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霸道总裁 都不是玫瑰的归宿 庄国栋VS方协文 经适男 为什么

范主说:精英男VS凤凰男

最近《玫瑰的故事》热度超高,范主身边的朋友几乎全员追剧,毕竟没有人能抵挡天仙的魅力~

除了刘亦菲的颜值,剧中围绕女主黄亦玫的感情故事同样看点满满,引发了大家的各种讨论。

和初恋庄国栋的这一段堪称轰轰烈烈,两人相识的桥段就非常浪漫,在高端艺术晚宴上因为一个乌龙邂逅,彼此一见钟情,而后陷入热恋。

但男方为了在异国发展事业放弃了玫瑰,分手后还时不时跳出来“诈尸”一下,扰乱玫瑰的心弦。

林更新扮演的方协文,则是一枚暖男形象。

他出现在玫瑰封心锁爱的低谷期,是她在复旦心理学读研时的同校师兄。因为被玫瑰的美貌吸引,他时刻陪伴身旁,帮了她很多忙。

但随着剧情推进,方协文逐渐褪去了暖男面具,从初识就开始步步为营,婚后更是暴露偏执本性,种种骚操作和控制欲让网友看得窒息。

cr:小红书@暖

很多人说嫁给方之后玫瑰的眼睛里都没有光了,生完孩子还失去了工作,整个人变得憔悴了许多。即便女神如刘亦菲,也没能抵住不健康亲密关系对人生的磋磨。

好在玫瑰总能在迷途里重新找回自我,还是从这段婚姻的束缚里挣脱,并和霍建华扮演的灵魂伴侣傅家明开启了新感 (虐) 情 (恋),获得更多经历与成长。

但初恋和前夫哥之间的“对决”,依然让大家津津乐道,为了抢玫瑰他俩还开启了一场雄竞,贴脸开大互相插刀,力证玫瑰跟自己在一起才过得更好。

感觉庄国栋和方协文身上都有着鲜明的标签,一个是海归精英,一个是小镇做题家;一个在恋爱中喜欢冷暴力、走精致利己的霸总路线,一个在经济适用男表面下,是自卑偏执的阴暗底色。

那么今天就来全方位对比一下,看看庄国栋和方协文在原生家庭、颜值衣品和玫瑰的相处方式等方方面面,都有哪些差距与特点?

出身不同

但童年生活都不幸福

要看一个人是如何形成了现在的人格,离不开他的童年经历和家庭生活。虽然原生家庭并不能对人产生100%的影响,但很多问题追本溯源,都能在原生家庭里找到答案。

庄国栋:海归精英,父母感情不幸

庄国栋看似是光鲜亮丽、完美无缺的海归精英,实则生长在一个充满创伤的家庭。

他的父母感情一直不和,母亲强势且极其看重物质,平时不允许家庭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说话做事,而是都要听她的,做她认为“正确”的选择。PS:庄国栋妈妈的演员真的很像张兰,就连妆容发型穿衣风格乃至性格都是同款↓

父亲是个收入不稳定的作家,母亲一直嫌弃他只会咬文嚼字,实际心虚无能、一事无成。后来母亲去了法国,在艺术和时尚圈混得风生水起,就更看不上他爸,回国一趟只为离婚。

庄国栋从小就在他们的争吵中长大,就连成年后也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他的性格与价值观,也潜移默化受到家庭的影响。父母长期的矛盾,造成他无法在亲密关系里深度沟通,一吵架就是壁咚、强吻、冷暴力,并没有实际解决问题。

剧里的吻戏也是多到引发争议,有人觉得和初恋这段最甜,但激情之下却始终暗藏危机。

明明已经心有所属,对身边主动示好的女性也没有太多边界感。听妈妈的话去和前女友露露热情social,把女友晾在一边。

在母亲面前谎称女友是普通同事,模糊不清的态度,让玫瑰没有足够的安全感。

在做未来重大决定的时候,也完全没有为对方考虑,表现得比较自私利己。

而母亲的灌输,则让他始终把事业成功放在价值排序的第一位,永远活在母亲的评价体系里,害怕像他爸那样被瞧不起。

因此他虽然外表精英,但内核其实并不强大稳定。既不懂得怎么去维系感情,也无法给出玫瑰想要的坚定选择她的决心,所以两人即便像黄振华说的是一对金童玉女,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

