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提升如何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新华解码·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原创新闻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题:国家标准提升如何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领域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部署,其中专门提出“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解码

标准引领,是一个国家步入高质量发展、参与高质量竞争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不断提升强制性产品能效标准和安全标准,加快制修订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等领域标准,牵引工业和消费品技术不断升级。

我国空调产品的产量占据全球产量的80%以上。在产品质量领先的背后,要看到我国房间空调强制性能效标准历经4次升级,超越欧盟、日本等能效标准,实现标准国际“领跑”。

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倒逼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今年4月发布的《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大幅提高能耗限额指标,推动炼化企业加快更新落后的锅炉、电机等通用设备。

“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倒逼和引领的效能。”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表示,下一步,要聚焦北斗、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机器人等重点赋能领域,协同推进新兴技术和传统产业标准制修订,不断提升标准体系的开放融合水平。同时,加快制修订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碳足迹、循环利用等重点标准,下大力气打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质量基础链条。

制造

当前,新兴技术标准在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成果丰硕。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智能制造国家标准408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48项,支撑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规模超过3.2万亿元,培育421家国家级示范工厂、万余家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新华解码·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全面列出近300项标准清单,为实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夯实技术底座,让标准在促更新、扩消费、畅循环方面发挥作用。

中国机械总院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肖承翔说,装备制造领域现有国家标准约8000项,在规范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发挥好国家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仅要兜住底线、更要科学合理拉起高线,提升牵引装备制造业整体提质升级。(完)


