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产能过剩 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损害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

(原标题:以“产能过剩”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损害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

编者按:近期,国内外各方面关注中国新能源产业产能相关问题。对此,我们要坚持以市场眼光和全球视野,从经济规律出发,客观、辩证看待。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判断相关领域产能是否过剩,关键要看全球市场的需求和未来发展潜力。中国出口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巨大贡献。近日,我们将通过本栏目陆续推送系列评论,帮助各方更好了解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国家部分官员、媒体大肆指责中国新能源产品“产能过剩”,为其搞单边主义、实施贸易保护政策铺垫造势。事实上,无论从国际分工、全球供需还是市场规律看,所谓中国新能源产品“产能过剩”不过是有的国家精心炮制的话题陷阱,试图以此为由推行贸易保护措施,其结果不仅不能让自身获利,反而会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损害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拖累全球经济绿色转型步伐。

一、所谓中国新能源产品“产能过剩”难以立论

对中国新能源产品“产能过剩”的指责,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符合经济规律。

一是要尊重国际产业分工合作的基本规律。有观点认为,中国新能源产品“过剩产能”在国内难以消化,只能以低价向全世界销售。事实上,各国依据要素禀赋、发展路径等形成不同产业领域的比较优势,相关产品通过跨国贸易互通有无,是国际经济分工合作的现实。美国高端芯片80%用于出口,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美国五分之一的农产品销往中国,而美国并未因此受到相关产品属于“过剩产能”的指责。以外销占比看,当前中国新能源产品主要满足国内需求,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仅占总产量的12.5%。

二是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全球供需关系。有观点认为,中国新能源产品产能规模已超过全球市场需求,世界其他国家根本无法吸收这些产能。事实上,据国际能源署(IEA)测算,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量将达4500万辆,是2023年全球销量的3倍多,是2023年中国产量的近5倍;2030年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将达3500GWh,是2023年全球出货量的4倍多,是2023年中国产量的5倍多;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测算,为实现巴黎气候协定目标,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需超过5400GW,是2023年全球累计装机量的近4倍,是2023年中国累计装机量的约9倍。显而易见,当前新能源产品的全球产能还不能满足未来市场需求,中国的新能源产品为全球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绿色、智能的生产生活体验,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是要客观看待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成绩。有观点认为,中国新能源产品的产能优势和价格优势是中国政府大规模补贴的结果。事实上,中国新能源产品的优势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依托庞大国内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技术迭代创新而形成的,是中国企业自身不断努力的结果。同时也要看到,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经济绿色转型,是国际社会的一致倡议和共同实践,世界各国都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有些国家更是通过立法对新能源产业提供大量补贴,如美国《基础设施和就业法案》安排75亿美元资金支持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通胀削减法案》规定对最终在北美组装的电动汽车提供每辆最多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

二、以“产能过剩”为由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损人不利己

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证明,大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有损于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对推行保护主义的国家自身也是弊大于利。

一是不利于世界贸易增长和经济恢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今年世界经济将增长3.2%,明显低于2000-2019年平均3.8%的水平;近期世贸组织(WTO)将今年全球贸易量增速预测从3.3%调降至2.6%。在此背景下,以“产能过剩”为借口将经贸问题泛政治化、泛安全化,既无助于解决其自身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也将进一步拖累全球贸易增长和世界经济恢复。特别是会严重扰乱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给世界经济大循环设置“梗阻”、“堵点”、“断点”,影响经济运行效率,甚至诱发各类潜在风险。

二是拖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进程。近年来,中国新能源产品在满足国内需求、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量达到5.1亿千瓦,其中中国的贡献就超过一半;中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有效解决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有专家评论,如果有的国家和企业能以更加低廉的成本来帮助其它国家和地区加快实现绿色转型的步伐,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他们?那种一方面口口声声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为自身的“崇高使命”,另一方面又以“产能过剩”为由采取保护主义措施,打压别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限制别国新能源产品出口的行径令人不齿,也是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严重损害。

