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这一论述既体现了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凸显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文化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启动以来已经走过了二十余年的历程。这一进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2003年起的存量改革阶段,以改革解放文化生产力为主,聚焦于“两手抓”,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2012年党的十八大后的增量改革阶段,以文化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拉动改革,更加注重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2年党的二十大后的体系化改革阶段,强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国际传播等确立为改革重点。
在当前这一体系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正成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动力。科技创新不仅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深刻地改变了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从全媒体传播到数字文化产业,从人工智能创作到虚拟现实体验,科技正在重塑文化产业的生态,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开拓文化发展的新疆界。这种深度融合正推动着文化体制改革向更广阔的领域拓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注入新的活力。
科技赋能驱动文化体制改革新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新方向,将科技创新置于核心位置。在此指引下,文化体制改革正朝着科技赋能的方向快速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创新趋势。
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新生态是改革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文化部门与科技部门的深度合作。设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专项基金可以有力支持文化科技创新项目,激发创新活力。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将建立起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平台,进一步推动文化科技的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为传统文化企业运用新技术改造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深度应用正在重塑文化产业的生态。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艺术等新兴数字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展现了文化产业的无限潜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建设将推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利用,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完善是提升文化影响力的关键。深化媒体融合,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构建了现代传播体系的基础。全媒体内容生产体系的建立实现了“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全媒体传播”,大大提高了传播效率。全媒体传播效果评估体系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为媒体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新型主流媒体的建设打造了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传播平台,增强了文化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文化市场监管机制的创新适应了科技发展和新业态涌现带来的挑战。新型文化业态和新兴文化业态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显著提高了文化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网络文化治理体系的完善建立了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机制,为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贡献了力量。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内容审核等方面的应用为文化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这些改革方向通过科技创新驱动文化变革,推动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然而,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科技环境和文化需求。保持开放创新的态度,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将是文化体制改革持续前进的动力。
创新人才培养助推文化科技发展
文化科技创新的核心在于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这一要求凸显了人才在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面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形势,培养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文化“走出去”战略升级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培养复合型文化科技人才是适应新时代文化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新型文化业态的涌现,要求人才既要具备深厚的文化素养,又要掌握先进的科技知识。高校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设立文化科技交叉学科,开设跨学科课程,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同时,鼓励文化单位与科技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可以促进知识的流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建立文化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也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完善文化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传统的人才评价体系往往难以准确反映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的价值和贡献。建立符合文化科技创新特点的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创新成果的文化价值和技术含量,将有助于识别和培养真正的创新人才。引入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包括行业专家、市场主体和用户群体,可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建立动态评价机制,定期对人才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估,有利于保持人才的创新动力。同时,完善与评价结果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晋升和项目支持等,将进一步激发人才的创新热情。
