年,英国外长贝尔福发表《贝尔福宣言》:“英王陛下政府赞成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人的民族国家,并将尽最大努力促其实现”。 1920年,国际联盟委托英国管辖巴勒斯坦。 1922年英国将托管地划分为两部分:东部(现约旦)为阿拉伯人居住地,西部为犹太居民区。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掀起了第三和第四次回归浪潮。 在1929年爆发的一场巴勒斯坦暴动中,阿拉伯人杀死了133名犹太人。 接著在1936年-1939年又有数场暴动发生。 对此英国在1939年颁布了一份白皮书,限制犹太人的移民数量至75,000人,并且限制犹太人购买土地。 这份白皮书被许多犹太人和锡安主义者视为是对犹太人的背叛,并且认为那违背了贝尔福宣言。 阿拉伯人也并没有就此平息,他们希望完全停止犹太人的移民。 1933年,纳粹在德国执政,掀起第五次犹太人回归浪潮。 1940年,犹太人已占当地居民总数的30%。 后来在欧洲发生的犹太人大屠杀,进一步推动了犹太人回归。 1944至1948年之间,愈20万犹太人通过各种途径辗转来到巴勒斯坦地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巴勒斯坦地区已经有60万犹太居民。 复国1947年,鉴于犹太人与阿拉伯人之间的暴力冲突不断升级,和平努力受到挫败,英国政府决定从巴勒斯坦托管地脱身。 犹太人的移民数量自从19世纪末以来一直稳定增长,受到二战中的犹太人大屠杀影响,犹太人复国的理念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国际支持。 联合国成立了“巴勒斯坦专门委员会”,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表决了《1947年联合国分治方案》,33国赞成(包括美国和苏联),13国反对,10国弃权,通过决议:将巴勒斯坦地区分为两个国家,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分别拥有大约55%和45%的领土,耶路撒冷被置于联合国的管理之下,以期避免冲突。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通过分治方案的当日,大卫·本-古理安接受了该方案,但被阿拉伯国家联盟断然拒绝。 阿盟委员会高层下令对以色列的犹太平民展开为期三天的暴力袭击,攻击建筑、商店、以及住宅区,紧接著犹太人组织的地下民兵部队展开还击,这些战斗很快便蔓延为大规模的冲突,继而引发了1948年的以色列独立战争。 1948年5月14日,在英国的托管期结束前一天的子夜,以色列国正式宣布成立。 在1949年1月25日全国选举中,有85%的合格选民参加了投票,接着有120个议席的第一届议会开会。 两位曾领导以色列建成国家的人成为该国的领袖,犹太人代办处领导人大卫·本-古里安当选首任总理;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领导人哈伊姆·魏兹曼由议会选为首任总统。 1949年5月11日,以色列取得联合国的席位,成为第59个会员国。 1948年独立战争在以色列建国之后,埃及、伊拉克、约旦、叙利亚、以及黎巴嫩向以色列宣战,开始了1948年的以色列独立战争。 北边的叙利亚、黎巴嫩和伊拉克军队都在接近边界的地方被阻挡下来,来自东方的约旦军队则攻下耶路撒冷的东部,并且对城市的西部展开攻击。 不过,犹太人的民兵部队成功的阻挡了约旦军队,而地下的国民军组织部队(Irgun)也阻止了来自南方的埃及军队。 从6月开始,联合国宣布了一个月的停火令,在这段期间里以色列国防军正式成立。 在数个月的战斗后,双方在1949年达成一则停火协议并划清暂时的边界,这条边界线被称为“绿线”(Green Line)。 以色列在约旦河的西方获得了额外的23.5%的管辖领域,约旦则占有以色列南部一块山地区域和撒马里亚,后来那里被称为西岸地区。 埃及在沿海地区占有一小块的土地,后来被称为加沙地带。 大量的阿拉伯人口逃离了新成立的犹太人国家,巴勒斯坦人将此次流亡称为“大灾难”(النكبة),预计有400,000至900,000名巴勒斯坦难民流亡,联合国估计有711,000人。 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未解决的冲突、以及巴勒斯坦难民的问题一直持续至今。 随著1948年的战争,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的犹太人口开始撤回以色列,大量来自阿拉伯国家的犹太人难民使得以色列的人口遽增了两倍。 