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 美国严重威胁和阻碍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美国严重威胁和阻碍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钟声))

美国假人权、真霸权的面目早已被国际社会看穿。美方应认真检视本国政治体制的根本缺陷和弊端,切实保障人权,而不是不顾自身人权劣迹斑斑,继续以“人权教师爷”自居

5月2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23年美国侵犯人权报告》,用事实和数据揭露美国人权状况继续恶化的现实。公民和政治权利沦为空谈、种族主义顽疾贻害深远、经济和社会不平等日益加剧、妇女和儿童权利遭受持续侵犯、无证移民悲惨境遇触目惊心、美式霸权制造人道主义危机……美国存在的诸般人权问题,不仅使人权在美国实质上异化为少数人享有的特权,也严重威胁和阻碍着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事实最有说服力。观察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是要看其怎么说,而是要看其怎么做。美国2023年约4.3万人死于枪支暴力,平均每天死亡117人;警察滥用暴力导致至少1247人死亡;少数族裔面临系统性、持续性、全面性的种族歧视;贫富差距达到1929年经济大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程度;妇女儿童权利长期遭受系统性侵犯,保障性别平等的宪法规定付之阙如……事实充分表明,美国人权正朝着日益两极分化的方向发展。美国国务院不久前发布所谓国别人权报告,对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说三道四,唯独不提美国自身存在的严重人权问题,再次暴露出美国霸权霸道霸凌的自私本质和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双标。

政治极化、两党恶斗深度嵌入美国政治,严重威胁美国人权。美国学者福山撰文指出,当一个社会的制度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时,就会出现政治衰败。美国政治极化日益严重,枪支管控、堕胎权、移民问题、妇女人权保障等都成为两党恶斗的筹码。“否决政治”的闹剧不断上演,导致美国政府在保障人权方面难有作为,让美国民众深感失望。美国多家研究和调查机构的数据显示,美国民众对联邦政府的信任度长期处于历史低位,2023年仅为16%;2023年1月至12月,有76%至81%的美国民众对国家发展态势表示不满意,76%的美国人认为自己的国家正处于错误的发展方向。

美式民主只重表演、不求实效、漠视人权,必然失信于民。长期自诩为“人权卫士”的美国,为什么无法弥合自身人权赤字?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民意调查很能说明问题:65%的美国民众认为,多数美国政客参选公共职位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这些美国政客把党派、选区、利益集团、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之上,甚至为此不惜撕裂社会,更不会顾及普通民众的人权。英国《泰晤士报》网站刊文指出,严峻的信任危机与美国政坛频出的乱象怪象互为表里,深深侵蚀美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美国长期以来大搞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和强权政治,滥用武力和单边制裁,在世界上造成严重人道主义后果。美国布朗大学“战争代价”项目网站2023年5月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9·11”事件后,在美国进行海外“反恐”战争的战区,总死亡人数至少为450万至470万。美国大肆实施“外国代理人”行动,破坏他国社会稳定,侵犯他国人权。美国持续向冲突地区提供集束弹药等武器,加剧区域紧张局势和地区武装冲突,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和严重人道主义危机。美国无视加沙十几万平民伤亡,连续几次否决联合国安理会推动加沙立即停火的行动努力。这是美国漠视人权、践踏人权的最好证明。

美国假人权、真霸权的面目早已被国际社会看穿。美方应认真检视本国政治体制的根本缺陷和弊端,切实保障人权,而不是不顾自身人权劣迹斑斑,继续以“人权教师爷”自居,对他国人权状况指指点点,打着人权、民主的旗号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人权,对外输出冲突动乱。

《 人民日报 》( 2024年05月30日18版)


请问有人知道“人权的国际保护”的有关内容吗?越多越好啊!