推动文化“走出去”战略升级是培养国际化文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与传播需要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人才。鼓励文化机构与国际组织、海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人才交流项目,可以拓宽文化人才的国际化视野。支持文化人才参与国际文化项目和活动,积累国际运营经验,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有效方式。建立国际文化传播人才库,培养精通外语、了解国际文化市场的专业人才,将为文化“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对海外优秀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可以为我国文化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思维。
文化科技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教育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拓展国际化视野,将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只有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掌握先进技术、了解国际市场的复合型人才,才能真正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政策体系完善保障文化改革深化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而将这些宏观方针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需要从顶层设计、资金支持、组织保障等多个层面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
完善顶层设计是推动改革的首要任务。制定“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促进法”,为文化科技融合提供法律保障,是构建制度框架的重要一步。出台“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可以为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指明路径。将文化科技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在科技规划和科技项目中增加文化科技相关内容,有助于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同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将新型文化业态纳入统计范畴,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也是优化顶层设计的重要环节。
加大财政投入是保障改革落地的关键。设立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文化科技项目,可以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科技创新,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优化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向文化科技融合项目倾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重点领域发展。建立文化科技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有助于降低创新风险,鼓励更多主体参与文化科技创新。
强化组织保障是确保改革持续推进的重要保证。成立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可以提高决策效率,保证改革方向的一致性。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打破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条块分割,有利于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政策,形成全国联动局面,可以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动改革在各地落地生根。建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发展报告,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优化政策措施。
政策保障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政策制定和实施也需要与时俱进。建立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定期对已有政策进行评估和优化,是确保政策持续有效的重要手段。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各方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也是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
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组织保障等多方面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将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实后盾。这不仅能够确保改革方向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也能为改革实践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制度保障,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审核:尹书博
网络编辑:齐泽垚
百年中国大事要览:科教文化卷内容简介
在中国的百年历程中,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百年中国大事要览:科教文化卷》这部作品深入探讨了20世纪中国所经历的三次历史性的变迁,它是一部详尽的历史记录,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以及外交等多领域的重要事件。 该卷特别聚焦于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领域,详细梳理了这一时期的创新与发展。 它揭示了中国人民在科技领域的突破,从引进、吸收再到自主创新的艰辛过程,以及在文化教育方面,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深刻转变。 读者可以借此窥见中国如何在世界舞台上崭露头角,成为全球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的重要力量。 这部作品不仅记录了历史的脉络,还揭示了中国社会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趋势,对于理解中国现代化进程具有深远意义。 通过《百年中国大事要览:科教文化卷》,读者可以全面把握中国在科教文化领域的辉煌成就和重要影响,感受中国社会的深度变革与持续进步。
两会闭幕,这些委员代表提案和数字文旅息息相关!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文旅数字化技术为文化发展插上翅膀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娄底市艺术馆活动部主任彭祁表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文化和旅游业数字化进程加速,“线上预约”逐步成为常态。 众多景区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了“限量、预约、错峰”游览。 同时,通过建立各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各大景区的视频数据、游客流量数据汇聚成大数据,为行业监管、游客出行、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业界应准确掌握数字化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培育新形态、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动能,加速提升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水平。 