在接下来几年里将近850,000名瑟法底犹太人从阿拉伯国家逃离或遭驱逐,其中约有600,000人迁移至以色列,其他的人则移民至欧洲和美国。 50年代和60年代在1954年至1955年间,担任以色列总理的摩西·夏里特(Moshe Sharett)试图轰炸埃及未遂而爆发丑闻,造成以色列在政治上蒙羞。 埃及在1956年国有化了苏伊士运河,英国和法国对此相当不满。 以色列在遭到一连串阿拉伯地下民兵部队的袭击后,秘密的与英法两国结盟,并且对埃及宣战。 在苏伊士运河危机后,三个国家遭到联合国的谴责,以色列被迫从西奈半岛撤军。 在1955年,大卫·本-古理安再次成为以色列总理,并且一直任职到1963年才辞职。 在古理安辞职后,列维·艾希科尔(Levi Eshkol)继任了总理。 在1961年,纳粹的战争犯、也是欧洲犹太人大屠杀主谋之一的阿道夫·艾希曼在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遭到以色列的摩萨德(Mossad)情报局干员逮捕,并且被送回以色列接受审判。 艾希曼成为以色列历史上唯一一个遭到法庭判决死刑的罪犯。 在政治舞台上,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在1967年5月再次紧绷。 叙利亚、约旦、和埃及透露了开战的意图,埃及并且驱逐了在加沙地带的联合国维和部队。 埃及违反了之前立定的条约、并且封锁了以色列战略要地的堤蓝海峡,接著又在以色列边界部署大量的战车和战机,以色列于是以埃及挑衅为由在6月5日对埃及展开先发制人的攻势。 在这场六日战争中,以色列击败了所有阿拉伯邻国的军队,并且在空军战场上获得完全的胜利。 以色列一口气夺下了整个西岸地区、加沙地带、西奈半岛、和戈兰高地,1949年划定的绿线则变成以色列管辖国内领土和占领区域的行政分界线。 后来在签订一则和平协议后,以色列将西奈半岛还给了埃及。 在战争中以色列空军误炸了一艘美军的情报船自由号(USS Liberty),造成34名美军死亡。 美国和以色列的调查总结认为这场意外是因为自由号的辨识困难而造成的误击事件。 在1969年,以色列的第一名女性总理梅尔夫人当选。 70年代 1968年至1972年这段期间被称为消耗战争(War of Attrition),以色列和叙利亚、埃及间的边界频繁爆发许多小规模的冲突。 除此之外,在1970年代早期,巴勒斯坦武装部队对以色列和各国的犹太人展开了规模空前的恐怖攻击,在1972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爆发了慕尼黑惨案,巴勒斯坦的武装民兵挟持以色列的代表团成员作为人质,最后所有人质皆遭杀害。 以色列对此展开了报复性的“上帝之怒行动”(Operation Wrath of God),由一群以色列摩萨德情报局的干员在世界各地行刺那些筹划慕尼黑惨案的幕后凶手。 最后,在1973年10月6日,正值犹太人传统的赎罪日那天,埃及和叙利亚对以色列发起了突袭攻势。 尽管阿拉伯国家在战争初期成功打击了准备不足的以色列军队,埃及和叙利亚最终仍被以色列击退。 战后的几年局势变的较为平静,以色列和埃及终于得以达成和平协议。 在1974年,伊扎克·拉宾继承梅尔夫人成为第五任总理。 1977年的国会选举成为以色列政治历史上的主要转折点,从1948年来一直支配以色列政坛的工党联盟(המערך)遭到梅纳赫姆·贝京领导的联合党击败,这次选举在以色列还被称为是一场“革命”。 接著,在当年的11月,埃及的总统萨达特史无前例的拜访了以色列,在以色列国会进行演讲,这是以色列建国以来第一次获得阿拉国国家的承认。 以色列军队的后备军官也组成和平运动以支持这次谈和。 在萨达特拜访之后,两国间进行的和平谈判最后签下了大卫营和约。 在1979年3月,贝京和沙达特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达成以色列-埃及和平条约。 随著条约的签订,以色列从西奈半岛撤军,并且撤离了自从1970年代开始在那里建立的移民区。 以色列也同意依据1949年划定的绿线让巴勒斯坦获得自治权。 80年代在1981年6月7日,以色列空军轰炸了伊拉克在奥西拉克(Osirak)建立的核子反应炉,阻止了伊拉克制造核武器的企图,这次任务又被称为巴比伦行动。 在1982年,以色列对黎巴嫩发动了一场攻势,卷入自从1975年以来一直进行的黎巴嫩内战。 以色列的开战理由为保护以色列在北方的殖民区,当时殖民区经常受到来自黎巴嫩的恐怖攻击。 在建立了四十公里的障碍区后,以色列国防军继续前进,甚至攻下了首都贝鲁特。 