试论人权的性质倪学伟人权,是指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每个现代人维持正常生活所应拥有的条件。 关于人权的性质,西方国家的一些国际法学者主张,“人权没有国界”,“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甚至还有学者提出,人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人权原则要取代国家主权原则而成为国际法的基础。 西方学者的这种主张往往被某些国家利用,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这与人权保护背道而驰。 我们认为,人权具有二重性,即人权的国内法属性和人权的国际法属性,国际法中的人权保护只是针对人权的国际法属性,任何国家以人权为幌子,对别国人权问题指手划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这是强权政治的表现,不具有合法性。 一人权概念从第一次提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止,都属于国内政治和国内法律的问题。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问题开始进入国际法领域。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对人权最大规模的践踏和破坏,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深刻反省,成为人权问题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基本起因。 联合国的成立,特别是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将人权问题正式纳入了国际法的范畴。 但是,人权问题,特别是基本人权问题仍然属于一国的内政,由各国的国内法加以规定,由国内有关机关进行保护,这部分人权并没有进入国际法领域。 一般说来,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习俗、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等不同,对生存权、平等权、自由权、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等,只有通过国家的立法才能授予,只有通过国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才能保证实现,国际法不直接授予权利给个人。 人权的国内法属性是由人权的特点所决定的。 众所周知,人权的内容存在法定权利和应有权利的矛盾。 法定权利是人所实际享有的权利,是统治阶级根据所处的地位,结合本国具体的经济结构与政治制度,在一定限度内将自己所认可的应有权利法律化的结果。 应有权利是指作为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一直追求的美好目标,当某种应有权利得到实现,转变为法定权利后,又有新的应有权利产生,等待着人类为之奋斗。 人权内容的这种特点,决定了人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发达程度的制约。 由于各国的发达程度相异,某种权利在一个国家是法定权利,在另一个国家则可能是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的应有权利,若要硬行将其规定为法定权利,也不可能成为实有法定权利。 鉴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要在国际上制定一个统一的人权标准是不现实的,只有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由各国法律自行确定本国人权的法定权利,人权的实现才有保障。 人权问题,或者说人权的基本方面仍然是国内法的问题,属于国家的内部事务。 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任何一个国家都享有自决的权利,国家有权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有权自行决定包括人权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别国无权干涉。 属于国内法方面的人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内政,这部分人权在进入国际法领域之前,都由主权国家根据其意志自由决定,其他国家有义务予以尊重,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有责任使这一内政不遭侵犯。 二《联合国宪章》序言部分开宗明义就规定:“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 ”联合国的成立与发展,使人权问题进入国际法领域,人权的国际保护成为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权的国际法属性主要表现为:世界上包括主要国家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所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人权问题的国际条约具有普遍约束力,构成造法性条约,所有国家都应遵守。 如果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规定违反了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或者一个国家的侵权行为直接影响到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结果,从而违反国际人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则应由有关国家承担国际责任。 一般说来,种族歧视、种族灭绝、大规模的侵略战争、奴隶制及类似的制度与习俗等,就属于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内容,它们已超出了国内法的规定而成为国际法的问题,无论是否符合一国国内法规定,都是对国际法的破坏,要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国际法的制裁。 如1990年8月2日,伊拉克以武力方式吞并科威特,造成科威特人民的人权遭受大规模侵犯,这种侵犯人权事件就属于国际法上的人权问题。 再如南非以前实行的种族隔离政策,与联合国有关国际人权保护条约相抵触,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对南非进行了广泛谴责,并对南非采取了各种制裁措施,迫使南非改变这种不人道的做法。 人权的国际法属性,要求有关国家在制定自己的国内法和国内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国际上已经被国际条约所规定并获得普遍接受的人权原则,不得与之相抵触。 