例如,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文化和旅游网络营销模式等。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不同文明主体间沟通的困难。 在国际交流中,应加大文化经典的“云”上交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VR、AR、短视频等技术,传播中国声音。 一是举办“云”上展览,让文化经典“云展览”常态化、机制化,融合共享全国博物馆、美术馆的经典藏品数字资源,打造不同序列的“云展览”。 二是举办“云”上研讨会,深化同各国博物馆、美术馆、文化机构的沟通,搭建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平台。 三是创新表达方式,扩大文化经典的传播,选取最能表达中国民族精神的文化经典进行传播,与受众形成互动、实现对话、促成理解、建构共识。 同时,还可结合中国传统节日,开发云端体验文创产品,将中国传统活动赋予“潮玩”气质。 “今年春节期间,国家京剧院联合咪咕以5G+4K云演播的模式推出了经典大戏《龙凤呈祥》,让戏迷票友可以在云上看戏、打赏。 传统舞台表演中,演员在眼神等方面的细微表演不容易被观众看到,但是高清镜头可以捕捉这些表演细节,传递给观众。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京剧院艺术总监袁慧琴表示,线上演播等数字化方式不受空间限制,极大扩展了传统艺术的传播范围,也让传统艺术收获了不少年轻观众。 作为传统艺术从业者,要积极拥抱数字化传播方式,并探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让这门古老艺术获得更好推广。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民建安徽省委主委李修松建议,结合科技手段,从供给侧提升文化和旅游的质量和效益。 创新运用各种科技手段,使各类文化遗产活起来,变静态为动态,变平面为立体,使游客从被动受教变为主动参与,既能反映更高层次的历史文化真实,又能满足消费喜好。 李修松还建议,利用5G网络平台,运用VR、AR及相关智能技术,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粤剧院院长曾小敏表示,数字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时代趋势,文化和旅游业界应顺应这一趋势,依托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研究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数字化发展战略规划,从优化制度、升级团队等方面加快文化和旅游业数字化发展。 要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利用数字技术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传统文化的平台经济。 “粤港澳大湾区是科技创新活跃之地,是传统文化与创新思想交融之地,地处大湾区的广东粤剧院将在科技创新的驱动下,释放岭南粤剧文化的辐射力。 ”曾小敏说。 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建设,让传统文化“活”起来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国文旅产业发展呈现出两个特点:线下产业发展缓慢,而线上数字文化产业却发展加速。 在全国政协文员、云南省作家协会主席范稳看来,虽然新冠疫情给我国文旅产业“踩了一脚刹车”,但也“加了一脚油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数字文化产业给整个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希望。 近年来,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迅猛,技术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科技+文化”的新文创模式正引领行业创新变革,带动我国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和创新水平大幅提升。 范稳说,新文创模式以“科技+文化”为基础,探索以IP构建为核心的数字文化生产方式,提倡文化价值和产业价值的良性互动,致力于与全社会形成有效互动,共同打造出更多具备全球影响力的中国文化符号。 近年来,从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到包括云南省在内的多个省份,都加快与互联网企业建立合作,以新文创模式探索文博机构数字化,重塑文旅产业新首芹业态。 比如,2020年2月正值国内疫情严重时期,敦煌研究院推出了“云游敦煌”小程序、敦煌动画剧,鼓励网络用户在线上游敦煌、为动画剧角色配音,在了解敦煌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能参与传统文化IP的创新性发展。 2021年春节期间,敦煌又进一步推出“点亮莫高窟”创意互动,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身临其境般感受敦煌文化的魅力。 以往年份莫高窟游客量最高不超过200万人次,“云游敦煌”小程序上线仅一年访问量突破3720万人次。 范稳认为,这些新文创实践,设计新颖,互动性强,不仅弘扬和普及了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了大众对优秀文化遗产的学习热情和参与度,同时也对国内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路径,具有时代特征和推广价值。 范稳表示,应该鼓励文博机构以新文创模式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充分运用网络文学、动漫、影视剧、网络视频等多种数字化手段,将优秀文化遗产打造成全新的文化IP,使其在现代文化产业各个链条中流畅传播,提升传统文化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和普及率,从而推动线下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让高质量文化产品,成为数字时代的宠儿网络文学、网络直播、“云”游博物馆、网上图书馆……“十三五”时期,我国网络自制剧数量已经超过各卫视频道播放的电视剧数量,网络自制综艺时长也已赶超各卫视制作的综艺节目,网络文学成为文学创作的生力军,不仅数量惊人,质量也在不断提升。 这一切都说明,文化消费中数字内容占比越来越重。 然而,现实的困境是,数字文化优秀产品少,产业缺乏成型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即使是美图秀秀这样普及的产品也无法在单纯提供产品和获得持续的盈利之间求得平衡。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参考咨询部副主任刘忠斌为此提出建议,加大数字化研发应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刘忠斌认为,“十四五”时期,随着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迎来新的着力点。 一是依托“新基建”,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积极探索5G、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基础设施与文化产业的商业应用场景,同时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为版权保护提供解决方案。 三是加速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四是加大文化制造领域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如运用全息投影、投影映射、多媒体设备,打造定制化、沉浸式游览体验。 以数字化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表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文化和旅游业面临新挑战,亟需在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和互联网运营中解放思想、释放活力。 张颐武建议,一是以技术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数字化,鼓励数智文旅科技应用。 建议有关部门鼓励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在文化和旅游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方面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鼓励传统文化和旅游产业革故鼎新,在新基础设施建设上填平产业洼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推广电子票证,实现无接触旅游消费。 