以色列军队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逐出了黎巴嫩,迫使巴解转移基地至突尼斯。 由于无法承担战争带来的压力,总理贝京在1983年辞职,由伊扎克·沙米尔(Yitzhak Shamir)继任。 以色列最后在1986年撤出了大部分在黎巴嫩的军队,边界的缓冲地带则一直被维持,直到2000年以色列进行单方面的撤军。 在1980年代里,原本由伊扎克·沙米尔领导的右派政府被左派的西蒙·佩雷斯取代。 佩雷斯从1984年开始担任总哩,但在1986年又被沙米尔取代,沙米尔达成了一个政党联盟的协议。 在1987年爆发的巴勒斯坦大起义引燃了占领区域的一连串暴动,在暴动后沙米尔再次于1988年的选举中连任总理职位。 90年代在波斯湾战争中,虽然以色列不是反伊拉克的联盟国之一、也没有实际参与伊拉克战事,以色列仍遭到39枚飞毛腿导弹击中。 导弹并没有直接杀害任何以色列的公民,倒是有一些人因为不正确使用预备的防毒面具而死亡,除此之外一名以色列人遭到爱国者导弹碎片击中而丧命。 在战事中,以色列也向在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提供防毒面具,以免他们遭伊拉克的生化武器攻击。 尽管如此,巴解仍然表示支持萨达姆政权,一些巴勒斯坦居民甚至还站在屋顶上替来袭的飞毛腿导弹欢呼,虽然最后他们仍使用了以色列人提供的防毒面具。 在1990年代早期,苏联的大量犹太人开始移民至以色列,依据以色列的回归法,这些人在抵达以色列时便能取得以色列公民权。 大约有380,000人在1990-1991年抵达以色列。 虽然以色列大众最初相当支持回归法,新移民造成的许多问题被工党作为选战中的把柄,批评执政的联合党没有解决他们的工作和住房问题。 结果在1992年的选举中,新移民们大量投票给工党,使得左派再次抬头。 在选举之后,伊扎克·拉宾成为了总理。 在选举中工党曾经承诺将会大为改善以色列的国内治安和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 到了1993年底,以色列政府抛弃了1991年的马德里协议框架,改与巴解签订奥斯陆协议(Oslo Accords)。 在1994年,约旦成为继埃及之后第二个承诺与以色列和平共处的阿拉伯国家。 最初以色列大众广泛支持奥斯陆协议,然而在协议签订之后以色列仍然持续遭到哈马斯武装团体的频繁攻击,协议受到的支持也开始大量减少。 在1995年11月4日,拉宾遭到一名极端的以色列民族主义者刺杀。 由于拉宾的遇刺,大众对于奥斯陆协议的观感也稍有好转,大为提升了西蒙·佩雷斯的支持度,使他赢得了1996年的大选。 不过,新的一波自杀炸弹攻势加上阿拉法特赞美炸弹客的声明,使得公众舆论再次扭转,并且在1996年5月输给了联合党的本雅明·内塔尼亚胡。 虽然内塔尼亚胡被视为是奥斯陆协议的坚定反对者,他仍然决定从希伯伦(Hebron)撤军,并且签下了怀伊备忘录(Wye River Memorandum),给予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更大的自治权力。 在内塔尼亚胡任内巴勒斯坦团体对以色列平民的袭击活动大为减少,然而他的联合政府仍然在1999年垮台。 在1999年选举中工党的埃胡德·巴拉克以大幅票数差距击败内塔尼亚胡而继任总理。 2000年后以拉克在2000年决定单边的从黎巴嫩撤军,这次撤军也是为了阻挠真主党对以色列的攻击,迫使他们不得不跨越以色列边界才能发动攻击。 巴拉克和亚西尔·阿拉法特曾在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的斡旋下于2000年在戴维营进行协商,然而协商最后失败了,巴拉克提出的条件是一个由73%西岸地区和100%加沙地带组成的巴勒斯坦国家,并且在10至25年时间内将西岸地区的巴勒斯坦领域扩展至90%(排除耶路撒冷郊区则是94%),但阿拉法特拒绝这个提议。 2003年6月4日,在乔治·沃克·布什主持下,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马赫姆得·阿巴斯和以色列前总理沙龙于约旦相会。 在谈判破裂后,巴勒斯坦开始了第二次的暴动,被称为阿克萨群众起义,暴动开始的时间就发生在以色列反对派领袖艾里尔·沙龙访问耶路撒冷圣殿山(Temple Mount)之后不久。 协商的失败以及新战争的爆发使得许多以色列人对巴拉克政府感到失望,并且也使和平协议的支持度大减。 在一场总理的特别选举后,艾里尔·沙龙在2001年3月成为了新的总理,稍后又在2003年的选举中当选了连任。 沙龙开始从加沙地带进行单边的撤军,这次撤军在2005年8月至9月间实行完成。 以色列也在西岸地区建立了围墙,目的是为了保护以色列免遭武装巴勒斯坦团体的攻击。 