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旭系旗下3家A股公司,均涉及中国证监会立案事项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9月6日晚间,东旭系旗下3家A股公司均公告称,涉及中国证监会立案事项。
ST旭电、ST旭蓝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均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嘉麟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时隔近4个月再被立案
ST旭电、ST旭蓝最新公告显示,9月6日,两家公司及东旭集团均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立案告知书》显示,ST旭电、ST旭蓝、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上述三方立案。
回顾来看,这是ST旭电、ST旭蓝时隔近4个月后,再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5月8日,ST旭电、ST旭蓝均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两家公司立案。
查询可见,ST旭电、ST旭蓝自5月份被立案至今,尚未发布中国证监会对其调查的结果。
针对最新一次被立案,ST旭电、ST旭蓝均公告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立案对象新增东旭集团
对比来看,中国证监会最新一次立案的对象新增东旭集团,系ST旭电、ST旭蓝的控股股东。
此前,ST旭电、ST旭蓝均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
截至8月28日,东旭集团对ST旭电、ST旭蓝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分别为95.95亿元、77.96 亿元。
7月5日,ST旭电、ST旭蓝分别收到河北证监局、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件,分别要求两家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以及要求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的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按照上述规定,若公司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公司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旗下3家A股公司均表现不佳
官网显示,东旭集团始创于1997年,已发展为涵盖六大核心业务的综合性实业集团,分别是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硅碳材料、新能源发电及组件、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用药玻包材,总资产超2500亿元。
其中,东旭集团控股的ST旭电、ST旭蓝、嘉麟杰,是其上述核心业务的重要依托,但这三家A股公司在近年来的表现均不甚理想。
资料显示,ST旭电的主营业务为光电显示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及建筑安装工程,2024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为-2.39亿元,而2023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为-2.97亿元。
其次,ST旭蓝是东旭集团在能源环保产业的依托,但2024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为-9286.61万元,同比下降466.59%。
截至9月6日收盘,ST旭蓝的股价为1.4元/股,总市值为20.82亿元。
最后,嘉麟杰是国内户外运动功能性面料领域的先行者之一,2024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为2335.49万元,同比下降14.99%。
截至9月6日收盘,嘉麟杰的股价为1.63元/股,总市值为13.56亿元。
编辑: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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