三是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会形成反噬,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历史反复证明,贸易保护主义损人不利己,没有赢家。1930年,为减少进口、出清国内积压产品,美国胡佛政府出台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大幅提高超过2万种外国商品进口关税,这一举措遭到贸易伙伴国纷纷反制,导致美国对外出口急剧下降。穆迪公司报告显示,美国对中国产品大幅加征关税,而美国进口商承担了自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成本的90%以上。彭博社也指出,过去10年美国采取的钢铁保护主义措施,并未阻止美金属制造业就业岗位减少,反而增加了其他领域成本,降低了行业竞争力。现在,有的国家又试图以“产能过剩”为名对别国新能源产业构建贸易壁垒,也很可能再次伤害其国内企业利益和民众福祉。保护主义导致全球要素资源和产品供需错配,无疑将进一步增加有关国家国内物价压力、延缓降通胀进程。

三、坚决反对以“产能过剩”为名搞保护主义

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潮流,各国是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利益共同体,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一方面,各国应携手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从经济规律出发,客观、辩证看待产能问题,积极探讨和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国际产业分工的客观规律,坚定不移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坚定维护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反对将经贸问题泛政治化泛安全化,坚持拆墙而不筑墙、开放而不隔绝、融合而不脱钩,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另一方面,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在开放中发展了自己、惠及了世界。现在中国已经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关税总水平已降至7.3%,接近世贸组织发达成员水平。不管世界形势如何变化,中国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与各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坚持对话协商,做大共同利益的“蛋糕”,不断以高水平的开放链接世界。(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轩)


