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系A股公司*ST美讯 5名高管集体辞职

红星资本局6月1日消息,“国美系”上市公司*ST美讯(600898.SH)发布公告,其于近日同时收到董事长宋林林、董事董晓红、董事周明、独立董事丁俊杰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时,*ST美讯总经理宋火红也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宋火红辞职后,*ST美讯董事会迅速聘任了新任总经理刘展。公开简历信息显示,刘展为泰圣思信息系统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五道口体育金融研究中心理事。刘展同时被列为*ST美讯的董事候选人之一。

除在*ST美讯任职外,宋林林此前为港股上市公司国美零售(00493.HK)的执行董事,董晓红为国美零售的非执行董事。5月14日,国美零售公告,因涉嫌涉ST美讯违反信息揭露规定,执行董事宋林林及非执行董事董晓红自愿暂停公司董事职务及辞任公司董事职务。宋林林及董晓红表示,正寻求法律意见及正向证监会上诉。

宋火红曾在国美工作多年,早在2000年9月就加入国美电器,2019年10月开始担任国美通讯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4月15日晚间,*ST美讯公布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及年报虚假记载及定增欺诈发行,*ST美讯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2156万元的罚款;相关有责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此外,证监会指出,宋林林、宋火红、郭晨作为国美通讯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5月14日,*ST美讯公告,公司及宋林林、宋火红、郭晨因2022年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ST美讯原为国内最大、最早的家电连锁经营企业,2017年将与家电零售业务相关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非流动性资产予以置出,主营业务变更为智能移动终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ST美讯业绩陷入持续亏损,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39亿元,同比下降63.8%;实现归母净利润-1.12亿元,亏损规模继续扩大。

因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其公司股票自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从“ST美讯”变为“*ST美讯”。

截至5月31日收盘,*ST美讯股价为1.08元/股,总市值仅3亿元。

编辑 余冬梅


如何理性看待跳槽这一社会现象毛概

谈起员工跳槽,每个企业的管理者或许都有不同的看法。 对每个企业而言,员工跳槽都是让管理者十分头疼的事情。 很多企业管理者们都会气不打一处来。 有的抹着眼泪觉着委屈,“我对他这么好,他还走?”有的横眉冷对无限气愤,“白眼狼”、“叛徒”等骂声不断;还有的管理者对“跳槽”员工表面不闻不问,暗里不给办手续、克扣工资、制造障碍……管理者和“跳槽”员工经常在此时反目成仇,闹得不欢而散。 管理者这样做对吗?当然不对。 管理者首先应冷静下来,站在对方立场上好好想一想:员工为什么要“跳槽”?“跳槽”的原因有很多:薪酬、环境、公司发展、老板、个人原因等等。 但换个角度来处理“跳槽”事件,将为企业吸引来吃回头草的“好马”。 相比其他企业而言,员工跳槽在天下数据也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针对员工跳槽,他们的处理办法是:找员工了解情况,挽留。 如果员工执意要走,那么,也爽快的批复,最后在员工走的时候还为员工送行。 这样一来,每一个从天下数据走出去的员工,都跟天下数据保持着非常好的关系,包括跳槽又回来的也大有人在。 那么,管理者在面对员工跳槽的时候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第一、调整心态。 员工“跳槽”、人员流动,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自然规律,不可违背。 戴尔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照样发生“公司高管集体跳槽”事件。 老板应该扪心自问,自己成长过程中换过工作没?在公司发展中用过“跳槽”员工吗?回答完这些问题,摆正了心态,心情才会平静。 第二、学会换位思考。 员工“跳槽”,自己也会有一定的牺牲。 他们在这里工作多年,把青春给了公司,工作也早已得心应手,还有多年建立起的良好人际关系……有的甚至已经熬到了领导岗位,然而丢掉这一切,到一个新公司从头来打拼,重新熟悉工作、环境及人员,是不容易的。 员工在“跳槽”前必然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家庭争辩分析,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做出决定的。 所以,老板应当理解员工,尊重员工的选择。 第三、心胸宽广。 员工去意已决,老板何不顺水推舟,真诚欢送员工,做个顺水人情?既体现了老板对员工恋恋不舍的情谊,又体现了老板的理解和宽阔胸怀。 第四、抓住机遇。 真诚地欢送“跳槽”员工,会在员工之间产生惜惜相别、恋恋不舍的气氛,既可留住员工的心,又能减少员工离开可能为公司带来的损失。 当企业发展壮大时,能够为“跳槽”员工更好的机遇和舞台时,经过磨练过的“跳槽”员工就会“杀回马枪”,回到企业并做出更大的贡献。

如何理性看待跳槽热

调整心态,员工“跳槽”、人员流动,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自然规律,不可违背。 戴尔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照样发生“公司高管集体跳槽”事件。 老板应该扪心自问,自己成长过程中换过工作没?在公司发展中用过“跳槽”员工吗?回答完这些问题,摆正了心态,心情才会平静。

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后买卖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规定限制?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让所持原公司股份。 同时,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所持原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IPO上市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出让所持原公司股份,在IPO上市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原公司股份。 拓展资料:股票交易基础知识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 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 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 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 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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