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产假和育儿假 FIFA修改条例 女性因月经请假拿全额工资

国际足联理事会宣布通过有关《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修改,将进一步保护女球员和女教练的福祉,其中包含产假、育儿假和月经等情况的保护与完善,该修改将于2024年6月1日生效。

从6月1日起,作为国际足联保护女性球员和教练的新措施的一部分,女球员因月经健康原因缺席训练或比赛,将无需承受任何经济损失,这将成为她们的权利。同时,这些新措施还允许因怀孕或领养获得许可的球员可以超过期限注册。

这些变化还将扩大非生物母亲和非生物父母的权利和保护,承认与怀孕相关的医疗并发症造成的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影响,并敦促各足协允许球员和工作人员在国家队集训期间与家人保持联系。

国际足联做出的七项主要修改如下:

孕产假:女球员和教练的最低带薪休假期为14周。

领养假:女球员或教练领养两岁以下儿童时的最低带薪休假期为8周。如果领养两至四岁儿童,则带薪休假期减少到4周,对于四岁以上的儿童,带薪休假期减少到2周。

父母假:非生物母亲的最低带薪休假期为8周。

协助俱乐部:俱乐部可在注册期外登记球员,暂时替代享受与怀孕、领养假或父母假相关权利的球员。

协助球员:享受与怀孕、领养假或父母假相关权利后,复出的球员可在注册期外登记。

月经健康:女球员有权因月经健康原因缺席训练或比赛,并继续获得全额薪资。

会员协会:鼓励会员协会允许有孩子的球员与家人保持联系。

FIFA首席法律和合规官Emilio García Silvero表示:“FIFA致力于实施一个动态的监管框架,这个框架对于不断增长的女球员和教练的需求是健全和适用的,为了使比赛进一步蓬勃发展,对球员福祉采取全面的方式至关重要,其中包括法律方面。”

“作为一个现代组织,FIFA有责任倾听主要的参与者,调整其规章制度以适应职业足球日益复杂的动态。我们要感谢所有为起草这些健全规定做出贡献的利益相关者,期待看到这些规定的实施,以及对足球领域的女性的生活和职业产生积极影响。”

“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声明,这是迈出的重要步伐,真正使我们作为女性所经历的生活变得正常化,这是我们现在要在各个层面提供的,俱乐部层面、国家队层面,让职业球员有机会成为母亲。”


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

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

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最近两天,上海、浙江、重庆、湖北、北京密集宣布了延长生育假期的决定。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几乎成为“标配”动作。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

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1

三孩政策实施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陆续修改本地计生条例,其中鼓励生育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措施备受瞩目。就在陕西省就育儿假征集意见时,我国多地已经正式推出了育儿假政策。

黑龙江近日修正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9月,四川省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除此之外,《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内容。

2021年10月1日实行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21年10月31日,至少有17个省级行政区已完成计生条例修订,或计生条例修订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此前的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

声音:90后父母期盼育儿假

育儿假消息传来,年轻的父母拍手称快。25岁的张女士在高新一家企业上班,今年8月,她刚刚修完产假,但还在哺乳期。奔波在家和公司之间,张女士说,目前最缺的就是时间,总期望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宝宝,“看到育儿假的消息,感觉到太暖心了,这是我目前最期盼的假期了。等这个政策实施,我和孩子爸爸未来三年,都能多出几十天来陪孩子,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孩子生病或老人有事,向公司请假了。”

30岁的李先生目前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他说,自己和妻子都特别爱孩子,双方的父母也都能帮上忙,所以结婚后生了两个孩子,老大三岁,老二一岁。虽说老人比较给力,但老二出生之后,自己和妻子还是感受到精疲力尽,特别是秋冬,两个孩子接连生病、咳嗽,他和妻子不得不多次向单位请假,请得次数多了,自己都不好意思了。“看到育儿假的消息,我和妻子都很开心,每年多30天的育儿假,照顾孩子就从容多了,我们也可以考虑响应国家号召,把三胎计划提上日程了。”

不过,也有年轻女性担心,育儿假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会不会给女性就业造成困扰?在一家外企上班的陈女士说:“政策是政策,但是企业不一定能执行。现在很多企业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以自己孩子小为理由,经常请假,你的工作交给谁来干呢?目前来看很难实现。现在提倡三胎,生一个孩子休一次产假,每个孩子三岁之内还有30天育儿假,这很可能会让用人单位不欢迎育龄女性,对女性就业造成困扰。”

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2

最近两天,上海、浙江、重庆、湖北、北京密集宣布了延长生育假期的决定。

按照最新的规定,上海、湖北、北京的女职工产假都已延长至158天;浙江则规定,生育一孩女职工可有158天假期,生育二孩、三孩,女职工可有188天假期。

不只是这几个省市,今年各地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几乎成为“标配”动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随后,各省市自治区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已经延长过一次产假。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全国宣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广东在全国最先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产假延长至128天,后来全国各地把广东作为一个参考,产假越加越多,人口大省河南省的产假最多可达190天。2016年9月,广东省人大又重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把妇女产假增加至178天。

