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降价 房企可根据市场自主确定售价 成往事 多地取消新房销售限价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个名为“万和光谷”项目房价因降幅近万,引发购房者质疑此举为“恶意降价”。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复称,因企业与施工方存在债务纠纷,将部分房屋工抵给施工方,近期施工方为回笼资金,将“工抵房”进行低价出售,最高降价达6000元。

武汉市“万和光谷”项目单价直降近万元,图为施工现场

同时,东湖新区管委会表示,商品房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进行自主定价,同时与购房人通过合同约定最终成交价格,但不得超过预售方案备案价。 企业根据市场状况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属于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范畴,并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熟悉房地产的专业人士、律师均表示:“恶意”这个概念无从界定,房企降价属于市场行为。对于购房者关于房企降价的投诉,多地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表态,是市场行为。但也有主管部门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企曾承诺不降价后降价的,则违规。

多地政府表态:房企可自主确定售价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多地购房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降价”要求赔偿。对此,地方政府对降价或赔偿事宜进行表态。

5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回复购房者反映的房企降价损害自身利益的留言时称,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 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行情、供求关系,自主确定销售价格 ,购房者与开发商可协商确定每套房屋的最终销售价格,纳入买卖双方合同约定。

针对“2022年两万多购买黄阁保利湾上,如今楼盘降价为1.33万元销售,请求领导让公司返还差价给我”的留言,广州市南沙区表示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企业可结合市场实际享有自主定价权,并向住建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或调整”

也有地方政府指出,如果开发商承诺不降价,则相关部门会对其作出责改措施。

比如,此前有购房者反馈其购买的小区开发商随意降价,北京市昌平区住建委回复称,“如开发商承诺该户型不降价,市民可提供相应证据,如经我委核实,该项目存在违规行为,我委将针对相应法规对企业作出责改措施。市民如有异议或认为开发企业有其他侵权行为,建议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月有购房者反映称,中海渝中云锦小区的房地产商私自以“工抵房”的形式将小区未销售的500余套新房房源以低于网上备案价近40%的幅度大幅降价出售,且开发商拒绝与业主沟通。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提出“要求公司自查整改、规范销售行为,主动与前期购房业主沟通解释”。

房企降价是否有法可依?

房企是否可以自主降价?对于商品房价格的问题,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在回复购房者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一方面,多地取消新房销售限价也是房企自主调整价格提供依据。7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越来越多的城市发文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辽宁省沈阳、甘肃省兰州、河南省郑州、福建省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有广东省阳江、珠海,安徽省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取消限价后,商品房价格将更多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换言之,市场供大于求的区域,房企如果想加快项目销售节奏,就必须在房价上有所调整。房企自身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状况来灵活调整价格。

多位专业人士均表示,这是市场行为。卢文曦表示,降价本身属于市场行为,有些地方是明文规定降价幅度不低于备案价格的15%等;另一个角度看,备案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取消了限价后,房企根据市场变化调节定价的自由度更大。

“工抵房”限制条款放宽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目前房企资金链紧张的背景下,即便是未“爆雷”的房企也会采取“工抵房”的形式结算工程款项等。某央企地产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市场化的降价肯定存在,还有一部分是“工抵房”,这些供应商为了变现只能以更低的折扣出售房产。

对于“工抵房”,多地放宽政策,甚至允许“工抵房”的资金不进入监管账户、直接网签等。7月29日,江西省九江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经辖区政府核实确认并提交书面申请,允许保交房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未到账的“工抵房”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加强对“工抵房”的价格管控,网签备案价格应与该小区平均价格相匹配。

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贺州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工抵房”可不经资金监管进行网签备案。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使用商品房销售款抵扣该项目工程款的,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工抵房”可直接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今年2月6日,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发布《关于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文件提出,允许“工抵房”网签备案。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2024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允许不超过预售许可总套数10%的“工抵房”直接进行网签备案(不用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但须以工抵价格开票。

对于目前市场反映的“工抵房”网签价格过低,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工抵房”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盘活资产,特别是一些保交付的项目,通过这种方式,通过“工抵房”支付款项,项目才能更好推进,实现保交付。

但也有律师提醒,“工抵房”存一定风险。

对于“工抵房”,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在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直接网签、简化流程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和流通。该举措一方面能够缓解开发商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能够加快市场流动,增强市场信心。

王玉臣同时提醒,该举措对购房人而言存在一定风险。首先,如果监管不到位,将会使房屋能否交付陷入未知;其次,可能存在抵押未解除的情况,这会影响到房屋的交付和确权。很多开发商已经将相关的房产进行了抵押,如果相关的抵押未解除,购买了工抵房的购房人后续可能会面临交付和确权的难题。