方协文:草根出身,又卑又亢精于算计

另一边的方协文,则出生在一个经济条件困难的单亲家庭,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为了供他上学一个人打两份工,生活非常辛苦。

方协文也从小就背负着自卑和对母亲的愧疚,从大一就开始勤工俭学,拿到保研名额都纠结要不要去读,因为必须得拿到全额奖学金才能缓解家里的压力,没资格想谈恋爱的事。

不过他伪装得很深,嘴上说着不谈恋爱,实际却因为一面之缘被玫瑰的美貌深深吸引,并煞费苦心地布局,以一个无微不至、不求回报的朋友身份,慢慢取得了玫瑰的信任与好感,并最终和她结婚。

因为长期在自卑压抑的环境里长大,方协文身上还有种又卑又亢的拧巴感,而且非常精于算计,会用各种暗戳戳的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

一方面他出于内心的自卑,对玫瑰和她的家人百般讨好,但终于得到玫瑰并见到她的前任精英男受刺激之后,他心底的敏感偏执就彻底爆发了。

他阻止玫瑰打扮、出门社交,自作主张瞒着玫瑰去她公司辞了她的工作,因为怀疑玫瑰和前任复合,在她手机里装定位,还嫌弃玫瑰一胎没生出儿子,迷惑发言让人想冲进屏幕扇他大比斗(只针对角色不上升演员哈)。

从前的温柔体贴百依百顺他是彻底不装了,嘴脸可怕得像安嘉和,否定玫瑰的社会价值,禁锢她的人格自由,感觉下一步就要家暴了。

方协文同样有个强势且蛮横的母亲,和果冻哥一样都有妈宝属性,婚姻里的婆媳关系也非常窒息。

婆婆会故意当着玫瑰的面,和方协文讲她听不懂的朝语,觉得娇生惯养的玫瑰配不上她帅气高学历的儿子,还在玫瑰怀孕期间对她进行监视,各种挑刺刁难,让玫瑰每一天都过得透不过气。

生孩子玫瑰痛得死去活来,婆婆以对孩子不好为由不让打无痛,方协文在一旁不作为,最后在黄振华的坚持下才被迫签字同意麻醉。

而用玫瑰支持的资金创业成功之后,方协文变得更加膨胀自大,控制欲也更强,不断用妻子和孩子妈的身份来打压她、限制她,还要把玫瑰在公司的股份变成自己的。

玫瑰仿佛是他斗争来的战利品,彰显他自己成功的附属品,似乎只有把这朵美艳玫瑰囚禁起来,让其他任何人都看不到她的光彩,他才能获得内心的平衡。

而且他的可怕在于,前期表现得有多暖心,后期就有多窒息,只能说“门当户对”还是相当有道理。

这里的门当户对不只是指经济条件,而是原生家庭的成长环境是否匹配,否则就会像嫁给方协文这样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造型风格暗示身份

天生霸总vs翻版庄国栋

俗话说“相由心生”,截然不同的出身和经历,使得庄国栋和方协文在外形上各有特点,而戏份较多的方协文,随着剧情推进,他的造型还会发生变化。

庄国栋:192西装霸总,外表颇具迷惑性

庄国栋在剧中的形象比较稳定,自恋霸总的形象从头贯彻到尾。

从长相上看,庄国栋脸型棱角分明,拥有超人同款方下巴,第一眼就给人成熟、有主见的印象。

然而温柔又略带破碎感的眉眼,加上192cm霸总身高,也是迷惑性拉满,是狼是羊傻傻分不清。

更别说他的扮演者彭冠英,之前就出演过无数渣男,自带“渣男天花板”的title。这回演绎庄国栋这个角色,也是细节满满,加入了灵魂。

比如事业忙碌,但三七分发型却精致到每一根头发丝;每时每刻保持着Poker Face,仪表堂堂之下汹涌着野心。表面文质彬彬,实则细思极恐。

不过最新一集的造型倒让人眼前一亮,干脆利落的大背头,彷佛卸下了内心的包袱,让自己直面玫瑰,表露心声。“可以学着带孩子”的发言,也是拉升了一波人物口碑。

庄国栋的穿衣同样遵循霸总这一人设,主打一个有钱、有品。

他的衣橱塞满了商务着装,其中最拿范儿的当属礼服。像是宴会穿的Black Tie。一套青果领西装,时髦优雅,衬衫还是法式风琴褶礼服衬衫。不仅穿着得体,服装的高级质感也暴露了家庭出身。