“后来我在调研中,有女职工反馈说,以前企业招人是越年轻越好,后来会问‘你两个孩子生完了没’;还有女职工反馈说,如果产假太长,自己的`‘武功’(工作能力)都会废掉了。”董玉整说。

事实上,这代表了不少职场女性的心声——延长产假后,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遭遇更实际的“歧视”。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杨菊华今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让女性实现家庭和职场兼而得之。除了母亲的产假以外,父亲的陪产假也一定要落实,因为如果只是母亲休假,相当于进一步强化了母职,会带来“母职惩罚”,尤其是在劳动力市场上。

今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董玉整指出,三孩生育政策的有效落实主要与三方面有关,一是时间保障,二是缓解经济压力,三是解决女性生育和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题,这三个方面都与假期有关联。而“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中,怎么分担?这是一个很大的、严峻的现实问题。

在他看来,目前很多地方增设了父母育儿假,比如孩子三岁前,父母每人每年可享有10天育儿假期,但这并没有真正解决分担的问题。可以参照欧洲一些国家的经验,比如设置产假时间的总天数,规定父母双方都要休,并且规定任何一方至少要休总天数的1/3,让男性真正深度参与到育儿过程中来。这样,生育陪护孩子的重担就不是过度压在女性一方身上,而是父母同休;同时,保证提供假期薪酬的责任也就不会只是过度压在女方单位一方,而是男女双方的单位都要承担各自的支出,从而减轻女性因为生育抚养子女对自己工作单位、对自己事业发展的沉重压力。

“如果这个分担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女性职工就会有因为休产假影响事业发展的现实顾虑,就会继续影响女性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董玉整说。

目前,重庆和北京都已经在探索夫妻“分担”生育假期机制方面,迈出了一步。

11月25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表决通过,其中明确,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对此解读称,与之前的法规相比,以前只有女职工可以休育儿假,现在规定夫妻双方都可以休育儿假,更为灵活和人性化。

11月2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通过,其中提出,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

北京市卫健委解释称,建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董玉整进一步指出:“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意味着家庭、用人单位与政府几方面共同承担生育成本。只有把几方的切实利益理顺了,把几方的现实担忧缓解了,人们的生育意愿才有望提升。“当然,生育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行为,不只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有多方面的考量,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把人口问题上升到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谋划化布局,并且持续推进,如此,提振生育率才可能会取得一定的积极效果。”

多地延长增设生育相关假期3

11月26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决定》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相互衔接。其中规定,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联合办理,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支持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

二是加大对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支持力度;

三是市、县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于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于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制定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四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指导服务;

五是《修改决定》在计划生育服务方面明确规定禁止采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措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二是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累计享受15日的父母照料假。照料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

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

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目前我国多个地方都增设了育儿假,同时也有很多地方延长了生育假。父亲在家庭生育支持中的缺位也引起重视,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

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1

最近,全国多地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大部分省份将生育假由过去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其中,11月26日北京市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北京女性产假增至158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孩子满三周岁前,双方每人每年还享有5天育儿假。

边照顾襁褓中的孩子边工作,一心不得不二用,对于职业女性来说,是精力和体力的双重挑战。每隔几个小时便要躲到隐蔽处吸奶、夜里照顾孩子长期睡眠不足、因老人保姆带孩子产生各种纠纷和矛盾……职场新妈妈不仅要面对育儿艰辛,更要面对严格的工作要求、精力不足导致的业绩下滑等压力。同时,新生儿尚未断奶便得不到妈妈的全时悉心照顾,对孩子的成长也有负面影响。

多地延长生育假,考虑到了女性生育期间各方面的因素,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新妈妈们的负担,让孕产期女性多了恢复身心的时间,更让新生宝宝们得到了更长期、更全面、更专注的呵护。但是,政策的善意能否不留死角地送达每个家庭,还需要最大限度杜绝落实层面打折扣。

数据显示,目前就职于民营或私营企业的女性占很大比例。相对于政策执行比较到位的国营企事业单位,这些企业距女性权益保障的全面落实还有一定距离。甚至在一些企业,女职工一旦怀孕、生育,就面临被辞退的风险。虽然2012年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但正像网友热议的:“哪家公司敢公然让怀孕女性走人?都是暗地里逼人辞职。”更因举证难、维权难,不少职业女性事后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如今,生育假的延长,让部分职业女性喜忧参半:在一些公司连国家规定的产假都得不到保障,这么长的生育假,能否真正踏实享受?此外,也有一些网友担心,延长生育假,会不会提高企业女职工的用人成本,无形中增加女性就业的门槛?

政策好,更要落实好。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完善监督处罚机制,比如生育险应上尽上、对侵权现象零容忍;一方面,也应该考虑通过以税收、补贴等形式使用人单位自觉强化主体责任。让企业积极参与到完善女性生育保障的进程中来,是让延长生育假这项好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的重点之一。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使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女性员工的权益最大限度统一起来,才能让更多育龄夫妻,踏踏实实享受到这项生育政策红利。

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2

最近,全国多地密集修订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期。许多省份将生育假由过去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也有省份延长产假60天甚至90天,并且增加育儿假。

延长产假、生育假等政策,将给女性的生活和就业带来哪些影响?如何确保好的政策落实到位?

