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进一步优化调整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措施

管理

海南交警官微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和《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促进海南省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措施。新调整后的管理措施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此次新调整后的管理措施明确:

部门

海南省鼓励使用新能源小客车,单位或者个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可以按需购置新能源小客车。购置新能源小客车后,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

需要购买普通小客车(含燃油车等)的单位或者个人,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均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海易办APP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需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

相关问答

1.管理措施调整前,已取得指标的新能源小客车和普通小客车,如何办理登记上牌?

进一步优化调整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措施

答:管理措施调整前,已通过调控系统申请并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可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业务。

2.管理措施调整后,购买燃油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申请并办理登记?

答:需要购买燃油小客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海易办APP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需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

3.普通小客车提出申请后一般多久可以通过?

答:申请后,只要符合条件的,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可通过申请。

4.对调整前已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但未取得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的,还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吗?

海易办

答:不需要。调控管理系统将自动配置普通小客车申请文件。

5.对调整前已提交申请但未通过审核,还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吗?

答:对已提交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但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海易办APP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申请。

6.对调整前因逾期未使用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的,申请年限还受约束吗?

答:不受约束,可重新申请。

个人

7.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或有其它问题,如何反映、咨询?

答:申请人如对反馈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反馈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调控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过小客车调控系统(www.hnjdctk.gov.cn)或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反馈申请人。咨询电话: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措施

8.新的管理措施适用哪些单位?

答:适用单位包括本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外国驻琼领馆、外国驻琼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琼代表机构以及在本省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组织。

9.新的管理措施适用哪些个人?

答:适用个人包括我国内地的居民和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2023外地车辆进海南新规定

2023外地车辆进海南新规定:1、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 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 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 2、限期通行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 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通行无需办理登记,由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 3、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本省变更登记的,应按《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取得指标。 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非管运性质的新能源小客车进入本省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外国汽车进入海南省的规定:1、未办理登记、通行证或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非本地号牌客车,进入本省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重点时段、路段、区域的小客车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2、限时通过实行智能化、非试用期化管理。 外地号牌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无需登记,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 3、外地号牌小客车车主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方式查询车辆通过性。 4、外地号牌小客车登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保存车辆最新有效信息。 综上所述,外地车进入海南将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以办理多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海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

海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 对户籍不在海南,及未在琼申请取得居住证的和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阶段,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限制,可以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对于注册地在海南的单位,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时,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限制,可以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仍依照《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 新能源小客车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在注册登记时实行居住证容缺办理。 对于申请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且已申请还未取得居住证的个人,在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阶段,实行居住证容缺办理,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海南省暂住登记凭证》(申请人应在凭证复印件上签注“本人已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居住证有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或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明申请人已经提交申请居住证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申领指标手续和机动车登记业务。

海南名下只能有一辆车吗

海南名下只能有一辆车吗?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个人名下在海南省已登记的小客车少于3辆的,可以按照实际的数量取得更新指标。 一位车主的名下最多可以有3辆车,超过3辆车的车辆是不允许取得更新指标的。 这意味着,如果车主名下的汽车超过3辆,只有3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如果个人或者是单位以排号或者是摇号的方式取得指标,已经取得指标但是没有使用的,个人或者单位三年之内是不能申请增加指标的。 此外,如果车主不是海南户口,但是在海南省有居住证,24个月连续在海南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省申请参与摇号。 这项规定能保证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据调查分析,海南省全省拥有3辆及以下车辆的群体占95%。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srwj168.com.cn/jinrong/11152.html
资金逆势买入 机构看好AI投资!芯片ETF 消费电子ETF持
数据文献全靠AI编 论文工厂 万字论文半天写完 记者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