礼服中常见的缎面戗驳领款式也上身过一套,搭配口袋巾很是讲究。跟穿Georges Hobeika高定裙的玫瑰站一起,看起来很般配。

日常和职场中,庄国栋更是西装不离身,稳固精英男形象。上身EMPORIO ARMANI灰色套装,配黑衬衫+芝柏表桂冠,给人一种年薪百万的既视感。

西装剪裁合身、面料高级只是基本操作,在搭配上更得异于常人、彰显个性。白衬衫是不可能穿的,耍酷必须是All Black,领带还很聪明的选了波点款,跟灰色西服呼应。

职场中比较少见的棕色西装也来一套,领带换成同色系,细节拉满。和玫瑰的红裙子搭配,还踩中了去年很火的美拉德色系穿搭。

这身Look还外搭过大衣,就是黑色和棕色单品叠中叠,视觉上有点混乱。

要不然就是全身都选一个颜色,蓝色是冷静、理性的代表,在职场中穿着给人很专业的感觉。脱下西装,衬衫的剪裁也能看出很合身,像是定制的。

庄国栋的穿搭也有休闲松弛的时刻,比如这套接机Look,白色亚麻套装内搭Polo衫,走路自带老钱风,彷佛下一秒就要带着玫瑰回庄园度假。

衬衫内搭高领毛衣的Look出差时也尝试过,衣服生出褶子也不理,精致型男独处的时候也能彻底放松。

在剧中,庄国栋还上身了几枚腕表,去提升他的职场形象。

像是芝柏桂冠Girard-Perregaux 81020-11-131-11A,辨识度拉满的熊猫盘计时码表,感觉也代表了他对事业的上进心。

另一枚蓝盘的桂冠则显得人物随和了不少,简约的表盘也更低调典雅。

方协文:青春男大变霸总,努力成为翻版庄国栋?

比起庄国栋,方协文的妆造衣品有着比较明显的变化,形象气质跟着角色心境走。

林更新饰演的方协文,从长相上给人很阳刚、很直爽的感觉。大鼻子、粗眉毛往往都是正派角色标配,加上林更新以往都在演“白月光”。方协文一上场给人的感觉还是很憨厚老实的。

尤其前期还留着锅盖头,一整个稚嫩青春style,突出一个人畜无害。就是36岁的皮肤状态让人有些出戏,不过5G冲浪的网友很快在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生录取名单中发现了林更新的名字,表示他演大学生是本色出演......

这个时候的方协文,穿衣也非常有男大那味儿。以休闲装、运动装为主,像是白Tee、白衬衫,妥妥的阳光开朗大男孩。

牛仔夹克也是频繁上身,品牌也是比较平价的,左边白色这件就来自MUJI,百元即可入手同款。

还上身优衣库飞行员夹克,雷军同款的ThomWills小白鞋,据说方协文后期也会成长为雷军一类的互联网大佬,这也算提前get大佬单品了。

虽然奢侈品牌鲜少上身,但还是穿过一件Moncler的羽绒背心,款式倒是很潮流。

作为复旦计算机系研究生,方协文也提前觉醒程序员血脉,不管明花还是暗纹,格子衫早早穿起来,品牌来自Grand Mood。

随着人物成长和剧情推动,方协文的形象也发生了变化。

走入社会后逐渐开始穿西装,不过却暴露段位。Circolo的老钱风西装,亚麻材质搭了个休闲T恤+牛仔裤,有点稚气未脱。

和庄国栋同台PK,两人的西装Look更是让人一眼看出衣品差距,也是谁丑谁尴尬。

后来方协文单独约见庄国栋,干脆不穿西装了,但内心控制不住的自卑感,还是让他被庄国栋压了一头。不过这也让方协文开启了雄竞之路,彻底改头换面。

穿庄国栋同款西装,All Black的搭配都一模一样,再配一块蓝盘腕表,摇身一变成霸总。

林更新戏外还上身了套棕色系西装,又分毫不差地撞衫了庄国栋,戴上金丝眼镜,再这样下去网友真的要磕CP了......

