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重 立 一财社论 法规政策要 破 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法律

近日来,包括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在内的多个国家部委陆续发布公告,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其目的在于通过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从这些公告看,征集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加强行政监管执法。

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是市场经济要义。在当前努力促进经济复苏向好的大背景下,清理妨碍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新的立法立规立策就显得十分迫切。

其一要明确妨碍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痛点难点卡点在哪里,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是最突出的表现形式。

前者包括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排斥、限制、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获取方面实行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后者比较隐性,因为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很少有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会受到限制,通常的说法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但是,各类“旋转门”“玻璃门”的存在还是一个需要加大气力解决问题。今年2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指出,要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切实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其二要加快法规政策的“破立”进度,抓紧消除障碍,抓紧确立新规。

多个部委密集发布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公告,就是在加快“破”的进度,线索征集包括了很多细节,也要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

在今年2月初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9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修订或者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76万件。“破”的方面正在抓紧进行中。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领域一个重要基础性法律,加快其立法进程,将加快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根据今年的立法计划,《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会在年内初次审议。“立”的方面也在提速。

其三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监管,尤其是要避免歧视性、随意性、隐蔽性执法。

一方面,要对现有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切实减少法规“打架”的现象,尤其是要对地方性法规政策抓紧清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监督监管,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避免执法机关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区别设置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立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这也是给一些歧视性、随意性、隐蔽性执法戴上了“紧箍”。

总之,抓紧清理带有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出台新的举措,对营造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环境至关重要,需要加快“破”和“立”的进度,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更好保护所有企业主体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更加完善的执法监督监管体系,让近期出台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如何建立好规则,营造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实现 机制创收

创新环境是包括科技政策和科技体制在内的各种制度和各项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公平开放的创新环境是加强自主创新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我国创新环境不断优化。 《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实施,《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加快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教育规划相继出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力度明显加强。 技术创新工程深入实施,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创新文化和科研诚信建设得到重视,全社会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氛围正在形成。 但我们也要看到,尽管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制造业大国,但是在全球产业链上,中国制造业依然处于中低端水平。 我们以较少的人均资源占有量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巨大的人口规模和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压力,面临着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严峻挑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重大转变。 面向未来,我们要进一步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靠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因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知识产权既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又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一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另一方面,要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 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二是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空间。 另一方面要打破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是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要建立政府与企业创新对话机制,让更多的企业参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指南制定。 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高水平研发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项目,引导其加大基础前沿技术研发投入。 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试点,完善区域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布局,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小巨人”。 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市场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社会化的发展机制,支持联盟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外,还要建立起有助于创新的财税、采购政策。 从财税的角度看,要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 要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从采购政策看,要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同时,还要研究完善使用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企业公平竞争的表现

企业公平竞争的表现,一,各行其事各司其职,二,互不干扰,三,价格公开透明以质量取胜。

立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

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

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破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

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

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

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

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财社论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

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公平竞争

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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