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发展区 资本

中新网海口6月21日电 记者从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规划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500万亩,综合产值达2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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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林下经济是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

年产值

海南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刘钊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南湿润温暖的气候、丰富的林地资源和生物资源,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充足的发展空间和坚实的种质资源基础。海南在顶层规划、制度建设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林下经济。

根据海南岛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特色,《海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一2030年)》按东部林禽、林特发展区,南部景观利用发展区,西部林菌、林草发展区,北部林花、林禽发展区,中部森林康养发展区五个林下经济发展区进行布局,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发展重点和特色。规划提出到2030年,海南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500万亩,综合产值达280亿元。

在制度建设方面。海南省相关部门印发了《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其中规定,省财政每年拿出1500万元用于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进行奖补,企业最高可拿到500万元的奖补资金。

海南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刘钊军介绍,海南省将大力开展林下经济招商工作,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他表示,按照《海南省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海南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办理相关手续。海南还将加大林下经济相关林区“五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山区和林区延伸。

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林下经济面积65万亩,产值48亿元,从业人员约21万。其中林下种植面积46万亩,年产值约19亿元;林下养殖面积约8万亩,年产值约20亿元;林下采集面积4万亩,年产值约2亿元;森林景观利用面积7万亩,年产值约7亿元。


结合材料二,运用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为什么要提高居民收入,让人民群

1)2002~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1分)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1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推动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2分)(2)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②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③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④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⑤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⑥发挥财政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前面4点每点2分,后面3点每点1分,总分不超过8分)【解析】试题分析:(1)作答经济信息类的题目,要做到三看,一看标题,标题会告诉我们主题是什么,本题的主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二看图表,图表是解答的关键,要认真分析,可以从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本题主要反映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以及GDP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关系;三看注释。 (2)此问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如何实现居民收入增加;二是如何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也就是如何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依此组织答案。 实现居民收入增加的措施有大力发展经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等;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措施有分配制度保证,初次分配环节,再分配环节和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作用,以及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考点:本题考查国内生产总值与居民收入和收入分配公平

荒山造林的优惠政策

一是在政策支持方面明确: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参与森林工程建设。 对私人投资的公益性林业项目,给予政策、信贷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与国有林场平等待遇,对捐资造林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可授予绿化冠名权。 采取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木竹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产业发展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种选育、良种推广及种子贮备、专业林业保护防治。 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林木种植、苗木生产、树种培育及林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 新建商品林的育林基金实行全额返还,专项用于林业建设。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林权、林木抵押贷款办法,筹建林业担保公司,积极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商品林基地建设,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 按照“政府支持,林农、林业企业自愿”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害生物侵害保险业务,逐步扩大林保品种和范围。 二是在配套改革方面,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着力点,激发广大林农“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努力完善林业发展体制。 加快培育现代林业市场体系,筹建林业要素市场,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林业产权交易和收费行为。 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采集和联网发布系统,建立林产品价格及供求信息综合发布平台,逐步实现全市林业产权联网交易。 培育区域性和全市性林业行业协会,形成品牌统一、价格调控和利益协调的机制。 推行订单生产,允许农民生产的木材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 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等,以单独或合伙投资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 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 四是征占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是对个人、单位租赁承包土地,新造成片公益林或商品林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其使用不超过3%的土地依法建设与绿地相协调的配套设施。 四是允许以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进行抵押贷款。 对贷款到期后无法还贷,且经招标拍卖仍无法变现的抵押林木,符合采伐条件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 六是对林业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发展木竹加工、森林旅游、苗木花卉、森林食品等四大特色林业产业项目的贷款贴息。 七是积极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商品林基地建设,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 按照“政府支持,林农、林业企业自愿”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害生物侵害保险业务,逐步扩大林保品种和范围,所需保费由政府和业主共同负担。 鼓励业主和社会资本投资森林工程。 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上市融资和进行民间融资。 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面向社会搭建一个公益性的林业要素管理和服务平台,将林业管理中属于服务职能和有利于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各种林业生产要素逐步电子化、信息化、公开化、合理化,各省林区拟建一个林业要素市场,确保各种林业生产要素公平交易,合理流转。 对于承包荒山林权有争议,或可以直接找荒山所有者商议。 对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自留山和责任山的流转,直接与林农进行洽谈即可。 流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及时到区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流转有效期间,对荒山进行造林后,如果是纳入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规划(比如我市的森林工程等),或者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中给予安排的荒山造林,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对林业生态工程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并可依法享有以下权益:1.优先开发林下种植、养殖、及发展森林旅游等生产经营权;2.依法抚育间伐林木的权利;3.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4.其他有关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如何理解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求高手解答

