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去年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286人提起公诉67103人 最高检

刑事责任

央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记者黄玉玲)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286人,提起公诉67103人。

白皮书全面展示了过去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记者注意到,白皮书呈现三大鲜明特点,一是突出高质效办案。白皮书通过具体的办案数字、典型案例,展现了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二是遵循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司法解释和办案规定,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电竞酒店、剧本杀等新业态治理。三是体现“六大保护”共画同心圆。白皮书展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的相关典型做法。

白皮书透露,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容不纵容”,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惩处,决不纵容。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55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954人。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建设,依法采取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形成各方力量协作的常态化合力,预防、教育和矫治工作针对性和成效都比较明显。

白皮书显示,2023年,检察机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开展开学季“法治进校园”活动,打造《守护明天》法治节目,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在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方面,检察机关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调查研究,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数字未检,注重合作交流,推动未检工作整体提升、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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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

已发放逮捕证就说明证据确凿,准备送法院判刑了吗?

最高检

已发放逮捕证的,还不能说明证据确凿,不会马上送法院判刑。 在刑事案件中,逮捕只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的,就会由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逮捕的,只能 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可能构成犯罪,但不能说已经证据确凿。 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机关会进一步对犯罪事实进行侦查,并进一步调取犯罪证据。 在侦查终结后,还需要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坟会由法院来判断犯罪证据是否确凿,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有哪些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和解中是需要条件的,那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有哪些呢。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有哪些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 即需要作有罪答辩。 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 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 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 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 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 综上所述,刑事和解的范围有以下两点: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 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2、从适用对象来看,可以为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 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带有明显的偶然性和特殊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适用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检察院撤诉可以无罪释放吗

最高检 最高检 检察机关去年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286人提起公诉67103人

有这先例对犯罪嫌疑人证椐不足,检查院撤诉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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