为了建立长达681公里的围墙,接近围墙的缓冲地区也连带的减少了9.5%的西岸地区面积,使得巴勒斯坦居民的经济状况遭遇困难。 围墙的建立遭致了国际间的许多批评,也遭到一些以色列极左派的批评,不过,围墙的确有效的减少了对以色列平民的恐怖攻击事件。 在艾里尔·沙龙严重中风之后,总理权力转移给了艾胡德·奥尔默特。 在2006年4月14日,在前进党赢得了大选后,奥尔默特当选为以色列总理。 奥尔默特的前进党也在2006年的2006年的选举中赢得了多数派席位。 在2006年6月28日,哈玛斯的民兵部队从加沙地带挖地道潜入以色列境内攻击以色列国防军的据点,俘虏了一名以色列士兵必且杀害了其他两名。 以色列对此展开了夏雨行动,大量轰炸哈玛斯目标以及其他桥梁、道路、以及发电站。 以色列也派军占领此地区。 2006年6月13日爆发的以黎冲突发生在以色列北部和黎巴嫩地区,主要是介于真主党和以色列之间的冲突。 冲突始于真主党之前在一次跨越边界的恐怖袭击行动中杀害了八名以色列士兵并且俘虏其他两名,以色列认为黎巴嫩政府必须对这次攻击负起责任,因此从海上和空中对黎巴嫩展开轰炸,并且进军黎巴嫩南部。 真主党继续使用火箭攻击以色列北部,并且以游击队的打带跑战术袭击以色列军队。 最后以色列在2006年8月14日达成一则停火令。 这场冲突杀害了一千名黎巴嫩平民、440名真主党民兵、以及119名以色列士兵,也对黎巴嫩城市的基础建设造成了庞大损害。 2008年9月18日凌晨,外交部长利夫尼在以色列执政党前进党17日党主席初选中以微弱优势获胜,将接替奥尔默特成为前进党成立3年来的第三任党主席和第一位女性党主席。 据报道,最终统计结果显示,利夫尼获得43.1%的选票,领先其最大竞争对手、交通部长莫法兹1.1个百分点。 ,因此利夫尼最终胜出,成为以色列历史上第二位女性总理。 2008年12月28日 以色列战机和武装直升机27日对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发动了大规模空袭,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发言人巴尔胡姆27日要求其下属武装派别对以色列发射远程火箭弹,以报复以军空袭加沙。 这次空袭是自1967年中东战争以来,以军袭击所造成的巴勒斯坦人单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 加沙地区应急机构负责人29日表示,以色列对哈马斯发动的空袭已造成310人死亡,另有1400余人受伤。 巴勒斯坦27日宣布未来三天为哀悼日。 以色列外长利夫尼表示,选在这个时候痛击哈马斯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哈马斯违反半年前的停火协议,几乎每天以火箭、迫击炮攻击以色列平民。 最近更变本加厉,上周曾有一天发射80枚火箭的纪录。 因此以色列无法再忍受。 [编辑本段]六、司法以色列的司法部门是由三层架构的法庭组成。 在最低层次的是地方法院,分布于大多数的都市。 第二层则是地区法院,同时负起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的功能,分布于五座城市:耶路撒冷、特拉维夫、海法、贝尔谢巴、以及拿撒勒。 最上层的法院则是以色列最高法院,位于耶路撒冷,目前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Dorit Beinisch。 最高法院是最高的上诉法院,也身兼高等法院(HCQJ)的功能,高等法院主要是负责解决个别公民对於法院提出的请愿,对这些请愿的回覆通常是由政府部门进行(包括以色列国防军)。 这样的请愿可能使得高等法院作出决定,指导政府部门改正行政的方式。 一般的法官是由国会组成的委员会、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以色列律师行会的会员联合选出的。 法律规定要求法官在70岁时退休。 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由司法部长所批准,负责指派所有法庭的常务官员。 以色列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因为担心若加入成员将会导致以色列在有争议的领地的殖民者会遭到起诉.以色列并没有一部明文写成的宪法。 因此以色列政府的运作都是依据以色列国会颁布的法规进行,包括了一系列的「以色列基本法」(Basic Laws),目前为止总计有14条基本法。 这些基本法被计画用作未来宪法颁布的基础。 