除了cosplay庄国栋,林更新在见面会上也贡献了两套时髦Look。休闲西装内搭针织衫,非常度假风,品牌来自Fendi。

还上身BV 24春夏衬衫+西裤,薄荷绿很有夏日氛围,指间还搭配了Chaumet Liens戒指,精致度满分。

说回戏里的方协文,他也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商务休闲风,蓝西装+白Tee经典搭配,虽然不如庄国栋style贵气,但胜在松弛自然。

梳起背头重新演绎亚麻西装,也多了几分成熟稳重,衣品稳步提升。

白衬衫+格纹宽领带,感觉很像早期国内互联网大佬的装扮。

相处方式不同

但都令人窒息

在与玫瑰的相处方式上,庄国栋和方协文也截然不同。一个是“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霸道总裁,一个是控制欲、占有欲拉满的PUA男。虽然优点各有千秋,但缺点都是太自我...

庄国栋:表面专横独断,实则离不开玫瑰

庄国栋作为霸总,自带情场高手buff。和玫瑰的热恋期可以说是甜到爆,物质价值、情绪价值拉满,从27场的吻戏数量就能看得出俩人感情有多火热。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数量过多,反而感到油腻......

cr:小红书@飞飞飞上天

虽说亲密接触是感情的催化剂,但种种细节都显示出,庄国栋心中有更重要的事情——自己的前途和事业。比如庄国栋不和玫瑰做商量,直接决定前去法国工作,两人因此起了争执。

玫瑰千里迢迢去法国找庄国栋,庄国栋却一直在看手机。而玫瑰也偏偏是在感情中很细腻的人,看到庄国栋心不在焉,便默默走开。

对于感情中的分歧,庄国栋的处理方式更十分无语。比如玫瑰缺乏安全感,庄国栋不选择给予安慰、积极沟通,反而选择习惯性说谎。

被拆穿后还表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实则说出一个谎言就要用十个谎言圆谎......

霸道总裁具有的霸道属性在吵架时也是120%的体现,从“你不要无理取闹”到“不要口是心非”、“你不要曲解我”、“你别后悔”,就差说一句“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了......

直到最后分手也是死鸭子嘴硬,警告玫瑰“想好了”、“别后悔”,一番好汉不吃回头草的发言,展示独断专横个性。

虽然前期各种霸总语录让网友倍感油腻,但到剧情后期,庄国栋还是展现了一定的反差感,感觉也是直面了自己的内心。像是为了玫瑰不结婚,当玫瑰和方协文离婚后,庄国栋一秒回国变纯爱战士,高甜发言很拉好感。

庄国栋的饰演者彭冠英也作出了自己的解读:庄国栋的爱情坦诚勇敢,想要解决问题,方式却不是特别好。

方协文:霸道、强控制欲,内心是自卑

比起庄国栋,方协文与玫瑰的相处方式,前后反差更是巨大。

草根出身的方协文,在校园中遇上家境、能力、样貌都在自身之上的玫瑰,自然是拉低身位,苦苦追求。

比如和玫瑰看展,把她说过的话记在小本子上,态度跟庄国栋天差地别,也是这一点,博得了玫瑰的好感。

还有骑车追公交那一幕,让网友直呼太甜——玫瑰坐公交车回家,方协文骑车猛追,最后目送玫瑰进小区,自己才放心的回家。

然而就像玫瑰父亲说的,男人是会伪装的,方协文哪哪都好,但好得不够真实。

方协文的扮演者林更新就现身说法:“方协文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人,在事业上、家庭上都想做主导”,当得知自己和玫瑰的初恋庄国栋的家境差距后,更是加重了他的敏感多疑。

方协文的两幅嘴脸,也在婚后完全暴露。“你穿这个裙子真好看”vs“你换条裤子再出门”。

“如果玫瑰回北京,我一定支持她”vs“北京到底有谁在啊”

除了语言的各种逼迫,还从行动上控制玫瑰。给她的手机装定位软件,查监控监视她的行踪,找机会给玫瑰办辞职,想方设法把玫瑰变成自己的笼中雀......

