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条件

原标题:北京平谷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网消息,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平谷区实际,对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

(二)坚持区级为主,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组织机构

区委教工委、区教委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工委书记、教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两委班子成员和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担任,发展规划科科长、基教一科科长、基教二科科长及考试中心相关人员任成员。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妥善处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期间各种突发事件。

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四、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平谷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平谷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2.初中入学条件:已完成小学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平谷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平谷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平谷区完成小学教育。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入学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进入入学程序。

3.初中入学条件:凡在平谷区或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入学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进入入学程序。

五、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入学规则

1.实施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就近入学机制,确保符合在平谷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实施单校划片,就近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2.依据就近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划定学校服务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住房和户籍的变更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住房的变更日期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其他有效材料上的日期为准。凡在2024年5月31日后变更住房和户籍信息的,统一由区教委协调入学。

3.户口登记在各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单校划片,依据户口簿上的地址登记入学。

4.实行多校划片的片区,以2022年1月1日为节点,在此之前购买的房屋,房产、户口符合条件且一致的居民子女实行原有单校划片(户籍的变更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登记入学;如果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人数,则实行派位入学, 放在首批次进行。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5.从2025年开始,平谷区用于入学的房产原则上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政府共有产权房,除政府持有份额外独立拥有;与直系亲属共有的,其产权占比之和为100%可视为独立拥有)。

6.适龄儿童少年在平谷区入学的条件、方式、学校,每年根据北京市教委文件、会议精神,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政策以当年公布为准。

(二)入学方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预约现场审核,然后按预约时间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监护人签字)、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2)初中入学: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预约现场审核,然后按预约时间持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须监护人签字)、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相同。

(2)相关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预约现场审核,然后按预约时间持有关材料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

原创新闻

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按区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5.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小学入学过程中,各小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登记入学,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

6.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入学保障。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根据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二)强化部门日常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

(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要通过自媒体、宣传公示栏、家长会、咨询接待等渠道,及时公布当年入学政策。各学校要做好工作人员全员培训,熟悉入学政策,并遴选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咨询接待工作。要在服务片内所属小区(自然村)、幼儿园、小学、初中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等。要大力加强入学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工作

(四)持续规范入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平谷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平谷区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中共平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编辑 邓淑红


2021北京市平谷区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 #小升初#导语】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了解到,2021北京市平谷区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核内容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审核住房情况、全家户口簿、夫妻一方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在平谷区实际居住证明等证明证件材料。 二、审核程序  (一)审核申请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于5月10日至21日电话()联系区教育考试中心预约审核申请。 (二)联合审核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对审核申请人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具体职责如下:  1.全家户口簿由区教委审核。 2.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审核。 3.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 4.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审核。 5.房屋出租人完税证明由区税务局审核。 (三)反馈结果  联合审核结束后,区教委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 三、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外区户籍。 2.适龄儿童符合当年入学年龄(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3.审核申请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证件。 (二)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情况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三)在平谷区务工就业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平谷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且在平谷区正常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名称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应不晚于2018年5月1日,经营地址为平谷区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单独承租房屋3年以上。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完税证明、房屋出租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应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登记备案编号。 3.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无效。 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北京市小学入学政策

北京市小学入学政策为国家规定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就近报读小学。具备五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

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十七世纪初,这种学校逐渐增多,成为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欧洲各国和日本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也相继成立。

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

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监控。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5、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6、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北京市教育入学政策发布小学登记入学为主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小学坚持登记入学为主

近日,市教委发布《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今年,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区级主责、免试就近。小学入学坚持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小升初坚持免试派位,按志愿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各区入学政策将在本月30日前陆续发布。

推进“多校划片为主”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小学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今年,各区教委将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6类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户籍

严禁以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本市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各区教委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经区政府同意后,4月30日前陆续发布;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入学服务平台5月1日开通

市教委介绍,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新建学校、扩大优质资源规模、社会资源统筹等方式,扩充学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强化部门联动,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四证审核服务工作。

4月30日前,本市将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5月1日起,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通,进行入学政策宣传;5月5日至5月31日,进行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本市进一步优化入学服务平台,做到“一网通办”,推进入学工作更便捷、高效、透明。各校将严格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的时间、程序和区教委审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平行分班。

热点问答

1.小学学龄儿童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应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2.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

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通过平台审核。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审核,通过后将信息自动推送到转入区。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www.srwj168.com.cn/keji312/6233.html
面相都变了 筷子腿 苍老10岁 皮包骨 男星暴瘦后也一言难尽
入住后才发现的装修设计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