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 一天带薪如厕超6小时!男子被解雇后起诉索赔20万

南通通州一男子上班期间经常以上厕所为由停留在公司卫生间,公司因此将其解雇,该男子不服向公司索赔20万。公司的解雇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公司监控视频统计,刘某2023年2月期间,长时间停留在公司的卫生间11次。每次停留时间,在31分钟至3小时5分钟不等,日停留时间最短一小时22分钟,最长6小时21分钟。

2023年8月,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20余万元。他认为自己停留卫生间系个人生理需求及工作上日常巡检需要,公司将他辞退缺乏依据。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州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李倩表示,刘某停留卫生间时间过长,2月13日工作期间更是全程停留在卫生间,已明显超出合理正常的生理需求范围,也明显超出其岗位职责范畴所需。且刘某也未能提交工作日志等相关证据,证明其长时间停留卫生间系履行工作职责,因此刘某长时间停留卫生间行为,构成擅离岗位。

根据被告公司的管理制度,职员未经允许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超过一小时不足两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时长实行按月累计。刘某累计视为旷工天数达到6天,系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公司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正常来说,即去即回去卫生间是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就其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其自身需要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而劳动者有意违反了相关制度,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李倩表示。

综合|南通台


男子被多次记大过遭解雇起诉获赔15万,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决依据为劳动法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男子被多次记大过遭解雇,起诉获赔15万!

日前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在该案件当中,80后男子伍某某因为上班玩手机、顶撞上司扰乱会议秩序分别被公司处以极大过处罚,而在此之前,他还因为其他问题被记大过。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伍某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提出劳动仲裁,经仲裁机构裁决,公司需支付15万余元赔偿金。

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行为是违法行为,判决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154,455元,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依据

在这起案件当中,关键点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仲裁方经过了解,认定用人单位所称重大工作失误并非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而且该事件已经过去较长时间,且当时已经进行了处理,并认定其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与上班玩手机,不能够进行合并处理,且用人单位没有合理证据证明其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法院方面的观点与仲裁方观点一致,认为没有实质证据证明伍某某对公司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非因玩手机而引起,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而且两件事相隔时间较远,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处理过于严苛,用人单位应予以补偿。法院判决,用人单位需支付其赔偿金15万余元,公司不服上诉后,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其实在此件事情当中,无论是仲裁方还是法院,都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这对于所有公司来说都能起到一定警示作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一定要慎重,否则相应赔偿金额可能会比较高。

员工故意旷工被开除,起诉索赔12万,这到底怎么回事?法院是怎么判的?

在职场中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有些人去想要通过劳动法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法院也不会支持这样的行为。一男子张某在南京一家企业入职,后面男子主动联系人事部门要求开除他,这样以便自己领取失业金,而企业人事部门觉得男子的行为不妥,于是便拒绝,没有想到张某便开始无故旷工,企业于是将张某开除。

张某觉得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于是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工资以及12万多元的经济赔偿金,结果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发现张某确实存在无故旷工的行为,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什么问题,并不是违法行为,于是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张某8月份工资差额813元,并且驳回了张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劳动法是保障这些员工的利益,而不是任员工胡作非为,所以我觉得法院的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而这个员工故意矿工,后面还想要索取相应的索赔,这完全就是痴心妄想,也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生产中确实有一些企业经常对员工压榨和剥削,但有一些劳动者也违反了公司的相关政策。

也希望更多的人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如果自己的利益确实遭受到了侵犯,在职场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不是一直选择容忍,这样只会让企业变本加厉,而且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也要通过正规的途径,千万不要直接在公司门口闹事,这样就可能从受害方变成过错方,法院支持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支持员工利用法律的漏洞谋取利益。

南昌职员因国庆节拒绝上班被开除,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是如何判的?

