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5名未成年人获刑 侮辱同龄少女 围殴

被告人

未成年人围殴、侮辱同龄少女,赔钱谅解就能摆平?没那么容易!“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近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件强制侮辱案,依法对5名未成年被告人全部判刑。

2023年8月21日1时许,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等人在万宁市某娱乐会所喝酒期间,施某因和肖某偶发口角而心生不满,遂叫杨某将肖某约至娱乐会所附近,施某、卓某、黄某、符某等人尾随至该处共同对肖某进行殴打。

在殴打过程中,施某、卓某将肖某身上所穿的衣物扒尽,致肖某全身裸露被人围观。杨某、黄某、符某在旁边用手机录制视频,而后施某等5人继续殴打肖某头部、背部等身体部位。直至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各自逃离。经鉴定,肖某本次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本案6名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案发当日,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在其家长带领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于2023年8月22日对5名被告人宣布刑事拘留。案发后,5名被告人的亲属陆续向肖某支付赔偿款,肖某及其监护人对5名被告人表示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强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万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为发泄情绪,结伙采取殴打、脱衣服、拍视频等方式,在公共场所当众对被害人实施侮辱,并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判决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卓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承办法官指出,侮辱行为是指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以外的、损害妇女人格尊严的淫秽下流的、伤风败俗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是对被害人的人格、尊严等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而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实施强制猥亵、侮辱的行为,以及多次实施等情节恶劣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更大,社会秩序受到的破坏更大,应当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

“本案中,一些未成年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行为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较弱,又受不良作风环境影响,对他人实施该类行为以达到泄愤目的。该类行为的实施不仅违法,更有可能涉及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严重损害,应该及时制止。本案判决再次重申了侮辱行为的违法性,同时提醒有关部门、学校、家庭要更关注未成年人作为此类行为实施主体的现象。”承办法官说。


14岁女孩楼道内遭5名未成年人殴打,对方为何下此狠手?

大家都知道青少年是处于一个叛逆的敏感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发生着显著的变化,尤其他们对于事情的判断过于武断,往往会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为。

南充发生女孩群殴事件

近日网络上曝光了一则发生在四川南充的群殴事件,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与关注,在视频当中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女孩子被几名女生围堵在墙角进行拳打脚踢,而且被殴打的女孩还受到几个人的轮番掌掴甚至是言语的辱骂以及不停的拉扯被打女孩的头发。可想当时这名被殴打的女孩也是哭喊的撕心裂肺,让人听了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

据南充警方对事情的调查以及回应,原来当时事发地点是在南充顺义区1227广场的一个电梯间,当时被打女孩蒲某被怀疑得罪了女孩王某,所以两人之间就产生了纠纷,王某一下气不过就找来几个姐妹帮忙,接下来就发生了以下这段令人相当揪心气愤的群殴事件。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事件的调查,几名参与群殴的女孩已经被依法追究责任。

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迫不及待

无论是在哪个年代,青少年暴力现象依然还是存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尤其不得不关注家长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毕竟青少年正处于求学的大好年华阶段,这个时期的他们自身的心智并未发展成熟,所以他们往往对于一些事物的看法会过于武断,甚至会造成偏激的行为,或许他们崇尚暴力解决问题,假如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带有宽容与尊重的态度去看待。毕竟家长是孩子的第1任老师,所以家长应当积极的去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这样才会让孩子避免产生如此类似的恶劣事件,希望全社会能够以此引以为戒,共同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问题。

