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宣告与世界为敌 制裁大棒砸向国际法院 美国突破底线 果然

现在这个国际社会,是越来越疯狂了。躁动的国家一直在躁动挑事,美国必须是典型。说得直接一点,现在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在等美国这个曾经的全球霸主“塌房”。根据相关人士的看法,预测距离美国在世界上失去影响力的那天,已经不远了。特别是以色列这次在加沙的行动,简直就是把美国的天给捅塌了。老美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处境,但美国高层也很无奈啊,如果揭开老底来看的话,犹太资本已经渗透到了美国的方方面面,让其根本不敢对以色列说半个“不”字。说得难听一点,美国现在也无非就是犹太人的傀儡,或者说,是以色列的“提款机”以及“弹药武器库”。

这不,在以色列对拉法进行无差别空袭后,美国近日又同意出售25架F35战斗机给以军国防部,继续肆无忌惮地支持以色列的“战争罪”。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制裁以色列总理的新闻传出,美国更是绞尽脑汁也要帮内塔尼亚胡“擦屁股”。甚至有新闻爆料,美国的情报机构人员,不惜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要求国际法院的检察官放弃对内塔尼亚胡的指控。随后,眼看这些偷鸡摸狗的手段起不到作用,美国再一次选择突破底线,果然挥动制裁大棒,最终还是砸向了国际法院。

美国众议院以高票通过了关于制裁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议案,现在走到了参议院这边,最终会不会真的通过,还不是很确定。但是美国国会竟然面不改色的将这种事情放在牌面上,无疑是正式宣告与世界为敌。美国众议院此举,和此前以色列代表公然在联合国大会上撕毁《联合国宪章》的行为,产生的效果,本质上是一样的恶劣。

很显然,这都是对国际规则的一次严重越界。不管是联合国还是国际刑事法院,都是当下国际秩序的代表,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最有力的力量。他们成立之初,就是为了能够在需要的时候,为国家伸张正义,惩治邪恶。但现在,美国和以色列为了自己并不人道的利益,公然向国际秩序发起了挑战。这是全世界都不能接受的,如果这次让美以两国得逞,那么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下一个被针对的对象呢?既然国际秩序与规则都可以被随意否定和制裁,那以后的世界,又谈何发展与和平?难道世界上这么多发展中国家,就必须甘愿服从霸权吗?这是新时代国际局势下,任何国家都不能接受的。所以,就算是一些传统的西方阵营的国家,这时候也开始对美国与以色列的行为展开批评,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全球秩序一旦失衡,将无人能够幸免于乱世。

或许美国至今还觉得,自己是国际秩序的制定者吧。但在全球压倒性地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呼声面前,拜登根本没有底气再做争辩。安理会上对加沙停火方案的一次次的否决,就是美国对其自身全球影响力的一次次重击。回到开头说的那样,现在大家都在等美国什么时候从内部崩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在老美身上变成现实。


伊朗为何向海牙国际法院起诉美国?

据德国媒体7月17日消息,伊朗已将美国告至联合国国际法院(ICJ),要求美国暂时取消制裁。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称,在其诉讼中,伊朗认为美国实施的惩罚性措施违反了两国1955年签订的条约,并呼吁暂时取消制裁,直到可交换详细理由。

“伊朗致力于法治,而美国则表现出蔑视外交和法律义务”,伊朗外交部长贾瓦德·萨里夫在提起诉讼时说。德黑兰领导人在诉讼中指责美国人违反了《伊朗/美国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下的各种协议。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伊朗和美国于1955年签订了《伊朗/美国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该条约第21条第2款明确了海牙国际法院在审理双方诉讼中的作用。根据该条款,伊美双方之间的任何分歧都可以交由国际刑事法院来审理,除非双方均同意交由另外一方来解决。

报道还称,此次并非伊朗首次在海牙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在美国“文森号”战舰向伊朗655号民航客机发动导弹袭击造成290人遇难事件中,伊朗根据上述条约向海牙国际法院提交了控告美国的诉讼。

伊朗第二次向国际刑事法院起诉美国是在1992年11月,原因是美国在1987年和1988年破坏伊朗在波斯湾的石油平台。 报道还提到,海牙世界法院的判决具有约束力,但无法执行其判决。

特朗普威胁海牙国际刑事法院谁敢调查美国人,美国就制裁谁,您如何看待?

6月11日,特朗普签署命令,美国进入紧急状态,海牙国际刑事法院(ICC)谁敢调查美国人,美国就制裁谁,包括他们的老婆、小孩,一个都不能逃。

特朗普这一招太狠了。很显然,特朗普此举又是一次美国赤裸裸霸权主义的体现。特朗普此举不仅是向海牙国际刑事法院,也是向面对国际,谁若敢触碰美国的利益,我就要碾压谁;毕竟美国是当前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他国无可匹敌的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毕竟自苏联解体后,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发动了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参与了科索沃战争、利比亚战争等。

美国凭借其绝对优势的高科技,近二十年来,对外发动一场又一场的战场,受害国轻则被遭遇重创,重则亡国,饱受战乱洗礼。

新冠疫情对美国的冲击和美国白人警察暴力执法引发的全美骚乱已经让特朗普够疲于拼命;而如今特朗普为何又威胁海牙国际刑事法院?