标准

我国加工贸易呈现出产业链不断延伸、增值率不断提高的趋势。 但由于存在一些政策及制度障碍,这一趋势实现过程仍面临很多困难。 本文在阐述当前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较短引起的国内增值率较低等诸多负效应基础上,深入分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成因,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和增值率提高的相关对策。 加工贸易产业链体现了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及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国内供给,从单一企业加工向多企业的生产联合体深加工方向转变,逐步形成深度关联、相互配套的产业集群,进而不断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 这一过程包括研发设计、加工生产、运输仓储、物流配送、营销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对国家来说,加工贸易留在国内的加工环节越多,产业链越长,国内增值率(以下简称增值率)就越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有利。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投资环境日益完善,加工贸易也逐渐呈现出产业链不断延伸、增值率不断提高的趋势。 但由于存在一些政策及制度障碍,这一趋势实现过程仍面临很多困难。 一、微笑曲线中的加工贸易产业链及增值率在加工贸易产业链的环节分配中,可以用微笑曲线(如图1)加以分析。 这个理论描述的是,在曲线左端(产业链上游)的知识产权开发企业,随着研发和设计的投入,产品增值收益逐渐上升;在曲线右端(产业链下游)的品牌销售企业,随着品牌运作、销售渠道的建立,产品增值收益也大幅上升;而弧底部分的成品装配和低端产品为主的制造业则是流汗多拿钱少,技术含量低、产品增值少,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容易被成本更低的同行所替代。 我国绝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显然就是处于这个位置。 这个开口向上的曲线形状很像微笑的嘴形,因此被称为微笑曲线。 加工贸易产业链上的微笑曲线其实就是增值率(附加值)曲线,即通过新品开发、品牌创意、行销渠道、运筹能力提升工艺、制造、规模的增值水平,也就是要通过向微笑曲线的两端渗透来创造更多的价值。 由于处于微笑曲线的弧底,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增值率始终较低,而由外商控制的产业链上游及下游,其增值收益往往是国内加工贸易企业的十余倍、甚至几百倍。 例如,我国每出口一台DVD只售39美元,却要向外国公司平均支付19.7美元专利使用费,占成本70%的机芯、解码器等关键元器件还要依靠进口,出口产品上贴的又是外商持有的商标。 这并不是一个特例,从一双鞋到一张光盘,从一件衬衫到一棵圣诞树,中国几乎所有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都在演绎着这样的分配故事。 更为严峻的是,微笑曲线还在不断地变陡(如图2)。 我国加工贸易微笑曲线的弧底日益加深,反映的是我国劳动力与发达国家技术交换时的相对价格(即交易条件)正越来越处于不利境地,例如2001-2005年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依次为56.8%、45%、47%、46%、52%,数据显示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上下波动、上升乏力。 加工贸易产量的扩大并没有带来增值收益的增加,中国正在陷入加工贸易微笑的贫困的陷阱。 2005年,在国际、国内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的形势下,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居前200位的商品中,出口呈量增价减的商品有近三分之一。 二、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及增值率面临的主要问题1980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16.7亿美元,到2005年增加到6905.1亿美元,增长了412.5倍,占全年进出口总额(.2亿美元)的48.6%。 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方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由于我国加工贸易的国内产业链较短、增值率较低,引起的相关负效应也十分突出。 (一)加工贸易国内配套能力不足,缺乏长期发展后劲我国加工贸易生产能力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低端,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国内配套能力不足,仅有的一些配套产品,生产企业也多为外商投资企业。 据调查,苏州地区加工贸易主要依靠台港加工装配业的转移,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2005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已达1073亿美元,占全国的15.5%。 但是,目前苏州地区加工贸易的主要优势更多体现在最终产品总量(值)上,如2005年苏州地区共出口笔记本电脑1597万台,货值109亿美元,贸易量约占全球的1/4,但这些装备全球的苏州造笔记本电脑几乎全是加工贸易贴牌组装生产,企业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研发设计、特殊材料、关键部件及产品销售均严重依赖外方。 组装用零配件主要通过跨国集团内部采购和调拨,内资企业难以进入料件配套体系,加工贸易企业产业链自主延伸能力弱,利润掌控能力差,增值收益极低。 实际上,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利用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产业,大多存在类似问题。 (二)我国加工贸易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缺乏可持续的盈利空间我国加工贸易主要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迅猛发展,包括纺织、服装、鞋、家具、机电产品等。 近年来又在电子产品、IT领域异军突起,虽然新兴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但国内加工企业从事的也只是其中的劳动密集型环节。 这一模式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但其盈利能力却很难持续。 挑战来自于谷贱伤农效应,即具有国际比较成本优势的行业往往也是供给充足乃至过剩的行业,一般以三低(低成本、低价格、低档次)维持竞争优势。 尽管价格竞争力较强,但贸易增量不增价甚至跌价的情况下,产品增值率会越来越低,还会因产品低价倾销嫌疑招致贸易制裁。 而且,加工企业不掌握境外最终销售渠道,难以了解不断变化的市场与产品需求,造成新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丧失、导向模糊。 在产业链上下环节的相向压缩下,加工企业被迫在优势环节上精工细作,或者干脆搞拿来主义,自己不去研发,上游企业提供什么(样品)就生产什么,这种生产模式必然导致产业环节的边缘化,增值率越来越低。 与此同时,因为没有最终销售渠道而掌握不了产品定价权,出口规模越大,也往往意味着买家下单规模越大,买家侃价能力越强,增值率也会越低。 如此恶性循环,企业可以不断扩大产能规模,但产业链环节被固化,增值率空间被压缩。 (三)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很低,利润大量外流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设计、制造、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构成的产业链中,我国企业从事的往往是对零件或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和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环节,在产业链中技术含量较低,从而导致增值率的提高不大。 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业仅能获得占出口总额5%左右的工料费收入,产品增值的大部分被外方获得;而在进料加工中,由于外方控制着原材料采购和制成品销售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可以很方便地利用转移价格等手段,使企业利润大量流失。 例如,中国制造一个芭比娃娃,国内加工贸易企业仅得35美分,美国等外国公司所得则是20美元。 (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短,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弱现阶段,我国加工贸易最突出的表现是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 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必然导致大量进口原材料,这会给国内相关原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冲击;而在大进大出模式中,由于外商控制着核心技术和销售渠道,中方只参与简单的加工环节,从而造成我国加工贸易的真正经营主体是外方而非我国国内经营方,因而使我国原有的产业基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工贸易的辐射能力和聚集效应未得到充分释放。 