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亦玫还是年轻 玫瑰的故事 像庄国栋这样的男人就不该被原谅

《玫瑰的故事》,黄亦玫还是太年轻了,像庄国栋这样的男人,她居然选择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原谅他。

黄亦玫和庄国栋一起吃饭,遇到了庄国栋的妈妈。庄国栋没有向妈妈介绍黄亦玫不说,他甚至都没有告诉妈妈,黄亦玫是他的女朋友。

庄国栋很淡然地告诉妈妈,黄亦玫只是他的同事,他们两个人也只不过是一起吃个便饭。

单从这一句话就能看出庄国栋对黄亦玫并不重视,或者说他觉得黄亦玫还不够资格。

因为这件事,黄亦玫生气了,可是庄国栋用一个强抱就哄好了她。

庄国栋也是个会说的,他知道黄亦玫在乎的不是名分,而是尊重。

随后黄亦玫又将自己和庄国栋的事情告诉了父母,并获得了父母的同意,可以带庄国栋回家了。

黄亦玫能主动提出带庄国栋回家,这就说明她已经把庄国栋当作结婚对象了,她想和他一辈子在一起。

可庄国栋听到这个消息后不仅没有开心,还有一点生气,理由就是他觉得他和黄亦玫的感情不应该让父母参与。

听到庄国栋这么说,已经开始讨厌他了。

婚姻向来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见庄国栋这样的态度,黄亦玫也生气了。

黄亦玫也觉得亲情是最重要的,无论她和庄国栋的感情多好,作为女儿,她自然是希望能够得到父母的认可和祝福。

庄国栋一看黄亦玫生气了,立刻表示自己不是不想去,等他出差买完礼物再商量。然后又是强抱,黄亦玫又一次原谅了庄国栋。

后来庄国栋出差的时候,黄亦玫发现了庄国栋要回法国工作的秘密。

两个人在视频中大吵一架,从这次吵架也能看出来,庄国栋根本不在乎黄亦玫。

看着哭得稀里糊涂的黄亦玫,庄国栋不仅没有心软,还露出一脸的不耐烦,他用一副毫不在乎的口吻和黄亦玫说着话。

后来庄国栋干脆手机关机,把破碎的黄亦玫扔到一边,不理不问。

黄亦玫一怒之下把庄国栋的家给砸了,等到庄国栋回到家后,看到自己家被砸了,他立刻找到黄亦玫。

见面后,庄国栋还是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他理直气壮地问黄亦玫,是不是已经消气了。

这态度就好像是说,他家被砸了,黄亦玫就应该原谅他。

看到庄国栋这个态度,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对待黄亦玫的态度就好像是说,他允许她耍脾气,等到任性完了,就得听他的。真不知道庄国栋是哪里来的这份自信。

再看黄亦玫,也是被她气到不行了,庄国栋一次两次地伤害她,她居然还会选择原谅他。

苏更生和姜雪琼都曾提醒过黄亦玫,可她已经被恋爱冲昏了头脑,根本听不进任何人的忠告。

22岁的黄亦玫还是太年轻,她太相信爱情了。单纯的黄亦玫认为,只要她真心对待庄国栋,庄国栋就也同样对待她。可黄亦玫不知道的是,庄国栋不仅对她如此,他对其他女人也这样。

真不知道黄亦玫知道庄国栋是这样的人以后,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傻透了。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你们说呢?


