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未入住6个月以上的空置住宅可减半缴纳物业费 甘肃兰州新区

甘肃兰州

据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6月19日消息,甘肃省兰州新区推出12条措施,涉及“认房不认贷”、青年人才购房等。

文件要求,兰州新区将首套房认定标准由兰州市全域缩小至兰州新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要在兰州新区无房,即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执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政策。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由新区不动产登记局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设施

同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5年内毕业生,在兰州新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企可给予团购优惠。

此外,兰州新区将制定完善与住宅品质改善提升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政策,促进物业收费质价相符;支持物业服务向养老、托育、康养等领域延伸拓展,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降低住宅持有成本,对连续未入住6个月以上的空置住宅,由业主或使用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人登记确认后,其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文件还要求制定出台新区二手房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推行“带押过户”,支持房企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市场实际需要优化商业用地供应。对已出让尚未开发的商业用地,允许兼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0%的住宅、养老、文化教育等用房,或按程序调整为住宅、养老及文化教育用地。调整为住宅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其水、电、气、暖及物业执行居民用户价格。

新区将加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环卫等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住宅项目配建的幼儿园、托儿所、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服务、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养老设施、物业服务、设备用房等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的,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减免该部分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连续未入住6个月以上的空置住宅可减半缴纳物业费

文件明确,采用自建、代建、配建等模式,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教育、医疗设施,足额配备教育、医疗队伍,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有序引导属地农村、重大工程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省内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等在新区城镇集中安置。符合以上条件并持有新区不动产权证及居住证的进城群众,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要求 兰州新区

新区将优化居住用地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商品住房按100平方米(含)以下0.8个/户、100-140平方米(含)1个/户、140-200平方米(含)1.2个/户、200平方米(含)以上2个/户配建;保障性住房按0.6个/户配建;配套商业按0.6个/100平方米配建。进一步规范小区停车管理,持续优化停车位收费政策。同时,将统一报规、销售、产权面积计量标准,对围护结构墙体以外的保温层、粉刷层等饰面层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在保障分期地块公共安全、公共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新建项目可分期实施,分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建项目在满足公共设施配置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交付。

物业

支持房企开发多样化、高品质住宅产品,设计开敞式阳台、露台、设备间,优化户型结构,完善功能设施,提高空间使用率,稳步推进高品质住宅项目规划建设,建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打造绿色、生态、智慧、节能的高品质居住环境。依托工程审批系统,提前主动对接房企,督促红线内水电气热管网、设施与其他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开发项目红线内水电气热管网、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管部门组织移交接管工作,做到各运营企业直供到户。


物业费是否要交

1:先去看看当地的政府文件有么有关于空置房减免收取物业费的条款 如果有可以适当的免收的 如果没有 那么就麻烦点 2:楼上漏油的事情需要物业公司协调处理 但不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这个如果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你 你可要承担责任的或者你把问题说的具体点 大家帮你分析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关于减免物业费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第十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未入住的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用有哪些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物业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每位业主的正常生活。 然而,近年来,业主针对物业管理的投诉也逐渐增多。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树立起现代物业管理观念,管理水平不高、服务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也与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有很大关系。 因此,了解和熟知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对物业管理者或对业主来说都显得尤为必要。 未出售房屋、业主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没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如果要交有什么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了此事?根据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公摊水电费部分,空置物业也可以按照70%来分摊正常的费用。 最后,若你拿到钥匙后房屋一直空关着,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则你可以积极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物业费缴纳问题,具体标准各地不一。 但是,一般来看,一些物业公司面对难以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考虑空置房的实际情况,也只好妥协,私下和业主达成协议,以少交一定的比例收取物业费,来减少纠纷的产生。 三年未入住电梯费物业费照交?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23条,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起按月计收。 除业主自愿外,不得预收。 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标准的50%缴纳。

不居住物业费收取

第十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看看你是什么地区了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 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 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 你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 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 呵呵 --------------------------------------------------------------------------------- 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从第四个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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