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的新闻资料

2013年5月8日,在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小学6年级的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连夜四处寻找但无果;直到5月9日晚上11点,1名女生在海口亲戚家,另外3名女生在海口城西镇一出租屋被找到;经跑到海口的女学生说,另外2名女生在万宁。 家长们从海口匆匆返回万宁后,直到10日上午10点,在万宁长丰镇马坡大洲岛度假山庄找到了2名女孩。 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出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8日晚,6名女生在哪里住的?据海口警方协助万宁警方调查后得知,8日晚上,4名女生在万宁绿春园大酒店开了两间房,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晚上进入其中一间房,早上却从另一间房出来。 另外2名女生则在大洲岛度假山庄居住了两夜,其中一位叫小忠(音)的男子一起住了一夜。 据了解,2013年5月11日,万宁警方将陈某鹏及小忠传唤调查。 经了解得知,小忠系万宁市某政府单位职员,已经被警方控制。 2013年5月13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公安局获悉,两名涉嫌“带学生开房”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该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 另万宁市委宣传部向记者通报称,万宁市教育局于当天上午召开党组会议,对涉嫌“带学生开房”的该市某一小学校长陈某鹏做出免职处理决定,同时已派出心理辅导老师对涉事6名小学生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 据万宁市公安局透露,5月8日上午,万宁后朗小学某班主任发现该班6名学生未来上课,便立即与其家长联系,双方连夜寻找未果,到当地派出所报案,5月9日晚上11时,1名女生在海口亲戚家,另外3名女生在海口市城西区某一民宅被找到;另2名女生在万宁某酒店找到。 经进一步调查,6名小学生在离校出走期间,曾于5月8日晚与两位犯罪嫌疑人在外开房,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人士建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各界要保护好未成年人的隐私。 海南“开房校长事件”现蹊跷同一医院两次鉴定结果迥异学生家长称涉案校长家人曾托人找他们私了2013年5月13日,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万宁市房管局职员冯某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一事经报道之后,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当天下午,万宁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该市陈某鹏与冯某松因猥亵未成年少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陈某鹏已被免职,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 在13日深夜,被开房的4名学生再次被带到万宁市人民医院做医疗鉴定。 有媒体报道,23时许,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4名涉事学生处女膜完整。 就此,涉事的4名学生家长今天上午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该报告与2013年5月11日同一家医院出具的医疗鉴定报告迥异,这让他们很难接受。 他们还透露,涉案校长家人曾托人找他们私了,希望不要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两次鉴定结果迥异家长有异议“之前医生明明给我说孩子被强奸了,时隔两天再次鉴定结果却相反了。 ”2013年5月14日,涉事家长顾女士对《法制日报》记者说,2013年5月11日,在法医陪同下,涉事家长带6名女生到万宁市人民医院做了鉴定,医生告知6名孩子身体都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她的孩子被性侵了,听到结果虽然非常气愤,但当时家长还都在鉴定书上签了字。 可2013年5月13日深夜23时,4个女孩被带到万宁市人民医院再次鉴定时,结果却是孩子处女膜完整,未遭性侵。 “当时,医生还让我看女儿下体了。 ”顾女士说,虽然她不懂什么是处女膜,但可明显看出异常。 “在媒体关注此事后,医院紧急再出鉴定,同一家医院为何出现前后两次结果迥异的鉴定?”涉事家长肖先生称,时隔两天后的这个鉴定结果他们不能接受,因此家长均未在鉴定书上签字。 2013年5月13日下午,他们家人也曾多次接到熟人捎话,涉案校长家人曾托人找他们私了,希望不要把此事闹大,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女儿才12岁,尚读小学,怎么能让他这作家长的淡定得了。 另一家长符先生称,经历这次事后,女儿精神抑郁不愿意上学,腿部有些红肿,吃饭时总捂住腹部说肚子痛,这让全家人都很发愁。 据了解,涉事的6名女孩子最小的11岁,最大的14岁,其余均为十二三岁。 校长和房管局职员曾给学生金钱“从孩子失踪到被找回的过程,大家都没有异议,均为前期媒体报道的内容。 ”另一家长黄先生说,5月8日孩子找不到的时候,后朗小学以及派出所都尽了很大努力。 在找到孩子向警方报案做笔录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小学校长陈某鹏和房管局职员都曾在开房后给孩子金钱。 