那朵苍白的书。

玫瑰的故事--2黄振华铁青着脸教训我,他说他从不管职员私生活,只要他们把工作做好,家中三妻四妾再往外跑去追求女人是一件事,但如果我不把桌子上的功夫清理掉,他会开除我。 我眼睛看出去是一片空白,以前日理万机的溥家敏此刻一筹莫展,黄振华的得意门生不但辜负了师傅,也辜负了他自己。 然后他叫我坐下来,苦口婆心地说一个故事给我听,那故事的男主角,是一个叫周士辉的男人,女主角是黄玫瑰。 “那人还活着,你要不要见他,欣赏他那落魄样?”我动了气,“黄振华,你根本不知道情为何物,你不知道你自己活得多么贫乏,你除了名片上的头衔,一无所有!”他怔住,缓缓地把头转过去,慢慢说:“那么去吧,去把你自己溺毙在感情里。 ”我说:“至少我有胆量去爱,你呢?诚然,你没有痛苦,但是你有没有快乐?黄振华,别告诉我成功地搬迁国际银行的电脑室会给你带来快乐。 ”黄振华的脸色变了。 我低声说:“对不起……我出去工作,我会设法控制自己。 ”“那么一会儿与玫瑰吃饭,你最好别去。 ”我的心牵动地痛,“让我去,”我苦苦哀求,“这是最后一次。 ”黄振华则转了头,懒得理我。 我坐在自己的桌子面前,麻木地工作着,周士辉与我不一样,他有家室,而我没有,想到这里,我安乐不少。 我叫女秘书过来记录了好几封信,打开文件夹子,如火如荼地应付业务。 中午时分,我不敢出声,黄振华走到我身边,冷冷道:“还坐着?该吃饭了。 ”我鼻子一酸,眼泪充满眼眶。 黄振华轻轻说:“你兄弟俩没父没母,好不容易熬到今天,你要珍重,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感情并不是一切,你以为我不懂享受?你以为我不欣赏爱情?但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有固定的责任,你想想清楚。 ”我顿时哭了。 这么大一个男人当众流泪,平时仰慕我的女秘书们看着我,目瞪口呆。 黄振华摇头叹息。 那天午饭,我坐在那里无精打采,不发一语,玫瑰如常的美丽,黄太太暗暗照顾我,陪我说话。 玫瑰戴着一只孔雀毛耳环,配黑色的上衣与裙子,一个女人美丽到这种地步,就会吸引到陌生人的目光——我与一般陌生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伤神地想,只不过玫瑰记得我的名字而已。 我尽量收敛自己的感情,黄振华赞许地将手搁在我肩膀上。 午饭后回写字楼,我狠狠地工作了一个下午,下班时分人们都陆续走清,我自虐般地留在那里。 咪咪来找我,她的语气充满感情,眼睛里全是关怀,爱怜地亲吻我唇边的短须。 她说:“真是个乖孩子,工作这么卖力,胡须竟长得那么快。 ”我硬咽问:“你来找我做什么?”她明快地说:“看电影,我们去看张澈的新武侠片。 ”我则转头,“我不去。 ”“什么,赶功夫?”“是。 ”“黄振华苦苦逼你工作?”她柔声问。 “是。 ”“那可恶的黄振华,但我原谅他,我先走一步,你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陪你吃茶。 ”我胡乱地点点头。 她取过手袋走了。 我工作直到深夜,走的时候并没有关照咪咪。 我迟早要令她生气的,迟不如早。 到家大哥还在练琴,琴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我和衣往床上一倒,倦极而睡。 我克制自己足足五天,做完了黄宅的设计图,交到振华桌子上,不往黄宅去找玫瑰。 我已没刮胡须多天,不眠不休,烟比大哥还抽得凶,整个人在短短五天内瘦了一个圈,眼内都是红丝,咬紧牙关跟玫瑰的影子打仗。 咪咪来看过我,我冷淡她,将头靠墙上,闭着眼睛,对她不理不睬。 咪咪以为我工作辛劳,遭遇难题,虽然不高兴,却并不埋怨,她实在是个懂事的好女孩子,水仙花似清秀的脸,皎洁的心灵,但我的心已飞向远处。 黄振华轻轻与我说:“事情总会过去的,一下子就过去了,咪咪是大家公认的可人儿,你也应该满足。 ”我拿《红楼梦》的句子回他:“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事情并不容易解决,前世我欠下玫瑰良多,只好这样解释,就在黄宅动工装修的那一日,她竟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头看到她非常震惊,瞠目结舌,一时间分不出是幻觉还是真象。 她却已抓住了我的手,摇两摇,轻声说:“家敏,你怎么整个人不见了?我想念你呢。 ”我本已脆弱的心灵如何经得起这样一击,顿时粉碎成一片片,我顺手轻轻握住她的手,决定死在她的绿罗裙下。 说也奇怪,立志豁出去不顾,心境反而安静,我认了命了。 “你怎么瘦了?”她问我。 我随口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瘦人憔悴。 ”她温柔地笑,“你这孩子。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上。 “下了班我们出去吃饭吧。 ”她建议。 我说:“八点钟我来接你。 ”玫瑰离开以后,黄太太来了。 我低低地向她诉说一切。 她眼睛并没有看着我,只细细声说:“你去吧,快乐一下也是好的,你是单身男人,她自己快将离婚,没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我看你熬得快要死了。 ”“谢谢你。 ”我低声说。 她叹口气,“我乐得做这个顺水人情,谁也不能力挽狂澜于既倒。 ”“我觉得快乐,”我坦白地说,“是那种回光返照式的快乐,我知道玫瑰不会爱我,她来找我,也不过是不介意有我这个伴而已。 ”“祝你幸运。 ”黄太太黯然。 “黄太太,你快乐吗?”“我?”她抬起头,“我与振华都善于控制感情,我对恋爱的看法与常人略有出入,一般人认为恋爱是好的,我却觉得这是种瘟疫,倘若能够终身过着无爱无嗔的生活,那才是幸福,故此恋爱实属不幸。 ”我轻轻答:“那是因为一般人并不恋爱,到了时候他们结婚生子,毫无选择可言,遇到条件略高的对手,苦苦追求一轮,他们便自以为在恋爱。 ”黄太太黯然说:“那么一般人还是很快活的。 ”当天晚上,我的快活并不在一般人之下,我去理了发,刮清胡须,换上我最好的浅色西装,精神抖擞,去见黄玫瑰。 玫瑰穿白色的低胸裙子,戴细细的钻石链子,脸上刻意化妆过,美艳不可形容,头发修短至肩膀长度,用一朵花别在耳朵后面,蜜色的皮肤柔软光洁,足上一双白色凉鞋,脚趾搽着浅玫瑰红。 