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用户位置信息!美国四大电信巨头被罚约14亿

联邦

据福克斯新闻网报道,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日前对美国四家电信运营商处以总计近两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这些公司非法出售用户位置信息。

报道称,被处罚的这四家电信运营商分别是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美国移动电信公司、斯普林特公司以及威瑞森公司。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表示,这四家公司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共享用户位置信息的访问权限,运营商们将用户的位置信息出售给了数据聚合商,而这些商家随后又将此类信息的访问权限转售给了第三方,这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决定对这4家四家电信运营商处以总额1.9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亿元)的罚款。

美国

个人信息泄露普遍, APP成重灾区!

近段时间我也被诈骗电话骚扰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近几年利用网络过度或非法获取、滥用个人信息的问题愈发严重。 个人信息泄露普遍,APP成重灾区在中消协和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联合发布的“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榜单中,“个人信息保护缺失”高居第二位,可见公众对于个人信息泄露之的重视和厌恶。 而目前个人信息泄露主要分以下3种情况: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三种情况情节严重性依次加深。 而近些年APP大行其道下,手机APP已成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通过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然后贩卖的情况十分严重。 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指出,500万APP平均每款收集20项个人信息和设备信息,前一千款APP平均申请25项权限,其中申请了与业务无关的拨打电话权限的APP数量占比超过30%,且大量APP存在探测其他APP或读写用户设备文件等异常行为。 中消协去年8月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85.2%的受访者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而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中,62.2%是未经本人同意收集,61%是故意泄露和出售,57.4%为系统漏洞。 而这些人信息泄露后,接收到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诈骗电话、废品邮件的比例分别为86.5%、75.0%、63.4%。 笔者也是深受其害,近期几乎平均每天都有一个推销骚扰电话,让人烦不胜烦!可以说手机App过度采集个人信息呈现普遍趋势,特别是手机通讯通和位置信息。 而很多APP你还必须得让他获取这些信息,要不然你就没法安装。 这就造成了很多人在安装APP是从来不看或偶尔看看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而即使看协议的,多数也只是大概看一看。 可以说手机App出现个人信息严重泄露,即与人们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法律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惩罚不严甚至根本没有惩罚措施下,企业根本就不重视用户个人数据安全问题。 泄露事件频发,企业忽视数据安全因此很多掌握着海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公众企业、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已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在企业,信息安全部门因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老板不愿意加大投入往往成为边缘部门,想着只要不出事就行,但现实往往却事与愿违。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根据Risk Based Security公布的数据,2019年已经发现超过3800多起数据泄露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4%。 而除了数据泄露事件越来越多,被泄露的数据量也越来越大,涉及的犯罪金额越来越大。 2014年12月一份当年130万条包含考研学生姓名、性别、手机号、座机号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学校、报考专业等等个人信息的文件上被卖了1.5万元。 而在2018年国内的重大数据泄露案件中,圆通2014年的10亿条用户个人信息数据被出售,售价1比特币;顺丰3亿条用户个人信息数据被出售,售价2个比特币;华住旗下多个连锁酒店2.4亿条、涉及1.3 亿人的客户开房数据被出售,数据标价8个比特币,约合人民币 35 万人民币。 可见,社交、快递、酒店等手握大量个人隐私数据公司,在数据安全方面投入有限,岗位薪资偏低的情况下根本招不到高水准的程序员,边缘化信息安全部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数据库的防护也就成纸糊的,彻底成为犯罪分子随意进出的场所。 