黄女士说,孩子均称她们几个女孩是被一个自称是陈某鹏的“干女儿”的同学李某某约过去的。 2013年5月8日中午,陈某鹏请她们在茶艺馆喝茶聊天,并给“干女儿”300元钱给她们几个买零食等。 晚上她们在万宁市的一家KTV唱歌喝酒到凌晨1时许,在此过程中陈某鹏在其他女孩外出房间之际紧紧地搂抱她女儿跳舞,并要强行亲吻,把她女儿吓跑了。 后来,陈某鹏就带4个女孩去万宁绿春园大酒店开了两间房。 “我女儿和自称校长‘干女儿’的李某某同住一个房间。 ”肖先生说,女儿称她们喝了很多酒,次日醒来时虽然衣服穿得好好的,但发现裤腰带系反了,感觉到下体有白色的黏液,且陈某鹏穿着内裤从卫生间走出来,这让她吓了一跳。 2013年5月9日,陈某鹏拿了1000元钱给李某某,让她到海口给4个女孩子买衣服鞋子等。 他们到海口接孩子时确实见到了买的这些物品。 顾女士表示,她女儿是被万宁市房管局职员冯某松带到大丰镇大洲岛度假山庄开的房,找到孩子时发现女儿大腿有些红肿。 次日早晨,冯某松离开酒店时,掏出200元钱让孩子拿着去海口找其他同学,女儿拒绝没要。 涉案的学生中,还有人被称是冯某松的“干女儿”,但此说法遭到该女生家长吴女士的否认。 吴女士说,她家之前从不认识冯某松,更谈不上是什么“干女儿”。 上述几位家长的说法,在万宁市委宣传部2013年5月13日17时的新闻通报会上得到了印证。 当时办案民警称,陈某鹏先后两次给涉案女学生300元和1000元现金,让其中一个女孩给其他学生买东西。 当时警方还称,陈某鹏、冯某松与涉案女生同住一屋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否有进一步性接触等,尚需调查。 但能肯定的是,两人对女学生构成了猥亵。 为确保公正,他们将请海南省公安厅专家介入,进一步调查此案。 涉事校长曾有望竞争副局长据知情人士透露,“开房校长”陈某鹏已结婚并育有子女,前不久还作为优秀后备干部成为竞争副局长的3名候选者之一。 而万宁市教育局局长对陈某鹏的评价是,此人在工作上积极进取,要求严格,已担任该校校长一段时间,对其生活上的问题没有多少了解。 另据坊间传闻,冯某松是万宁市房管局的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5月14日上午,记者前往该局调查核实了解冯某松情况时,其单位工作人员均不愿意接受采访。 而万宁市委宣传部在通报会上提供的材料显示,冯某松只是房管局的一个合同制职员。 挑战社会道德底线亟待惩责针对此事,海南大学教授章汝先表示,小学校长“带学生开房”是一件良心泯灭、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 章汝先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迁,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出现了多元化趋势。 在精神追求与现实利益面前,个别教师不注重师德修养,教师道德底线亟待规范。 海南律师协会会长廖向琦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突破了人们对猥亵幼女罪的认知底线。 碰触伦理底线者,不能仅以生活作风问题,不了了之。 应有健全的法律机制惩责之,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同时,法律是对社会伦理底线的坚守,要建立健全教师约束法规,对于触犯伦理底线者,法律应及时介入,不能让法律失语,责任缺位,惩罚落空。 海南万宁市公安局政委叶青2013年5月14日23时20分通报“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最新进展:警方根据目前侦查掌握证据,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鹏和冯某松涉嫌猥亵儿童罪,已提请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2013年5月13日,海南万宁发生一起小学校长与房管局工作人员带六名小学女生开房、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案件,因事件性质和影响极其恶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卓某 杨某

5名未成年女生欺凌同学被判刑是真的吗?

11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法庭,宣判了一起校园欺凌案。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一审判结果受到广泛关注。在当天的宣判中,本案的受害人没有出现在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一名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

未成年人 侮辱同龄少女 海南

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还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

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5名未成年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施暴者:心情不好就打人 欺凌对象随意找

这起案件中,五名被告少女在选择欺凌对象时,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因为带头的朱某,当天心情不爽想打人,就在学校女生宿舍内随意找到了两个被欺凌的对象,此前她们之间并没无矛盾。

而这五名被告少女中,有两人是因为以前被朱某带人围殴过,后来因为怕挨打而加入团伙的。五人中,多人都曾被学校处分过。

都是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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