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洛伦佐不该受到这么多批评 他面对的是威廉斯 马特拉齐

在接受《米兰体育报》采访时,马特拉齐表示,迪洛伦佐不该受到如此多的批评。

马特拉齐为迪洛伦佐辩护,称赞他在对阵西班牙时的表现。他说:“我知道成为众矢之的的滋味,所以我要逆势而行,对迪洛伦佐的批评太多了。他面对的是本届欧洲杯中最具威胁的球员之一,(尼科-威廉斯)与贝林厄姆在他首次亮相时一样,那是一头‘野兽’。迪洛伦佐是唯一一个能够跟上他节奏的人。”

马特拉齐不确定斯帕莱蒂是否会在对阵克罗地亚时大幅调整防线,他表示:“事后说起来容易。对阵克罗地亚时,因为平局也是有利的,所以可以更加保守。曼奇尼可能是一个优势,而且他总是准备充分。但还是要看球员的状态,斯帕莱蒂会知道该怎么做。”

马特拉齐不认为意大利现在采用两名左脚中卫会是个问题,他说:“那是一个荒谬的陈词滥调。如果两名左脚球员能连续传两个球,那让他们一起上场就是更好。而且巴斯托尼和卡拉菲奥里都有中场球员的脚法。”


绿袖子MV故事主要讲什么

绿袖子》是一首英国民谣,在依丽莎白女王时代就已经已广为流传,相传是英皇亨利八世所作 (他是位长笛家)。 后来流传下来,成为英国民歌的一颗瑰宝,不知被多少乐人一遍遍地演绎。 歌词忧伤动人,先由情人独唱,歌队再把他的心思重复一遍。 此后钟情人每唱一个诗节,歌队都将该诗节再重复一遍。 歌中的情人对恋人一往情深。 他身为君王,却爱上了一个平民女子。 他一生都在追求,但却未得应允。 他甚至令宫廷上下都身穿绿衣,好让他每天想着恋人,但直到他死去,他的恋人都一直没有到来。 根据19世纪英国学者威廉·查培尔(William Chappell)所做的研究资料指出,《绿袖子》的旋律最早是记录在16世纪末英国著名的鲁特琴曲集William Ballets Lute Book》,歌词部份则出现在1584年.然而这首歌曲真正广为流传开来,则是在英国作曲家约翰·盖伊(John Gay)将它编入为了对抗意大利歌剧所创作的《乞丐歌剧》 (The Beggars Opera,1728)中。 这首民谣的旋律非常古典而优雅,应该是一首描写对爱情感到忧伤的歌曲,但它受到世人喜爱的层面却不仅仅局限在爱情的领域,有人将它换了歌词演唱,也有人将它作为圣诞歌曲,而它被改编为器乐演奏的版本也是多不胜数,有小品,有室内乐,有管弦乐…,而这其中又以上述的《乞丐歌剧》和英国作曲家佛汉威廉斯(Vaughan illiams)所写的《绿袖子幻想曲》 (Fantasia on Greensleeves)最具代表性。 在《绿袖子》的诸多乐器版本中,最能表现此曲略为凄美的情境,除了最早的鲁特琴版本,吉他版本一直以其独特的音色而独树一帜外.另一方面,在众多古典吉他改编的版本里,又以英国鲁特琴音乐家佛朗西斯·卡汀 (Francis Cutting)所做的编曲最受大众所推崇和喜爱.此外,比较著名的版本尚有奥地利吉他家卡尔·夏伊(Karl Scheit)为吉他二重奏所写的《绿袖子变奏曲》. Greensleeves一词,在英国的民间所指,大抵和古代歌伎类似,同样是秋月春风等闲度,暮去朝来颜色故,生命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可怜女子. 歌词大意: 我思断肠,伊人不臧。 Alas my love, you do me wrong 弃我远去,抑郁难当。 To cast me off discourteously 我心相属,日久月长。 I have loved you all so long 与卿相依,地老天荒。 Delighting in your company 绿袖招兮,我心欢朗。 Greensleeves was all my joy 绿袖飘兮,我心痴狂。 Greensleeves was my delight 绿袖摇兮,我心流光。 Greensleeves was my heart of gold 绿袖永兮,非我新娘。 And who but my Lady Greensleeves 我即相偎,柔荑纤香。 I have been ready at your hand 我自相许,舍身何妨。 To grant whatever you would crave 欲求永年,此生归偿。 I have both waged life and land 回首欢爱,四顾茫茫。 Your love and good will for to have 伊人隔尘,我亦无望。 Thou couldst desire no earthly thing 彼端箜篌,渐疏渐响。 But still thou hadst it readily 人既永绝,心自飘霜。 Thy music still to play and sing 斥欢斥爱,绿袖无常。 And yet thou wouldst not love me 绿袖去矣,付与流觞。 Greensleeves now farewell adieu 我燃心香,寄语上苍。 God I pray to prosper thee 我心犹炽,不灭不伤。 For I am still thy lover true 伫立垅间,待伊归乡。 Come once again and love me 关于绿袖子最新故事——一个深沉浓厚而坚贞不移的爱情故事 有一位姑娘和一位小伙子相爱了,每次见面姑娘总是穿着那件绿袖的衣裳,他们非常相爱,发誓永远相守。 后来打仗了,小伙子去参军做了海军水手,姑娘一直在等待他的归来。 她每天都穿上那件美丽的绿袖衣裳,但眼神却充满着忧伤。 很多年过去了,小伙子仍然没有回来,姑娘悲伤的死去,只留下那件绿袖衣裳。 终于有一天,小伙子回来了,但他已经老了,满脸的沧桑。 他来找他心爱的姑娘,但已经物是人非,生死两茫茫了,他不禁泪流满脸。 于是,绿袖子就像流云一样飘了下来。