因此出现了只需花几百块就能买上万条“最近三天”外卖用户的姓名、电话、地址、订餐次数等隐私信息。 而企业一旦发生数据泄露事件,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据IBM Security和Ponemon Institute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每次数据泄露的平均成本为386万美元,而大规模的数据泄露带来巨额损失,泄露的数据超过100万条预计会造成 4200 万美元的损失,超过 5000 万条会带来 3.88 亿美元的损失。 而2018年Facebook就因为8700万用户数据遭泄露及不当使用被美国罚了50亿美元,成为美国政府对科技公司开出的最大罚单。 而在各国陆续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下,未来那些不重视个人数据保护而造成重大数据泄露的公司,将面临如脸书一般的巨额罚单。 而对于像圆通、顺丰这样的国内企业来说,这样头悬“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日子即将到来。 《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个人信息数据泄露问题这几年来一直是国内法律界、商界、甚至是普通民众关注的重点,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也一直都牵动各方神经。 而自从三年前欧盟推出《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国内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呼声一直不断,而中国版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出台已经可期了!21日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第一次记者会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将按照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22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三审的草案稿将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功能的个人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受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可以说自从三年前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出台并实施,全球各国纷纷加快了相关法律的制定,目前为止包括日本、巴西等国,全球有超过50个国家或地区已经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 世界头号经济体美国也是动作迅速,被称为《云法案》的《澄清境外数据的合法使用法案》在2018年3月出台,号称美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的隐私保护法案《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在《云法案》3个月之后通过,并将于2020年正式生效。 而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能让我国法律和国际迅速接轨,不仅利于国内外企业的业务开展与合作,也有利于保护我国公民的隐私。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内容

电信巨头 运营商 中国电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第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 国家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开展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工作。 第二章 信息收集和使用规范第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第九条 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委托他人代理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涉及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对代理人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符合本规定有关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的联系方式,接受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 第三章 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一)确定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二)建立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三)对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四)妥善保管记录用户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五)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六)记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七)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八)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保管的用户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准予其许可或者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调查处理。