而方协文的不安全感和掌控欲,都来自他的自卑。即便玫瑰黄亦玫告诉过他:“我跟你在一块根本就不是为了钱”,但方协文并没有把这个看作是一种支持。对金钱的执念也让方协文的爱发生变质,林更新就说:“他始终不知道黄亦玫想要过怎样的生活。”

其实不管是方协文还是庄国栋,苏苏说的这段话,都适用于他们,“掌控力不要用在人身上,尤其是自己的家人”,沟通和理解才是相处中最重要的。

好啦,关于庄国栋、方协文这两位自恋霸总和自卑人夫的PK,就先和大家聊到这。对于两位的衣品、感情观,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图片来自网络、部分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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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玫瑰的故事》的读后感是什么?还有结局就是玫瑰和爵士在

看《玫瑰的故事》的读后感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如此轻轻浅浅却又让人感到一股莫名的感伤与叹惋。 书中女主人公玫瑰,人如其名,拥有玫瑰般动人心魄,令人窒息的美貌。 她的一生注定波澜起伏,不与平凡。 至少在感情这条长河中她不会踽踽独行。

历时一个星期之久,终是读完了《玫瑰的故事》这部亦舒的小说。 仍记初时,曾被封面中的一句话所吸引,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如此轻轻浅浅却又让人感到一股莫名的感伤与叹惋。

书中女主人公玫瑰,人如其名,拥有玫瑰般动人心魄,令人窒息的美貌。 她的一生注定波澜起伏,不与平凡。 至少在感情这条长河中她不会踽踽独行。 玫瑰的家境殷实,爸妈事务繁忙,大哥事业有成。 玫瑰的一生主要与七个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不乏有玫瑰的狂烈追求者,哥哥的得力助将——周士辉、傅家敏、继子——罗震中、选择被爱的第一任丈夫——方协文、玫瑰第一次爱的人——庄国栋、第二次爱的人——傅家明、最后的归宿——罗德庆。

周士辉篇——初绽光芒

一位典型的香港有为青年,高级建筑师,大学生,谈吐优雅,酷爱建筑,一根筋。 本已经和相知多年的女友结婚,并且妻子已有孕在身,却因见过玫瑰一面一发不可收拾,从此除却巫山不是云,毅然决然和妻子离了婚。

他说,我恋爱了,以前我总以为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可是这次我看到了她,我就认定自己是爱上了她,我爱她不渝,我愿意为她离婚,我不能骗她,宁死也不愿骗她。 就这样他离婚了,可是对于十七岁的玫瑰来说,她根本不爱他,只是觉得他有趣,他们也只是约见了几次面。

可能看到这里有人会说玫瑰不好,可是正如玫瑰在文中所说,她说,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若无其事的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所以最终的结局是周士辉被玫瑰拒绝,也仍然没有回到妻女身边,而是只身一人去往英国。

个人认为周士辉只是一个被玫瑰的美貌所吸引的可怜虫,世间哪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只不过是见色起意而已。 熟不知玫瑰恰似蝴蝶,周士辉只是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 更有甚者他只是在一个年轻女郎的身上,找到了那种朝气蓬勃的欢愉感,只是他甘愿放弃一切,抛弃妻子,远离故土这一点还是令我惊诧不已的。

庄国栋上篇——爱而不得

庄国栋,一个英俊的男人,二十八岁事业有成,一所理学院讲师,已有青梅竹马未婚妻。 玫瑰在一次宴会之中遇见他,初始对他印象深刻,于是便去打听,最后成功的约见了他。 在与庄国栋的数次约会中,玫瑰发现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他,可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迎来了他结婚的消息,玫瑰那时形容枯槁,失魂落魄,夜不能寐。

可是后来我们知晓的是他们最近的距离,也只止于跳了几只动情的舞蹈。 仍记得玫瑰说她对庄国栋的感情,她说,爱情像瘟疫,来了就是来了。 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备受众人欢迎与追求的玫瑰,在初尝爱人滋味时原来也会受伤,也会流血。 为了帮助玫瑰振作起来,哥嫂决定将她送往美国读书,自那以后,玫瑰的生活才有了一丝起色。

我想现实中爱而不得,得而不忠也是大有人在吧。 有人说,一个人,若一辈子没有恋爱过,又说遗憾,不知蜜之滋味,轰轰烈烈的爱过,到头来又春梦一场,落魄半辈子。 你说到底哪一种才是对的呢?我想过程应该比结局更重要吧,毕竟旅途的终点没有风景,过程就是风景,经历过才懂得。

