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答 会慎重考虑 建议 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

杭州市教育局答 会慎重考虑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6月3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答复网民关于“建议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的留言称,现实中存在房屋(迁户)交付晚于入学时间的情况,确实不便利,我们会慎重考虑。

网民5月20日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留言称,本人小孩2026年9月入学,目前准备购买新房,但新开楼盘交付时间主要在2026年6月后,届时会因为无法在小学报名时间内获得房产证而无法入学,所以现在不敢购买新房。新盘交付周期一般是2年至3年,目前需取得房产证才能入学的政策会导致近两三年有上学需求的潜在购房群体不敢购买新房。在政府出台各种政策促进新房销售的背景下,建议考虑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如果小学需要户口的,则可以凭购房合同先迁入集体户或杭州区域内其他地方;需要提前入户的,则以购房合同时间和迁入集体户杭州其他区域户口时间孰晚为计算入户时间;如果不需要户口,仅凭居住证就能上学的普通小学,则直接凭购房合同上学。这样不影响入学公平,也能促进新房销售,打消有置换或者新购住房群体的顾虑,多方共赢。

杭州市教育局6月3日回复称,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依据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招生是基本原则和明确要求。但现实中存在房屋(迁户)交付晚于入学时间的情况,对家长入学需求来说,确实存在不便利的问题,对此,我们会慎重考虑。

此前,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同时,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新房的购房合同可以拿来入学使用吗?

看学校,有些学校是可以用购房合同来上学的,你需要去跟学校核实你买的房子是否能上学。

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 房产证

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哪些内容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申请入小学一年级有何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以及《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要求在杭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二)父母双方于2012年8月31日前在杭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三)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2年8月31日前已在杭交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2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2. 2013年要求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准备哪些材料?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二)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上述(二)(三)(四)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2013年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小学一年级的入学手续?答:2013年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申请人在2013年4月16日—2013年5月15日,登陆“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网址:)进行预登记。 2013年6月1日—6月15日,预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可登陆“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2013年6月下旬(以招生公告为准),持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学校受理报名。 如超出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报名学校汇总后统一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2013年要求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年龄标准如何?答: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2013年新生入学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 5. 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2013年新入小学一年级的如何办理?答: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2013年在杭新入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请尽早安排其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6.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其子女入学怎么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可向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区教育局在统筹安排工作中将首先满足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都在本区域的人员。 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公办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难。 故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在工作服务的区域内租赁住所。 7.社会保险或临时居住证不足一年怎么办?2012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但未按规定连续办理的怎么办?答:这2种情况都属于不符合在杭申请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请尽早安排其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8.2013年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为什么要先进行预登记?答:近年来,虽然我市各级教育部门作了很大的努力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但矛盾和压力仍然很大,主要是因为:1.入学人数每年大幅度增加。 截止2012年9月,杭州六城区新招收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余人,占到了六城区小学新生总人数的44.18%;2.在报名工作开展之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人数预测难。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流入、流出常常处于无序状态,所以他们的就学难以纳入流入地城区中小学的整体规划之中,从而给城区基础教育资源的安排带来不可预期性;3.进城务工人员对子女在杭入学的政策不够了解,大量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盲目带孩子来杭要求入学,进一步加剧了矛盾。 因此,今年开始,我市尝试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登记工作,一是希望通过预登记探索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为教育部门提前准备教育资源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借预登记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入学政策的宣传;三是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切实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买的期房学区房,孩子马上上学,拿购房合同可以入学吗

入学 杭州市教育局

这主要得看学校,有些是需要拿房产证的,有些凭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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