建议从产业政策层面大力推广电子票证试点,实现文化和旅游消费凭证的电子化和一体化,实现数据打通。 三是把文化IP打造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抓手。 建议出台相关措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进一步创新思维、拓展营销渠道和方式,借助相关互联网平台进行项目推介和IP营销,将线下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的亮点与卖点进行线上包装和标签化,加大IP运营的人、财、物投入,通过数字新技术、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尽可能多地触达目标消费人群。 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首席执行官丁磊对外公布了今年多份提案的主要内容。 作为活跃在互联网产业一线的委员,今年丁磊委员仍延续过去4年的关注方向,围绕数字文化强国建设和重点民生建言献策,议题涉及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数字音乐文化传承等多个方面。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向,数字文化产业,特别是数字文旅、数字音乐等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坚定文化自信有着重大意义。 新冠疫情加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以历史文化、古迹资源为依托的“文旅1.0”,迅速向以科技为驱动的“文旅2.0”转型,数字文旅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驱动经济内循环的重要动能。 对此,丁磊委员在“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提案中建议:搭建数字文旅合作服务平台,拓宽智慧文旅全产业链条,深化科技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点等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破数据孤岛,推动政企机构数据共享开放,打造一批“沉浸式旅游”范本项目,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提供专项补助等多举措刺激消费,把数字文旅打造为疫后内循环新增长点。
全国政协委员共话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
新华网5月21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部分委员接受新华网文化频道专访,就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加强社区美育建设、制定美术馆藏品定级标准、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设美丽乡村要倡导“一村一品”等提出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玉珠
刘玉珠:服务当下与未来,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
疫情期间,博物馆“云展览”的便捷安全性凸显,服务不打烊、展览不落幕、精彩不打折,成为大家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 面对公众的需求,以及数字网络、融媒体传播等技术的不断赋能,博物馆“云展览”将进一步发挥优势禀赋,迎来变革。
为推动博物馆“云展览”更好发展,还需要从这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要加强博物馆“云展览”的总体设计和顶层规划;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博物馆“云展览”建设;三是要加大科技支撑,支持“云展览”相关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四是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建设“云展览”体系;五是要探索“云展览”质量反馈评价机制,建立不同层次和性质的“云展览”评价体系和推广矩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学院院长 许江
许江:加强社区美育建设
美既是人类独特的智性方式,又是每个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根基。 美育是有关美的智性教育,是对人心灵的一种孕育,也是一个民族独特的素质教育、行为教育。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世界各地艺术家及专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艺术专业通识课程,开展网上展演活动,得到了广泛响应,抚慰了人们在疫情期间浮躁的心。 在此,我们充分感受到了艺术教育和社会美育的重要意义。 我们每一个人既是美育最直接的受益者,也是美育最富活力和创造性的实践者和传播者,从而在践行社会美育的过程中,发现美、创造美、传播美,引领整个社会向上向善向美的风尚。 社区美育作为打通社会美育的“最后一公里”,应当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为此,我呼吁结合当前疫情带来的社会、人们交流方式的变革,提议从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来推动社会美育的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美协副主席 吴为山
吴为山:制定美术馆藏品定级标准
美术馆承担着对视觉文化成果的收藏展示、研究梳理、公共教育的重要职责,对于国家文化的传承与积累以及引导美术事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而美术馆的藏品承载着国家、民族的文化记忆,是美术馆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国美术馆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呈现繁荣景象,藏品数量快速增加。 然而,与日渐丰富的藏品资源形成反差的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至今尚无出台统一的美术馆藏品定级标准,给美术馆藏品的科学保护和规范管理带来诸多困难。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美术馆藏品定级标准,明确不同级别藏品的划分依据和具体要求,完善美术馆藏品管理基本制度体系,提升美术馆藏品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在美术馆藏品的级别划分上,可参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将藏品分为珍贵藏品和一般藏品,定级的标准则应着重考虑“作者”和“作品”两个核心指标项;三是美术馆藏品定级是一件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慎重对待,国家文化行政部门可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美术馆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美术馆藏品特性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美术馆藏品的定级原则和定级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协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徐里
徐里:加大文化扶贫力度 丰富文化扶贫手段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这已成为做好扶贫工作的共识。 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国家大力气改善贫困地区物质条件的同时,当地文化和精神层面的缺乏仍比较突出,需要更深入地思考和规划,以更好地服务于整体扶贫工作全局。
鉴于此,我建议:相关宣传文化部门积极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以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切实调动贫困群众主动脱贫、艰苦奋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文化扶贫的组织领导,提升文化部门在扶贫工作整体规划、顶层设计中的重要性;完善文化扶贫梯队建设,着重解决贫困地区文化人才短缺问题;加大产业带动扶贫工作力度,着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李翔