方协文篇——选择被爱

一个憨实端正,貌不惊人,拥有好家世的年轻男子,在美国,她与方协文顺理成章的恋爱,结婚长达十年之久,并为他诞下一女,两家父母都很满意。 在这段婚姻中,我原以为玫瑰已经改变了自己,因为我看到玫瑰体重增加了三十磅,心态也变得平和淡然了许多,俨然一副居家好太太的形象。

她不再是为情所生的那朵至性的玫瑰了,没有了之前的光芒万丈,黯然失色了起来。 后来在与傅家敏的谈话中,才知道原来玫瑰终究还是玫瑰,她说,庄国栋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 我效法于他,但不久就发觉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被爱除有窒息感外,就净得沉闷,于是她选择离婚。

但是我不认为玫瑰做错了什么,毕竟给了方协文最好的十年,还为他生了一个像天使般的女儿。 享受被爱或许可以让人减少受伤的程度,可是也很难让人有一种极致的快乐。 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傅家敏篇––美不自知

初见玫瑰时,她已经三十岁,回来奔丧,同时在处理离婚的事情。 向来不迷信女子美貌的傅家敏却在第一次见到玫瑰时被惊艳到,不能自持,他说,她是不同的,她最美的是她的彷徨,她并不信任她的美,所以更加美得不能形容。 在刻画玫瑰时,他这样写道,她的美是流动的,足踝精致如大理石雕刻,眼睛深如雨潭之水。

她的眼睛就是一首引人入胜的诗歌,也许十年前认识她,我会约会她,但是我不会像今天这样爱上她。 他说,玫瑰,但愿你会老,那就天下太平了。 为了想把自己的灵魂安放在玫瑰的角落,家敏和自己的女友暂停了订婚,后来表白玫瑰,但是玫瑰说只想和他做好朋友,傅家敏那颗心啊碎了一地。

此时他说,除却天边月,无人知晓他的心。 他说,遇见玫瑰,是他毕生的不幸。 最后,傅家敏在出差时才知道玫瑰和一手抚养自己长大,最尊敬的亲哥哥情投意合。 顿时如五雷轰顶,愤怒,痛苦,绝望充斥了他的胸腔。

但是又无可奈何,面对亲情与爱情的折磨,傅家敏还是选择了亲情,他与女友重归于好,选择默默守候玫瑰,祝福大哥。 我才不要做你的好朋友,一旦打入好朋友的族类,万劫不复。 即使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家敏最后的决定点赞,爱就爱了,放手亦是一种洒脱。

傅家明篇——爱你甚己

前面提到过,家明是家敏的哥哥,从小自力更生将弟弟拉扯长大,好学上进,性情高贵,爱好高雅,洁身自好,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仍葆有一颗赤子之心。 是弟弟的崇拜对象。 玫瑰初识他时,不见其人,先闻其琴音,后与之交往,虽然过程中夹杂着弟弟的不解与悲怆。

但是在得知家明生命只剩三个月之时,痛苦与绝望再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之中,玫瑰没有被击垮,也没有退缩,而是勇敢无畏的劝服家明让自己留下来,陪他度过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时光。 她说,我找了他大半辈子,终于找到了他,可是他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 可是我们还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找不到那个他。

最后,玫瑰说服了家明陪他一起走到了生命尽头,他们争分夺秒的享受着每一秒钟,好似一对璧人。 原以为上天会因此感动,可是死亡还是如约而至,最后那一刻,至今让人泪目。 家明深陷的眸子居然还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她的耳畔,清澈的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 ”

玫瑰再说一遍。 面对家明离开人世的现实,玫瑰的表现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她异常淡定,她说:“我知道家明已经不在,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的生活。 ”多么好的玫瑰啊!

