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新华网依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制作三中全会《决定》系列名词卡片,和大家一起来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期名词是“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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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次修改并完善会计法律制度,如修改《会计法》,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制订《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并实施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等。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仍有差距,如债务重组的公允价值、合并报表商誉等问题的规定等等。 为了与国际惯例相一致,我们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会计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超过800万家。 中小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财力、人力、经验等因素的限制,企业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内部控制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信息的需求等,与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相比,有较大差别。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即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组织形式如何,不论其经营的复杂程度如何,都要求其核算所遵循的制度、提供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是一致的。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使我国的会计制度未能反映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造成中小企业为遵守统一会计制度而付出过高的成本代价,不利于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 有差别的会计制度作为一项会计惯例早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 我们应当充分考虑中小企业自身的生产特点以及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在会计制度设计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中小企业的范围,建立和健全其财产管理制度,加快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联网及数据共享、综合分析、预测能力等得到不断提高,会计电算化迅速在我国各行各业得到普及。 会计电算化以其高效、自动、方便、准确、及时等优点日益受到广大会计人员的欢迎。 但是,由于我国会计的现有财务软件防病毒能力较低,极易受到网络黑客的袭击。 同时,电子信息替代会计账表凭证,对账务的监督不如手工操作直接、直观,而且内部的风险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整个电子化业务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等,也是会计核算面临的重大安全防范课题。 虽然我国从1994年相继颁布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些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制度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因此,应加快制定、修改与电算化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以规范会计市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制度的规定中,要解决好网络业务范围不清,法律责任不清,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使会计电算化在合理、合法的环境下真正发挥出高效率。 我国的金融会计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还过分强调金融业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一致性,忽视了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制度规定不细致,可操作性较弱;现行制度与金融业会计电算化不相适应;金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弊端。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银行内控制度的严密执行,也妨碍了银行对未来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做出科学规划,不利于金融机构开拓经营业务。 因此,必须对银行的会计制度加以规范。 在制定和修订金融会计制度时,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对所有的银行交易及其对象进行分类,按不同的类别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损失标准;2、建立网络化风险补偿制度,制定网络会计相关的政策、法规;3、制定金融与证券、保险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4、健全各项会计业务的具体操作制度。 在规范国内会计制度时,须以国际惯例为参照,保持与国际惯例相协调,充分考虑国际会计组织在准则制定方面的最新进展,使制度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 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教育的改革以及会计观念的变革等,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它不仅是会计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反映着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 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 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 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 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 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 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 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 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 (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 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 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 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 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 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 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 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 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 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 屡禁不止。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 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 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 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 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1 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 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 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 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 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 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 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 “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 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 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 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 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1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 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尚须说明,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 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 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 各会计主体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自我约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因而是确保会计制度正常执行的主要措施。 从目前情况看,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 同时,各会计主体的管理当局应从增进局部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双重利益观念出发,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会计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规守法。 2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 主要是外在于会计主体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收、银行等应定期对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经常性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罚款等),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 同时,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审计部门应在对会计主体的审计业务中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督促企业限期纠正, 企业不予纠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促使会计主体从维护其社会形象出发,自觉执行会计制度。 二十世纪已经过去,崭新的二十一世纪已经来临。 处于世纪之交的今天,对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会计改革情况进行研究和探讨,总结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会计改革,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制度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是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时期,也是我国会计制度大变革,大发展的二十多年。 笔者认为,这期间我国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会计制度的:1.适应计划管理的要求对会计工作整顿、恢复和重建企业会计制度由于林彪、“四人帮”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工作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作为资本主义的东西而遭到无情批判,社会经济秩序遭到破坏。 当时会计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一是恢复和完善过去财务会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水平逐步得以恢复和改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便会计核算工作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贯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保证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和促进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 为此,1980年财政部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当时的会计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首先选择涉及面广、影响大、会计业务相对较为复杂且具有普遍性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其进行修订。 修订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修订,改变了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强调简化的片面性和不讲科学的偏向,对于恢复会计工作正常的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修订,带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全面修订。 财政部于1981年1月至10月先后制定发布了《国营供销企业会计制度》、《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这些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满足了企业健全会计核算规章、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通过上述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实施,使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走出了混乱状态,满足了当时强化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 此后,我国还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对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如对《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先后于1985年和1988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修订,便其满足经济体制改革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 2.完善会计制度体系,努力开创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新局面在财务会计工作领域,我国在恢复和重建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适应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改革,使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日益完善。 1982年到1987年之间,我国先后制定发布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等一系列会计法规,便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和进一步的发展,严格了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强化了企业经营管理要求,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开创了新时期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制定发布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以下简称 《折旧条例》)。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我国按照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对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散见于有关规章制度中。 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各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没有统一的管理要求,难于对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实施统一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 1985年4月2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并实施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 为了配合 《折旧条例》的实施,财政部于1988年5月19日制定发布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折旧条例》的有关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 《折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规范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行为和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使用。 第二,制定发布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成本管理条例》)。 建国以来,对于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国家规定了其成本开支范围和主要的费用开支标准,制定了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整顿,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加强,但在企业成本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管理不严、损失浪费严重的现象。 财经纪律松弛、乱挤乱摊成本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基础工作差、成本核算严重不实的问题也大量存在。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财政部从1981年开始就着手拟定《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1984年3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财政部于1985年先后制定发布了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建设业、商业、金融业的成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成本管理条例》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和改善成本管理,增收节支,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我国当时的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三,制定发布了《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成本核算办法》。 为了配合 《成本管理条例》的实施,财政部于1986年12月23日制定发布了《成本核算办法》,对企业的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和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成本核算办法》的贯彻实施,规范和强化企业成本核算,提高了成本核算质量,进一步促进了《成本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 3.适应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要求,制定实施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形势的发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这些企业的出现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突破,其经营方式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企业大不相同,其会计核算的要求也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大不相同。 当时我国制定实施的国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难于适应和满足其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也难于适应其经营方式的要求。 为此,必须根据其特殊的经营方法和方式,结合其经营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规范,以满足其会计核算的需要,规范其会计核算行为,保证其健康发展。 财政部从1979年底开始着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