我沉醉在她美色中,她修长地走过来,我轻轻拥她在怀中,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了。 我整晚握着她纤细的手,与她共舞,我们并没有说很多话,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享受一个快乐的晚上,我在恋爱。 当晚有月色,我们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 我怕她累,但她并没有出声,于是我们一直走,走向永恒,越走我的精神越好。 然后我们在一家小店内喝酒,我的唇还没有碰到酒精,就已经先醉了。 送玫瑰回去,她倚在门框,双手叠在胸前,无限娇美,眼下那颗痣仍然似一滴眼泪。 她轻轻说道:“老房子装修好了,再请你进去坐,这里是哥哥的家。 ”“再见。 ”我依依不舍。 “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 ”我说。 第二天玫瑰并没有在家,黄振华陪她去接女儿,我扑了一个空。 我只好回写字楼忙正经事,每隔一个钟头去查问一次,黄太太答应玫瑰一回来便马上通知我,叫我放心。 我恳求黄太太替我说几句好话,让玫瑰准我见一见那个小女孩子。 中午时分,黄太太告诉我,我们在家用午膳,我说马上赶到。 黄振华接过电话,说只准我请一小时的假,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很平静,并没有责备我。 我顿时羞愧起来,我答应他的事没有做到,他已经放弃我了。 我刚预备出门,咪咪来找我,约我与她午膳。 我无选择,告诉她我没有空,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咪咪凝视我,一声不发,拾起手袋就走。 我不忍,拉住她。 咪咪并没有发怒,她低声说:“我再是个笨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最好的方法是让我退出。 ”我竟不知如何回答。 “我看你也够辛苦的,也经过苦苦挣扎,但此刻你已经决定放弃我,我不怪你,人们当然只做对他们本人有益的事。 ”我低下头,却不肯放她走。 “我很爱你,家敏,但我决定随遇而安。 如果你肯看看我,你会发觉,在这两个星期内,我确是为你消瘦,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 ”我抬起头看她,发觉她真是瘦得厉害,这大半个月来,她容忍我直至毫无转圜的余地。 “再见,家敏。 ”“咪咪——”“别担心,我总在这里等你的,我不会阻碍你。 ”她挣脱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往黄家途中我心情郁塞,直到看见小玫瑰。 是黄振华来替我开的门,他身边跟着一个小女孩子,约七八岁大。 黄振华喜形于色,他弯腰对那小女孩说:“小玫瑰,叫溥叔叔。 ”小女孩子并没有叫我,她抬起头看我一会儿,然后抿住嘴笑一笑,躲到她舅舅身后去。 我呆住了,这简直是玫瑰的缩影嘛,连眼角下的蓝痣都十足十的翻版一次。 玫瑰跟着跑出来,她穿着一套黑色香云纱的唐装衫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见到我熟络地说:“家敏,见过我女儿没有?”我看到玫瑰,心头就绞紧。 玫瑰她那身石塘咀红牌阿姑式的打扮看得我心神摇曳,她左腕上戴着两只纯金麻花镯子。 我从未见过装扮得如此出神入化的女人,她的美姿可以无穷无尽地发挥至无限量。 我坐在一角尽情地欣赏她。 她走到我身边来,“家敏,你不高兴?怎么脸色这样坏?”我低着头,“是的,我跟一个朋友闹翻了。 ”“是女朋友?”我点点头。 “是——为了我?”我又点点头,“她没有跟我吵,她很了解,转头就走。 ”玫瑰讶异,“多么潇洒。 ”“是,”我的眼睛红了,“她是一个好女孩子,品格很特别,而且骄傲,不发一言拂袖而去是最大的骄傲。 ”玫瑰看我一眼,“我可做不到这一点,我这个人最暴戾,我遇到这种事,非得搅得两败俱伤不可。 ”“你不同,你做什么都会获得原谅。 ”“真的吗?”她笑一笑,神情忽然去到很遥远,“家敏,你容忍于我,对我好,不一定代表每个人都如此,你们都会以为我在感情方面是无往而不利的吗?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刚想答,小玫瑰跑了过来,伏在她母亲的膝盖上抬头看我。 我对她伸出手,她犹豫一刻,握住我一只食指。 我苦涩问玫瑰:“早十年八年,你在什么地方呢?”她知道我指什么,因而微笑答:“忙着捣蛋、恋爱、读书闹事。 ”黄振华在一角大声说:“喂,过来吃莲子百合汤。 ”“大哥不那么生你气了,”玫瑰笑说,“他这个人,有鸳鸯情意结,但凡有男子与我比较谈得拢,他就认为人家在追求我,于是装就一副舅老爷的嘴脸来欺侮人家——真是有条脑筋出了毛病。 ”她说得这么诙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玫瑰又说:“女朋友那里,解释一下就没问题了,别为我的缘故有什么误会,划不来。 家敏,你看,我女儿都这么大了。 ”我握住小玫瑰的小手,贴在脸边,还未来得及说话,黄振华又嚷了起来——“喂,冰冻的百合汤搁热了就不好吃,你们在那里绵绵叠叠地说些什么呢?”他非常不耐烦。 我悄声对玫瑰说:“我对你……是真的。 ”玫瑰怜惜地看住我,刚想说什么——黄太太把百合汤端到我们面前来,黄振华赌气领着小女孩到书房去看连环图画。 黄太太问我:“家敏,你好吗?”玫瑰看我一眼,“他大为不妙,女朋友跑掉了。 ”说完也跟着进书房去。 黄太太惋惜地说:“咪咪是城里罕见的好女孩子,我可不担心她会嫁不出去,我担心的是你,想你也知道,玫瑰不会爱上你。 ”我喝着甜的汤,苦在心中,百合特有甜带涩的香甜像我对玫瑰的爱。 我淡淡地问:“她的择偶条件究竟是怎么样的?”“哪有什么准则?不外是一个遇字,”黄太太说,“玫瑰有真性情,不比我们。 ”“黄太太,”我抬起头,“依你看,我是否爱上了玫瑰?”黄太太叹口气,“那自然是,你这个症的征象再明显没有。 ”她笑,“头眩、身热、心跳、寝食不安、患得患失、心神恍惚——是不是?”