是啊,爱就爱了,爱的时候只要我们百分百的投入了,那就没有遗憾了,即使后面会受伤,会流泪,但是至少我们对得起那份感情就好,毕竟缘分这事,能不负对方就好,想不负此生,真的很难。

罗震中篇——开不了口

罗震中是玫瑰的继子,一个自由散漫,却又洁身自好,幽默风趣的阔家子弟,不愿回家继承家业,一直相信世界上会有最美妙的爱情。 二十七岁那年在一次阴差阳错中遇见了玫瑰,并爱上了她,他说遇见玫瑰整个人就如同雷击一般,玫瑰诚如特罗埃城的海伦,让他坚信她就是她这辈子想要寻找的风信子女郎。

他当时差点流下眼泪,因为在时间的荒漠里,终于遇见了她。 可是残酷的现实狠狠的甩了他一耳光,因为玫瑰此时是他即将过门的继母。 得知消息的他悲愤,绝望,折磨,最后躲到了国外,开始了自甘沉沦的感情生活,让人惋惜。

他说玫瑰战争的伤亡名单中,又多了一个名字。 令人唏嘘不已。 好在最后他释然了这段感情,并且帮助父亲得回了玫瑰的真心。 每一次爱情都是一种成长,爱情的每次发生,都是值得的。

庄国栋下篇——忠实内心

前面讲到玫瑰第一次尝到爱而不得滋味的是他,后面讲到庄国栋与罗震中成为好友,在一次家庭聚餐中偶遇了玫瑰。 在那之前,庄国栋一回到香港就已经在各大报刊上发起了寻人启事。 在那之前的之前庄国栋已经结束了十年的婚姻,他说当时他和未婚妻结婚是因为他想做一个完人,不想变心,拒绝了玫瑰。

可是他知道他真正恋爱的时光是与玫瑰在一起的,即使结婚,旁人看来他的婚姻幸福无比,他的内心深处,无时无刻不在挂念那个被他抛弃的玫瑰。 后来还是离婚了,正如前妻所说,“庄,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我们浪费了十年。 ”离婚比结婚还要愉快。 听着叫人齿冷吧。 玫瑰与方协文的十年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与玫瑰的相遇前,本将打算和女友稳定下来的庄国栋以迅雷之势结束了和女友的关系,辞去了让人艳羡的工作,日夜在罗家徘徊。 他说他错了,他以为自己可以开启一段新的感情,可是直到见到玫瑰的那一刻,他顿时醒悟过来,玫瑰仍然控制他的灵魂。 所以这一次他要义无反顾的去追求那遗失的美好,毕竟错失过一次,他已经为此付出了十年,多么痛苦的的代价。

所以即使在背负着背弃好友与友之父妻的骂名,他仍然义无反顾。 他说,我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她只有十七岁。 而玫瑰在得知庄国栋的消息后,也有过回应与挣扎,他告诉罗震中,他是她第一个爱人,为了他,她甚至嫁了一个不爱的人,长达十年之久。

她说:“我想好好看看他,我爱了他这么多年。 我就是想清楚这是不是事实,他这个人存在我心底已经十多年,有时候越是模糊的印象越是美丽。 ”直到罗德庆说他病了,玫瑰才真正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她说,我蓦然发觉,我生命中不能缺少这个人。

可是对于庄国栋,她柔情似水的说,“那些美丽的日子,我与他一起度过,刻骨铭心的思念,十年如一日,我悄悄伤神,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如一本爱情小说的情节一般,遥远而美丽,却与我本人无关。 ”我们尊重玫瑰的选择,此时的玫瑰已然成熟,再不复从前了。

只是庄国栋在历经这一遭之后又怎样了呢?他早已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他一个人跑到泗水,每日在街上游荡,替水手们做导游为外国通讯社做散工维生。 他说:“我这一生失去过玫瑰两次,也属福气。

从此以后,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处,为了我心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他让人放心,他会活至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时,速度是快的,我已四十二岁,快了。 当看完庄的结局时,心中翻涌万千。 此时我不想评论庄的决定是好。

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能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董卿曾经这样说,对于别的事情你可以说值不值得,但唯独爱情,你不能用这个衡量。 爱情的每次发生,都是值得的,不管有无结局,都会丰满你的人生。 每一次爱情,都是一次成长,的确,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都令人迷醉。

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问卷更隽永,更深刻,也更久远。 或许我们没有像玫瑰般即使你受过99次伤害,也要相信第100次一定会遇到真爱,在情感的路上勇往直前,而不是患得患失,相信我,你抵达的终点一定是幸福。

梦中无数次梦见玫瑰,但是都没能目睹其芳容,心中不免可惜,但仍旧好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可人儿才能释放出如此摄人心魄,令人窒息的美。后掩卷沉思了片刻,文中的玫瑰何尝不是一种美好理想的象征呢?