而且,目前许多加工贸易仍处在一进一出、单一工序型发展阶段,普遍缺少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协作型企业,产品加工程度不深,对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的作用不显著。 同时,外方为了长期保持技术优势和获取高额收益,往往采取滥用知识产权保护、挑动国内企业价格战等手段,阻碍或割裂国内产业链条的形成,延缓了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影响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及增值率提高的主要因素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然而,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增值率提高却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人力资本供给十分缺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特别是资本要素可以高度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究竟能够做什么主要不是取决于金融(实物)资本的丰裕程度,而是取决于人力资本(体现为知识、技能的丰富而非人员数量的多寡)的差异,因为金融(实物)资本是可以引进的,而人口的流动却要受到移民的限制。 因此,无论是根据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原理,还是根据加工贸易微笑曲线原理,我们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人力资本比较丰裕的国家可以在产业链中做增值率较高的高端部分,而像中国这样人力资本严重短缺的国家只能做产业链中增值率较低的低端部分。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普及率很低,人力资本供给十分缺乏,能够大量供给的主要是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简单熟练劳动力(人力资源),因此缺乏处于国际分工产业链高端(上游的研发)和中端(上游的技术开发、设计及下游的营销)领域里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即便是在低端部分的中间加工制造环节,我国的劳动生产率也仅为日本的4.1%、美国的4.4%、德国的5.6%、韩国的9.8%,工业增值率仅为26%左右,而发达国家则为40%-50%。 (二)国内产品竞争优势不足首先,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 许多国内企业目前仍然存在着管理水平、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无法达到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 其次,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国际市场营销渠道不畅,使我国许多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很低。 而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大多在开发、设计环节就确定了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这些开发、设计环节多在海外进行,而国外相关设计人员对我国国内产品了解甚少,所以多指定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外生产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同时,许多国内产品存在着价格偏高、交货延误、运输缺乏保障等缺陷,因而削弱了其在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配套能力。 (三)核心专利技术和自有品牌缺失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拥有商标的企业也仅有40%,国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很多企业有制造没创造,有知识没产权;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国外的申请占82%,且技术含量较高;来自国内的申请占18%,且技术含量较低。 82%∶18%凸显加工贸易产业链上延路径困难重重。 而一些拥有自有品牌的国内企业,在借船进入国际市场或陷入经营困境时,往往选择用优良的产能换取外商贴牌订单的便捷途径,此后自有品牌通常会被外商冷藏,待国内企业站稳脚跟,再图启用自有品牌自主进入国际市场时,这才发现,当初外商品牌封杀的深谋远虑,老品牌早已被新市场遗忘,产业链的下伸路径已被封堵。 产业链上游的技术壁垒,产业链下游的商标控制,都使国内加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增值率已成为外商特制的一双小鞋,国内企业既无法赤脚进入国际市场,穿上小鞋又颤颤巍巍行路艰难。 例如,高额的专利费和不断抬升的技术壁垒使我国的DVD、手机、数码相机等行业都是昙花一现,很快就淹没在增值率急剧滑落的旋涡中,生死两茫茫。 (四)政策方面的制约近年来,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中,各个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较多地关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骗退税,对于如何鼓励加工贸易延伸国内产业链、提高增值率,从而提高其对国民经济贡献这个根本的政策目标,却考虑得较少。 1、无差别政策促生无根产业。 我国现行政策并未对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进行甄别,而是将简单工艺加工贸易和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加工贸易不加区别地给予优惠,没有很好地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精神,不利于我国的加工贸易向延伸产业链、提高增值率和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客观上也鼓励了外商通过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方式开展短平快的无根加工。 2、深加工结转存在效率障碍。 因为存在着实物监管困难,导致利用国内采购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及提高增值率在理论上得到扶持,现实中却存在许多政策性及操作性约束。 例如,我国目前深加工结转主要是手册对手册之间的结转,结转效率不高,尤其不太适用于所需零部件种类繁多、购销渠道复杂的加工贸易。 3、传统监管理念形成政策瓶颈。 无论是高端产业还是传统产业,产业链上研发设计、营销以及后续服务等环节的增值潜力最大,因此在国际分工中也是各国争夺的焦点。 然而我国传统监管理念认为,应以有形物质为监管对象,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能力。 在这看似合理的理论基础上制定的加工贸易产业政策,已严重不适应当前产业链环节外包化的加工贸易发展趋势,制约了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例如,目前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已成领军之势的IT、IC产业,其产业链上游的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产业、中下游的维修检测等业务需求旺盛,但现有限制性规定却断裂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键链接。 4、出口退税政策的逆向激励。 在加工贸易领域,出口退税政策存在许多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使我国每年上千亿美元的配套产品出口机会因而错失。 一是现行税制加重来料加工税负。 来料加工企业在产品出口时只收取加工费,其国内采购不视为出口,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所以国内供应商没有积极性。 二是部门间政策措施不协调。 目前海关对出口到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加工贸易货物都视同实际出口予以核销,但税务部门只认同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予以退税,阻碍了加工贸易产业链向仓储、运输等国内相关产业环节的延伸,抑制了增值率的提升。 而对于深加工结转业务,海关手册核销时视同实际出口,但税务部门则必须实际出口才予退税,客观上导致企业采取境外(保税物流中心)一日游方式,牺牲物流成本换取出口退税,增值收益被无端空耗。 