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产品不能出口,订单的违约赔付,生产的停顿,给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面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肆虐,我国要积极行动应对挑战,同时捕捉有利的契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客观分析形势,冷静深刻反思面对金融危机下风起云涌的贸易保护主义,我们应平稳心态、正确评估、理智应对。 贸易保护主义风潮给我国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我们应及时遏制贸易保护主义风潮的蔓延,但也不必高估已经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规模。 就美国推出的“购买美国货”条款而言,现实很多所谓的美国货,实际上是拥有“中国”等国家的“多重血统”,这无疑会成为美国实施刺激经济案的一大阻碍,其影响及威胁就会大打折扣。 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损害的同时,对我国经济发展敲响了警钟,这就给了我们一次深刻反思的机会。 我国经济不堪一击,主要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外贸依存度过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分配结构不合理,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造成的。 面对暴露的问题,我们不能怨天尤人,应该趁势行动起来。 重建我国的经济体系、金融体系和成熟市场,才会转危为安。 我国还有很多有利的条件。 经过几十年全球化进程,国际产业分工已明晰,发达国家的消费市场仍依赖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这种刚性需求不会因为危机和贸易保护而锐减。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以WTO为契机,利用国际化趋势建立国际贸易规则。 经济危机中发达国家雇佣本国工的风险导致我国部分海外就业人员失业,也使他们认识到海外就业的风险,导致人员的回流。 这些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联合世界各国,共同抗击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只有世界经济的恢复发展,才能保证中国经济平稳发展。 目前,贸易保护主义阻碍了世界经济的前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有可能减缓,我国应积极努力,并联合世界各国共同抗击贸易保护主义。 恢复多哈谈判,澄清和改进多边规则,提倡适度贸易保护和双赢,促进国际经济秩序的和谐发展。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中国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世界经济的复苏有赖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当前,中国制造在全球地位显著,中国的产业结构在不断地整合升级,中国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行动将影响世界。 为此,在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这场战斗中,中国应立场坚定,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团访欧取得丰硕成果。 即是为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发展、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树立了正面而积极的形象。 同时,中国还应适时联合世界各国共同抗击贸易保护主义。 只有世界各国共同努力,才能携手推进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三)政企共同携手,努力度过难关1、企业主动迎战贸易保护。 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剧,使中国与贸易伙伴之间原本高发的贸易摩擦愈加频繁,造成国内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贸易摩擦更是关乎企业的生命。 在这场应对金融危机和抗击贸易保护主义的战斗中,企业应深入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知识,利用法律武器自保并适当出击。 企业是迎战贸易保护的主力军,还要学会借助行业协会壮大力量。 今年3月,为了应对巴西鞋类反倾销案,福建省首次尝试由行业组织牵头、25家涉案企业抱团进行无损害抗辩,使应诉成效大增。 正所谓团结就是力量,众家联手对外,才会有更大的机会获胜,才有希望维护出口利益。 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应强化行业自律,有序出口,调整产业结构,并努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 使各国设置越来越多的的贸易壁垒,中国要想破“壁”,必须依靠高质量的产品。 不久前,潍坊美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吨熟制鸡肉面食运往德国汉堡,成为6年来中国第二批出口欧盟的深加工、高附加值鸡肉产品。 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该批产品能顺利出口并有较高的声誉,靠的就是过硬的产品质量。 高质量的产品才能打造产品的竞争力,才是企业打开国际市场的常青树,这就需要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技术储备并不断推进科技创新。 2、政府配合发挥积极作用。 经济危机下,我国不少出口企业经营困难,由于经济实力的限制,往往只好放弃应诉,这就需要政府发挥更大作用。 政府除了在国际上继续呼吁自由贸易、积极扩大进口之外,更应为企业做好预警信息通报、出口风险发布、企业应诉的宣传培训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对于美国等对华贸易歧视性做法,我国应首先通过政府间的对话机制加大对外磋商力度,努力化解各种外部矛盾和冲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同时,中国的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和公平贸易局应积极行动起来,对美国等贸易刺激计划中违背世贸组织的违规行为,我国应坚持不卑不亢的原则,给予适当反击,但要利用WTO法律体系给予合法报复。 