《欲望号街车》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根据威廉斯同名话剧改编。 布兰奇·杜包尔斯,因为“不适当”的行为而被解除了教师职务。 她只得到新奥尔良妹妹家居住。 妹妹一家住在一栋肮脏的公寓里。 姐妹俩都接受过旧式的南方教育。 俩人都为爱而嫁,但姐姐的婚姻却很不幸。 妹妹丝黛拉嫁给了波白移民的儿子——斯坦利。 布兰奇与斯坦利一见面,俩人就对对方产生了厌恶感。 斯坦利认为布兰奇不值得信任,会给妻子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他作为一家之主的地位也会受到威胁。 布兰奇认为斯坦利是个没受过教育的波兰小混混。 布兰奇在逗留期间遇到了斯坦利的朋友米奇。 米奇很善良,也很喜欢布兰奇。 布兰奇告诉米奇自己丈夫不幸的死亡。 斯坦利由于不满布兰奇对妻子和朋友施加影响的作法,而准备毁掉她。 但怀孕的丝黛拉却不准斯坦利碰姐姐一下。 经过一番调查,斯坦利终于发现了布兰奇的秘密,原来她并非那么纯洁,他让米奇知道了这个秘密,米奇觉得受了愚弄,喝得大醉。 他无情地抛弃了布兰奇。 这时,斯坦利的孩子降生了。 他从医院醉酒回家,发现布兰奇准备“同以前的男友私奔”。 在酒精的刺激下,斯坦利疯狂地追上了布兰奇并强奸了她。 布兰奇真的发疯了。 影片简评内容具有强烈的讽喻性,人由于“欲望互相吞食,形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影片第一次接触到性对人的生理与心理影响问题,并一反好莱坞“大团圆的老套,安排了一个悲剧结局。 摄影富于对比,男女主角的表演极具感染力。 获1951年度奥斯卡费文·丽获最佳女主角,及最佳男女配角,最佳艺术指导等4项奖,是美国电影史上值得重视的影片之一。