理想,光芒万丈,令人垂涎,多少人为此倾倒其中,即使头破血流也从不言弃,因为他们笃信那是一种信仰和真挚。 我想玫瑰的美也正恰如其分的诠释了这种可能性吧。 玫瑰的故事结束了,我们的理想之旅仍在进行,相信自己,即使一路坎坷,也不要轻言放弃,因为如玫瑰般的理想终究不会辜负我们这一路以来的颠沛流离。

玫瑰故事刘亦菲最后结局

截止2023年9月8日,《玫瑰故事》暂未播出,原著黄亦玫结局一个人,没有归宿。

女主黄亦玫一生有三段感情,没有官配,初恋分了,前夫离了,灵魂伴侣逝世了,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该剧讲述的是出生于书香世家的黄亦玫一路在呵护中长大,从小便展露出艺术天赋。 初入职场的黄亦玫很快受到重用,与合作伙伴庄国栋相识相爱,但最终错过彼此,这段职场磨炼也令她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清晰的规划,决定重返校园求学深造。

毕业后,她和学长方协文步入婚姻殿堂。 可婚后两人发展方向相去甚远,最终选择离婚。 黄亦玫开始创业,在艺术品策展领域打拼出一片天地,在此期间还遇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溥家明,可溥家明只剩几个月的生命,两人这段爱情最终以生死离别画上句号。 但黄亦玫没有就此消沉,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为活出更精彩的自己而努力着。

人物经历

在黄亦玫17岁时爱上有未婚妻的庄国栋,选择当好男人的庄国栋把两人的爱情当做一场邂逅,仍与未婚妻结了婚,黄亦玫伤心欲绝,她的哥哥黄振华决定将她送到美国。 在美国长大的黄亦玫拒绝回香港,母亲为她的改变而高兴。 为了母亲,黄亦玫选择嫁给一个平庸的美籍华人方协文,还生下一个美丽的女儿,直到母亲去世,黄亦玫与丈夫离婚,返回香港。

黄亦玫率性随意,除了爱情之外,对于其他的一切人情世故毫不通晓。 她对庄国栋敢爱敢恨,按照自己的需求、感受、价值取向,抛开了世俗的礼法,执着地追求所爱。 对于溥家明,黄亦玫明知溥家明只剩短暂的生命,依旧享受着这份短暂爱情的甜蜜;认定罗德庆是最适合携手相伴一生的好伴侣,她毫不犹豫地坚守。

亦舒玫瑰的故事原型

亦舒玫瑰的故事原型是黄玫瑰。

亦舒《玫瑰的故事》影视化,这个原著讲述了黄玫瑰的情感历程,她与庄国栋,溥家明,罗德庆三个男人的感情纠葛。 后来她发现心中所爱是罗德庆爵士,并且决定与他白头偕老。

作者塑造的黄玫瑰这一角色形象,颠覆了女性从一而终的感情观念,表达了女性在爱情中应该独立自主,拥有自我的精神空间。 17岁的黄玫瑰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爱上了已经订婚的庄国栋。 但是庄国栋仍然履行了婚约。 后来黄玫瑰嫁给了方协文,并且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她的母亲去世后,黄玫瑰与丈夫结束了婚姻。 并且返回了香港。 后来因为偶然,黄玫瑰结识了溥家明,但是溥家明已经在世间所剩时日不多,他没有答应黄玫瑰的结婚要求。 尽管如此,黄玫瑰还是陪溥家明走过了人生的最后三个月。

玫瑰花的故事人物介绍

庄则栋,才貌双全,风度翩翩。 虽然已有未婚妻,可经不住玫瑰的追求,两人在黄振华的书房里跳着贴面慢舞,浓情蜜意,可第二天玫瑰就听到庄则栋很快要结婚的消息。 第一次付出真心的玫瑰,轮到自己伤心了。

感情受挫的玫瑰,被哥嫂送到美国读书。 嫁给了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方协文,曾经骄傲的公主变成洗手做羹汤的妇女,再也没有打扮自己的想法,体重重了30磅,妆花了也不记得去补。 她生了相貌酷似自己的女儿方太初,奉献了一个女人最黄金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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