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通知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本次统一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购房所在区域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
政策自2024年1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
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如下:一、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二、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春蚂额度动态调整机制1、当资金运用率大于等于100%时,市本级单人35万元,双人63万元;其他区域单人30万元,双人52万元。2、当资金运用率小于100%且大于等于90%时,市本级单人40万元,双人7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3、当资金运用率小于90%且大于等于85%时,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4、当资金运用率小于85%时,市本级单人50万元,双人9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5万元,双人75万元。大连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是多少
大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1、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单人为40万元,双人70万元;2、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3、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海:单人28万元,双人47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并塌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9、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实现抵押权。公积金现行贷款年利率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为1-5年2.75%,6-30年3.25%,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为首套房利率1.1倍,即1-5年3.025%,6-30年3.575%。以上内容参考: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大连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在大连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单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包括已审批额和在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下同)的差额;再次申请夫妻双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家庭最高贷款最高额度与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再次申请父(母)子双人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与父(母)子双人已贷额度的差额和父(母)子两个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与父(母)子两个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扩展资料:《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是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扒蔽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按规定比例所需的自筹资金;(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为抵押物办理保险的,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参考资料来源:大连住房公积金中心——购买商品房贷款指南大连近十年首次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市本级最高可贷80万元
7月12日,据大连发布官方微信号消息,7月12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大连市出台的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进行介绍。自即日起,大连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具体来看,当资金运用率大于等于100%时,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下同)单人35万元,双人63万元;其他区域单人30万元,双人52万元。当资金运用率小于100%且大于等于90%时,市本级单人40万元,双人7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当资金运用率小于90%且大于等于85%时,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当资金运用率小于85%时,市本级单人50万元,双人9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5万元,双人7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大连近十年来首次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截至6月末,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提取和个人贷款发放总额分别为2723亿元、1962亿元、1532亿元;累计将8.6万个单位、311万名职工纳入制度保障体系;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7亿元用于大连住房保障事业。在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方面,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分类管理、协议缴存、储贷关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自愿缴存专户,实行业务集中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分类管理、协议缴存、储贷关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自愿缴存专户,实行业务集中管理;缴存比例可在10%-24%间选择;缴存期间可自愿申请停止缴存。灵活就业人员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时间满5年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自由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此外,对于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经过认定的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经过认定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以上政策施行期限为三年。2022-2023年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2023年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大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元梁烂;下限1910元。 近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7月1日起大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元。 自7月1日起,大连对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橡扒漏行调整。 按照有关法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2-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元。 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区(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大连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作为月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此或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额。 相关解释:职工月平均工资额根据统计局有关法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 不仅仅是基本工资。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橡尘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辽住建〔2016〕58号)精神,推进全市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结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单位、职工各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大政发〔1999〕66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其他相关房改政策规定,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三、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宽首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低于10%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四、连续亏损1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阶段性降梁巧禅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相关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