解释现代派诗歌

现代派诗歌 30年代在中国产生的现代派诗歌普遍受到法国象征主义诗歌的启发和影响。 同时又承接了李金发为代表的20年代中国象征诗派的某些艺术追求。 30年代中国现代派诗歌特别追求诗歌创作在总体上所产生的朦胧的美,追求以奇特观念的联络和繁复的意象来结构诗的内涵。 现代派诗人往往以其特有的青春病态的心灵,咏叹着浊世的哀音,表达着对社会的不满和抗争,也流露出对人生深深的寂寞和惆怅。 戴望舒是30年代“现代派诗歌代表”。 残缺的现代派诗歌在艺术上,残缺美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是对残缺事物的艺术表现,比如一幅911后的美国世贸中心大厦的油画或照片;另一种是根据艺术需要的艺术性处理,维纳斯像被公认是残缺美的艺术典范,许多艺术家认为它的断臂不是后世断毁,而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法。 其实,从艺术表现上说,所有艺术都是残缺的,残缺是绝对的,而完美是相对的。 因为任何一种艺术都不可能表现事物的全部,都是选取某一部分来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某种东西。 不同的是作者在选取素材进行艺术创作时,把常理上应该选取的部分选上了,并把应该表达的东西表现出来了,即可称之为相对完美;相反把常理上应该有的部分忽略或有意删除了,即称之为残缺。 一尊完整的全身塑像是不应该缺少胳臂的,但维纳斯像正因为缺少胳臂而得到了举世瞩目。 但是,这种艺术表现手段比较适合雕塑和绘画等视觉艺术领域,因为视觉艺术的特点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物像,能够通过视觉,即刻传递给观赏者。 它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和心灵冲击——或震撼、或伤憾、或痛惜、或悲哀的艺术感染力。 并且,作者凭借这种感染力突现了主体和彰显某一需要突出的部分,表现一种特定的现场或结局——现场,断臂的现场感;结局,突出了躯干、腿部的丰满与优雅的美感、面部轮廓的静穆美感,以及断掉的手臂的姿态带给人们的想象空间。 然而,诗歌效仿此种艺术手法却是极其不明智的,因为诗歌比之雕塑和绘画等视觉艺术,其长处在于表达视觉艺术难于表达的、或细腻、或奔放、或深沉的情感,和形而上的一些理念上的东西。 如果诗歌仅仅是文字描绘的物像或意象,便丧失了诗歌优势,甚至丧失了诗歌的意义。 比如,现代派大师庞德的一首诗《在地铁车站》:“在人群中突现这些脸庞;黑黝黝的湿枝条上的花瓣。 ”这首被尊为意象派具有代表性的两行诗,刻意追求的是一种绘画的美感。 尽管诗人用“黑黝黝”、“湿枝条”这种视觉和触觉上的反差,来突现“脸庞”像“花瓣”的印象,可它传递给读者的也只停留在视觉上的一点点东西。 不是吗?除了这一点点东西,你还能从这首诗里感知到了什么?如果有人说,这就够了!那么我要问一句:这就够了吗?单看这首诗,我们能够解读到的是:作者是一个不会画画却有画画天份的人,可惜他用诗人之笔画的画只能受诗人们恭维,在大众眼里得不到欣赏,也卖不上价钱。 诗歌不是视觉艺术,它不是绘画和雕塑,或是照像。 一只杯子可以是铅笔素描的、可以是水笔写意的、可以是油笔写实的、可以是现代派抽象的,不论它是完整的还是残缺的,只要能给欣赏者一种视觉感染力就算完美的艺术。 诗歌不同,诗歌是文字艺术,它借印刷体的文字符号,通过视觉作用于读者心灵,而心灵需要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文字勾勒出来的物像或意象,心灵需要感知另一个心灵——是诗人通过物像和意象所要表达的情感与理念。 