我苦笑,“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 ”黄太太点头,“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伯。 ”我躺在黄家的沙发上,我不想做他们,他俩不外是一口浊气上涌,死了算数,格调实在不高。 “我知道你想做谁,做庇亚翠丝的但丁是不是?”她笑。 我衷心说:“黄太太,你真是个玲珑剔透的女人,黄先生福气恁地好。 ”“哦,他看中我不外是因为我比一般女郎略为精彩,”黄太太笑,“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者3+5:“8这一类女人的,而我呢,我是(9A+8A一2A)+5B ,他于是满意了。 ”“他自己是什么?”我笑问。 “他认为他自己是微积分。 ”我心情再不好也禁不住哈哈大笑。 他们一家人说话之活泼,真叫外人忍俊不禁。 黄振华出来骂,“你这小子,不学无术,就见你逗我老婆玩笑,你小心我揍你。 ”我还是笑,一不小心推翻椅子,整个人元宝大翻身摔一个筋斗,痛得眼泪都流出来。 笑中带泪,没比这更凄酸了,除了天边月,没人知。 我始终提不起勇气约咪咪出来,想想又委屈了她,往来这么多年,无声无息一句对不起就把人家丢在脑后,连普通朋友都不做了。 写信,撕掉一整本信纸都写不成,呕心沥血解释不了我心中的千言万语,呆呆地坐在书桌前。 这封信是一定要写的,这是我唯一的交代。 我再取一叠信纸出来,伏在桌子上,过半晌才写了半页纸。 一直写到天亮,总算把信寄了出去。 相信我,做这件事一点快乐都没有,非常痛苦,虽然由我主动抛弃她,我可称为胜利者。 我一夜不睡,大哥起床的时候我在吃早餐。 大哥看我一眼,“你最近睡得很差吧?”“简直没睡过。 ”我说。 “为了黄玫瑰?”他微笑问。 “是,为了她。 ”“这是一种痛苦的享受,”他坐下来。 我递茶给他。 我说:“我可不比你,控制得那么好,修炼有素。 ”他声音很平静,“这种事不临到自己是不知道的,也许有一天,遇见了那个人,我会摔得比你更重更痛。 ”“不可能。 ”我不置信,“大哥,你的血都要比我们冷三度。 ”他轻笑数声。 “大哥,像你这样的人……”我惋惜,“你根本不应活在今天,你这样是行不通的。 ”他抬起头,眼睛看得老远去,用手支着后脑,他说:“有什么通不通,你早点结婚,生九个孩子,便就解决了难题。 ”“你呢?”“我?”他不说下去。 大哥这人,不知有什么不对劲,整个人充满消极的味道,使我担心。 我说:“为什么一定那般执著呢,女人只要爱你,肯与你生孩子就好。 ”我说:“大哥,你不能要求他们与你懂得一样多,神仙眷属是很难得一见的,你数得出璧人吗?”“有,眼前的黄振华先生夫人。 ”大哥燃起一支烟。 “黄振华这斯,”我笑道,“他的运道真好。 ”“他们也是迟婚的。 ”大哥说,“老黄这个人,找了十多年,才遇见到他的理想。 ”“有时候感情是可以培养的。 ”我说。 “我不需要那样的感情。 ”他说。 “你爱梵哑铃一辈子,它又不会跟你结婚生子……真是,七万美金一只琴。 ”我说。 大哥微笑,他一贯纵容与忍耐我对他的指责,他说:“那跟你买一辆摩根跑车有什么不同?”我强辩,“女孩子欣赏摩根跑车为多。 ”“我实在不在乎女人欣赏我。 ”大哥说。 “呵,那么口硬,以违反自然为原则。 ”我说,“将来你终于娶了妻子,我就把这话重复给你听。 ”“那敢情好。 ”他站起来。 “你又去练琴?好,你一直躲在家中,她会来找你的。 ”我又挖苦他。 “说不定她摸错了门,”大哥挺幽默,“今天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他进去换衣服。 我取起公事包上班。 黄振华见到我,自然而然地发起牢骚来。 他说玫瑰的丈夫方协文无论如何不应允离婚,现在赶了来与玫瑰谈判,这人早晚要到的。 我知道黄振华对这个妹夫的厌恶,故此采取中立。 我现正追求玫瑰,以我的骄傲,不屑去踩低方某这个人来抬举自己,毫无必要。 我知道自己的份量。 当天我想约见玫瑰,但她告诉我实在抽不出空来,我只好作罢。 驾车回家途中,我跟自己说:现在咪咪可收到了那封信?她的反应又如何呢?我永远不会知道,从此之后,我与咪咪是陌路人了。 大哥比我早回家,他的烹饪手艺一向高明,做了一大锅喷香的罗宋汤,连女佣人都称赞。 我一边吃一边叹息,像什么话呢,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师,练琴之余,在厨房一展身手……活该娶不到老婆,太抢镜头了,普通一点的女人,哪敢往他身边站。 这几年他并没有特别显老,却比往日更加清秀忧郁。 他问我汤的味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道:“汤不错,你几时学缝纫呢,我有几条牛仔裤要改一改。 还有,快凉了,帮我打一件毛背心。 ”“你心情倒好,”大哥说,“今天咪咪找到我那里,直哭了一小时。 ”我放下汤,一阵阴霾遮上心头,“说些什么?”“没说什么,只是流泪,我最怕女孩子落泪,心都碎了。 ”他摇摇头,“这种事岂真的无可避免?”“她真的没有埋怨我?”她收到那封信了。 “也没有祝福你,对不起,她没有故作大方,哭完站起来就走了,真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 ”大哥惋惜地说,“如今连这样的女孩子也难得。 ”我不敢作声。 “不过我相信你是想清楚了的,我不便管你的事。 ”大哥说。 “大哥,”我感动地说,“这些年来,是你教我养我,你的命令我一定听从,假使你叫我立刻娶了咪咪,我也一定听。 ”“胡说!”他沉声道,“我为什么要令你不快乐?”我连忙赔笑说:“是,是,我不过说说而己。 ”他已经回书房去了。 我叹一口气,觉得太难讨好这个大哥,他那孤僻的性子——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声大作,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急急地站在门外讨糖果。 女佣人去开了门,玫瑰站在门外。 我“霍”地站起来,“玫瑰!”她气急败坏,“家敏,我刚自老房子回来,他们把我的书房拆掉了,我急得不得了,马上赶了来,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什么都可以动,独独那间书房——”“不不,你放心,他们只是移一移那面墙,那书房是不动的,你千万放心。 ”我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呵。 ”她像一个孩子似拍拍胸口,“吓坏我。 ”她的头发束成条马尾,一条窄脚牛仔裤,一件宽大白衬衫,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一额的汗,我心痛了,伸出食指替她划去汗。 我低声说:“你说过什么,我都牢记在心,我怎么会忘记,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该放心于我。 ”她温柔地笑,倚在门框。 我注意到她脚上穿着双旧日本拖鞋,衬衫内没有胸罩,美丽的胸脯若隐若现,我忽然别转了头不敢再看,面红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中与女同学学跳舞,第一次拥抱异性,感觉相仿,呵玫瑰玫瑰,我为你倾倒。 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乐家?”“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 ”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乐章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 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大哥如梦初醒,轻轻说,“黄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声,真俗套——黄“小姐”。 但是玫瑰却说:“溥先生,你那琴声……太美丽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个知音人了。 ”大哥没有回答,他凝视玫瑰片刻,说声“宽恕我”,转头就回书房。 我只好代他解释,“我这大哥生性孤寡,别去睬他,来,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长得不像你。 ”玫瑰说。 “你也不像黄振华。 ”我微笑。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他走火入魔。 ”我说。 “他结了婚没有?”“从没结过婚。 ”“可有女朋友?”“没有女人配得起他。 ”“从没有同女人相处过?”我摇摇头,“没人会相信,从来没有,我怀疑他仍是处男。 ”忍不住又微笑。 “这是不可能的事。 ”玫瑰睁大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血肉之躯。 ”“我与他不一样,我这个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只是凡人,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 ”我坦白地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令我心跳。 ”“他难道不觉得寂寞?”玫瑰问。 “谁?大哥?他?有一个时期,为了让我读大学,他工作很辛劳,根本无法结识女朋友,后来事情搁下来,他致力于音乐……我猜他是寂寞的。 但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 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为了我他没有结婚,现在我自立了,他却又失去机会,我猜他决不愿娶个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为妻。 ”“但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 ”“她们哪里懂得欣赏他,”我说,“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终目的不过是坐一部司机接送的平治房车。 ”“这样的愿望倒也容易达到。 ”玫瑰微笑。 “于是大哥也没有与女人相处,他是异常清心寡欲的一个人,你知道吗,每个星期天早上他练字——”“练什么体?”“瘦金体。 ”玫瑰沉默。 我们趁着月色在浅水湾喝咖啡。 我滔滔不绝对玫瑰诉说关于大哥的事。 “——女人们又不高兴去钻研他的内心世界,她们只知道他有一份好职业——如此而已。 他的好处不止印在卡片上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 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 ”玫瑰问,“你没听出来?”“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 ”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 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 方协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关系,从头到尾。 他是局外人。 正如黄振华所说:“小玫瑰竟会有这么一个爹。 ”方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他还想控制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静,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方:“我不离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没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我可怜方协文。

