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不暴 涉事交警被停职! 暴力锁喉执法还反问

据@乐清公安微博通报,针对网传“乐清交警暴力执法”一事,乐清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督察、纪检等部门开展核查。

经初查,5月21日10时20分许,北白象交警中队在北环南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查获一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轿车。执勤民警在纠违过程中,与司机发生冲突,并出现不当行为。

5月21日晚, 该局已对当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开展调查工作。 该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作出处理。感谢市民群众对该局执法工作的监督。

此前报道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5月22日,社交平台有网友发布了一段“交警执法时锁喉男子”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事发生在浙江温州乐清市。 记者从温州市交警支队和乐清市交警大队获悉,此事已经上报,乐清市公安局政治处已经介入,会有批示下来,目前还在调查核实中。

现场视频显示,在一处道路边上,多名交警在现场,一男子因被锁喉称警察暴力执法,视频中的一名戴眼镜的交警连声质问 “警察暴力执法是吧?”“还暴不暴?暴不暴?” 有聊天记录图片称,此事发生在浙江温州乐清。


美国男子被警察锁喉执法致死你认为需不需要取消锁喉执法?

在这一次美利坚合众国(美国)的警察暴力致死事件中,暴露了美国警察要改革完善的地方有很多,我们经常说;这种暴力锁喉对打技巧不是用在普通人身上,而是用在对一些极端的恐怖主义或贩毒集团的抓捕。

美检察官寻求重判“锁喉”致死黑人的警察,这是对是错?

根据相关视频显示46岁的黑人男子名叫做乔治费洛伊德。他遭受了万人警察跪下,锁住自己的脖子长达7分钟,期间他曾经多次叫喊着自己快要喘不上来气了。但是这位白人警察并没有放开他,之后这位男子被送往相关的医院进行就诊,但是并没有挽回他的生命。这件事情之后,相关的涉事民警已经被当地有关部门解雇。

这件事情在当地引发了巨大的名分,很多地方都相继爆发了骚乱。很多的黑人要求对于涉事的警官提出指控,并且要求重判。当地有关的检察官表示,他们不会对该男子死亡一案的警官提出指控。在当地时间5月28日晚上的时候,抗议者相继闯入该地的警察局,并且四处点火燃烧。

这件事情给当地很多人民带来了很严重的影响。很多的抗议活动人员还将当地的警局烧毁,当地的有关政府人员,派出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进行镇压。这位黑人警察被白人警察跪压将近9分钟,对于路人和这位黑人的求情以及求饶无动于衷。最后这位男子的死亡直接触发了美国多地大规模的反种族歧视和反对相关的暴力执法示威等活动。

根据相关的视频显示当时那位黑人十分的虚弱,警察将他的手放在他的身后,靠上手铐,并且还跪压在他的颈脖上。其间这位黑人曾经多次明确的告诉警察,自己已经无法呼吸了,但是这位警察仍旧一意孤行,他的表现是十分残忍的,很多人认为这几位警官应该被判处重刑。

交警执法被打,为什么不能反抗?

采用非法暴力,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警察执法时违反法律规定打人也是非法的。 对于警察执行公务时,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采用暴力等行为干预执法,否则所有妨碍公务的行为。 执法人员打人,被打一方可以还手,但还手仅限于正当防卫,不能互相殴打。 执法人员打人,不仅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更要接受处分。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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