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报告或者发现的可能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的影响进行评估;影响特别重大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电信管理机构在依据本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暂停有关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执行。 第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和安全责任培训。 第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材料,进入其生产经营场所调查情况,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不得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正常的经营或者服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九条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应当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其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协会依法制定有关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提高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通信

大家帮我搞点有关电信的文章 自数3000字以上谢谢了

今年北京的冬天让人感觉不到丝毫的寒意,围绕中国电信的产业改革前途的讨论却远比天气转暖的速度来得更加急迫。 1月8日下午,一个级别甚高的电信改革高级研讨会,在没有通知首都新闻界的情况下,悄悄地召开了。 说它高级,单看主持人——体改办副主任李剑阁和信产部副部长周德强,与会的20人中包括了信产部、联通公司、广电总局的代表,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计划发展委的官员,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还邀请了美国美林集团、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的投资银行家,社抖院经济所的张平博士作为王小强的代表、北大教授周其仁也作为学术界代表而出席。 (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会议围绕着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的深层走向进行了实质性探讨。 经贸委官员鲜明地提出了加强政府监管的思路,由于预见到当前阶段的电信改革方案不可避免地将具有浓厚的垄断色彩,加强政府监管将成为保护民族产业,加快与国际接轨的头等大事;以主张彻底地开放竞争而闻名的周其仁教授在会上明确提出了“以开放促竞争”的,总体思路;张平博士则在完成对珠江三角洲、粤港两地信息服务业充分调查之后,系统而又有新意地提出了“加快珠三角对香港开放以迎拉未来WTO 挑战” 的观点;广电局方宏一博士则大力倡议筹组“中国数据网络特区”——在全国五大城市中实现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互联互通。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与激烈地争论中结束。 耐人寻味的是,就在一天以前,北京南城的一座普通招待所里,体改办与美林集团刚刚联手举办了“当前国际电信业重组方案及发展情况研讨会”,美林的投资专家从世界电信业兼并重组的大趋势出发,从资本运营与产业重整的理论高度评价了即将到来的中国电信业改革方案。 每个与会者仿佛都体会到电信产业变革的紧迫距世界只有咫尺之遥。 山雨欲来风满楼!果然,春节刚过,人们就从不同渠道得到中国电信改革方案“尘埃落地”消息。 虽然不管从哪个角度评价,这个新鲜出炉的方案仍带有浓厚的保护垄断的味道,甚至始终都没公开一张未来中国电信市场对外彻底开放的时间表,但此后的变化却给人以目不暇接之感:3月1日起电信资费开始全面调整,3月25 日朱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有关电信问题的讲话则更加振奋人心,5 月份初中美电信高层广州峰会上的成果则给了人们对电信改革以有力的信心……让我们稍微放纵一下思维,回顾一下这两年围绕中国电信产业改革走过的坎饮坷坷。 ’98大争论中国电信改革的焦点1998年3月,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 现粤海企业集团顾问上小强博上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包括1份主报告及若干分报告和案例研究)。 1998年5月中旬,《产业论坛》在京举办“中国电信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包括原邮电部、广电部、国家计委、科委、体改委、中科院、社科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的官员学者,以及中信、AT&T等中外大型企业集团的信息主管,均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这次非官方会议。 