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支持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房款 四川南江 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抵押贷

南江县城风光 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

6月4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发布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发放购房补贴:买新建商用房最高补贴50万元

文件提出,优化购房补贴政策。

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装修入住并取得产权后,按规定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在县域内康养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装修入住并取得产权后,按规定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同时,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按规定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地下车位,购买首个车位,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3000元补贴;购买第二个车位,给予购买人每个车位1500元补贴。每户最多享受2个车位补贴政策。

南江县还鼓励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转正后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对选择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现金金额的基础上上浮25%,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领取的购房券,仅限本人是商品房买受人或共同买受人在县域内购买商品房使用,购房券可以用于支付商品房首付款,也可以用来偿还商品房贷款,禁止流通、转让。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在服务期内调离(含辞聘、解聘)南江县,需在离职前按比例返还安家补助。

可通过收购等方式将存量商品房用于保租房、人才公寓

文件提出,支持存量商品房发展保障性住房。具体而言,可通过收购、合作方式盘活保交楼等存量商品房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本着盘活存量的原则,通过改建、改造等方式将闲置的商品房发展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支持存量商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含未建、在建工程),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通过支持存量商品房发展保障性住房规定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规定享受国省补助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银行信贷、水电气价格商改民等政策。

推行购房券安置模式。在尊重拆迁安置户意见基础上,安置还房原则上采取购房券安置,相关安置责任主体可采取公开采购选择安置房源。购房券安置另行制定专门优惠措施,选择购房券安置的拆迁安置户,不再享受本措施规定的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

南江县还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增加“又提又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同一套住房可以先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房后再申请贷款(需留够贷款额度计算基数),提取和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允许“商转公”贷款,在巴中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已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含异地缴存人),符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实施“带押过户”,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公积金惠民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商业住房贷款(含未结清)不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

文件还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特点、还款能力,推出专门信贷产品,优化降低贷款条件。探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抵押贷款,用于支持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房款。

支持房地产企业促销

文件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对在县城区(含康养项目)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购房群体,另行给予让利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申报价格调控范围。

同时,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向巴中市外购房者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面积)达到以下面积的,按规定分别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奖补:3万(含)至4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100万元,4万(含)至5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200万元,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奖补300万元。政府给予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奖补。

南江县还将安排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组织专班积极瞄准省外南江籍人士聚集的重点城市和我县生态、环境、区位、价格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城市,开展营销推介、招商引资等活动,扩大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

安排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支持在县域内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活动及宣传推介活动,鼓励住房消费。紧紧抓住春节、国庆等节假期,全年开展不少2次房地产促销活动,助力房地产业扩需求、去库存、促销售。


集体产权的房子,可以用来贷款吗

若是招行个人贷款,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经济适用房能贷款吗

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百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买居住房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要确定买房目标买房前应该有一个整体的规划,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经济情况开确定,并选择适合楼盘。 其次,积累买房首付款购买房子的关键是要积累首付,初定一个目标之后,就要学会合理分配个人收入,一边做好储蓄,为买房付首付做好准备。 然后,筛选买房范围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楼,该买面积多大的,交通如何等这些都需要先做好考虑。 一般来说,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 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接着,考虑出行时间成本由于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 如果每天花费2小时在交通上,那么1月=60小时=2.5天,1年=730小时=30天。 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两个小时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 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小时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 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 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最后,要学习买房常识学习必要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这是购房的必需。 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 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不是特别的完善。 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按揭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第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因为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将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这样的话,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就为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了,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第二、要注意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第三、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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