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一孕妇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被刑拘

6月7日,江西抚州东乡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6月6日晚,江西抚州东乡区发生一起车祸,事故导致一名孕妇不幸死亡。7日,记者从抚州当地权威部门了解到,肇事司机59岁,是抚州市东乡区自然资源局的一名一级主任科员,已被控制。

视频显示,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已经冲上了人行道,车子前挡玻璃被路边护栏穿破。据了解,事故发生于江西抚州东乡区龙山大道和恒安西路交叉口附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受害方超出一个多个月后才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且内容不认可怎么办?

时间不是大问题,一般是以当事人的供述为准的,你说的天黑与否与定责无关。 “超车”问题,那要看现场痕迹的。 认定书无论你签不签字都是要生效的,那个只是签收,只有受到才有复议的机会,拒收是没意义的。 是否是逃逸,这个旁观者无法决定。 逃逸方是否是全责,如果是全责,那么对方是否定性为逃逸对你们将来的赔偿有很大影响。 如果定为逃逸,那么车辆的商业险(三者)是无法启用的,很容易造成对方赔不起的后果,但这样对对方司机的处罚会重一些。

肇事逃逸,伤者当场死亡,司机已被刑拘,后续的法律程序是什么?怎么样托关系减刑?最轻判几年?

汽车应该有保险吧,用保险金支付被害人损失,最好能再自己筹些钱赔偿被害人家属。 如果能跟被害人家属调解成功,法院一般会从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非有自首情节,否则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最少要判7年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女司机先逃逸等故意怀孕后再自首,女司机能被判刑吗?几年?怀孕能否取保候审?

根据你的陈述,肇事者如果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怀孕应当取保候审,一般在3年以下量刑,有逃逸情节在3到7年判刑,因为是怀孕判刑也应当监外执行。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www.srwj168.com.cn/keji312/25048.html
未来5年 中巴双方将在这些方面深化合作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