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吉利控股诉威马汽车技术侵权案终审获赔 亿元

IT之家 6 月 14 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

IT之家获悉,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 21 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 2 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 6.4 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虽然,法院并未透露涉案企业的具体名称,根据合理推测该案所称“国内两家知名车企”即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

根据公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集团)下属的成都高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某公司)近 40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某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 30 人于 2016 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 年,吉某集团发现威马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某智慧出行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 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 12 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称涉案技术秘密) 申请了 12 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集团、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温州公司)、威某智慧出行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前述四公司统称 威马方 )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某 EX 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述两公司统称 吉利方 )涉案技术秘密。

2018 年,吉利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 21 亿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温州公司侵害了吉利方涉案 5 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威马温州公司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 500 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200 万元。

吉利集团、吉利研究院和威马温州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经计算,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 6.4 亿元。


斯威标志有像宝马车标志一样的斯威标志吗

斯威标志无像宝马车一样的斯威标志.私自变更车辆标志属违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管理规定.车主在未经车辆管理部门授权的情况下更换车辆商标,与注册品牌车辆不一致,属违法侵权,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时,将造成交通警察判断失误,导致后续执法工作作偏差发生严重错误。国家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作为企业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故不同品牌的商标不能互换.

“竖一”是什么车标?

你说的车标应该是威马汽车。 威马汽车的创始人是曾任菲亚特集团中国副总裁、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的沈晖。 在两年前他创立了威马汽车。 而且立志于在新能源领域有所突破。 而在博格华纳、菲亚特、吉利、沃尔沃的工作经历让沈晖对汽车行业的零部件供应商十分了解,其中大部分都打过交道。 因此在造车用料方面,只要威马有心,就一定能够做到同级别最好。

威马汽车是谁旗下的?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属于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叫做威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的1月份,总部位于中国上海。 公司前身是由杜立刚所建立的三电系统研发企业,成立时间是2012年。 威马汽车的创始人是前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沃尔沃全球高级副总裁兼沃尔沃中国区董事长沈晖,威马汽车目标打造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更好的出行方案提供商。 公司员工70%是来自于传统普通车企,30%是来自于互联网行业。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的团队规模3000人,秉承“开放,聚能,内驱,尊重”的核心价值观,构建了多元化的人才结构,汇聚了众多来自全球的全产业链人才,分布在上海(集团总部、设计·采购中心、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北京(区域总部及政策法规协同中心)、成都(全球研发总部)、绵阳(自动驾驶技术中心)、和温州(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生产智造与产业化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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