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退市监管 A股激浊扬清

原标题:强化退市监管 A股激浊扬清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中国证券报》6日刊发文章《强化退市监管 A股激浊扬清》。文章称,随着2023年年报披露收官,又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财务不达标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拉响了退市警报。截至4月30日,A股今年以来已有24家公司“锁定”退市,其中,已有9家公司完成退市,15家公司拉响退市警报。

专家表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退市监管,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激浊扬清的良性市场生态有望形成。在设置更加严格的强制退市标准、进一步拓宽多元退出渠道等制度预期下,A股市场出清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促进形成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

(资料图,新华社发)

形成多元化退市标准并重格局

今年以来,退市新规持续显效,A股已有24家公司“锁定”退市,其中已有9家公司完成退市,15家公司拉响退市警报,形成交易类、财务类、重大违法类等多元化退市标准并重格局。

随着2023年年报披露收官,一批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纷纷现身。例如,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园城、*ST同达4月30日分别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再如,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ST碳元4月30日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2023年年报披露收官,多家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因财务指标未能改善而加入退市名单。还有个别与会计师事务所解约的年报“难产公司”或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

“1元退市”彰显市场化“出清”力量,成为A股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出主渠道。截至4月30日,今年以来已有10余家公司“锁定”“1元退市”。其中,*ST华仪、*ST柏龙、*ST泛海、*ST爱迪、ST鸿达、ST星源、ST贵人等公司已被终止上市并摘牌。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说:“‘1元退市’公司数量大增,A股优胜劣汰效率显著提高。这也意味着,投资者日趋理性,更加注重价值投资。”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案例不断增多。继*ST新海成为2024年首个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后,*ST博天也因重大违法问题而强制退市,于4月25日被终止上市暨摘牌。

国金证券研报认为,2024年A股市场常态化退市趋势将延续,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或进一步强化,市场资源也将不断向优质企业集中。

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强化退市监管信号越发清晰,不少绩差股正在被投资者“用脚投票”,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多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绩差股在发布2023年年报后股价明显下跌。截至4月30日,Wind数据统计的ST板块指数从年初至今已累计下跌32.43%。

“在A股退市常态化背景下,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给予更高关注,降低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财务风险的容忍度。”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表示。

个别公司试图保壳、规避退市,也受到相关部门的质疑和关注。“眼下,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正加速出清,以往‘养壳’‘炒壳’等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投机者将逐渐失去可乘之机,投资者也需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说。

此外,从一级市场的情况看,与IPO审核相比,借壳上市审核更为严格,拟上市公司通过借壳实现上市的动力不足,壳资源价值降低。

退市力度进一步加大

“A股市场常态化退出、市场生态持续优化得益于改革持续深化。”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自退市改革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数量大幅增加。证监会4月12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将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强化投资者保护,加大退市力度,促进形成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提升市场整体质量。

业内人士预期,退市标准将更严。退市新规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拓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根据测算,沪深两市明年适用组合财务指标触及退市的公司家数预计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触及该指标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约100家,这些公司还有超过一年半时间来改善经营、提高质量,2025年底仍然未达标准,才会退市。

炒“壳”将更难。退市新规明确,大力削减“壳”资源价值,具体举措包括从严打击“炒壳”背后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等。

在华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以看来,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加大对重组上市的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打击“假重组实炒壳”行为等“组合拳”,将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

投资者保护也将更加完善。投资者保护是退市工作的难点,也是退市常态化机制能否巩固的关键。退市新规强调,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将在“退得下”的同时“退得稳”。

投资者服务中心近期表示,对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引导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投资者服务中心还将助力健全行政、刑事和民事赔偿立体化追责体系,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更大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


证监会回应a股退市率不高

证监会回应A股退市率不高:正在推动完善退市机制关于A股退市率不高的问题,证监会表示,已经注意到这一情况并且正在积极推动完善退市机制。 退市机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优胜劣汰,提高市场整体质量。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一个健康的股票市场应该有一个顺畅的退市机制,以确保市场的优胜劣汰和整体质量。 然而,A股市场目前的退市率确实相对较低,这意味着一些表现不佳的公司可能长时间停留在市场上,影响市场的整体效率和投资者的利益。 造成A股退市率不高的原因有多种。 首先,退市标准相对较为宽松,一些公司即使经营不佳也能通过重组、借壳等方式避免退市。 其次,退市程序复杂,时间长,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确定性,也增加了退市的难度。 最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于本地上市公司的“保护”也是退市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证监会表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退市机制的完善。 这包括严格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强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等。 通过这些措施,希望能够提高A股市场的退市率,实现优胜劣汰,提升市场整体质量。 同时,证监会也呼吁投资者理性看待退市问题,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投资。