围绕着王小强的报告,与会者可以说既惊喜又狐疑,惊喜的是先于行业主管部门由学者提出了这样一个事关中国产业发展前途的战略性改革报告,狐疑的是大家自觉或不自觉地从各自部门利益出发品评这个有可能触及整个电信产业重组的重大课题。 真可谓“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1998下6月下旬, 以川国家广电局信息网络中心方宏一博士为首的“有线电视多媒体业务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发表《再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一文,针对王文的主要观点提出了几乎完全相反的认识;1998年9月-11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周其仁教授撰写的《三网复合数网竞争》陆续发表。 一场论战就此产生。 一次会议,三篇大作(每篇都洋洋数万言,谈论的问题则从中国的国情到国际竞争的未来),针对国内三网(电信、有线电视、计算机数据通信)合一问题,展开了这场既包含经济学层次、更囊括社会学层次的大争论。 各类社会传媒也多从不同角度积极参与——1998年6月底, 《三联生活周刊》以“封面故事”的显要位置刊发的《重新洗牌—— 一场关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大争论》等一组文章;7月15日香港《大公报》发表署名刘峻的文章《中国电信业,出路何在?》;10月30日《北京青年报》发表主要反映周其仁观点的《逼问网络垄断》;到了1999年1 月份《中国青年报》冰点专栏更是以整版的篇幅推出《关于中国电讯产业发展战略的采访札记》,一时间名动京城。 由于王小强组成的研究课题小组阵容齐整,并明确标明“本课题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提出,与高盛公司(亚洲)联合资助”,所以一时间人们对其研究报告的背景与利益趋向发出置疑,甚至有原邮电部授意出笼的说法。 以笔者的了解,一来这两家提出课题并给予资助的公司,正是1997年中国电信(香港)公司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全球融资协调人。 中国电信(香港)的走出大陆,恰好反映了中国电信产业加速与国际接轨,融入世界产业一体化趋势的重要表现,而高度关注中国电信内部的重组也正是这种变化趋势发展的必然,这一课题受到了当时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中金公司董事长(现广东省常务副省长)上歧山的高度重视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来作为多年从事产业战略研究的学者,王小强80年代就以参与编辑《走向未来丛书》和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策略而名重一时,90年代留学剑桥更加深了其对西方现代经济的感性认识,他对中国钢铁工业、航空工业、彩电制遣业等战略重组的一系列真知灼见都引起企业界与学术界的注目。 王小强主张:开放电讯服务的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但要把我国已形成规模的电信基础网(包括有线电视网)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成为由政府控制的国家基础信息网,依托电视技术平台,直扑电信、电视与计算机“三网合一”的产业前沿。 虽然对报告的结论可以仁智互见,但其理论依据与可操作性都是极其鲜明的。 附带指出的是,在1998年9月22日,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在王文的逻辑基础上,也推出了《中国电信行业重组分析》(此文没有在大范围内公开)。 全文立足全球电信业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电信公司化的背景,从中国电信的重组目标、目标结构选择、中国电信的公司化、移动通信公司重组的其它考虑因素和资本市场估价共六大角度入手,配合德、英、日、美、墨电信改革的案例研究,系统填密地提出“整体重组、内部专业化运营”的思路。 报告似乎更侧重投资家的立场,认为“拥有网络是现代电信公司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绝对必要条件” ,所以不同意传输与电信业务分离;要“以转售的方式逐步放开市话和长话服务,在固话业务领域引入竞争”;由于数据互联网是未来电信的骨干业务,故不能从中国电信固网分离。 方宏一则针对王小强国战略的“电信本位”用了绝大部分篇幅诉诸反垄断,强烈要求开放电信的竞争性经营,保持电信与广电两网并存,具体方略是在有线电视网扩容改造基础上,在有线电视网上发展Internet增值服务,特别是发展网上通信,并最终以光纤入户代替现有广电HFC(同轴电缆),最终达到三网结合的目的。 周其仁教授则针对前两文继续维护电信垄断反对重复建设入手,系统论述了“ 中国电信的高社会垄断成本”的严重后果,提出了“三网复合,数网竞争”的思路。 作为职业经济学家,周其仁的分析既充满了学术锐气又饱含深度的人文关怀,从某种角度上讲由于超脱了部门利益之争,所以周文的出现颇受社会大众的欢迎。 但同时属名韩德强的最早见于互联网的文章《周其仁正中谁的下怀》,则强调电信开放必然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他指出国家利益是首要的,“弱者的格言是团结”。 而在国家的一定保护下,如何苦练内功,增强竞争力,则是一个需要多方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显然,如何判断我国电信业在即将开放的条件下所面临的国际竞争环境,是各方对中国电信业改革具体看法产生分歧的重要因素。 笔者无意介入这场中国电信产业发展战略的讨论,从某种角度上讲,正处于经济制度转型和社会转轨阵痛中的当今中国,遗留下来的战略讨论实在太多了,且非常有必要多重入手形成一整套的战略构架与要义。 