事情的起因是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的法图·本苏达,正对2003年至2014年期间在阿富汗发生的各类事件展开调查,其中包括塔利班被控屠戮平民,以及阿富汗政府、美军和中央情报局被控虐囚。

按照她的说法,美国人、塔利班、阿富汗安全部队都有战争罪嫌疑,其中,美军和情报机构人员“主要在2003至2004年期间,在阿富汗和其他地方对在押人员施行酷刑、虐待、侵犯个人尊严、强奸和性暴力等行为。

说的直白点,按照法图·本苏达检察官的意思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犯下了战争罪,美国人必须要为此负责。

这还怎么了得。我们俗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毕竟自二战后,只见到美国欺负他人的份子,实行霸权主义,从未见过他人敢对美国立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要调查美国人的战争罪,简直造反了。

如今法图·本苏达检察官已经被美国吊销了签证,这就是针对调查美国人战争罪最好的证明,美国此举就是要杀鸡儆猴;无论你是谁,纵然你是美国的传统盟友也不行。

要作者说,美国此举是典型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要想不遭受美国这种霸权主义的对待,就必须不断地壮大自身的实力,这样美国才会尊重你。

特朗普威国际刑事法庭,不让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在阿富汗战争所犯的人道罪行进行调查,如果美国能制裁国际

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2002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罗马规约》成立的,旨在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 该法庭的权限只限于审判个人,而且仅对上述四种国际罪行拥有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独立的法庭,不受联合国管辖,它可以在没有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对个人提出起诉,也接受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其审理的案件。 国际刑事法院目前拥有18位法官,1个检察官办事处,1个预审庭,1个审判庭和1个上诉庭。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刑事法院与总部同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审判法院(ICJ)并无关系。 后者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主要职能是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或对联合国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提供法律意见。 国际审判法院仅对联合国成员国有司法管辖权,对个人无效。 国际刑事法庭有123个成员国。 但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美国和俄罗斯均未加入《罗马规约》。 原为法院成员国之一的俄罗斯于2016年宣布退出。 近年来,国际刑事法院因其对非洲的“过度关注”而受到批评。 在国际刑事法院16年的历史中仅非洲国家公民提出过诉讼。 美国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 在2002年向联合国表明其立场之时,布什政府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破坏了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作用,《罗马规约》创建了一个不受制约的检察体系,它不仅威胁到了美国主权,还可能导致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 针对国际刑事法院是否对非成员国具有司法管辖权问题,美国的立场很明确:由于美国并未签署《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不能对美国公民提起上诉或进行审判。 美国国务院一名高级官员称,“虽然主权国家有权对在该国领土上或对侵犯该国公民的他国公民进行审判,但美国不承认任何一个国际组织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享有此权利。 ”而国际刑事法院坚称,它对美国在阿富汗的行为拥有法律管辖权,因为阿富汗是《罗马规约》的成员国,这意味着该国已授权国际刑事法院对其领土上的某些罪行实施审判。 虽然两种观点都有法律依据可循,但国际上绝大部分法律学者认为,国际刑事法院拥有更强的法律依据,理由是成员国可以将其对本国领土的刑事司法管辖权委托给国际刑事法院。 但以美国范德比尔特法学院的迈克尔·牛顿教授为首的一批美国学者认为,由于阿富汗政府和美国签署了《美国驻军地位协定》,阿富汗放弃了对在该国领土上的美国公民的刑事管辖权。 美国法律评论期刊lawfare称,为了避免美国的声望受损,事实上,在本苏达提交对美国在阿富汗行动调查申请之际,美国法律学者曾提出了4种截然不同的应对方法,最终,特朗普政府实际上选择了是最后一种最具有抗拒性、却可能伤及美国自身的方式。 第一种观点是美国政府应该在国内展开对涉案官员的调查,如有必要,应重新审理已结的案件。 只要美国能够证明有意愿和能力在自己的司法体系内对阿富汗情况进行调查,国际刑事法院就没有权利介入。 另一方法是在公开场合尽量无视国际刑事法院开展调查的决定,以争取更多时间寻求私下解决办法。 这基本上是奥巴马政府对待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在他任内,美国政府官员多次与检察官团队会面,试图劝阻他们不要进行涉及美国行为的调查。 这种方式不仅能暂时避免与国际刑事法院的正面交锋,而且美国可以通过该法院处理苏丹、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利比亚等地大规模暴力问题,这也与美国利益和价值观相符。 第三种方式是美国可以积极“捍卫”自己的立场,同时维持与法院较为积极的关系。 虽然国际刑事法院有123个成员国,但印度、俄罗斯、以色列、土耳其、美国等国并未加入。 这使美国有能力与其他非成员国合作,把涉及针对美国的指控转换为对法院原则的争论,即国际刑事法院不应在联合国安理会未采取行动时对非成员国国民行使刑事管辖权。 最后,由于国际刑事法院已开始对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境内涉嫌犯下的罪行进行初步调查,若法院检察官继续调查美国公民在阿富汗的行为,美国可以采取更强硬的法律措施,并让国际刑事法院为他们的行动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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