王玉臣还提出,如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开发商有可能会进行违规操作,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对于购买“工抵房”的购房者而言,最直观的就是降价了,但可能也有交易风险,如果房企和建筑企业等有纠纷,这时认购一些“工抵房”,可能会有产权方面的纠纷。另外需要看到,如果房企过多通过“工抵房”方式来销售,可能资金压力较大,对于房屋的交付购房者也需要格外注意。


江苏泰州房协要求房企“不恶意降价” 已有超20城出台限跌令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多的城市限制房企“恶意降价”或出台限跌令。 近日,江苏泰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向各房企发出倡议书,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合法合理确定销售价格,科学理性制定促销方案,不恶意降价,不采取非正当手段恶性竞争。 据易居研究院统计,2021年上半年,泰州市区新建商品住宅月度成交普遍超过20万平方米,而到了下半年成交大幅萎缩,月度成交基本上在10万平方米的规模徘徊。 而泰州仅是三四线城市的一个缩影。 在多种因素叠加下,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楼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成交急剧降温,部分房企出现流动性困难,降价促销成为常态。 自2021年8月以来,已有超过20个城市对房企大幅降价采取了相应措施,其中包括岳阳、桂林、昆明、沈阳、江阴、株洲、唐山等。 这些城市或直接出台“限跌令”,或通过召开座谈会方式防止房企“恶意降价”行为,或对相关降价房企进行约谈。 其中岳阳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提供了官方指导,明确新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长春要求房地产企业合理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并进行公示,且实际销售不得低于9折的价格销售。 唐山则召开了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内容包括打压“恶意降价”以保持市场平稳等。 昆明也召开了落实“稳房价、稳低价、稳预期”工作要求座谈会,强调加强市场监管及监督,发现扰乱市场现象,尤其是恶意降价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停止项目网签。 “在三道红线高压之下,房企迫切需要回笼资金。 为加速销售回款,开发商纷纷加强营销力度,降价出售行为增多。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2021年11月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下跌城市达59个,较上月增加7城;上涨城市降至个位数,创近两年来的最低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近期市场变化,防止楼市过快下调或成为未来政策趋势,“限跌令”有望进一步扩围。 “多个城市出台限跌令限制房企降价,是为了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虽然市场处于降温通道,但房价过快下跌对于市场的负面影响非常直接。 不过限跌令是否能让市场快速恢复到平稳状况值得关注。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 为维稳楼市,部分城市除限制房企降价,还从供需两端发布相关扶持性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购房补贴、契税减免、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带有明显的托市意味。 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预计,随着信贷政策边际松动,整体行业信心正在逐步恢复,2022年全国整体房价或将在一季度止跌企稳。

云南昭通: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指导房企合理定价、不恶意降价

8月25日,澎湃新闻获悉,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有效期一年。 《意见》明确,为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当地政府可建立货币化安置选购存量商品房服务平台,引导被征收房屋居民参与货币化安置。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需求与商品房销售去化工作,鼓励购买收储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安置房房源。 根据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8日发布的昭通市2022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上半年房地产业下滑严重。 上半年,昭通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5.1%,全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0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4%;完成商品房销售额55.31亿元,同比下降35.3%;商品房住宅施工面积1613.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出让住宅用地234宗,出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7.9公顷,同比下降88.6%。 对于当前经济运行的困难,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全市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比上年同期回落16.8个百分点,对全市GDP的贡献由上年同期的22%下降至17.4%,对GDP支撑减弱。 其中,全市本土建筑企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额同比下降7.1%,占比超50%的建投十公司获得项目仅20个。 除建投十公司外,其他在库的136家企业当前没有项目合同储备,建筑业增长后劲不足。 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 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商品房住宅施工面积、住宅用地出让面积等关键指标持续下降,各县市区非住宅去化周期均超出合理区间,房地产库存占压开发企业大量资金,企业土地购置意愿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鼓励返乡置业在稳定房价促销售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区域房价水平、市场供需、产品品质等情况合理定价,并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不恶意降价,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运行。 同时依托行业协会发出正能量倡议,采用鼓励返乡置业、组团宣传等方式,精准推介优秀项目、优质房源,有效促进销售。 《意见》明确,金融机构要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的要求,持续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投放。 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协调上级银行,积极争取贷款额度。 已完成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的,要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已进入审批程序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 鼓励各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信贷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率,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 对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兼并重组或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个贷率保持在合理区间的前提下,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时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进一步发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同时,多种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 对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不能满足需求的县(市、区),要充分采用市场化途径,优先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 支持各地将存量商品住房、存量商业和办公用房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房源。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文件中实施“人才安居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出台人才购房租房补贴政策,分类分档给予货币补贴或实物奖补。 鼓励和支持人才先落户再择业。 商业办公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可暂缓供应商业办公用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昭通市明确,若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房地产项目施工进度延后,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项目,经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交付期限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相应顺延。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网上售楼服务,实现购房人异地选房,选房后,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完成签约后提交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全程网上办理。 在优化土地及住房供应结构方面,昭通提出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合理确定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量和供应时序,优化商住配比,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 其中,商业办公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可暂缓供应商业办公用地。 将“按项目配比商业”调整为“按区域配比商业”。 在土地出让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片区商业办公用房的配置、去化情况,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研究申请调整新供应土地的商住比或商业办公的开发规模,并依法开展控规调整工作。 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商业办公用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商业开发量,可不再变更已纳入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 已被冻结的监管账户资金,经审核同意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在完善项目预售监管制度,昭通将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条件,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关于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的相关规定,取消《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6)48号)中关于商品房预售项目“施工形象进度”的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预售许可实行预审核制度,凡要件齐备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但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县(市、区)住建部门更要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在预售许可前要确定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格按照《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拨付预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监管资金能有效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确保满足项目竣工交付需要,监管银行不得擅自划扣,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可按4—6个工程建设进度节点予以拨付。 除建设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债权外,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人民法院不得采取扣划措施;原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监管账户资金,经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建设。 项目房源若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查封、冻结、裁定等限制的,为推进项目后续建设,保障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基础上,相关部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同意,可依法释放相关房源。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 要定期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联合检查,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市级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未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银行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昭通将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持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无资质开发、未批先建、违规预售、挪用或抽逃预售资金、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承诺、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多地规定房价跌幅不能超15%是怎么回事 多地规定房价跌幅不能超15%是什么情况