南昌酒店一位职员,因为国庆节拒绝加班,被酒店开除。被酒店解雇以后,该名职员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劳动法赔偿自己损失。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双方都有过错,判决酒店赔偿职员.53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要求,需要支付劳动者三倍工资。而且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这是劳动者合法、正当权益。这位酒店职员,就在国庆期间,行驶了自己的休假的权利,可也因此让自己丢了饭碗。职员的做法值得我们敬佩,不是每一个上班族,都有勇气对抗公司的压榨。

事件还原:国庆拒绝加班,休假惬意饭碗不保

事件中的主角,是一名男性,在一家酒店工作。因为工作特殊性,使得法定节假日加班,成为了一种常态。男子已经在这家酒店,工作了9年时间,在2015年国庆节期间,酒店通知其10月1号到3号加班,可男子并没有到酒店加班,明确拒绝了酒店的加班安排。

国庆节过后,男子便被酒店解雇,理由是10月1号到3号旷工三天。按照酒店管理规定,旷工三天,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一次愉快的休假,却让自己丢了饭碗,这家自己工作了9年的酒店。在开除自己时候,真是一点情分都没有讲。男子的经历,也正应验了那句老话,“铁打的公司,流水的职员。”。每一个公司都喜欢听话的职员,不听话的职员,在公司中自然寸步难行,也会成为优先开除对象。

法律诉讼酒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有人会选择和公司主管大吵一架,将平日里敢怒不敢言的话语,一股脑全部说出来。也有人会选择忍气吞声,一份工作而已,大不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这位男子选择了一条全新的道路,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挑战酒店一言堂的做法。

男子将酒店起诉至法院以后,一审法院判定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男子进行赔偿。依照相关的劳动法规定,判决酒店赔偿男子.06元。

酒店对于法院这样一个判决,必然会心生不满。肯定会认为自己解雇员工,是“合理合法”行为,员工在国庆黄金周没有按时加班,给酒店造成了损失,酒店没有找男子索赔,已经是“仁至义尽”,怎么还会倒赔4万多给开除员工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酒店,也选择了上诉维权。二审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时候,判定双方都有过错。酒店过错在于,强制员工加班,在员工没有加班之后,又未同员工协商,便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位男子也同样有过错,他的过错在于,没有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安排。从他入职以来,节假日需要加班,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他从事的行业关系特殊,节假日必须有人加班;加上酒店有“上一休二”的补休制度存在,也在考虑员工受损的权益。

加上男子并没有,真的办理完离职手续。提供的离职单上,只有男子主管领导签字,酒店人力资源、财务部,以及男子自己,都没有签字。男子带着记者到酒店时候,负责人也表示,男子可以继续上班,这样一个条件,被男子直接拒绝,这也表明了男子也有离职一员。

同酒店关系闹僵之后,没有人会选择继续留在这里上班。对于男子的选择,我很是理解。回去上班之后,等到事情过去,遇上心眼小的领导,也会将男子“挤走”,到时候就真成自愿离职了。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一个情况,也应当依照劳动法,对离职员工,进行适当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赔偿男子经济补偿金,共计.53元。限定酒店在判决书下达后,十日内支付给男子。

倩倩谈此事:适当加班可理解,过分压榨不能忍

老话说得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作为一名打工人,就需要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公司效益好了,我们的工资才有保障,到年底了也才能够拿到奖金。

日常工作中,不能够只想着偷奸耍滑,到了拿钱时候,又想要多多领工资,这是一件不现实的事情。工作过程中,完全不加班的公司,倩倩我是没有遇到过,不知道手机前的你,有遇到过吗?

适当的加班,倩倩觉得可以接受,如果加班成为了家常便饭,也需要看公司给出的回报如何。能够拿到相应的回报,倩倩也乐意加班,多赚点钱有什么不好呢?当然了如果公司喜欢压榨,将我们当做免费劳动力使唤,这样一个情况,绝不会接受。

换做我遇到极为不公的对待,也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维权之前,我们一定要多搜集证据,这样才更有胜诉的把握。

这件事情,就和大家聊到这里吧!对于加班这件事情,你是如何看待的呢?在下方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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