海南省

其要点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一分配制度存在的原因、意义、内容以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方式之间的辨证关系等。 根据你考试的要求是简答还是论述有选择的抄,不用全抄。 若是简答每个点列到就可以,若是论述就在每个点后面加3-5句展开即可。 【问题解析】一、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因、含义和意义(一)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因。 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由我国现阶段在所有制结构上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决定的。 生产决定着分配,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所有制结构决定着分配结构。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的分配方式,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就必然要求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公有制为主体在分配上的具体体现。 (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含义。 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含义是:按劳分配是整个社会个人收入分配中的主体;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经济个人收入分配中的基本形式;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个人收入的主要内容。 (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重要意义。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基础,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条件。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必要性、意义和非按劳分配方式(一)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必要性第一是由我国现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如上所述,生产决定着分配,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所有制结构决定着分配结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的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就必然要求在分配制度上存在多种分配方式,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需要有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非按劳分配方式。 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生产上投入的生产要素都需要通过不同的分配方式得到补偿。 因此,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在利益上的保证,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 第二是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要求。 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已成为现阶段公有制的普遍经营方式。 不同的经营方式也需要有不同的分配方式来保证其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经济利益,使他们能够各司其职并且责权利相统一。 比如,股份制需要有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股份合作制则需要将劳动者的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需要建立经营者年薪制等等。 第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社会资源或生产要素的投入、安排和使用都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进行的。 这里的市场机制就是价格、供求和竞争,其核心在于各个所有者的经济利益。 这些资源或生产要素在生产或经营上的投入能够给它们的所有者带来合理的收入,使他们得到必要的补偿,就是对这些资源或生产要素投入的肯定、鼓励和支持;反之,则会打击这些资源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就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因此,市场机制作用愈充分,市场体系愈健全,愈应该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愈应该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第四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 我国的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相对稀缺,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动员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更多的投入扩大再生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另一方面,使一切生产要素的使用者都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有偿使用,才能提高稀缺资源的使用与配置效率,才有利于避免资源选择的任意性和浪费,从而有利于实现经济的集约型增长。 第五是实现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必要途径。 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宏伟目标,达到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发挥空前的积极性和巨大的创造力。 因此,必须坚持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正是这一方针的体现,是调动最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有效途径。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动员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要素投入生产,使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所有生产要素的活力迸发出来,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之源。 第二,有利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有效的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引导生产要素流向中西部地区,促进经济合理布局,使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形成人力资本运行机制,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调动科技人员的研发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 第四,体现了社会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有利于形成平等、自主的思想意识和尊重一切劳动、一切创造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 (三)多种分配方式中的非按劳分配形式与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及公有制不同实现形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可以划分为五种类型:(1)以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和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劳动收入。 主要指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收入,收入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所创造的价值多少。 (2)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分配方式。 包括资本收入与工资两种形式。 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有者的收入,一部分是经营管理劳动的收入,另一部分是资本收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劳动者的收入本质上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混合所有制中公有资产之外的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大部分也属于资本收入,但劳动者既作为公有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有雇佣劳动的性质,其收入兼有按劳分配和劳动力价值或价格双重性质。 (3)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制和租赁制等经营方式为基础的收入,包括资产收益(股息、红利、利息等)、机会收入和风险补偿等(4)凭技术、信息、房地产等生产要素所有权获得的要素收入。 (5)社会保障性收入。 再分配所形成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以及对社会公共物品的投资和各种补贴性收入。 三、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形成的经济关系基础不同。 按劳分配以公有制为前提,否定了凭借对生产资料私有权的垄断而占有社会产品的制度基础。 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以不同所有者为前提,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分配上的实现。 第二,经济范畴不同。 按劳分配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回答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反映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与劳动产品分配的关系,分配的对象只是生活消费品。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从资源的稀缺性和配置效率出发,反映资源配置以及生产要素贡献与要素报酬的关系,分配的对象是扣除中间产品价值后的剩余,即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国民收入总量。 按劳分配属于价值创造范畴,按生产要素分配属于价值分配范畴,两者不可混同或互相代替,更不能以按生产要素分配否定劳动价值论,或把按劳分配简单看成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种形式。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第一,二者共同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都要通过市场比较,进行相应的市场评价。 第二,二者的作用互相补充,方向一致。 按劳分配的作用是通过机会平等、分配平等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动效率,但会导致一些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按生产要素分配可以转化为生产要素投入的动力,提高各种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但容易造成收入差距过大。 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才能使两者优势互补,达到经济发展目标与实现目标手段的统一。 第三,二者实现的形式和程度互相制约,互相渗透。 一方面,按劳分配虽然消灭了私有权垄断,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排他性,公有的生产资料也要有偿使用,按劳分配的实现过程和实现形式都要受市场机制的制约,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对按劳分配的渗透。 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政策,对按生产要素分配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使按生产要素分配受到按劳分配的制约。 同时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使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成果融入按劳分配之中。 总之,只有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充分利用一切经济资源,从而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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