诗歌正是通过情感和理念感染读者,它应该给读者的恰恰是物像以外的东西,而只有当诗人的情感和理念——这种物像以外的东西引起读者心灵共鸣时,诗歌才算完美。 诗歌不能引起读者心灵共鸣,不过是一堆印刷的文字而已。 先锋派的奠基人T.S.艾略特就说过:“假如一首诗感动了我们,它就意有所指,也许意味着某种对我们非常重要的东西;又假如它没能感动我们,那么做为诗,它便没有什么意义。 ”现代派诗歌——当然不是全部,很明显过于突出物像和意象,而忽略或欠缺情感和理念,这绝不能看做艺术的残缺美,而应该认为是残缺的艺术。 《在地铁车站》很象是从整体上抽出来的两根骨头,或是尚未完成的爿坯。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据说庞德就这一标题曾写过多稿,最长的写过三十多行,最后只留下这两行。 也因为只有两行,庞德就说是按着日本俳句写的。 可是,不论日本俳句还是中国对联,都重在表达作者的一种情感和理念,而《在地铁车站》恰恰缺乏的就是这点。 另一位意象派代表人物W.C.威廉斯的著名诗作《红色手推车》(如此多多地依赖于|一辆红色手推车|精光发亮地雨淋着|一些白鸡雏在近侧)也是如此,句子是好诗句,四行,看起来像唐诗的绝句。 可笔者以为却不太像一首完整的诗,如果做一张图片的边白倒是蛮不错。 据说这首诗是仿照中国的绝句体诗写的,作者对“车”、“雨”、“鸡”并立的三个物像作了精心修饰和色彩对比,看出来诗中追求的对仗和韵律有中国绝句诗的古典美,但诗中却看不到中国古诗咏物的“情采”,又找不到以物比兴的“兴”、寄情的“情”、名志的“志”、寓理的“理”,读完后只有视觉的物像,感觉后面还应该有句子。 这正像叶公画龙,画得很生动,却缺少点睛之笔。 但是,这可能正是意象派诗歌的特征所在,它着意省略的就是后面应该有的“兴”的东西。 可如果“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和“日照香炉升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没有后面的句子,我们会感觉如何?谁能说前面两句没有诗意和意象,但这两首中国古诗的意义恰恰在于后面的两行句子里。 如此可见,《在地铁车站》和《红色手推车》这种尝试性的诗歌写作是应该受到批判的写作模式。 我说这两首诗是尝试性写作,是因为两位大师自己都明确地说是摹仿日本和中国诗体写作的,这就只能说是一种尝试性写作;而应该受到批判不只是因为两位大师都没有真正悟到东方诗歌的外在机理和内在意蕴,更严重的是这种写作抛弃的正是诗歌的长处——“兴”的意义,而幻想把文字当颜料,单纯地追求绘画的视觉效果,故意造成一种残缺美,而残缺的正是诗歌的心脏和血液,其结果只能使诗歌空乏和缺少血气。 避长而就短,背本而逐末,也只能造成诗歌本身残缺,让诗歌的路越走越窄。 这种模式的诗歌,即使写的再好,也只能算未完成的写作,是诗歌的爿坯,广大读者不会接受和喜爱这种毫无意义的诗歌半成品。 正像上面的两首诗歌范例一样,即便是大师的作品,也没能逃过被读者冷落的命运。 它们之所以还有存在的价值,只能做为一种范本,陈列在现代派诗歌的档案馆,供诗歌界人士做学术研究。 现代派诗歌为什么初期势头强劲而中后期越来越惨淡呢?事实已经说明,根本原因就是诗人崇尚这种抱残守缺之风所至。 而现代派鼻祖的波德莱尔的诗就少有这种弊病,他的《恶之花》写的是城市中种种病态的人,诸如醉汉、妓女、吸毒者、杀人犯、自杀者等,这些形象是城市中“残缺的花”。 他正是利用笔下这些人物的“残缺”性,鲜明地表达出诗人的心灵倾向——诗歌应该,而且必须传达给读者的东西——诗歌中所表现的物象是残缺的,但诗歌必须是完美的。 这才是残缺美的真正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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