上市公司退市日渐常态化,强力打击“应退难退”

3月12日,证监会发布康得新因重大违法违规濒临退市消息;而在此前的一天,121岁的秋林集团也公告离场。

接二连三的上市公司退市,公众反映愈加平静。自2019年证监会开启完善退市制度改革以来,退市已非罕见现象。2020年退市常态化趋势明显,全年共31家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为16家。

退市制度是注册制改革重大配套制度

10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2020年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2020年11月2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应该说,科创板注册制运行一年半,效果良好。退市制度当属与注册制改革的重大配套制度。注册制管入口,退市管出口,两者最好能够同步健全且相得益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一个稳定 健康 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要畅通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形成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

“只有出入口都良好有序地运转,才能发挥整个生态系统的新陈代谢、优胜劣汰的功能。通过淘汰这个系统里的问题企业,才能将金融资源更好地配置到优质企业,从而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副教授叶小杰解释。

“健全退市机制,首先就是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动态出清低质量高风险的‘问题公司’,使优质上市公司获得更多要素资源。”赵锡军表示,而从完善市场功能方面来看,健全退市机制有利于提高市场定价的有效性,使市场估值体系更加合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强化市场约束,稳定投资预期,投融资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而从优化市场生态看,健全退市机制,有利于严肃市场纪律,及时清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更好体现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更有效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公平竞争,自我净化的市场生态。

“一直以来, 社会 各界都在诟病我国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低。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加大了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如果没有退市制度的震慑,上市公司可能过一段时间又‘卷土重来’,无疑削弱了执法效果。”叶小杰表示。

多元化、常态化退市改革已见成效

A股市场30年 历史 ,退市制度的推进可以说是一部“艰难史”。

尽管推进艰难,但自1999年《证券法》的初步确立退市制度框架以来,证监会仍先后进行了4次退市制度改革,基本形成了涵盖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运作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主动退市机制安排。

而自2019年以来,健全退市机制、完善退市制度步伐加大、步履加快。而且本轮退市制度改革特别强调,要加强相关司法保障,坚持法治导向,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证监会明确提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的改革思路,加大退市监管力度,退市工作成效显著。退市走向常态化的同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生态正逐步改善。“欺诈退”、“业绩退”、“破面退”、“主动退”、“重组退”等多元化退市方式多元呈现。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共有31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其中有16家A股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另外有15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渠道退市。

而2020年也必将成为中国退市史上被特殊铭记的一年,诸多混迹于资本市场多年的“奇葩股”在这一年离场。如,90元高价发行的“风电第一股”ST锐电、曾破1700亿市值的“股王”乐视网、曾连续创下29个跌停纪录的*ST保千、欺诈发行的金亚 科技 等等纷纷退市。

在退市名单中,不乏长期混迹于资本市场的劣迹斑斑、声名狼藉的个股,更不乏所谓的“股王”、“大牛股”。这些退市企业基本与财务造假、违规担保、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欺诈发行、重大亏损等关键词具有密切相关性。

证监会表示,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严格执法要做到有错必罚也要坚持过罚相当。

强力打击“应退难退”现象

“注册制改革大背景下,前端入口拓宽的同时,迫切需要加快畅通出口,这既是化解上市公司存量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必然要求。”专业人士表示。

但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退市不系统、不坚决、不彻底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沪深交易所平均每年仅6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平均退市率不足0.36%,远远低于成熟资本市场退市比例。其中,主动退市、市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案例更为少见。

“一些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长期滞留资本市场,壳价值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资源配置效率,也聚集了大量风险,少数严重违法违规的公司没有及时出清,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监管公信力。”赵锡军如是表示。

而出现上述问题原因也很复杂。赵锡军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不长,新兴加转轨的特征明显,上市公司仍属稀缺资源。上市企业对地方经济就业影响较大,地方政府、普通投资者相关方均不希望公司退市,各方认识不统一,较难形成合力。

“由于退市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牵绊较多,往往面临着各种博弈,因此出现了该退难退的现象。”叶小杰表示,投资者也会造成相当大的障碍,以往公司面临退市时,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会以各种方式阻挠退市。

对于上述问题证监会也公开表明了“强硬”态度,3月12日,证监会发言人表示,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退市过程中出现的对抗监管、不正当维权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退市改革平稳推进。

投资者保护机制跟进挽损

上市公司退市,诸多投资者可能因此会遭受损失。

赵锡军认为,此前,退市机制的历次改革多局限于退市标准本身的修补,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信用惩戒方面缺乏立体化的保障机制,导致投资者保护、中介机构责任追究,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等方面缺乏配套支持,往往出现中小投资者为退市“买单”的情况,给 社会 稳定和市场运行造成较大压力。“而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实施方案》从顶层设计上补齐了此前短板,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令退市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进一步得到明确。”赵锡军如是表示。 证监会表示,在退市过程中,证监会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随着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发布实施以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规则的落地,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和民事赔偿机制进一步健全。

“证监会将积极支持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适时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证监会发言人如是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实施。持续做好示范判决、多元纠纷化解等工作。

A股退市制度将完善

作为中国人,对于中国A股市场,的确不应该发表一些不好的看法。只不过,实话实说,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确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例如指标相对单一、退市率整体较低等弊端。不过,2018年A股退市制度将完善,大家期待吗?