例如,在美国参议院通过的(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中,727条款对中国的禽肉进口继续采取歧视性做法,该条款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 美国的这一做法违反了世贸成员间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对此,中国绝对不应礼让,应在适当时机给以回击。 4月17日。 我国政府通过常驻WTO代表团致函美方,就涉及限制进口我国禽肉产品的美国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727条款提起了WTO争端解决项下的磋商请求。 此外,政府还应致力于改善出口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建立中小贷款公司,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提高出口退税率,稳定人民币汇率、加工贸易政策和海外在华投资政策等。 基层政府部门应着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减免对企业的收费,为来料加工贸易保证金提供反担保,改进政府服务,增强企业信心并改善民生,防范社会问题。 整个中国的对外贸易应借势实现转型升级,化危为机。 (三)开放市场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佐利克称,在全球经济出现放缓,且陷入僵局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不可能在几年内达成一致的情形下,贸易保护主义情绪正在不断升温。 今年前半年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将是一段极其艰难的时期;如果金融市场的信贷流量得不到恢复,那么则有可能会出现多重收缩。 他指出,刺激中国经济增长将帮助提振全球经济增长。 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促进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我国将继续保持市场开放,并不断深化经济改革。 我国应调整对外贸易过于集中的模式,在巩固已有市场的基础上,把市场多元化提到战略高度,作为宏观指导和调控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原则。 对于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问题,应在稳定出口的同时,加大拉动内需和开放国内市场的力度,积极扩大投资,鼓励进口,解决收入分配悬殊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还要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取消部分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鼓励国外企业来华参展,通过减免摊位费的方式鼓励其参加广交会等展会,提高其产品在华认知度;落实对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待遇措施,将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零关税待遇。 总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受国际经济的影响很大,不可测因素很多,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波及我国经济的发展。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战斗中,我国要始终把提高经济实力放在首位,只有经济实力增强,我国的政治、外交、军事力量才能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才能提高,我国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全球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贡献。

贸易保护会带来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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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时代,企图依靠贸易保护主义而自保,不光是无知和短视之举,而且可能会把全球经济拖入深渊。 危机当前,世界各国最需要表现出协调合作、共克时艰的意愿,以善意的互动共同应对,而不是被狭隘利益冲昏头脑,在互为壁垒的对抗中相互“传染”。 由于美国国会两院刺激经济方案中的“国货条款”,释放出了浓烈的保护主义气息,因而连日来遭到国际舆论的猛烈抨击。 也许正是看到,全球范围的贸易战有因此一触即发的可能性,美国总统奥巴马3日表示,美国不能发出贸易保护主义信号。 他警告美国国会,新经济刺激计划的最终版本不应包含任何可能引发贸易战的保护主义语言。 在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现在是以“经济爱国主义”的面貌出现的。 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刺激经济,理应购买国货创造就业岗位,而非刺激海外的生产和就业。 由此说来,美国的 “国货条款”好像不无道理。 问题是,当下面临的是一场维度并没有停留在美国的国界的全球危机,一个经济体(特别是美国这样一个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体)的政策举措将对他国产生巨大和直接的影响。 正因如此,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做法便显得十分短视。 即便对本国而言,短时期维持或增加的就业,很可能换来的结果是将来失去更多的就业岗位。 贸易保护主义从来都不会是“独角戏”。 就美国而言,它既是进口大国,同时又是世界头号制造业出口大国。 断了人家的就业门路,其他国家凭什么还为美国产品大开市场之门?面对这场危机,已经或准备投入巨资刺激经济是许多国家都在做的事,美国的公司就不打算分享这些刺激计划的蛋糕吗?当大家竞相进行贸易保护时,这里面的逻辑关系必然是,贸易保护扩散开来,各国的出口企业及相关内需企业会陷入窘境甚至破产,进而引发失业浪潮,致使全球经济更加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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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贸易保护主义及危害(2)