90年代初期,广播电视业和通信业都想发展全业务网,以简单延伸的方式进入对方领域,但没有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1994年互联网的成功商业化,提供了一种能够将不同类型网络进行无缝连接的有效方法,随着宽带IP技术的发展,在IP网上传输实时业务和多媒体信息成为可能,宽带IP网就成为三网融合的结合点。 通信业正在进行一场从电路交换转向包交换的体制革命,从1984年AT&T解体、英国电信法修改算起, 西方国家开始讨论基础电信网与增值业务的剥离,并着手实施电信市场的开放竞争与私有化进程,直到1996年美国正式完成对1934年电信法的根本性修改,期间则伴随着90年代后期以来电信恐龙们惊心动魄的兼并重组。 在这样的技术与产业背景下,正视中国与发达国家发展三网的巨大差距,肯定众多跨国公司决不会轻易放过巨大的中国信息技术市场之后,中国电信产业应该遵循哪一种路线和策略来达到建设中国“三网复合”并发展IT产业,不但是技术问题更是体制的革命。 可以预言的是,技术进步、需求与制度之间的互动性增强;互联网的国际件将兼容性、网络的外部性、以及技术进步的路径锁定效应椎向极致,为此从电信产业的开放竞争、电信设备商的重组,必然带来全球性ISP/ICP商的重组,整个IT产业部在面临着一个难得的机遇、一场深刻的变革。 ’99暖春从雾里看花到云开雾散如果说1998年夏秋,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战略还属于学界和业界精英讨论的热门话题,那么到了1999年春天,它已经成了广大公众兴昧盎然的话题——据《财经》杂志报道,今年3月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对1290 位消费者进行的抽样调查发现,62%的对中国电信业的改革表示欢迎,72%认为中国电信业还需步入改革,破除垄断,引入竞争;还有70%的被调查者表示为“政企合一不利于引进资金、技术”而担忧。 民心所向,民愿难违,各种社会力量暗暗汇聚成一股洪流,有力地推动着中国电信事业的改革加速向前、向前……从某种意义上讲,1998年3月31日信息产业部的挂牌,就明确标志着中国电★信息产业部成立之初,主要着眼于政企分开和“中国电信”的公司化改造,但此改革设计被最高决策层拒绝,于是从1998年6 月份起着手进行重组电信行业、切开“中国电信”的方案设计;★信息产业部专家专程去美国考察,1984年美国政府分解独家垄断的AT&T 采取的是“横竖结、合横切为主”的指导方针,而1996年美国新电信法公布后,专做国际长途业务的AT&T想方设法企图再次切入美国本地电话市场,但结果是屡遭“小贝尔”的“揉挫”而一愁莫展,历时2年一无所获,最后不得不在1998年8月转向与 AT&T结盟,试探走有线电视进入用户家庭的接入道路。 显然未来信息高速公路需要全程全网,美国人走过的弯路我们没必然要再重复,于是信息产业部一开始就树立了中国电信的“竖切”原则;★虽然这套竖切方案始终在信息产业部居于主导地位(由于主要由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彩提出,而被人戏称为“刘彩方案”),但同时也仍然提出了其它方案,包括了按地域“横切”以及“交叉切”的观点。 最著名的“横切”模式即“南北中国方案”,以长江为界划分成两大系统,“交叉切”的提法来自“奇偶方案”即按电话号码尾数之奇偶,将业务分成两大公司;★中金公司的《重组分析》报告,无疑为信息产业部的方案设计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 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中金的电信小组从1996年底就开始系统跟踪与研究世界电信业的变革趋势,1997年完成中国电信(香港)融资任务后就深入考察中国电信业重组的现状与前景。 在报告的“中国电信重组的目标结构” 一节中共设计了五种方案,其中对方案四与五评价甚高,其区别只是在建设立国家电信控股公司还是直属信息产业部上各有侧重和取舍,而最后出台的“刘彩方案” 相当程度地接受了中金投资银行家们的建议;★虽然在去冬今春这场电信改革讨论过程中,各个渠道发生的故事给人们以扑溯迷离、雾里看花感觉,尽管不能排除部分黑箱操作的可能性,但信息产业部始终把所握着改革进程的主动权与宏观掌控力,而最高决策层也表现了对此事的高度关注。 据说从去年夏天到今年春节前,相关的总理办公会就召开了四次。 在1998年11 月3日的第二次会议上,“切开”做法已达成普遍共识, 但争论的焦点是如何切和第一步切多少,特别是针对目前潜力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移动电话公司的处理,令决策者难以下决心。 为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属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命另行提出改革方案。 中咨公司的方案最终未知其详,据说其中有长话与市话分离的内容,这与信息产业部观点截然相对——信息产业部的“普遍服务义务继续需要长话补贴”和“保持网络完整性”两大理由,否定了在一定时间内将长话、市话分家;但中咨公司强调的加强“联通”的建议则有了实质性进展——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杨贤足出任联通新董事长、 原中国电信数据局局长刘韵洁出任联通总工程师, 进入 1999年后联通得到的优惠政策与投资力度,特别是在开展互联网与数★在第四次总理办公会上,国务院终于敲定了“中国电信”的重组方案,这一天是1999年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而方案的框架与10 天前吴基传部长答记者问如出一辙;紧接着中国电信改革就驶入车道。 1999年3月1日,信息产业部公布了期待已匀的邮电资费调整方案。 互联网资费、固定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长话费等近10个项目都大幅降低;在一些大城市的电信营业厅出现了人们等装第二部电话、上网、购买手机的热潮,这对时下中国内需匾乏的市场可谓是一道风景。 