任何国家都有义务遵守已为各国普遍接受的人权原则,若以国内法为借口拒不履行,则构成对国际法的破坏,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都有权进行干预,这种干预不属于干涉内政的范畴。 如1973年的《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规定,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形式种族隔离是危害人类的罪行,对犯有种族隔离罪行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公约缔约国有义务禁止,并制止和惩办犯有这种罪行的人。 三人权具有二重性,即人权的国内法属性和人权的国际法属性。 除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和人权领域国际习惯赋予的义务外,人权保护就主要是国内法的问题,只能由国家采取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措施加以保护才能实现。 国家的主权受到侵犯或破坏,国家的独立不复存在,国家的人权必然得不到保障。 1978年某国出兵柬埔寨,致使柬埔寨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连最基本的人权即生存权都难以保障,其他方面的人权更无从谈及。 因此,人权的国际保护必须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国际人权保护问题才能获得解决。 人权与主权并不矛盾,西方某些国家将人权与主权对立起来,认为“在人类利益面临威胁的时候,有必要牺牲自己的主权”,把人权问题凌驾于主权原则之上,其实质是要借口人权问题侵害别国主权。 关于人权保护的国际条约都是在主权国家间签订的,是缔约国相互尊重主权的结果,在具体实施这些条约时,也必须互相尊重国家主权。 这是国际条约法的一个基本要求。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引伸出来的一项国际法基本原则。 在国际人权保护领域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必然要求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 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 ”《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也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 ”在人权国际保护方面,灭绝种族、种族歧视、种族隔离、贩卖奴隶、暴力劫持人质、采取不人道手段大规模制造、驱赶和迫害难民等,是公认的应予禁止的国际犯罪,国家或国际组织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是符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的,不能认为是干涉他国内政。 有关国家不得借口“内政”而排除人权的国际法属性,逃避因严重侵害人权的罪行而必须承担的国际责任。 但是,除以上严重的人权犯罪之外,真正的人权保护还主要取决于国内因素和条件,取决于一国所制定的法律和所推行的政策。 人权保护的主要方面属于一国的内政,不允许任何外国以“保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国家的内政。 西方某些国家推行“人权外交”,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这实质上是强权政治的具体表现,既违反国际人权保护法的目的和宗旨,更不符合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四我国从来都赞赏和支持联合国普遍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努力,一贯尊重并保护基本人权。 我国的人权保护已经制度化、法制化,我国的人权立法从实际出发,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中心,将所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人权问题的条约转化为国内法上个人能直接享受到的权利,并通过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保证实施,使人权国际保护方面的内容能在我国国内最终得以实现。 我国加强了对人权工作的监督、检查,侵权行为要受到制裁和赔偿,我国还在不断普及人权知识,提高人权意识,使尊重人权、保护人权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制能够保证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将会日益扩大,人权状况将会不断改善。 我国以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着世界上22%的人口,而且每年还要净增1500多万人,相当于统一前德国东部的人口,中国政府要向他们提供粮食、住房、受教育和就业的机会,中国政府较完善地解决了这一艰巨的任务,这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 我们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人权具有二重性,要有效地保障和促进整个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实现,就应该尊重不同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宗教和文化背景的国家的特点,增进相互理解,求同存异,以正常的国际合作代替冷战。 长期以来,某些国家利用联合国人权讲坛作为进行冷战的场所,将人权作为推行强权政治的手段,干涉基本上属于他国国内管辖的事务。 他们割裂人权概念,奉行双重标准,片面强调某些人权,有意忽略某些重要的人权,在强调人权的国际保护时,主要偏重于基本上属于各国国内管辖的某些个人人权,不顾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人,而对目前亟待国际社会通力合作保护的基本人权,如民族自决权、生存权、发展权等,则有意回避,并多次袒护和纵容一些为国际社会一致谴责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人权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处于这一过程之中。 各国的人权状况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同是又都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人权认识的深化而不断改善,因而每一个国家都有进一步提高人民享有人权程度的任务。 