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科技7月26日消息,7月25日,东方甄选发布公告称,7月25日,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460元。
看上去很诧异,净利润和估值怎么出现了“倒挂”?
对于估值计算,通常采用最简单的估值方法就是PE(市盈率)估值法。
如果按与辉同行一年3亿净利润,按10倍PE,估值就是30亿。
交个朋友去年净利润1.8亿,当前市盈率14,以此PE计算,与辉同行估值42亿元。
东方甄选市盈率(TTM)为18,以此计算,与辉同行估值54亿元。
还有很多网友和股民发贴认为与辉同行被贱卖了。
有网友认为对与辉同行公司估值过低,质疑存在贱卖情况。该网友认为,与辉同行公开拍卖“几十亿都大有人收购,但俞敏洪仅几千万卖给董宇辉一个人”。
即使董宇辉是最大功臣,但没有中小股东支持新东方也不会有今天。“俞敏洪完全可以自掏腰包从个人账户转几十亿给董宇辉,收购与辉同行,而不是拿全体股民的公共资产当人情送给董宇辉个人”。
该网友认为这是侵犯全体中小股东利益。
那本次估值对价到底是怎么算的?
公告透露,负责与辉同行估值的估值师为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与辉同行公司估值人民币76585460元是采用了成本法。即计算与辉同行各项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再用资产减去负债。
公告称,相比与市场法及收入法相比,成本法被估值师选为最适用于本次交易的方法。
估值师认为,鉴于目标公司的性质,采用市场法及收入法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存在重大限制。由于市场法通常依靠市场可资比较公司或交易的价值来厘定估值,但由于目标公司严重依赖董先生(作为销售主播),其离任给目标公司的未来运营及盈利能力带来了不确定性。
收入法亦被认为不合适,乃由于该方法需要目标公司的详细运营资料及长期财务预测,但由于所提及的不确定性,无法获得此类资料及实质性客观支持数据。
因此,估值师已采用成本法,并据此采用总和法。根据总和法,目标公司的每项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均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而估值师的估值意见则透过加上组成资产并扣除组成负债得出。
此外,估值师认为,与辉同行的一些无形资产,例如注册商标、版权、相关品牌名称等对于东方甄选并无重大价值,因此忽略不计。
那为什么会出现1.4亿和7658万这么大的差额?
取决于两个承诺。
一是此前俞敏洪承诺,除了可以得到全部保底收入外,如果与辉同行有收益,董宇辉可以继续得到公司净利润的一半分配。
俞敏洪昨日回应称,“为向宇辉表示感谢,除已支付承诺的全部待遇,我已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
注意上面那段话里的“已支付”,也就是说一半利润(1.4亿的一半)7000万已支付。
然后剩下的钱,与负债加减法一算,就只剩7658万了。
董宇辉ip没有价值吗?注意:人先离职,相关无形资产对东方甄选没有价值。
很多人忽略了一点,董宇辉离职、收购与辉同行有个先后顺序:按照公告解释,你人先离开公司,后来才收购。
公告称,与辉同行的无形资产大部分与董宇辉肖像和名字密切相关,董宇辉离职后,东方甄选用不上这些商标等无形资产,即使用,还得需要董宇辉授权。
所以认为这些无形资产于董离职后不会给东方甄选带来经济利益,故被认为无重大价值。
似乎程序上合理,说辞也可以,但看着别扭,公众认为董宇辉ip价值巨大。
以上不一定正确,看下午的东方甄选股东交流大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