在2003年中旬,国会的宪法、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开始起早一份正式的宪法[24],直到2007年初为止宪法的起草过程仍在进行[25]。 以色列的法律系统混合了英美普通法系、欧陆法系和犹太法典的影响,另外也受到以色列建国宣言的影响。 如同英美的法系,以色列的法律体制建立在先前判例的原则上。 以色列的法庭采取抗辩制度,而不是审讯制度,当事人(原告和被告)必须自行将证据带到法庭上,法庭并不会进行任何独立的调查。 以色列最高法院的建筑。 如同欧陆法系,以色列并不采取陪审团制度。 案件是由专业的法官进行判决。 许多主要的以色列法规(例如契约法)也都受到欧陆法系的影响,是根基於民法的原则上。 以色列的法规并不是由法典组成,而是由单独的法规构成。 不过,一套民法的法典在最近完成了,并且预估将会被正式采用。 宗教法庭(犹太教、伊斯兰、和基督教)则在婚姻的离婚判决上拥有独占的法律权利。 [编辑本段]七、禁忌1�交通全告停止的安息日及赎罪日 犹太教的安息日是从星期五太阳入海开始到星期六的傍晚时分止;大多数餐厅和电影院等场所在这段时间内都不营业,公共交通也停顿。 在安息日,耶路撒冷市内的一切交通机关,全都停止工作。 这一天,观光客最好勿搭车前往正统犹太教徒的居住区。 否则,那些犹太教徒会怒不可遏地向车上的人投掷石头。 在赎罪日(通常在公历十月初或九月底)这一天,交通将绝对告停。 除非救护车等必须行驶的车辆,其车窗前后必须有当日可以行车的标志,否则在这一天路人向车上扔石头、西红柿、鸡蛋等是合法的。 这一天犹太人会穿着白衣服在马路中间散步,孩子们在街上骑自行车。 这一天通常也是校友散步到学校附近见面的日子。 2�莫夸奖阿拉伯国家 以色列和阿拉伯诸国之间的纠纷层出不穷。 宗教上的原因,是造成这种纠纷的根源所在。 伊斯兰教徒认为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地,这个问题纠缠至今难以解决。 所以,到了以色列或阿拉伯诸国,应该避免夸奖对方任何一国,否则,势必引起麻烦。 3�饮食禁忌 源于圣经对饮食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kashrut),犹太人只能食用某些特定种类的肉类和鱼类。 而猪肉和兔肉,以及贝壳类是不行的。 水里无翅无鳞的,雀鸟之类,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都不可以吃。 另外,用于奶制品的餐具必须和用于肉制品的餐具分开使用。 鱼类、蛋、水果和蔬菜(Pareve食品)可以同肉类或者同奶制品同时食用。 分别用于奶制品和肉类的餐具应当分开使用、清洗和存放。 安息日当天是不允许烹饪的,只能把事先准备好的食物用小火慢炖。 通常这样的食品是Cholent(头天做好的菜)或Kugel(类似面条)。 按犹太教义,犹太人不吃猪肉和海蛰,不能把肉和奶制品一起食用。 人道的宰杀动物,并严禁吃血、吃猪肉、无鳞的鱼类及其他被禁止的食物。 以色列人不吃猪肉,牛肉可以吃,但必须有犹太教牧师在场之下宰杀出来的牛,且被宰杀的牛不能太痛苦的情况下才可以供人吃食。 他们还有一些禁忌:牛肉和牛奶不可以同时烹任,也不可以两者同食。 没有鱼鳞的鱼类,亦在禁吃之列。 犹太教的饮食禁忌很多。 关于血,《旧约·利未记》中说,耶和华告诫以色列人,“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甚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 4�光说一句“抱歉”并不能了事 在以色列如果犯了什么错误,光说一句“抱歉”,往往不能就此了事。 一犯了错,你必须思路清晰地说出犯错的原因,然后跟对方讨论、沟通。 如果省掉这一点,只想用一句“对不起”来打发过去,你会招来对方的轻视。 为了一件事,你该把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搬出来,除非对方彻底了解,否则寸步不让——这也可以说是彼此尊重。 5�参观犹太教圣地和教堂时 以色列民族大多不拘泥礼节,可是如果参拜圣地,礼节就不能不守,而且严格得很。 要进入犹太教的圣地或教堂,男性必须顶着一种叫做“哥巴”的帽子。 进入回教教堂的时候,必须脱鞋,赤足而入进入基督教教堂时,必须脱下帽子。 参观这些地方,不能以游山玩水的态度处之,气氛应该是严肃的,绝不可以一路嘻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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