1999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长威廉·戴利率领庞大代表团到达广州,在中美电信高层会上就中国政府考虑发展美国CDMA制式移动电话达成协议。 此项协议将会使美国、加拿大几家著名的CDMA制式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制造商获得至少上亿美元的商机。 同时从上海传来更令人欣喜的消息,上海市邮电管理局、上海信息产业发展公司和美国AT&T 公司已经鉴署了关于在浦东地区合资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协议,这将是中国通信运营业引进外资的首个试点。 几乎同时,互联网上忽然传出一家名为hardcout的美国上市公司欲以8000万美元全盘收购国内著名的商业ISP 公司瀛海威时空的消息,虽然瀛海威很快就声明此消息的子须乌有,然而仍然引起业界的轩然大波。 一方面是hardcout股价的迅速飙升,另一方面是中外投资者纷纷铺测此举是否意味着外商进入电信运营特别是ISP业务的禁令即将打破? 而这一系列变革都发生在朱总理即将踏上访美之路前,但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吴部长在中美广州峰会上对记者发表的公开长篇讲话,其继续推动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的信念与稳健渐进的心态一览无余。 宽带IP网挑战中国电信1999年2月11日,也就是在中国电信改革方案批准出台的前3大,国务院专门就 “中国高速互联网络示范工程”召开有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等几大部委有关人员参加的总理办公会,会上正式同意了这个简称为宽带IP项目,仅仅在1 个月之后,国家计委便正式批准实施该顺目。 高速互联网工程所要建立的是基十互联网新技术的下一代通信网络,被称做宽带IP网的这一新生事物能够为用户提供速度成倍提高,但价格成倍降低,传统电信网络根本无法比拟的互联网、电话、电视等服务。 此项目由中科院牵头,加上广电局、铁道部、上海市,共出资3个亿, 主婆利用高速广电总局和铁道部的光缆网,将联通15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其中京、津、石家庄段将在1999年下半年预备启动。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方宏一战略最好的奖励,宽带IP网不仅仅是一个示范工程,更深邃的意义在于它更是一种权利,一片光明而广阔的前景。 作为宽带IP网的积极倡导者,中科院声学所的侯强研究员一语道破高速互联网之于传统电信的要害所在:现代通信体制是面向连接型的,它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将各种网络互联成无缝大网的要求,非连接型的互联网商业化的巨大成功将对现代通信体制产生强烈冲击。 学者尹鸣对侯自强这一技术话语的解释更为直白:电信业的核心任务是传输信息,电信领域的技术革新必然导致体制变革。 一方面,原来的电话公司已不可能继续以独家灯式提供所有业务的满足各种需求,心然导致电信业务的开放和全社会的参与;另一方面,传输网络理所当然地应成为各种业务和经营者的公共资源,被全社会所共享。 因此,电信技术的革命不但已经使传输网络与电信业务必然合一的根据不复存在,而且使础除垄断促进竞争成为80年代以来世界电信发展的基本态势。 “高速互联”或许真的能为中国电信改革突破窠臼,因为在1998华盛夏,业界广泛传言要建立全国性有线电视骨干网的建议被最高决策层否定,因为这一次,这件事不是交给中国电信去做。 上海人在这场与时间赛跑,与国际接轨的争夺中凸显出精明与果敢!万里长征刚迈出第一步1999年的早春对中国的信息产业界可谓是风起云涌、充满无穷变化。 长风破浪会有时进入1999年以来,虽然美国的经济增长已明显趋缓,但网络经济依然“凯歌行进。 ”4月7日,Yahoo公司公布了一季度的财务报告,市值突破410亿美元,其净利润高达1640万美元,首次超过作为工业时代标志的波音公司市值,其实,不仅 Yahoo 如此,一大批与网络相关的世界级明星企业和超级富豪脱颖而出,Amazon、Aol 、 ebay、eTrade、Qwest等新一代网络服务与通讯公司的崛起, 使得无数声名显赫的传统大公司黯然失色。 目前,AOL、Yahoo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4000万以上,日均访问量超亿人次。 专家预计,用户规模达到8000万到1亿的“超级IT 巨人”可望在年内脱颖而出。 据统计,目前在信息产业领域,硬件业的平均利润是5%, 软件业为 10%,而信息服务业为15%,有人据此断言,IT业将成为本世纪末“财富雨水”最多的一个新兴产业。 网络经济已不再是学者专家理论研究的话题,或者是个别奇迹公司的火箭式飞升,它正逐步从根本上影响着传统工业的产业结构与价值走向。 全球网络服务巨头加快了合纵连横,大规模兼并重组,开始重新洗牌,其规模之大、频次之高前所未有。 目前AOL、Yohoo、MSN“三足鼎立”的格局依然出现。 一个网络服务企业真正成长为“巨人”的时代已呼之欲出。 据4月份最新统计资料表明,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已经突破1.8亿,比上同期翻了一番。 其中今年第一季度新增网民0.33亿,专家据此预计,今年全球互联网用户规模将再攀新高,达到用户将接近4亿,相当于美国人口总数的两倍,增长率为172 %,比去年高出72个百分点。 随着网民数量的增长,互联网开始在全球社会生活和公众舆论方面发挥巨人般的影响。 在最近北约空袭南联盟以及年初海湾战事的报道中,网络媒体异军突起,在“及时性”和“随时性”两方而超过传统媒体,数千万网民充分感受到了网络媒体的魅力,互联网让传统媒体显得黯然失色。 市场调查公司Jupiter Communications曾向2200名网友的调查显示,虽然广播电视还是一般大众收看新闻快报的主要来源,但遇到突发新闻事件,超过一半的网友会先上网查看最新消息。 而且,超过八成的网友认为,网络新闻与广播电视新闻一样值得信赖。 1999年世界电信日的主题就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不仅仅是网上购物,而是依托计算机系统开展的所有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全面推开,实际上给现代社会经济注入了一个全新的“神经系统”。 