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74人次 云南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央广网昆明6月5日消息(记者 赵贝贝 通讯员 杨帆 徐兴客)6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8个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杨曌 摄)

据介绍,云南省各级法院着力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把预防、惩治、挽救、帮教、救助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构建源头治理为主导、多重权益保护相结合的多维度立体保护新格局。2023年,云南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刑事案件800余件、婚姻家事类案件89236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40余份,家庭责任告知书2300余份,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74人次,救助金额180余万元。

据悉,云南省高院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突出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从严惩治霸凌、虐待、电信诈骗、毒品等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以雷霆攻势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今年以来,云南省高院已推动20余所中小学建立重点问题档案并抓实问题整改,督促30余家烟酒店、娱乐场所等规范化经营,深入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宣传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防火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祥介绍,云南省高院已将少年审判工作由刑事审判庭牵头调整为民事审判第一庭牵头,工作重心延伸至前端预防、中端审判、后端救助,全过程、全方位、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今年4月,云南省高院还与妇联、检察院、关工委等部门联动,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联合签订关爱妇女儿童倡议书,汇聚保护合力。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法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审判原则,依法做好法律援助、监护人出庭、法庭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回访等工作,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及心理疏导,帮助失足未成年“无痕”回归社会;对未成年受害人,做好损害赔偿、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强制执行等工作,积极对陷入困境或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

同时,云南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围绕性侵、霸凌、校园贷、银行卡电话卡外借等热点问题重点普法,分层次、分类别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当好“司法园丁”。同时,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师生、重点行业工作人员走进法院参观交流,增强法治意识,创新“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模式,开设《法护未来》等一批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普法栏目,开展庭审直播进校园、“小记者”观察团等一系列沉浸式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特色机制做法。其中,云南省高院依托云南法院博物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现已成为知名法治教育“打卡”地,“百校百庭百堂法治课、千村千庭千场普法会”“走近留守儿童,以法关爱守护”等特色主题活动已成为亮丽司法名片。

当天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高院还发布了各级法院能动履职发出家庭教育令和司法建议书,督促家长、学校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发挥惩戒震慑作用,遏制校园霸凌势头;监护人虐待未成年人构成虐待罪,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上下级法院联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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