《玫瑰的故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

《玫瑰的故事》顾名思义,讲述的是黄玫瑰一生的爱情故事。四个与之命运纠缠的男人,奏出绚烂又迷离的玫瑰一生。

黄玫瑰,一个有着倾城容颜的女子。见过她的男人都为之颠倒,见过她的男人都再无爱人之心。她极端的美丽,亦极端的执着,她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爱情。给人快乐,也给人莫大的痛苦。

一、庄国栋:最让人遗憾

第一部分从哥哥黄振华的视角,讲述了少女时代的玫瑰。玫瑰爱上的第一个男人是庄国栋。那时的庄国栋趁女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约着黄玫瑰喝茶聊天,两人在书房听着音乐,光着脚跳舞。十六岁的玫瑰觉得,这就是她的爱情了,她跟自己的哥哥黄振华说:“爱情就像瘟疫,来了就是来了。”

为了跟庄国栋在一起,费劲了心思,但是庄国栋却依旧决定跟自己的女朋友结婚。庄国栋结婚后,玫瑰心灰意冷,在含苞待放的时刻却几乎凋谢。她在失恋之后,去了美国留学,自暴自弃,不再为自己着想,随便和身边关心她的方文协便结婚生女。那时的玫瑰,因为心灵伤势太重,已毫不在意她选择的是什么人。反正都不是庄国栋,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二、溥家明:最让人心疼

第二部分从男朋友的弟弟溥家敏的视角,讲述了三十岁后的玫瑰。玫瑰嫁给方文协十年,从二十一岁到三十岁,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在母亲去世后,三十岁的玫瑰遵从内心,与方文协离婚。

回到香港她遇上了溥家敏,顺带听到了家敏哥哥家明的琴声,转眼就和溥家明在一起了。家明这人,是超凡脱俗的,像是坠入人间的男天使,不属于人间,和玫瑰恋爱三个月之后,因患癌症而离世。也许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三、方文协:最让人冷静

第三部分从女婿周棠华的视角,讲述了玫瑰的女儿小玫瑰——方太初。玫瑰在曾经十年的婚姻生活中贤惠持家,育有一个与她一样美貌的女儿方太初,虽然后来与方文协离婚,但十年最美好的年华都给了他。

小玫瑰也很漂亮,当许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团雾中,以为眼睛鼻子长得稍佳,便可以一辈子无往而不利时。她明白美貌应该变成一种力量。也明白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不应该凭借自己的美貌去缔结婚姻。更明白美貌是一件好事,但是凭借着美貌,太过任性,这好事就成了坏事。

小玫瑰在美国与父亲相依为命,在读大学期间,虽然追求者不断,但只和周棠华相恋并结婚。而玫瑰要爱就去爱,尽管这种爱有时候会伤害到别人,她甚至为了爱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但她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也是玫瑰和小玫瑰最不同的地方。因为在黄玫瑰看来: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

四、罗德庆:最让人感动

玫瑰知道家明希望她振作,好好活下去。于是伤心过后她又重新乐观生活,后嫁给了罗德庆爵士。因为在她的思维中,家明也会希望她开开心心的过日子。爱的时候爱的热烈,没有了也能再觅良缘。

几年后,玫瑰巧遇十几年来一直思念着她并已离异的庄国栋,庄国栋也发现自己的真爱是玫瑰,于是不惜搞砸一切跟罗爵士争玫瑰。虽然玫瑰内心极度矛盾与痛苦,但玫瑰终于发现,庄国栋对她已经啥也不是了,最后毅然选择了自己的归所罗德庆。第四部分从继子罗震中的视角,讲述了晚年时期的玫瑰。