多地生育假从30天延长至60天

父亲不缺位!多地增设男性陪产假

从各地近期的生育鼓励政策来看,总体是三种方式:

一是延长产假、生育假、夫妻双方享受育儿假等;二是发放生育津贴或补贴金;三是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重庆、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等多个地方都增设了育儿假,同时也有很多地方延长了生育假。

北京规定,取消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同时,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上海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与此同时,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的生育假从原本30天增加到60天。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此外,父亲在家庭生育支持中的缺位也引起重视,多地增设男性陪产假。江西规定,增加产假90日,达18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30日,男性陪产假增加15天。

“政策请客,用人单位埋单”?

提高生育意愿还需更多配套政策支持!

有公开调查显示,“没人带孩子”是育龄妇女不愿再生育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4%。不少人认为育儿假的设置更加人性化。

政策虽好,但也有人担心,如果不能形成合理的分担机制,只限于“政策请客,用人单位埋单”,“10天育儿假”将成为一纸空文。

记者:您觉得这项规定落实下来有难度吗?

家长:应该会比较有难度。用人单位牵扯到人手,还有薪资的问题,人手不够可能就不会放这个假。

群众:在实践中,大家好多假期很难得到保障。

江西省某企业负责人董玲也认为,作为生育配套政策的生育假、育儿假等可以减少家庭的生育压力,但生育假的延长也会增加企业成本,客观上弱化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董玲说:“延长女职工的产假,还要依法保障她们相应的福利待遇,势必会大幅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固然要保障,但用人单位为此付出的成本也是不能忽视的,国家如果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助或者是特殊政策,比如说减免相关费用等,这样的话企业就更加能够善待女职工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宏山表示,要提高社会生育意愿,仅仅依靠延长假期以及增加福利还不够,还需要更多配套政策支持。“比如住房空间要改善,还有教育问题、医疗问题,以及城市生活成本能不能降低。”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吴瑞君认为,由于各种生育关联的配套政策牵涉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和需求,现在要考虑这些政策如何具体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多以正向激励为主的配套措施。

吴瑞君说:“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一个‘生育友好型’的社会,不只是一个家庭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从根本上要鼓励更多的家庭按照政策来生育,它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延长生育假同时也要重视女性就业3

北京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延长至60天的消息引发外界的强烈关注。实际上,最近全国多地宣布修改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但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仍有不少网友担心用人单位不予施行。修改后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北京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生育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

据了解,最近全国多地宣布修改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期。其中,浙江省给予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更长的产假待遇: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生育二孩和三孩延长产假90天。

不过,面对更多的生育休假福利,网友在支持之余也有些忧虑。有网友担心,即使有了官方规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执行怎么办?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为避免这些福利休假成为一纸空文,各地的生育政策中均对男女双方休假期间的应享权益予以明确。

以北京市为例,要求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皓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如遇用人单位不允休假、休假期间扣罚工资或解雇有休假需求的员工的情况时,劳动者一般可通过三种方式维权。“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反应问题,由工会出面调解协商解决。其次,可以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由劳动监察部门纠正单位违法行为,帮助劳动者维权。第三,还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周皓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同时给予夫妻对生育假期的分配调整权。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明确,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

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对此表示,北京市赋予夫妻双方更多选择性是十分有益的探索,能够看出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不同夫妻的不同需求,并能够在需求和满足方面避免“一刀切”,十分具有进步性和深层次的思考性。

对于如何实现夫妻双方之间的假期分配调整的问题,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卫健委已明确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可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上班请假扣工资吗

上班请假是否扣工资需要视情况而定:1、是事假,那么要扣当天的日工资;2、是产检,那么不扣工资;3、是请长期病假,那么按照病假工资支付;4、企业对员工的法定假日或婚丧产假及符合条件的病假工伤,都不会扣工资的;但超出了这个范围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事假就不会有工资了。 请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如下:1、工伤假工资:职工因工伤,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2、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包括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且不得在女性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3、事假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直系亲属死亡在外地需要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对企业职工的一般事假,由于职工在进行加班加点工作时,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律不发给工资。 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这些人员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天数的不计发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请事假的,工资照发;4、探亲假工资: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职工有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照发工资。 职工要请事假的要提交请假条主要有以下内容:1、标题;2、称谓;3、请假原因;4、请假日期和请假起止时间;5、请假人签名。 综上所述,劳动者请假按不同的类型对应的薪资支付标准也不同,请事假的,无工资;请病假的,按病假工资发放,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70%;请年休假,全薪;请婚假,全薪;请产假,全薪;请丧假,全薪;请育儿假,全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srwj168.com.cn/keji312/16389.html
江水沛兮
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扩至10省份 市场面临哪些机遇