其实,并非小编乱说,不久之后A股退市制度将完善,这是证监会的保证。或许,是看到了A股市场制度的不完善,看到了股民或企业的怨言,也希望A股市场更进一步健康发展,所以证监会想方设法完善A股退市制度,希望A股市场发展更加健康良好。

今年的两会前,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强化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证监会拟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代表委员们认为,应当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发挥资本市场的合理定价功能。

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加强

更严格的退市新规即将出台。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

据介绍,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修改后的新规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贯彻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3日表示,证券法赋予交易所权力,交易所加强一线监管。此次征求意见结束后,交易所还会制定具体的规则,对重大违法做出具体的规则安排。他说,现在退市是多元化的指标,重大违法是在2014年完善退市的办法中提出来的,这次是进行相关修改。

代表委员发声完善退市制度

一直以来,A股市场整体退市率过低、炒壳卖壳投机风气盛行,造成了市场估值结构的扭曲,这一情形饱受诟病,也是监管机构持续完善退市制度的原因。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纷纷提出要进一步完善A股的退市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在其提交的《关于新时代建设资本市场强国的建议》提案中表示,长期以来,我国的退市制度指标较为单一,主要以财务指标(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核心退市依据,尽管也有市场交易类和违法类的判断指标,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运用。

美国纽交所退市标准则更多地关注股票的流动性指标(比如,连续3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美元、股东人数低于400人、公众持股量低于60万股),这也是美股退市市场化程度更高的主要原因。截至2017年底,我国仅退市109家,而美国百年来退市了3万家。完善的退市制度,有助于市场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从而使股指更有效地反映经济发展的质量,发挥资本市场的合理定价功能。

他建议,应当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的退市机制,通过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法律,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二是在退市过程中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推出与退市制度相配套的退市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特别是建立集体诉讼制度,鼓励投资者维权赔偿。三是加快完善退市制度的指标体系,更多地引入流动性等指标。四是严格落实企业退市责任,增加退市后重新上市的难度。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交易所对于加强退市态度非常坚决,只要达到退市条件会坚决让企业退市。王建军指出,退市制度改革是一个过程,当前退市制度在交易、价格等方面设置了退市指标,但作用未充分发挥。他呼吁,投资者不要冒险去投资烂公司。

两大细节问题仍待解决

对于本次退市制度的完善,平安证券认为,本次修改拓宽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内容。2014年《退市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具体情形,及相应的终止上市例外情形、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的规定。此次修改删除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具体情形的表述,而是概括为“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这一新的表述,一是较为宽泛的兜底了所有可能出现的重大违法情形,范围较原来更广;二是不再允许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的例外情形出现,足见监管层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和强硬态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表示,此次退市制度修改的进步主要在于赋予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和加强交易所直接决策主体责任,将来退市标准要由交易所来制定和执行。这一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注册制改革的需要,未来IPO标准的制定和审核实质性权限要赋予交易所,退市标准的制定和退市程序的执行也要交易所承担决策主体责任,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同时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每年年末,不少*ST上市公司往往会通过借壳上市或资产置换、新增盈利点、改善原有业务、获取非经常性收益等方式争取摘星脱帽,部分上市公司保壳过程中掺杂大量五花八门改善利润的措施,如闲置资产甩卖、股权转让、会计调整粉饰业绩、政府补助、卖地卖房、突击性债务重组、突击签订重大合同等,其中很多还涉及关联交易。

董登新认为,退市制度现在还有两个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上市公司扣非的净利润指标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目前,非经常性损益容易被上市公司滥用,现在ST类上市公司中不少出现了连续4至6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相对而言,扣非净利润指标是比较真实的反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指标,应当用其取代一般净利润指标。在这个问题上,需要会计事务所承担连带的终身问责。另一问题就是要明确不允许哪些废品股买壳借壳。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srwj168.com.cn/keji312/6218.html
母亲节广告引争议!蓝月亮 妈妈您先用 可能没表达到位
王牌武器成了摆设 乌军把所有M1撤出 M1坦克接连被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