玫瑰的一生,爱了三个人,与庄国栋最让人遗憾,与溥家明最让人心疼,与罗德庆最让人感动。从张扬到恬静到从容,从享受被爱到主动去爱。玫瑰的爱情,仿佛就是一面镜子,若是照在自己身上,会觉得根本不可能;但若是照别人,又会觉得丰富且真实。

是啊,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书中有句话很赞同: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而婚姻的支柱必须是爱情。

亦舒《玫瑰的故事》:男人为之倾倒的女人,无非拥有这些“特质”

亦舒的代表作《玫瑰的故事》,里面讲述了一个让所有男人欲死欲生的美丽女人,她叫黄玫瑰。 但凡见过她的男人,都愿意为她折腰,甘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她似乎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男人心中的理想情人,那些渴望却又得不到的女人。 细数了一下文中提到过深深爱上玫瑰的男人,一共就有9个。 那些被玫瑰眷顾的男人,因为得到玫瑰的爱,感情幸福而惬意;而那些错过玫瑰的男人,仿佛生命死寂了一般,生活一片无味空白,被爱而不得的痛苦纠葛着。 那么,玫瑰让男人为之倾倒的,究竟是什么呢?无非是拥有这些“特质”: 01 美丽 玫瑰从小就是一个美人胚子,她不仅聪明伶俐,而且非常讨人喜欢。 成绩上,她几乎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就可以年年考第一。 生活中,她也是人见人爱的小女孩,让大人小孩都爱不释手。 也因此,追求她的小男生们,多得几乎要把她家里的电话都打烂了。 长大以后,玫瑰更是出落得楚楚动人,清新脱俗的娇媚样子,有着说不出的舒服感。 纵观玫瑰的一生,无论是花样年华时期的少女,还是后来历经爱情和婚姻之后饱经风霜的少妇,她都散发出无比迷人的风韵。 玫瑰的容貌、装扮、气质,乃至她一颦一笑的举止,都一如既往地倾国倾城,迷倒万千男人。 这种自然而然的美丽,毫无做作感,给人一种落落大方却又不乏雅致的享受。 正是因为玫瑰有这种动人心魄的美,哪怕一个照面,就可以令见过她的男人为之折腰,前仆后继地牺牲在爱情的战场上。 在《玫瑰的故事》中,为事业打拼的周士辉,已婚并即将为人父,却因为惊鸿一瞥而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年仅17岁的玫瑰。 周士辉是玫瑰的哥哥黄振华的好友兼合伙人,原本此人非常精明,为事业认真打拼,有一个谈了8年的女友,并结了婚。 然而,就在周士辉的妻子怀孕3个月的时候,他却因为见了玫瑰之后,沉迷于玫瑰的美貌无法自拔。 最后,周士辉宁可抛妻弃子,也要追求玫瑰。 事后,玫瑰的哥哥出面干涉,苦口婆心地劝好友周士辉回归家庭,同时希望妹妹玫瑰能避嫌。 可是,周士辉和玫瑰此时已双双坠入爱河,根本听不进哥哥的劝阻,依然我行我素地相爱。 也因此,周士辉婚也离了,事业也荒废了,实在叫人哀叹。 类似像周士辉一样为玫瑰倾倒的男人,数不胜数,他们为了得到玫瑰,穷尽所有,只为红颜一笑。 比如,两个高中的男生雅历斯和混血儿,为了追求玫瑰而大打出手; 比如,品味极高并有未婚妻的男子庄国栋,却在结婚后对着一张玫瑰的照片,历经十年时光,一直心存惦念; 比如,历年来女朋友换得似走马灯的傅家敏,却对即将离婚的玫瑰一见钟情,并冷淡昔日的女朋友; 比如,性格孤僻的傅家明,却因30岁的玫瑰,让这个不近女色的冰山都为之融化; 比如,年近60岁雍容华贵的罗德庆,对玫瑰疼爱有加,当情敌出现时,假装病重赢回玫瑰的心,从此白头一生。 还有,罗德庆的小儿子罗震中,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玫瑰,最后发现是自己的继母,无奈痛苦地放弃,心灰意冷地随便找个人订婚了。 事实上,能让无数男人为一个女人倾倒的,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无非就是女人的美丽。 男人大多是感官动物,视觉的享受远远大于爱本身,只要女人长得够美,他们便会心驰神往。 现实中,哪个男人不喜欢看美女,走在大街上,即便自己的女人在身旁,也挡不住男人偷看美女的目光。 女人的美丽就是吸引男人的法宝,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不论什么样的男人,都喜欢美女。 女人的美分内在美和外在美,无论哪一种美,只要足够独特,都可以令男人为之折腰。 这也是为什么男人都对美女更加青睐的原因所在。 02 对爱执着 玫瑰曾得到许多男人的爱,但这并不代表她对爱情敷衍,相反,玫瑰对每一段爱情都非常执着,非常认真。 追求玫瑰的男人,每一个都称得上是优质男士,他们不是没脑子,而是玫瑰能给予他们同等的爱,有着同样对爱的执着。 玫瑰不为金钱,不为财富,只为爱情,这就是打动男人的地方。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像玫瑰这样的女人,或许一生都犯桃花运,但她却能在每一次爱情中都认真投入,也才能收获真挚的爱情。 亦舒笔下的玫瑰,是一个感性而又纯真的人,对于她所爱的男人,愿意认真去爱,但对于她不爱的男人,也能做到冷冷地拒绝。 