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锁定退市A股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

业绩预告大幅“变脸”,且面临39亿元存款无法收回问题的ST亿利(600277),近期股价连续下跌。6月10日晚,公司又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6月10日晚,ST亿利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ST亿利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ST亿利今年以来陷入“多事之秋”,股价也连续下跌,而这些问题的源头,是公司的一份业绩预告。

今年1月31日,ST亿利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1242万元至-9601万元。

但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4.87亿元至5.96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2亿元至7.28亿元。

对于前后差异巨大的业绩预告,ST亿利解释称是因为公司预计对存放在亿利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计提货币资金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持有的煤炭资源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减少等因素。 ST亿利4月29日晚正式披露2023年年报,其净利润亏损5.42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74亿元。

这份业绩预告引发监管关注。4月23日,ST亿利已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问询函。 4月26日,内蒙古证监局对ST亿利及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艳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6月6日,ST亿利披露,上交所对公司及王瑞丰、侯菁慧、张艳梅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公司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正,但实际净利润为负,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除了业绩预告变脸外,ST亿利还存在巨额存款无法收回风险。ST亿利在近日的公告中多次提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06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2亿元。

因亿利财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因资产分类不实、高管人员长期缺位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受亿利资源集团风险化解进度影响,公司存放于亿利财务公司款项可能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

在6月4日晚的公告中,ST亿利补充披露,亿利财务公司对于公司存放在亿利财务公司的39.06亿元货币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向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近日公司获悉相关贷款已被划分为次级贷款(不良贷款的一种)。公司存放在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

在因诸多风险事项屡被监管部门关注的同时,ST亿利的股价也在大幅下跌。根据Wind数据,5月6日至6月7日,ST亿利股价跌幅超过70%,25个交易日中有24个交易日跌停。

5月24日,ST亿利收盘价跌破1元,6月7日,其股价收于0.59元/股,并已连续11个交易日在1元以下。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其股价也不能回归1元/股以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亿利已锁定交易类强制退市。


年内共有60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7家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3家已退市

今年以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显著增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然为调查重点。8月12日晚,航天动力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记者据数据及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综合梳理,截至8月14日,年内共有60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子公司、董监高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45家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占比75%。其余违法类型较为分散,主要集中在内幕交易、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操纵证券市场等方面。

7家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

3家已退市

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也是近年来证券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说明有初步材料指向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可能性。”北京市高文律师事务所张钢律师表示,一方面,立案调查可能会引发公司股价下跌,如果上市公司涉嫌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还有可能引发退市风险;另一方面,立案调查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商誉,降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并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产生影响。

从今年涉及的信披违法违规案例来看,大多数并未披露具体违法事实,但从已公布的情况来看,未按时披露年报成为一大重要类型。相关数据显示,前述45家公司中,7家由于未在法定期限(即4月30日)内披露2021年年报而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而去年同期此类型的仅有1家。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上市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现象明显增多,证监会加强对未按时披露年报类上市公司监管,进一步说明“未按时披露年报”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重要问题。

相关公告显示,从这7家上市公司来看,未及时披露年报原因多样。例如,有的公司是受疫情影响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有的公司是在重大事项上未与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有的公司未完成董事补选、无法召开董事会形成决议。

高培杰分析称,上市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将引发股票停牌,在停牌期间内若上市公司仍未披露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相关上市公司可能被强制退市。

记者注意到,目前来看,这些公司处境堪忧,7家公司中,退市环球、邦讯退、退市济堂3家公司先后于6月底至7月初摘牌退市。其余4家的年报内容也问题重重,成为交易所问询的重点对象。

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

引发IPO项目中止

从今年被立案调查的情况来看,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典型案例开始增多。根据相关公告,年内3家券商(上市公司或旗下子公司)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来看,2家券商事发于担任相关上市公司财务顾问工作时未勤勉尽责,另1家券商则是在某上市公司定增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

除了券商外,今年还有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多家证券服务机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由此也频频引发大量IPO项目被迫中止。

根据科创板及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应当被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

“在扎实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勤勉尽责要求。提高责任感,提高专业性,培育风险控制意识,培养合规文化,是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必经之路。”联储证券总裁助理兼债券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吴丽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张钢表示,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作用,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促上市公司合规化管理,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想了解更多实时财经要闻,欢迎关注我们。

为什么超华科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09月07日讯,9月5日,超华科技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股价当天呈一字跌停。 昨日,虽然伴随实控人、董监高的增持计划,超华科技低开高走暂时企稳,但其“警报”还远未解除。 据查,超华科技此前即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多次被采取监管措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数据等方面均有问题和疑点。 信披不规范 屡遭监管关注记者注意到,在深交所的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2014年至2016年的三年间,超华科技考评结果均为C级。 另据统计,2015年至今的不到三年中,超华科技因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被监管关注、收到整改通知以及遭立案调查已累计达八次之多(另有五次交易所问询)。 其中,四次为监管关注,涉及事项包括对外并购所公布成本低于评估值、董事长失联、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存在问题、信息披露准备工作不充分和文件内容不完整等。 监管部门的整改通知则主要针对三方面,分别为公司2013及2014年年报内容需更正、年度净利润预计数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等。 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作为上市公司对外展示阶段经营成果的“成绩单”,可说是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的最重要文本,理应马虎不得。 然而,仔细比对超华科技这两年的财务报表,却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诸多问题。

a股退市新规则

a股退市新规则

1、深市

根据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本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

(二)在本所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

(三)在本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且其 B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

(四)在本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五)在本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股和 B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

(六)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 亿元;

(七)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均少于 2000 人;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2、沪市

根据2022年1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沪市有以下几种终止上市的情况:

①交易类强制退市。

根据第9.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二)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三)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四)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

(五)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

②财务类强制退市

根据第9.3.1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③规范类强制退市

根据第9.4.1条规定和第9.4.13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的2个月内,半数以上董事仍然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股权分布问题;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④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根据第9.5.1条规定,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综述,通过以上关于a股退市新规则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a股退市新规则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m.srwj168.com.cn/keji312/28897.html
无缘决赛 梦幻西游稳总喜提386灵力专用神链 幻城遭神话终结
长白山在巴黎成立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