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两年,原温州银保监局对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开出的百万罚单被公开。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被罚款155万元,同时时任行长吴大鸣、李国强均被警告,并分别被处罚款10万元、8万元。
△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原董事长兼行长李国强。
作出上述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前两条为违法的情形,后两条为处罚的措施。
湘财Plus检索发现,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这里所称的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及这些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乐清联合村镇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由杭州联合银行主发起。该行是温州地区首家存贷规模突破百亿大关的村镇银行,曾连续9年入选全国百强村镇银行。截至2023年末,该行资产总额为64.26亿元。以资产规模计,乐清联合村镇银行在浙江省70家村镇银行中位列第四位,居于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桐乡民泰村镇银行、温岭联合村镇银行之后。
上述罚单是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成立以来收到的金额最大的罚单。据湘财Plus统计,该行收到的已公开的监管罚单共计5张,其中:
2011年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被罚款10万元;2015年因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后被转回借款人开立在该行的账户,用于开立定期存单,质押后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20万元;2019年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罚款20万元;2022年因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迟报案件信息,被罚款50万元。
△乐清联合村镇银行监管处罚情况。
此次同时被罚的两位行长,吴大鸣系首任行长。吴大鸣曾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担任各部门领导,2009年起参与乐清联合村镇银行筹建,2010年起担任行长职务。他曾在2012年接受采访时表示,村镇银行发展壮大,必须要避开大银行经营长处,极力抢占、拓展大银行不愿做、不想做、不敢做的小微贷市场,降低门槛,让更多人在无抵押状况下都能获得贷款。
2013年,吴大鸣还曾公开发表观点称,吸储瓶颈是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遇到的最大发展难题,发行银行卡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村镇银行吸储难题,但解决这一系统性难题还需下不少功夫。
据乐清联合村镇银行2019年报,李国强196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任该行董事长兼行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分管综合部、内审部,分管财务会计部的计划财务工作。2020年郑波接任行长,李国强不再兼任,至2021年因到龄退岗,其辞去董事长职务。
统筹/新湘财撰文/湘财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