如果把国家分为两类,一类专门监督他国人权状况而自己却无需改善,一类只被别国监督而没有发言权,这本身就是对人权原则的否定。 但是,西方某些国家在强调人权问题时,只是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不针对他们自己,而他们本身却存在严重的人权问题。 某些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美化自己,攻击别人,不顾国际公约和各国的具体情况,只以自己的好恶作为人权标准。 国际社会的这些不正常现象,不但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而且严重损害了人权领域中正常的国际合作,阻碍了全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实现。 我们主张,由于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国在进行人权保护时,从内容到形式,从方法到步骤都会有所不同。 要求不同国家套用同一模式,沿用同样方法,采取同等步骤是行不通的。 只有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严格区分人权的国内法属性和国际法属性,在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基础上,国际人权保护问题才能获得解决。 中国加入21个国际人权公约的意义(2)--------------------------------------------------------------------------------2004年04月09日14时23分来源: 中国人权研究会3.人权不搀杂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政治制度问题一般来说是容易得到共识的,容易为大家所接受的。 人权不仅仅受中国法律保护,也受国际公约的保护主持人:这个人权不仅仅受中国法律保护,是不是也受国际公约的保护?即使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国际公约有规定也应该受到保护?刘文宗:对,这种情况下应该受到保护,因为这牵涉到人权观念的问题。 根据我自己的理解,在国际关系当中,如果人权不搀杂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政治制度问题,一般来说是容易得到共识的,容易为大家所接受的。 就如这种判了死刑的死刑犯应该享受人权,这是很容易接受的。 而且一个人死了,他确实还有人权,要保护到底。 所以,首先是对人们的人权意识有进一步促进。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人权意识会增加,而且随着政府在普及人权知识方面一些活动的展开,这对今后提高人权意识、人权观念是有很大帮助的。 另外,既然我们规定了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决不是空的,是有实际内容的,因为我们相应的好多法律都要修改。 所以相关的法律如果与已签署的人权公约规定不符,就要做出相应的修改。 这样的话,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人权就有了保障。 4.中国加入了21个人权公约,其中除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都批准了。 我个人认为,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和国际基本接轨。 当然接轨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 中国人权和国际人权在立法上基本一致,我觉得最主要的不是在于立法,关键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至于立法上不一致的主要有两条,我们没有取消死刑。 另外是迁徙自由受户藉制度限制。 作为转轨国家,中国还不能取消死刑。 户藉制度正在放开,迁徙自由是方向。 主持人:中国加入了21个公约分别是什么?刘文宗:《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49年8月12日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世界人权宣言》;《制止恐怖主义爆炸国际公约》;《反腐败公约》。 主持人:这21个还是签署的,批准的占多少?刘文宗:除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都批了。 现在《制止恐怖主义爆炸国际公约》我们加入并批准了。 主持人:那么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是否和国际正式接轨了?刘文宗:我对“接轨”这个词不太同意。 因为你既然有中国特色的,还有西方特色的,就不能认为是接轨。 接轨应该是完全一致的,是从我这条道走到你那条道。 现在不能从我这条道走到你那条道。 主持人:咱们不说完全接轨,基本接轨呢?刘文宗:基本接轨可以,就是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但一致是主要的。 主持人:那您觉得咱们的基本接轨过程是已经完成了还是正在进行呢?刘文宗:正在进行。 我为什么说基本完成呢?你不妨打开人权基本文献,法国大革命时期,发表了一个《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里面一共是17条,我看了一下,几乎里面大部分规定我们现在都有。 刘文宗:我这里有一个材料,就是《中国保障人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一是政治权利,按照我们宪法的规定,中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主要有民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第二是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或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第三是经济权利,包括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 第四是生命健康权。 第五是劳动权利。 第六是受教育权利。 第七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权利。 第七是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八是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 第九是残疾人的权利保障。 主持人:现在说一下中国人权和国际人权不一致的地方。 