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代孕事件已通报,网友觉得只罚款吊销执照,根本不够,支持代孕合法化和坚决抵制代孕的已经吵成一锅粥了,那么法律是如何看代孕这件事的。
首先,什么是代孕?代孕就是我们俗称的“借腹生子”,国家立法在这方面是明确禁止代孕的。2001 年原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的这个行为,但是这部法规仅仅是一个部门规章,没有像《刑法》这样的法律效力高。在内容上也仅是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产生了约束力,并不能制止医疗机构之外的组织和个人实施代孕,甚至规定的处罚也很低,对医疗机构最严厉的处罚也只是罚款 3 万元。所以,导致了现在“地下”代孕机构层出不穷,代孕产业甚至一片“繁荣”的囧态,但是,我国也曾尝试在立法上再做努力,加强对代孕行为的规制,比如,2015年我国立法机关也曾尝试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加入禁止代孕的内容,但最后该条款因争议过大而被删除,目前法律的形式禁止代孕的目的也没有得到实现。
其次,从代孕本身的危害来说,这简直就是一颗伦理道德的炸弹。它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孩子身份的认同危机,代孕合同是否有效导致的合同纠纷。在张斯诉美泰公司代孕合同纠纷一案中,广州市中级法院认为美泰公司与张斯签订的代孕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且违背公序良俗,是无效合同。此外,民法学家梁慧星认为,代孕母亲、代孕协议、代孕机构的存在都冲击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不利于家庭和睦,代孕是违法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被禁止。
最后,再说说代孕这件事虽然是违法的,但是构不构成犯罪?其实,目前与代孕相关的刑事判决主要涉及以代孕为名实施的刑事诈骗,非法行医,围绕出生证明引发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罪名,针对代孕行为本身并没有单独的罪名可以适用,比如,广东省首例成功追究刑事责任的代孕案是一名17岁少女1.5万元卖卵致双侧卵巢破裂。涉案的贝尔起源科技公司两名工作人员被判犯非法行医罪,分别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由于我国没有再出台过与代孕直接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我国的选择代孕的夫妇人数却越来越多,解决代孕问题也很棘手,此外因代孕行为所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立法缺失也给司法裁判带来极大的困境,如何妥善的解决代孕问题,目前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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