李翔:对中医药法规体系统筹考虑、整体改革
中医药是我国的特色医学,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长期以来不仅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提供了保障,而且对人类健康和世界文明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尤其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中医药大显身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展示出独特优势。 要想全面振兴中医药,当务之急是要改变中医药西化的现象,对中医药法规体系统筹考虑、整体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杨晓阳
杨晓阳:美丽乡村要落到实处,就要倡导“一村一品”
乡村文化是历史形成的。 不同人群、不同环境,根据实用和美观这两个要求,来建造自己的生存空间。 一股风地把所有农村都修成标准化,历史上的文化精华、理想美感就会被破坏掉。
民间艺术是民族艺术的根系和土壤。 每一个村子的审美特色都是民间艺术与文化传统的体现。 民间传统艺术是民族艺术的根基与土壤,具有指导作用。 典型的国家保护文物,像故宫是民族艺术的树冠和花朵;而民族艺术的根基与土壤就存在于一村一镇当中。 一村一镇的艺术受到重视,大众教育才能贯穿其间。
我们是农业大国,村镇文化是我们的立足点。 留住心、留住传统、留住美感、留住我们中华民族这些独特的本源文化,是我们中国持续发展的基础。 所以,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将所有的农村都搞成一个模样,要倡导“一村一品”, 将中国文化的根系留下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 刘万鸣
刘万鸣:扩大国内大博物馆出国办展自主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近几年,境外文化机构积极在华联合办展,但国内博物馆由于审批程序繁琐,联合出境办展较少。 在国内博物馆联合举办的展览中,具有较高策展能力的国家级大馆自主联合策划的展览少之又少。 针对国内博物馆对外交流办展中问题,我建议:
一是加强对外交流展览的政策引导,简化大型综合性博物馆出国办展审批程序。 加强对外展览的顶层设计,引导国内博物馆从国家文化战略大局出发,分主题、有侧重做到系统而全面展示中华文化,避免“千展一面”。
二是放宽大型综合性博物馆联合办展限制。 积极支持国内博物馆密切合作,赋予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等几所策展实力较强的大型综合性博物馆,联合对外交流办展的权力,使之可以方便组织各级各类文博机构联合举办对外展览。
三是优化展览格局,打造中国博物馆展览品牌。 深入发掘我国历史文化资源,平衡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种文化关系,主动推介国内博物馆精品展览,拓展办展思路,创新展览形式,鼓励博物馆加强境外巡展策划,打造一批中国博物馆展览品牌,讲好中国故事,为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协理事、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董希源
董希源:加强引导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助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 以民营文化机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为主体的新文艺群体已经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力量。
做为一名自由职业画家、新文艺群体的一员,本人通过调研与了解,现就如何加强支持与引导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提出以下建议:团结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加强思想引领与专业提升;加大对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的资金扶持与展览展演场地支持;完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的职称评定工作,健全奖励激励机制,重视人才培养;支持自由职业艺术家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参与志愿服务,参与文旅融合事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支持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院长 骆芃芃
骆芃芃:尽快抢救、保护与收藏年迈艺术家的作品和藏品
我国八十五岁以上卓有成绩的艺术家一百多位,他们已步入暮年。 他们是改革开放以来成长起来的优秀的艺术家,也是新中国成就的建设者和见证人。 他们学术精深、艺术杰出、人生卓越,作品和藏品是我们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
他们热爱祖国,不愿把自己一生最美好的作品拍卖流失,也不愿留给不解其义的后人继承或变卖,渴望捐献给国家。 他们希望自己的艺术生命有一个合理的延续。 所以,目前亟待有一个国家权威机制定的政策,对他们的作品和藏品有一个妥善的接纳办法,这件事本身也是对他们一生从艺的一种肯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画院院长 吴洪亮
吴洪亮:充分发挥艺术的心理疗愈功能
心理学的研究证明,艺术是辅助心理创伤治疗的有效方式。 艺术是很好的情绪抒发手段,尤其是对心理发展还不完善的儿童来说,在治疗的过程中,绘画、摄影、拼贴等直观的图像方式不仅可以帮助孩子们传达想法,也能让咨询师更好地理解和判断他们的状态。 此外,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中,也积累下大批具有心理疗愈价值的艺术作品与经验,这些沉淀在民族记忆中的艺术形式能给人们带来文化的归属与慰藉。
对此,我有以下四点建议:第一,在中小学课程中增加如绘画心理治疗的相关内容,让青少年学会通过艺术的表达方式来抒发、转换情绪,增强青少年的心理韧性;第二,在大学通识课中开设有关艺术心理学的课程,在艺术院校的创作课程中增强艺术心理学的比重,并加强艺术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跨界研究,促进其成果的广泛运用;第三,对疫情等灾害影响严重地区的公共空间形象进行深度规划,鼓励艺术家为公共空间创作具有心理疗愈元素的艺术作品,深度服务更广泛的人群;第四,结合最新科技成果,开发应用程序、可穿戴设备,链接线上的心理自助评估与干预平台,融入具有积极元素的优秀艺术创作,帮助大众以艺术为导向调整生活状态,建构从个体到群体的心理健康实时守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导 刘月宁
刘月宁:促进艺术教育协调发展
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是当今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民办艺术教育的发展有效地补充了教育经费的不足,增加了艺术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为更多渴望在艺术方面发展的青少年提供了接受培养的机会,促进了国民素质的广泛提升。 同时还为国家培养了大量艺术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对此领域人才的广泛需求。
为此,我在连续多年关注、调研民办艺术教育的基础上,对推动民办艺术教育发展,提出以下建议:加强专项政策倾斜,推动民办艺术教育发展; “破圈”艺术教育壁垒,打通公办、民办艺术教育互通机制;增加“生命教育”比重,让艺术教育成为生命教育的有效载体。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著名影视导演 刘家成
刘家成:引导社会资本更积极地参与文物合理利用
文物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传承发展文化的功能。 对文物进行合理利用是充分发挥文化以文化人作用的重要手段。 实践证明,文物保护和利用是有机统一的,合理的利用对文物的保护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只有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实现合理利用,才能调动起社会各界保护文物的积极性,更好地保护文物。
为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物合理利用,我建议:完善文物分级分类保护的细则,允许对保护价值不高的历史建筑做适当的调整或重建;合理控制文物利用和开发强度;放宽文保区建筑的使用权转让限制。
以上内容转载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