刘文宗:我觉得最主要的不是在于法律的制定,从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制定了很多法律,基本上和人权公约是一致的,但关键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有的东西是停留在纸面上,在实际工作当中没有落实。 主持人:立法上哪些地方跟西方不一样?刘文宗:现在我们没有取消死刑。 主持人: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国家签署《死刑公约》?刘文宗:我没有具体数字,有好几十个吧,整个欧洲国家都签署了。 另外是迁徙自由,由于农村户口的限制,我国有的农民一辈子都局限在穷山沟里。 人生而平等嘛,你让他一辈子都局限在那里,这是损害了他的人权。 但是现在发展方向已经在改变。 可以看出已经有松动的迹象,就是建立大量中小城市,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都集中到城市,与城市人口享受一样的待遇。 当大部分农民转移到城市,剩下的人耕种的土地就相对扩大了,整个收入也会增加,农民的生活就跟以前大不一样了。 5. 联合国范围内签订的一百多个人权公约,没有必要所有公约都参加。 从中国加入的21个公约来看,可分为六大类,包括国际人权宪章、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反对种族主义、反对酷刑、难民地位问题、国际人道主义法,基本上能够涵盖中国人民所享受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人权是否发达、完善不在于一个国家签订人权公约的多少,而在于你的人民是否可以真正享受到比较充分的人权。 中国是现在世界上最安定、安全的国家。 前几天看《参考消息》上登有一条消息,一个外国人绕地球旅游一圈,他感觉全世界只有中国这个地方是最安全的。 这是中国政府在具体执行人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的结果。 主持人:据说世界上有一百多个人权公约,是不是太多了?有没有必要?刘文宗:人权是一个大题目,一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可能碰到人权问题。 从这些方面来说,一些政府感觉到某些方面对本国是个大问题,所以就找一些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国家签订了公约。 我讲一百多个公约还是保守来说,还是指联合国范围内的。 如果加上美洲国家人权公约、欧洲国家人权公约、非洲国家人权公约就有更多了。 现在签署人权公约最少的是美国,因为宪法规定使美国受到很多限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人权公约可能会签订得更多。 环境权在过去从来没有提出过,现在不是已经把环境权作为人权之一了吗?主持人:中国选择这21个公约的依据是什么?是这21个公约最重要吗?刘文宗:一个国家签订公约是要根据本国的根本利益,不是心血来潮的。 所以从这21个公约来看,基本上能够涵盖我国人民所享受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不是所有公约都要去参加,人权是否发达、完善,不在于签订公约的多少。 不是数字可以说明的,而在于你的人民是否可以真正享受到比较充分的人权。 根据这些公约的规定,人们觉得很满意,觉得丰衣足食,不但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享受人权,同时在公民和政治权利方面也能够享受到相当的人权。 从全世界来看,我们可以说“风景这边独好”。 中国是现在世界上最安定、安全的国家。 前几天看《参考消息》上登有一条消息,一个人绕地球旅游一圈,走了四千多公里,他感觉全世界只有中国这个地方是最安全的。 这是中国政府在具体执行人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的结果。 过去我们把好多权利称之为“公民权利”,没有叫人权。 实际上我们的法律里规定了很多人权。 主持人:那您觉得中国将来签署的公约也会越来越多吗?刘文宗:我们参加公约不是赶时髦,而是根据需要。 如果把现已签署的公约都执行得很好,就会很不错了。 现在中国签订公约不是多少的问题,我觉得签订这些公约目前基本上够了。 有六类,第一类是国际人权宪章,这里还包括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 第二类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 第三是反对种族主义。 第四是反对酷刑。 第五是难民地位问题。 第六是国际人道主义法,这里包括四个日内瓦公约和两个议定书,就是在发生战争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和平居民、保护战俘、保护战争受难者,保护人类文化历史遗迹不受破坏。

求2002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 中文全文

2002 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内容及分析 从1986年以来,美国国会要求每届政府向其提交一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 2002年9月20日,美国公布了现任布什政府向国会递交的、由布什总统撰写“引言”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分析了当前尤其是“9·11事件”发生后美国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的重大变化,指出恐怖主义是美国面临的主要威胁。 打击恐怖主义,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成为维护美国国家安全的首要任务。 并强调,为了保护美国免遭恐怖分子有预谋的袭击,必要时美国将实施“先发制人”的进攻,“在威胁到达美国国界之前 识别并摧毁它”。 而且,“即使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支持,美国也会毫不犹豫地单独行动,对恐怖分子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 可以说,《报告》是对布什政府上台以后,尤其是“9·11事件”之后布什国家安全政策的全面系统的表述,也是未来美国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政策的指导。 布什新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要内容一.确立了美国国家安全最主要的任务:打击恐怖主义和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 布什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所面临的严重威胁是激进主义和技术的结合”。 “9·11”事件表明,即使没有装备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恐怖分子,利用飞机作为武器对美国发动袭击,就对美国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如果恐怖分子掌握了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将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极其严重的威胁。 “当生、化和核武器随着弹道导弹技术一起扩散时,即使弱国和小的团体也能够获得对大国进行灾难性打击的能力”。 布什政府认为,“据信伊拉克拥有化学武器,并计划获得核武器和生物制剂;朝鲜已经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弹道导弹生产商,并在积极的发展自己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其他的‘无赖国家’也在寻求核、生、化武器”。 为了击败恐怖分子对美国威胁,美国必须使用所拥有的各种手段——军事力量、国土防御能力、司法制度、情报以及积极的措施。 “我们反恐的重点次序是:破坏和摧毁全球的恐怖组织,并且打击它们的领导人,破坏它们的指挥、控制和通信,切断对它们的物资供应,断绝它们的财源。 这样就能做到瘫痪恐怖分子的计划和他们实施恐怖行动的能力。 ”另外,布什强调,对待恐怖分子和“无赖国家”,美国“要在威胁真正形成之前将其摧毁,并将这种思想作为一种共识和自卫的手段”。 要求美国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采取“反应”的姿态,要在威胁形成之前对它们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不能让敌人先发制人。 二.通过与世界大国保持良好的关系以保持和平“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在阿富汗发动了打击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军事行动,美国在阿富汗反恐战争的胜利与盟国及其他国家如俄罗斯、中国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 布什政府认识到,美国要完成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打击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需要得到世界主要大国的支持,为了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必须与世界大国保持良好的关系。 《报告》指出,美国和俄罗斯的战略利益在许多领域都已经交叠在一起,美俄之间已经建立了一种新的战略关系,美俄将通过新的关系框架摆脱冷战的敌意,抛弃相互确保摧毁的旧观念,建立一种持久的战略伙伴关系。 对于中国,布什政府认为,“美中关系是我们战略中一个重要的部分。 我们欢迎一个强大、和平而繁荣的中国的出现。 ”中美之间尽管存在很多分歧,但是在目前的反恐战争和推动朝鲜半岛稳定等方面进行了非常好的合作,而且中美之间也存在许多共同的利益和挑战。 而同样是地区大国的印度,美国认为,美印之间有着良好关系,两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并在维护地区稳定核打击恐怖主义进行了很好的合作。 美国需要制定一个长期的欧亚盟友以及与俄罗斯、印度和中国领导人之间的积极的合作方案,加强大国合作的良好形势。 三.促进全球自由市场与贸易,传播美国价值观布什政府认为,通过增进世界其他国家的繁荣和自由,维持一个强大的世界经济能够增强美国的国家安全。 “9·11”事件使美国认识到,类似像阿富汗这样的弱国也能够像强国一样对美国发动大规模的袭击,对美国国家利益构成巨大的威胁。 贫困、制度落后和腐败将使弱国无法避免在其国境内形成恐怖分子网络和毒品贩卖网络。 而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是促进繁荣、减少贫困的最好方式,“能够使整个社会远离贫困”。 所以,美国要通过鼓励自由贸易、开拓自由市场以及支持和促进发达国家对贫困地区投资等方法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消除贫困,改善美国的安全环境。 鼓励发展中国家和封闭地区开放自己的社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布什政府计划建立一个新的“千年挑战基金”,资助并鼓励那些国家的政府打击腐败,尊重人权,推行法制,投资健康与教育事业,执行可靠的经济政策。 四.为了适应21世纪美国国家安全形势,改革美国的国家安全制度布什政府计划对国家委员会和国防部进行最大规模的改组。 美国将以一个新的国土安全部、一个新的统一的军事司令部和彻底重新组建的联邦调查局为核心,推行一个综合的国土安全计划。 美国国防部于2002年4月16日宣布成立新的军事司令部——北方司令部负责美国的国土防御,保护美国本土,以协助美国国内机构应对类似“9·11”事件的恐怖袭击。 布什政府于2002年6月6日提出一项议案,计划成立一个集移民局、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权力于一身的“国土安全部”,负责情报搜集和综合分析,阻止恐怖分子袭击,对抗生、化、核及放射性武器的袭击,保卫美国的国土安全。 另外,布什政府将改造美国的军队,构筑美国国防的军队优势;并革新情报机构,构建新的情报能力。 《报告》指出,当前美国军队必须具有遏制未来军事竞争、威慑针对美国及盟国利益的威胁并在威慑失败后给敌人以致命打击的能力。 为了对付面临的大量安全挑战,“美国需要在西欧和东北亚设立基地,还要为美国军队的远程部署设立临时驻地”,美国军队还要在实验新的作战方法、加强联合作战、发挥美国情报优势和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进行革新。 美国军队要保持足够强大,以遏制和劝阻潜在的敌人不要试图通过追求军队建设来妄想超过美国军事能力或与之相平。 对新国家安全战略的几点看法一.美国施行“先发制人”的政策对国际社会的稳定构成很大的危险布什从2002年6月1日就抛出在必要时美国将对恐怖分子和企图获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无赖国家”采取先发制人打击的策略。 现在,“先发制人”作为一项美国的国家安全政策确定了下来。 这种政策没有法律依据、不道德而且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有损于国际社会的稳定。 首先,“先发制人”是一项侵略性的政策,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虽然美国积极地为“先发制人”寻找法律依据,并冠于其“合法自卫”的名义,但是,《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7项原则,其中第3项: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第4项: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原则。 