多地规定房价跌幅不能超15%是怎么回事?多地规定房价跌幅不能超15%是什么情况?近日,广东省地产商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提到,企业拟在三四线等较低能级的城市积极去化库存,以价换量,争取现金回笼,“限价令”即限涨价又限降价,令企业无法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降价促销,无法通过快速销售以回款自救,形成了进退两难的不利局面。 多地规定房价跌幅不能超15%是怎么回事日前,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备案价格上下幅度的15%,对超出规定幅度的,不予办理网签、备案。 业内人士认为,在楼市持续低迷之际,上述政策主要是为防止房价大幅下跌。 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仅是一个缩影。 据记者统计,自2021年8月以来,已有超过20个城市对房企大幅降价采取了相应措施,其中包括张家口、岳阳、桂林、昆明、沈阳、江阴、株洲、唐山等。 这些城市或直接出台“限跌令”,或通过召开座谈会方式防止房企“恶意降价”行为,或对相关降价房企进行约谈,要求房价下跌不能超过15%或10%。 例如,张家口于2021年9月出台政策,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销售。 对于出台“限跌令”的原因,张家口市住建局房地产监管科科长杜继鑫曾表示,进入2021年下半年以来,部分房企迫于现金流和销售回款等压力,张家口主城区和周边陆续有多个楼盘,开始降到低于成本价销售。 以张家口主城区为例,房价从最顶峰时约元/平方米,降到了均价8000多元/平方米。 “通过大幅度降价等措施,换来了市场的轰动和购房者的热捧,降价项目也在短期内通过以价换量取得了较好的销售成绩,并快速回笼了资金。 但部分楼盘项目的大幅降价措施给整个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影响,也给其他楼盘带来了巨大的销售压力。 ”杜继鑫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随着市场降温压力传导至房企,不少项目销售节奏放缓,资金回笼速度变慢,从而出现各类降价的现象。 从出台限跌令以及约谈房企的城市来看,主要是三四线城市,这些城市新房销售压力比较大。 “楼市的稳定,既不能任由房价非理性上涨,也不能出现过快下跌。 由于市场分化,部分城市的楼市降温较快,甚至出现房价快速下行迹象,这种快速回调不利于楼市整体稳定,因此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调节一定程度确有其必要性。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记者表示。 不过,房企想要大幅降价并不容易。 有房企人士认为,如果要降价,可能要过“三关”:老业主、同行相关部门。 “公司不敢轻易提降价,一方面害怕前期业主闹事,另一方面也怕得罪。 ”一家全国性房企内部人士表示。 近日,广东省地产商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提到,企业拟在三四线等较低能级的城市积极去化库存,以价换量,争取现金回笼,“限价令”即限涨价又限降价,令企业无法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降价促销,无法通过快速销售以回款自救,形成了进退两难的不利局面。 “既然国企可以低价收购民企优质资产,普通民众为何不能以低价购买商品房?”广东省地产商会质疑道。 其建议,各城市应进一步根据实施市场情况放宽“限价令”限制范围,以利于企业合理的降价促销自救行动。 克而瑞数据显示,百强房企1-5月的整体操盘业绩规模同比下降52.3%,较上月进一步扩大。 其中,5月单月实现销售操盘金额4546.7亿元,同比降幅仍保持在较高水平,降幅达59.4%。 “市场下行、销售困难,房企高周转模式难以持续。 债务压力下,房企目前有降价出货的需求。 ”贝壳研究院分析师许小乐告诉记者。 声明: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天气网尊重版权,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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