三是进口料件存在超国民待遇现象。 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可以免缴关税、进口环节税,而国内采购料件只能享受部分退税(征17%,退13%)的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也转而进口料件。 四是研发投入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 四、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及增值率提高的对策选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可以考虑采取下列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延伸,从整体上提高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从而实现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一)完善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的延伸与制度成本和风险环境概率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增值率提高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制度环境。 1、提高监管效率。 为加快零部件、原材料在加工贸易产业链上的传递速度,压缩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周期,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必须大力提高我国有关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效率,实行多部门的联网监管。 2、完善两区功能。 推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 充分发挥保税区仓储功能,将保税区仓库交货的产品赋予出口退税资格;尽快在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在两区内扶持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打破加工贸易研发、维修等产业遇到的政策瓶颈,促进产业链延伸,提高两区实际吸引力。 3、强化职业培养。 政府和企业应逐步建立一套有利于技术工人成长的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大力度,培养更多的技术工人,税务部门要给予企业劳动培训成本免税优惠,以尽快扭转国内低级白领过剩和技术工人短缺的状况,努力营造一支能够提高我国制造业水平的技工队伍。 4、明确产业方向。 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国际产业发展方向,调整、细化加工贸易的产业指导目录、商品及企业分类目录,取消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企业的部分优惠,鼓励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化产业链中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的环节,促进加工贸易产业结构由三低化向高加工度化的演变和升级。 5、实现技术跨越。 逐步建立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科研开发网络体系,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从根本上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 还应通过市场竞争培育中国品牌,加快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市场空间较大的重点行业的发展;培育市场潜力较大、产品增值率较高的新兴行业,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二)提高加工贸易料件的国产化率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出发,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希望通过料件的国产化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而要提高国产料件的配套型出口,可从以下几方面调整有关政策:1、确定科学产业政策。 长期以来,国内上游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化工等基础产业)生产发展的滞后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而国家的价格、投资、税收、贷款等政策几乎都是向下游最终产品产业倾斜。 因此,不从根本上扭转制造业的低端化趋势,就难以实现加工贸易料件的进口替代。 2、打通相关政策瓶颈。 积极研究解决不适应鼓励加工贸易产品国产化率的政策措施,尽快解决加工贸易企业的深加工结转和使用国产原材料及零部件退税问题,对采用国产化料件替代进口料件的加工贸易可予以减免部分税收,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积极性。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为使国内企业生产的材料和零件在质量、规格和成本等方面适应加工贸易出口的要求,国家应提供资金扶植国内企业开发、试制新产品或者向用户提供试用品;鼓励建立民间的风险融资机制,通过减免税优惠,鼓励企业间成立风险基金,投资具有较高风险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项目。 4、建立供求信息网络。 国家应实行扶植政策,针对加工贸易可选择的替代产品建立国产料件供求信息库和信息网络,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价格、供应渠道等及时公布;同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在海外为本国料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展览。 (三)鼓励内资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配套合作亚洲四小龙的成功经验表明,以内资企业为主体的供应商群体是加工贸易避免飞地效应、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推动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入加工贸易配套体系。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实行所得税优惠。 凡为加工贸易提供配套(包括信息、科技投入等各种服务)达到本企业销售额一定比重(如30%或40%)的内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可给予减免或返还。 2、建立相关考核制度。 建立内资企业为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加工配套情况的通报、考核制度,这主要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政策导向,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有其发挥作用的有效空间。 3、创造公平规范环境。 切实解决内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缺少融资能力、缺少国际市场资讯和人才、缺少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缺少技术和产品更新能力等具体困难。 在这方面,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创造规范的投资环境,比优惠政策竞争更重要。 (四)注重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新加坡在利用加工贸易实现国内工业化方面有成功的经验。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引进了加工贸易,当时新加坡曾对要不要发展制造业提出许多疑问,后来经过摸索新加坡寻找出利用、发展加工贸易实现工业化的一条途径。 当时新加坡拥有港口优势和靠近印尼、马来西亚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利用这些优势可引进外资发展加工贸易、扩大出口,带动经济增长。 为此,新加坡人在中间加工领域大做文章,使加工贸易由两头大、中间小状态逐步演变为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让外来产业逐步转变为植根于本地的产业,延伸了产业链,提高了增值率,新加坡的经济由此获得巨大成功,实现了工业化的梦想,实现了强国富民的目标。 上述经验值得我国深入研究和借鉴。 当然,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具有与小国不同的特点。 那种靠几个跨国公司就可以实现经济实质性发展的经验并不能完全照搬到我国来,我们也要有选择地加以学习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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