另外,1974年12月14日第29届联大通过的“联合国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第一条明确规定:“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 而对于自卫,国际法的原则是:“只有在对实际的武力威胁采取自卫行动时,行使武力才是正当的”,美国为了对付“无国籍”的恐怖分子的袭击而对主权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甚至以发展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为借口,对所谓的“无赖国家”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这明显地违背国际法而构成侵略。 其次,借助这项政策,美国可能利用各种名义,对地区竞争者和美国认为与其作对的国家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 布什政府认为,美国要保持全面的军事优势,不允许自己在全球和地区的军事主宰地位遭到任何国家的挑战,而且美国将“不惜一些代价,挫败一切国家未来的军事挑战”。 在《报告》中,布什总统同时强调“确保军事优势”和“先发制人”的打击方针,有可能对“挑战者”或者它认为掌握有“危险武器”的不友好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防患于未然。 布什总统即将发动的“倒萨”战争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 再次,美国采取先发制人的政策,将为国际社会解决争端开启危险的先例。 《华盛顿邮报》评论认为,布什政府宣布将对潜在的敌人发动先发制人的进攻的战略可能为某些国家树立先例,导致其他国家也绕过联合国对敌人发动单边袭击。 美国防务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布鲁斯·布莱尔也认为:美国通过这一战略为世界树立了一个坏榜样,它等于在鼓励其他国家仿效美国的做法,实行“先发制人”,而且自以为合法。 二.美国并没有抛弃威慑与遏制的政策布什政府提出在必要时对恐怖分子和“无赖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策略,但是,并不像一些分析家所认为的美国已经完全抛弃遏制政策,实际上威慑与遏制仍是保卫美国国家安全的主要政策。 《报告》指出,美国“要通过保持其国防的绝对优势,以遏制未来的军事竞争,威慑对美国军事霸权的挑战以及针对美国及其盟国利益的威胁”。 先发制人和威慑并不矛盾,它们所针对的对象和面向的层次不同。 先发制人目前主要是针对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的恐怖分子和企图获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无赖国家”,美国能够通过先发制人的打击将其摧毁,而它们也没有还手的余地。 而威慑的对象是具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能够对美国的军事霸权构成挑战或威胁的国家。 布什宣布先发制人的政策,本身也是一种威慑策略。 《报告》指出,“对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扩散,美国必须在威胁发生之前遏制和预防”。 通过宣布先发制人的政策,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吓阻潜在的敌人对美国的攻击。 三.美国的“单边主义”色彩变得更浓。 布什政府从一上台,就表现出强烈的“单边主义”色彩,先后抛弃《京都议定书》,退出《反导条约》,反对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 这次,布什政府新的国家安全战略带有更浓厚的“单边主义”的色彩。 美联社评论认为,新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加强了布什总统所追求的“单独行事”的超级大国外交政策。 布什在《报告》中也指出,美国在打击恐怖主义和预防“无赖国家”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时,“会一如既往地争取获得国际社会的支持,但即使得不到联合国的支持,美国也将单独对敌人进行打击”。 目前,美国正在紧锣密鼓的策划军事打击伊拉克,布什政府选在这一时刻公布这份《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意在向联合国施压,显示美国对伊拉克的态度是坚决的,即使得不到联合国的授权,美国也将对伊拉克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行动。

谁有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卡夫卡 《地洞》 《地洞》写于1923到1924年间,即卡夫卡住在柏林期间,这是卡夫卡短暂一生的最后两年. 1924年的6月3日,作家就因病重而离开了人间.写于这一时期的《地洞》,可以说是作家最后一部篇幅较长的小说了. 《地洞》以第一人称“我”作为小说叙述主角,“我”是一行将年老的动物,“我”建造了一个地洞,打算在此度过余生.卡夫卡的小说往往都隐藏了一个象征体系,《地洞》也不例外. 二 营造一个地洞并非易事,不仅是由于地洞本身在工程上的特殊性,处于地底之下的地洞,对建筑技术的要求显然比别的要高些,而且“我”总是不能对一个想法长久地确信无疑,一个想法很快就代替了另一个,又很快地为另另一个代替.常常是这样的,某项具体的工程还在进行当中就被搁置下来,一项新的开始了.地洞何时才算大功告成呢?这是一个费解的问题. 以一个土坑为起点,向地底下四面八方延伸的地洞犹如老树的根,庞大繁复. 建造地洞是为了保护自己,外界是危险的,地洞的营建隔绝了“我”和外界.很明显地,“我”只是防守型的小民,“对任何一种比较认真的进攻,我都准备退让”,从这一目的出发,减少地洞与外界的接触面无疑是必要的.然而正如读者看到的,地洞像病毒一样地蔓延扩散. 这似乎是一个悖谬,这头小东西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呢? 三 “我”是一个弱者,因此“我”总是犹豫不决,对一切都没有信心,许多想法在“我”的脑海中出现,但它们比过客还匆匆.小说里写到“我”的一次为了确证地洞入口的安全而进行的外出考察.这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是小说的高潮,“我”来到了地面.然而这不是一次愉快的旅行,“我”陷入了“困境”. 如何确证入口的隐密性及其可能起的保护作用.当然,到外面进行一连几天的观察并非不可行,但是它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如何回到地洞呢?显而易见的,由入口进入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它会为我留在外界,观察地洞的入口,并准备随时向“我”发出危险的信号,这是最好不过了.但这在现实是可能的吗?一个留在外界的人,“我”还能予以信任吗?那么“我”只能做的似乎是,建造两个地洞入口处,它们之间隔离适当,“我”可以在一个入口处对另一个进行观察. 