爱,就好好爱,不爱了,便转身离开,这就是至情至性的爱情态度。 正是这样的态度,才让男人对她如此迷恋,她不同于一般的女人,没有功利性,只谈爱情。 现实中,能做到像玫瑰一样的女人,并不算多。 现在的爱情或是婚姻,物质大于感情,尤其是在婚恋市场中,婚姻似乎成为了一场同等的利益交换,这也使得许多男女不敢轻易走入婚姻。 也因此,当出现玫瑰一样的女人,只为爱而爱时,哪个男人不动心? 真正能执着于爱情的女人,除却自身的美丽,也是无比动人的。 她们率性而为,敢于做自己,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即便被爱情灼烧过,也依然满怀爱情的憧憬。 这样的女人,谁也抵挡不了,也更加能吸引男人的目光,为之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正如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 “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 的确,爱情无论美好还是痛苦,毕竟它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 很多时候,我们处于在爱情中,尽管伤得遍体鳞伤,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体验,却并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失。 爱得执着,爱得清醒,秉持这种品性的女人,有着动人心魄的魅力,再理智的男人无法拒绝。 而玫瑰,做了很多女人都不敢做的事,敢于放手去爱,对爱执着,这就是让男人为之倾倒的原因。 03 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玫瑰一生经历了许多男人,但最终选择了和罗德庆好好过日子,连心里一直割舍不下的庄国栋也放下了。 分得清真爱,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才不会在爱情里迷失,也才能得到最终的幸福。 年轻时,玫瑰与庄国栋相爱,但庄国栋已有妻子,他不能娶她为妻,玫瑰只好离开。 无名无分的爱情,这并不是最好的,玫瑰非常清楚。 后来,经历爱情里的浮浮沉沉后,在一次聚会上,玫瑰再次与庄国栋相见,这时两人已相隔十多年。 庄国栋说他还爱着玫瑰,而玫瑰也似乎还活在过去,与庄国栋的那段感情,就像心口烙的一个伤疤,并没有洗涤掉。 因此,玫瑰甚至有考虑要在庄国栋与罗德庆中,选择一个人来生活。 当时,罗德庆并没有强留玫瑰,而是孤身一人先回了香港。 庄国栋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对玫瑰死缠烂打,这让玫瑰犹豫不决,毕竟这是她曾经最爱的男人。 不过,当两个人渐渐靠拢时,罗德庆从香港发来电报:病危。 于是,一大家人赶往香港,却发现这是罗德庆设的一计策,目的就是骗玫瑰回来。 罗德庆的苦计,也表明了对玫瑰的真心,他不能失去玫瑰。 玫瑰也在此刻,以为要失去罗德庆时,才发现自己爱的原来是他。 因此,玫瑰痛下决心,不再为从前的爱情纠缠不清。 她下定决心,要跟着罗德庆好好过日子,于是对庄国栋说了再见。 对女人来说,经历的爱情或许很多,爱自己的男人也或许很多,但最终你需要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感情要分得清,不能盲目。 玫瑰这个美丽的女人,从懵懂到成熟,她不过是一个为爱痴狂的女子,清晰脱俗,不为钱财,只为感觉。 这也是令男人为之倾倒的原因。 但是,最终的归宿,还是需要懂得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现实中,我们不可能有玫瑰的美貌和才情,也不会像她那么幸运。 但是,我们依然需要明白,自己一生所托付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 这世间的爱情,有人能遇见,彼此牵手一生,也有人会错过,留下爱而不得的遗憾。 不过,终究有一个人,会在最恰当的时机,等着你的到来。 当你遇到真正爱你的男人时,也要认清自己,务实一点,既忠于自己的感受,也要敢于抓住幸福。 亦舒说: “我一直希望得到很多爱。 如果没有爱,很多钱也是好的。 如果两者都没有,我还有健康。 我其实并不贫乏。 ” 所以,女人在爱情里,要弄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不管处于什么样的感情里,女人都要有自己的原则,别为爱迷失。 真正令男人心动的女人,除却外表的美貌,一定还有内在的涵养。 希望每个女人,都可以成为真正美丽的女人,拥有幸福的爱情。 最后,我想说的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固然令人神往,但踏踏实实的生活,才是幸福。 爱情,没有百分百的完美,我们终究还是要找一个和自己合适的人,共度余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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