根据IDC公司的调查, 今年全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将再增长一倍,达680亿美元、接近去年的3倍,超过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 近几年,美国的风险投资一直不断增长。 从这几年风险资金的流向来看,占第一位的总是信息技术产业,1998年占了全部风险投资的62%,达78亿美元。 1998年靠风险资金支持的新上市公司共77家,其中近1/3是互联网公司。 风险投资体制的引进,标志中国IT服务企业的商业生存环境正在加快向国际接轨,去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探索建立了“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或“科技发展基金”。 如北京市1998年以市财政市科委出资5000万元,由市创业中心直辖实施,依托地方金融机构(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上海市出资设立的“高科技成果转达化风险资金”,从1998年至2000年,市政府安排6亿元资金,按市场运作方式, 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股权投资和融资担保;深圳市筹集数亿资金,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 再比如具有实力的一些经济实休,共同集资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由北京首创集团、中投保等五家公司集资4亿元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等。 1999年3月份一家在国内业界不声不响(即使在深圳也知名度不高)的深圳中贸网公司(在美国注册公司名为INTERMOST),却抢了个先,悄悄在美国OTC股票市场上市。 1999年5月18日,在深圳召开的“99中国风险投资及信息产业发展”研讨会上,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光大集团、深圳赛博韦尔软件产业集团组织的中国风险投资协会(筹委会)也已诞生,引进风险投资扶持IT企业快速成长的新机制正在探索过程中,可以预见一个借助风险投资推动IT产业高速发展的时代呼之欲出。 面临如此好的形势,中国企业可谓任重而道远。 中国互联网发展大事记——1994年4月20日“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络”(NCFC)与美国NSFnet实现直接联网。 从此我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有Internet的国家。 ——1994年5月21日, 中国科学院计算饵机网络信息中心完成了中国国家顶级域名(CN)服务器的设置,改变了中国的CN顶级域名服务器一直放在国外的历史。 ——1994年9月,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的建设启动。 ——1994年10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启动。 ——1995年1月,中国电信开始向社会提供Internet接入服务。 ——1995年10月,中国第一个民营互联网服务商瀛海威时空在北京开通。 ——1996年1月,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 )全国骨干网建成并正式开通,全国范围的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络开始提供服务。 ——1996年2月11日,国务院第195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12月,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169网)全面启动。 ——1997年4月18日至21日,国务院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 将中国互联网列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网络建设的16字方针。 ——1997年5月30日,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 1997 年 11 月,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发布了首次《中国 Internet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后每半年公布一次,成为国内评价互联网发展的标准数据。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由国务院批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CHINANET实现了与中国其它三个互联网络的互连互通。 —— 1998年7月,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骨干网二期工程启动。 ——1999 年 1 月,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发布了第三次《中国 Internet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1999年2月,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CNlSTEC)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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