四 一只奇异的小动物造了一个地洞,由一个大的城郭储藏室和许多地道组成的地洞是为了躲避外界的敌人。 这是它的藏身之处,逻辑它是这样认为的。 可是地洞的工程一旦启动,逻辑就被推翻了。 然后又不断地建立,不断地推翻。 小动物的每一项行动都处在矛盾中。 它像钟摆一样地来回奔忙,时刻处于不安中。 小动物的不幸与外界的威胁无关,一切的矛盾和冲突都来自内心,由它天生不幸的性格所决定。 这种性格上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地洞的形成。 地洞内的一切设施的作用全是模棱两可,难以理解的。 既然建造了地洞,为什么这头小动物总是想到向外逃遁呢?即使在营造与世隔绝的地洞时也以这一点为先决条件?莫非地洞里有远比外界大得多的危险?它发现,原来表面寂静的地洞实际上并不安静,有某种噪音总在捣乱。 噪音在周围安静的衬托下反而更加突出,预示着比外界更大的危险,使它感到毁灭性终日悬在头顶。 可是这样一个地洞,初衷是为了躲避,为了安全。 为达到这个目的,它一直不断地对内部的设施加以变更和改善尽管完全没有收效也只能继续下去。 小资的学者和小姐 --读《围城》有感 《围城》是钱钟书的一部影响很大的著作,并且也被拍成了电影,诸如陈道明、葛优、吕丽萍这些娱乐人成功地塑造了各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也深深地让我们对那个硝烟弥漫而且人心惶恐的战乱时代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我十分酷爱这本书,曾经浸读不下四五次,尤其是对其中的小人物的心理很有认同。 可以说方鸿渐经历了失败而有趣的人生,他的生活中充满了不负责任的诺言和古怪的念头,他是个伪博士但又深以自己学到的其他杂七杂八的零乱的知识为荣,但尤为重要的一点是他是个本质善良的读书人。 他是个夹在社会上层和下层中间的“三明治”,高不成,低不就。 谋一份职业都还需要托人,自己不知道努力,还没有意识到生活和爱情的真正含义。 当他凭着假学历冒冒失失地踏上去三闾大学的旅途时,尚且不知道他的人生会如何?尤其当他意识到大学中的同事竟然也有一位也是同样的假学历时,他是何等的惊愕。 家庭生活对于方鸿渐来说来得太快了些,孙小姐成为了他的太太,而且也有了孩子,可是生活的压力却在莫名的状态下骤然加大了,为此方鸿渐犹豫、彷徨,他们开始吵架,他的妻子也嘲笑他无能,但瓢泼大雨过后在短暂的流离失所后,方鸿渐,一个不是中产阶级的小知识分子还是第一念头想到了自己的太太和孩子,家,是现实的。 人,总要经历痛苦的成长的。 小资的男人和女人们在一个战火纷飞的旧中国能怎样活着呢?他们的追求又是如何的呢?知识分子的困惑在中国不是仅存在某个时代,事实上,它一直存在每个有点学识的人的心中,现实的追求和理想的状态在社会中层的反应总是最真实的,而且因为它们在社会中所占的比例最大,不论他们是进步的还是落伍的,让我们为那些努力拼搏的还有理想的人们敬礼吧! 寥寥几笔不能言尽《围城》的精妙之处,仁者见仁,愿更多的读者多读好书! 残缺的人性——我看《阿Q正传》名著读后感,读书笔记 看完名作家鲁迅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鲁迅笔下所写的阿Q是传统社会所产生堕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像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机会把它发表出来罢了,而鲁迅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鲁迅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蛮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项特点从文章中的优胜记略以及续优胜记略里面就可以非常清楚的看的出来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几个方向来讨论。 精神胜利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侪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 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与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再来我要以人权的问题来探讨,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穷的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过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就举个简单的例子好了,现在景气不景气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学费税金却还是一直涨个不停,也不知道是背后有财团想黑钱还是政府高官在作怪,总觉得平民小百姓的压力愈来愈重,愈来愈没有人权的感觉!政府应该要重视这些问题,不要再让人民的生活更难过了。 终于写到最后一段了,虽然可能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蛮深的一些问题吧,对于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 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 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 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 记得今年大年初一,家家户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我家却十分冷清。 爸爸工作繁忙出差了,妈妈因病卧床不起。 听着孩子们在外面的嬉闹声,我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片刻就“簌簌”落下眼泪来。 妈妈见我落泪了,指着床头的书说:“轩轩,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看完了吗?”我再次把这本书翻阅,保尔的形象又浮现在眼前。 对,我该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我应该为家人分忧解难,决定下厨做饭菜。 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紧紧拉住我的手说:“你真是咱们家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我指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说:“是它教会我的!” 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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