贸易保护主义的监控 简单总结 贸易保护主义,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 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 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 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 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 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 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 贸易保护主义,无论新旧,其中心思想是一样的:任何一项经济政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因而会引起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不同的反应。 但新旧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更胜一筹,具有强制性强,对贸易各方影响大而直接,受约束范围广和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 简单说来,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的壁垒形式包括: 绿色壁垒 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有毒废物排放、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 工业发达国家以生态环保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的垄断地位,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对本国市场和工业形成保护,构筑了一道绿色屏障,主要形式有-- 绿色标志。 又称绿标制度或环境标志制度,是指国际间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所谓绿色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项制度。 绿标图案多为天鹅、常绿树、蒲公英等,富有绿色寓意。 凡没有取得绿标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上的限制,而加贴了绿标的则被认为是一种环境质量信得过的绿色产品。 这当中所涉及的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使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 涉及的产品大多为节能低耗品、清洁工艺品和低毒品等。 绿标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念的转变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强。 但由于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发达国家更是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制定了较高的环境标准,使得发展中国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了贸易壁垒,从而有违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 绿色包装。 各种与环保要求不符的包装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强制性的要求。 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再生材料制作包装;使用生物降解包装,使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快速腐烂。 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重组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满足了包装在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价值观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滞后,而使得绿色包装成为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屏障。 环境成本。 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且应以国际环境标准为基准进行计算。 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形成了对高环境标准生产产品的不公平竞争。 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贸易中未计算绿色成本,是在进行环境倾销,因而应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来均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 可以看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经过精心设计和构筑的绿色壁垒。 技术壁垒 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益科学与成熟,并推动经济向前发展。 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依其经济和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了技术障碍,使其难有作为。 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主要体现在制定严格的、甚至苛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涉及产品的适用、健康、安全或卫生等方面。 比如,自1994年以来,德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相继采用的印染制品含偶氮染料禁止令就对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等轻工品的出口影响甚重,损失惨重。 目前我国虽已攻克了此技术难关,但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还有,已被有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广泛接受和认可的HACCP则明确规定,食品包装需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增加了食品制造商的成本,对缺乏技术分析手段的食品实际上构成了禁止进口令,进而影响相关产品的贸易和生产。 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则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产生严重的影响。 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了许多涉及安全、健康项目的审查,使进口品因季节需求的变化或失去商机,或无法进口。 凡此种种,均对有关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了严重的技术阻碍。 认证、认可制度。 认证、认可是一种依据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对有关产品进行认证或认可的制度。 与贸易政策不同,它需要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人文思想、法律制度等。 认证、认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机会的均等性,具有从更高的战略(非局部的)角度去审视经济的发展,故在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社会环保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但是,此项政策所能带来的种种益处只能被那些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所享受。 未经认证、认可的产品和服务则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壁垒,因而保护主义色彩更浓,保护程度也更深,对经济的影响也更具决定性,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更难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 贸易管理 贸易管理是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是基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政策分析,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 其政策主张上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 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极力主张的政策手段之一。 此外,劳工标准、区域性协议、关税升级保护、灰色区域、限制性援助或边境税调整等措施也都有很浓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新贸易保护主义尽管其历史不长,但因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和技术法规的合理性而为各国政府所青睐。 我国虽已初步建立起有自我特色的壁垒体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尚有待于完善和提高,政策的艺术性有待加强,技术手段的多样性则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贸易保护主义的适度保护 贸易政策是符合中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必然选择 中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存在着地区和产业方面的不平衡。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但科技水平和科技转换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综合国力还较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无条件地全面地开放市场,让发达国家的商品占领我国市场,对消费者来说暂时可以得物美价廉的商品,但从长远看必然会冲击中国的民族工业。 那么,如何从中国基本国情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现实出发,如何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我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我国的科技水平、资源、产业结构等情况出发,把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种政策结合起来,制定更加科学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贸易政策,面临的一项任务。 笔者认为,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应是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实行适度保护贸易政策。 适度保护贸易政策对我国有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保护,使国际竞争限制在中国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并逐步向WTO所要求的国际惯例接轨,这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并与国际市场保持有机联系。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在内都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采取程度不同的贸易保护,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更有充分理由实行适度的保护贸易政策。 适度保护贸易政策,开放是前提,贸易保护是在开放基础上的保护。 随着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的深化,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 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国家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和范围,成为衡量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我国要想发展自己的经济,就必须逐步开放市场,把中国的市场纳入到整个世界市场经济体系中去,而不能独立于这个体系之外,并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培养它们在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本领。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国内幼稚产业采取动态的保护措施,对在国外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产品,实施鼓励出口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把握好适度保护贸易政策的度 中国已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将是中国继70年代末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的第二次对外开放,对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既要对外开放市场又要保护民族工业。 开放型适度贸易政策是建立在对外开放基础上的有目的、有选择的保护,并不是什么都保护,更不能保护落后的产业或企业。 这就要求掌握好开放和保护的适度性。 其包括的内容有:如何选择保护的对象;确定保护期限;保护要有高度的透明度和适当的保护高度。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内已有相当雄厚的工业基础,某些行业或企业已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并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系,初步具备了与国际大企业相竞争的一些条件,并且已进入或占领了国际市场。 如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业、家电业、机电设备制造业等,对这些行业没必要进行过度保护,而应让这些行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竞争力。 那么受到保护的应是哪些行业或产业呢?受保护的应是幼稚产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 所谓幼稚产业是指某一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基础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能够发展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 如何界定和选择幼稚产业是一个关键,选择不好就可能导致保护落后,保护需要大量的投入,付出一定的代价。 关于幼稚产业的选择标准国际上有三个: (1)穆勒标准,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方面的经验,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在一定时期的保护下,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存在下去,并取得利润,该产业即为幼稚产业; (2)巴斯塔布尔标准,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的保护期后能够成长自立,为保护、扶植幼稚产业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未来利润的现值总和,符合条件的即为幼稚产业; (3)肯普标准,除了前两个标准的内容外,应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时期的外部效应,如具有外部性,该技术可以为其他产业所获得因而使得本产业的利润无法增加,将来利润无法补偿投资成本,国家应该予以保护。 对这三个标准要正确理解,在选择幼稚产业时可用一个标准去衡量,也可以用两个或三个标准综合衡量。 综上所述,中国的适度保护贸易政策体现了开放和保护的特点,这一政策是符合我国的客观经济形势和基本国情的,也是我国加入WTO的必由之路。 适度保护贸易政策可以建立一个庞大的国内市场,培养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让其成长壮大后再去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竞争;适度保护贸易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不合理和落后的产业。 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 规律性 (1)它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当一国经济比较落后或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国原有的优势面临威胁或即将失去的时候;爆发战争期间。 (2)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是交替进行的,而且自由主义的历史非常短暂。 19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都在实行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各国主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70年代各国又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二战以后至60年代末实施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新的贸易主义政策又被各国逐渐采用。 (3)谁变成强国谁就率先打破贸易保护而提出自由贸易。 19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的强国英国率先提出和实施;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强大的美国率先提出和实施。 (4)世界经济处于增长和繁荣阶段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 (5)理论上自由主义占据霸主的地位时间较长,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发生却很短暂。 自由主义更多时候是宣传的口号,可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高高举起的旗帜,但在这面旗帜下没有更多的国家跟从。 发展趋势 (1)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贸易保护仍然是各国贸易政策的支撑点。 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一些发达国家之间由于竞争的激烈会不断实施贸易保护。 (2)保护的手段时而透明、极端化(关税、政治、军事等手段),时而隐蔽化(各种非关税壁垒)。 (3)新的保护手段不断应势而生(各种技术和绿色壁垒)。 (4)整体保护增强(更多贸易组织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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